东莞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25 11:40:48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8-2024-00059 预算金额:102168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谭杰滨 项目负责人:谭杰滨

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8-2024-00059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16,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16,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216,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5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长德路22号虎门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0769-85126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杰滨
电话:0769-21682660-615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4年01月25日

相关附件: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2024012301).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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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8-2024-00059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8-2024-00059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8-2024-00059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8-2024-0005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216,8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0,216,8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10,216,8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第2页-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长德路22号虎门交警大队联系方式:0769-851260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联系方式:0769-21682660-6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杰滨-第3页-电话:0769-21682660-615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提供早、午、晚用餐食品材料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用餐人数约430人,主要目的是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采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商(采购种类:1.大米;2.生鲜食材:肉蛋类、蔬菜类、包点类;3.酱料、调料)。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两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供应商每月15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扣除当月相关罚款后向采购人开具付款申请及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当月罚款金额】。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结算规定支付。2、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中标供应商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验收要求1期: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以合法经营的专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2、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担保的申请,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将退回原中标供应商的汇入帐户。3、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定价方式,1、供货价格为采购人指定目的地交货价。主要包含:购货或自产养(种)植成本、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雇员费用、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2、★基准价确定方式:原则上每半个月调整一次基准价,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格式和要求对食材进行下一期供货报价,若超过规定时限未提交报价的视为放弃下一期的食材配送服务。以同期东莞市公安局核准的价格(单一品种最高价)作为结算基准价下浮。注:东莞市公安局价格核准方法参照线上(美团、京东超市)、线下(光明、罗沙、细村市场)进行核价,食材价格打九折后结合市公安局各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下浮比例确定核准价,具体核准价以每半个月市公安局发布的核价意见书为准。3、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品种及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对不易购买或暂时短缺的品种,经采购人同意,可由中标人通过其它途径采购或使用指定替代品替换。4、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类分包中的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商品的采购。报价内容,1、供货价应包含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的方式报价,报价范围:0%-100%,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100%,不得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例:若投标人打八折,即投标下浮率为:20%。合同条款,供应商实质响应合同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1.0010,216,800.0010,216,800.00100.0批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主要是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提供早、午、晚用餐食品材料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用餐人数约430人,主要目的是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采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商(采购种类:1.大米;2.生鲜食材:肉蛋类、蔬菜类、包点类;3.酱料、调料)。二、食品安全保障1.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第6页-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包退包换。2.中标供应商须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如因中标供应商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指定的检测机构确定后是中标供应商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4.中标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肉类均为东莞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可追索。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达到供港蔬菜标准。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饭堂定期抽样送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蔬菜农药含量,一旦出现含量超标则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处以中标供应商人民币3000元罚款,罚款由当批次的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出现3次以上含量超标情况的,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6.中标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7.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8.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9.中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材的,一经发现,除按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材的,中标供应商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供应商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同时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三、质量和数量要求1.质量要求: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每一批次均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2)冻品、干货类为一级以上的优质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3)海鲜类必须鲜活(除购买冰冻海鲜外)。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第7页-5)对于不符合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中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2.数量要求:1)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供应商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食品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全部作为收货与货款结算的凭证。四、交货及运输1.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于前一天的16:00之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质量和餐次等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收到订单后,根据订单需求供货。中标供应商如不能提供当天食材物品的,采购人可自行采购。2.★中标供应商需专人专车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饭堂配送食材,不得同车同时为多方配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每天早上6:00前,将所订的货物送至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指定地方,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4.★如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需要临时增加补货,中标供应商必须在1小时内将货物保质保量送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指定地点,出现不接单情况中标供应商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5.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保质保量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中标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同意,由于中标供应商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出现上述情况的,中标供应商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7.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供应商,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8.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9.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中标供应商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出现上述情况的,中标供应商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10.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第8页-,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供应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1.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可提前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此项以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2)中标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结算。3)中标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形象和利益的事情。4)中标供应商不得泄露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的秘密。泄密造成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5)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⑧超过保质期限的。五、其他要求★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二年,合同签订后先试用一年,在服务期内评估考核通过的再续签1年。采购人有权按评估体系要求对服务期间的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评估情况进行处罚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其风险后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六、考核标准1.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常规考核(考核内容见附表一《供应商月度评价表》)。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有1-2次常规考核低于85分的,采购人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并处以2000元罚款;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在年内有任意3次常规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采购人有权立即无偿终止合同。2.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高于东莞市公安局核准的价格,给予中标供应商警告一次并对其提出整改要求,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累计被警告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立即无偿终止合同。3.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有如下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无偿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第9页-供应商名称供货种类供货月份评价指标指标说明得分备注送货及时性要求按时送货。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3分;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5分。食品安全1.所供食材已通过检验检疫,但配送时未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的,每次扣2分;所供食材未通过相关检验检疫的,每单扣20分;2.应用未用冷链配送货品,或运载工具、盛装容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每次扣5分;3.所供食材包装破损或掺有异物,对货品造成污染的,每次扣3分;4.所供食材过期或变质的,每次扣15分。货品质量要求货品新鲜、质优。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2分;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3分;3、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超过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一半,每次扣5分;4、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扣15分。货品数量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2分;2、±10%±20%,每次扣3分。-第10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59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8-2024-00059)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60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1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第62页-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3页-格式二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64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65页-___年___月___日-第66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67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68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8-2024-00059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8-2024-00059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8-2024-00059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8-2024-0005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216,8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0,216,8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10,216,8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长德路22号虎门交警大队联系方式:0769-851260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联系方式:0769-21682660-6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谭杰滨电话:0769-21682660-615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提供早、午、晚用餐食品材料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用餐人数约430人,主要目的是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采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商(采购种类:1.大米;2.生鲜食材:肉蛋类、蔬菜类、包点类;3.酱料、调料)。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两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供应商每月15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扣除当月相关罚款后向采购人开具付款申请及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当月罚款金额】。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结算规定支付。 2、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中标供应商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验收要求1期: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以合法经营的专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担保的申请,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将退回原中标供应商的汇入帐户。 3、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定价方式,1、供货价格为采购人指定目的地交货价。主要包含:购货或自产养(种)植成本、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雇员费用、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2、★基准价确定方式:原则上每半个月调整一次基准价,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格式和要求对食材进行下一期供货报价,若超过规定时限未提交报价的视为放弃下一期的食材配送服务。以同期东莞市公安局核准的价格(单一品种最高价)作为结算基准价下浮。 注:东莞市公安局价格核准方法参照线上(美团、京东超市)、线下(光明、罗沙、细村市场)进行核价,食材价格打九折后结合市公安局各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下浮比例确定核准价,具体核准价以每半个月市公安局发布的核价意见书为准。 3、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品种及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对不易购买或暂时短缺的品种,经采购人同意,可由中标人通过其它途径采购或使用指定替代品替换。 4、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类分包中的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商品的采购。报价内容,1、供货价应包含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的方式报价,报价范围:0%-100%,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100%,不得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例:若投标人打八折,即投标下浮率为:20%。合同条款,供应商实质响应合同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1.0010,216,800.0010,216,800.00100.0批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主要是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提供早、午、晚用餐食品材料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用餐人数约430人,主要目的是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采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商(采购种类:1.大米;2.生鲜食材:肉蛋类、蔬菜类、包点类;3.酱料、调料)。二、食品安全保障1.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包退包换。2.中标供应商须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如因中标供应商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指定的检测机构确定后是中标供应商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4.中标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肉类均为东莞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可追索。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达到供港蔬菜标准。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饭堂定期抽样送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蔬菜农药含量,一旦出现含量超标则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处以中标供应商人民币3000元罚款,罚款由当批次的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出现3次以上含量超标情况的,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6.中标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7.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8.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9.中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材的,一经发现,除按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材的,中标供应商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供应商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同时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三、质量和数量要求1.质量要求: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每一批次均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2)冻品、干货类为一级以上的优质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3)海鲜类必须鲜活(除购买冰冻海鲜外)。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5)对于不符合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中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2.数量要求:1)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供应商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食品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全部作为收货与货款结算的凭证。四、交货及运输1.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于前一天的16:00之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质量和餐次等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收到订单后,根据订单需求供货。中标供应商如不能提供当天食材物品的,采购人可自行采购。2.★中标供应商需专人专车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饭堂配送食材,不得同车同时为多方配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每天早上6:00前,将所订的货物送至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指定地方,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4.★如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需要临时增加补货,中标供应商必须在1小时内将货物保质保量送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指定地点,出现不接单情况中标供应商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5.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保质保量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中标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同意,由于中标供应商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出现上述情况的,中标供应商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7.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供应商,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8.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9.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供应商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中标供应商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出现上述情况的,中标供应商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10.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供应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1. 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供应商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可提前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此项以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2)中标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结算。3)中标供应商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形象和利益的事情。4)中标供应商不得泄露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的秘密。泄密造成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5)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⑧超过保质期限的。五、其他要求★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二年,合同签订后先试用一年,在服务期内评估考核通过的再续签1年。采购人有权按评估体系要求对服务期间的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评估情况进行处罚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其风险后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六、考核标准1.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常规考核(考核内容见附表一《供应商月度评价表》)。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有1-2次常规考核低于85分的,采购人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并处以2000元罚款;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在年内有任意3次常规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采购人有权立即无偿终止合同。2.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高于东莞市公安局核准的价格,给予中标供应商警告一次并对其提出整改要求,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累计被警告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立即无偿终止合同。3.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有如下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无偿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2)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3)不能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4)以贿赂等(包含工作人员、采购人员、管理人员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配送资格的。(5)在本项目或其他配送项目出现食品问题导致行政处罚(以行政处罚公告或政府部门公示为准)的。 附表:《供应商月度评价表》供应商月度评价表评价部门:供应商名称供货种类供货月份评价指标指标说明得分备注送货及时性要求按时送货。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3分;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5分。食品安全1.所供食材已通过检验检疫,但配送时未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的,每次扣2分;所供食材未通过相关检验检疫的,每单扣20分;2.应用未用冷链配送货品,或运载工具、盛装容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每次扣5分;3.所供食材包装破损或掺有异物,对货品造成污染的,每次扣3分;4.所供食材过期或变质的,每次扣15分。货品质量要求货品新鲜、质优。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2分;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3分;3、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超过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一半,每次扣5分;4、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扣15分。货品数量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2分;2、±10%±20%,每次扣3分。服务态度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改正。1、服务态度一般,但问题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2、服务态度一般,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3分;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5分。货品价格1.不按要求报价,或报价后无货可供的,每次扣2分。2.送货单价格与当期定价不符的,每次扣3分。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供应假冒伪劣产品;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1.□是□否2.□是□否综合评价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下浮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 980号文”、“发改办价 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谭杰滨电话:0769-21682660-615传真:0769-21682660邮箱:562968310@qq.com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邮编:523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2楼28室电话:0769-22831025、0769-22830161邮编:523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和投标文件内容、签署、盖章投标函和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已按规定格式编制,无重大错漏,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已盖章、签署,授权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4商务、技术审查《商务条件响应表》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配送服务实施方案 (1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1、配送服务的各方面实施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11分; 2、配送服务的各方面实施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得6分; 3、配送服务的各方面实施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3分; 4、配送服务的各方面实施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 5、未提供方案不得分。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1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审: 1、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11分; 2、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得6分; 3、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3分; 4、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 5、未提供方案不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1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组织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进行评审: 1、项目管理架构完善,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强,培训考核方案清晰完善,能全面高效地完成本项目,得11分。 2、项目管理架构基本完善,分工较明确,岗位责任制较强,培训考核方案较完善,能较好的完成本项目,得6分。 3、项目管理架构基本完善,分工较明确,岗位责任制一般,培训考核方案一般,能一般的完成本项目,得3分。 4、项目管理架构和分工不完善,培训考核方案较差,基本能从事本项目服务,得1分。 5、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应急保障措施 (1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1.0;)根据供应商对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措施进行评审: 1、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非常全面、科学、具体、合理的,得11分; 2、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较为全面、具体、合理的,得6分; 3、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基本全面、合理的,得3分; 4、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不够全面、具体的,得1分; 5、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 (1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1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11分; 2、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得6分; 3、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3分; 4、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 5、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商务部分企业认证 (12.0分)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6、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 (10.0分)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食材配送或膳食服务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资源设备投入情况 (13.0分)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冷链配送车辆的,得4分。 注: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配备有食品冷藏或冷冻仓库的,得5分。 注:须提供冷藏仓库或冷冻仓库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配备有集中配送场所的,得4分。 注:须提供配送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 1-60%=40%,得满分 ;有投标报价为 50%,投标报价为 1-50%=50%;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合同金额1.合同下浮率:大写:百分之(%)。2.合同价应包含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三、付款方式1.乙方每月15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甲方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扣除当月相关罚款后向甲方开具付款申请及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结算价=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当月罚款金额】。甲方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结算规定支付。2.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四、定价原则及周期1.基准价确定方式:原则上每半个月调整一次基准价,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格式和要求对食材进行下一期供货报价,若超过规定时限未提交报价的视为放弃下一期的食材配送服务。以同期东莞市公安局核准的价格(单一品种最高价)作为结算基准价下浮。注:东莞市公安局价格核准方法参照线上(美团、京东超市)、线下(光明、罗沙、细村市场)进行核价,食材价格打九折后结合市公安局各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下浮比例确定核准价,具体核准价以每半个月市公安局发布的核价意见书为准。2.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供应商应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并经甲方同意后的价格计算。3.定价周期:原则上每半个月调整一次基准价,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甲方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4.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基准价高于菜篮子价格监测公布的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的,给予乙方警告一次并对其提出整改要求,服务期内乙方累计被警告达到3次,甲方有权立即无偿终止合同。五、服务期1.服务期:六、供货地点1.甲方指定地点。七、项目概况1.本项目主要是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提供早、午、晚用餐食品材料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用餐人数约430人,主要目的是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采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商(采购种类:1.大米;2.生鲜食材:肉蛋类、蔬菜类、包点类;3.酱料、调料)。八、食品安全保障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包退包换。2.乙方须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如因乙方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指定的检测机构确定后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4.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5.乙方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肉类均为东莞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可追索。乙方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达到供港蔬菜标准。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饭堂定期抽样送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蔬菜农药含量,一旦出现含量超标则乙方需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处以乙方人民币3000元罚款,罚款由当批次的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出现3次以上含量超标情况的,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7.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8.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9.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材的,一经发现,除按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材的,乙方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乙方提供的食品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食品问题,乙方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将取消该乙方的供货资格,同时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九、质量和数量要求1.质量要求: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每一批次均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2)冻品、干货类为一级以上的优质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3)海鲜类必须鲜活(除购买冰冻海鲜外)。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5)对于不符合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2.数量要求:1)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的验收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食品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全部作为收货与货款结算的凭证。十、交货及运输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于前一天的16:00之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质量和餐次等要求。乙方在收到订单后,根据订单需求供货。乙方如不能提供当天食材物品的,甲方可自行采购。2.乙方需专人专车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饭堂配送食材,不得同车同时为多方配送。3.乙方应保证每天早上6:00前,将所订的货物送至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指定地方,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4.如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需要临时增加补货,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将货物保质保量送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指定地点,出现不接单情况乙方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5.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保质保量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上述情况的,乙方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7.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8.乙方须严格按照各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9.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上述情况的,乙方将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10.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被处以500元/次,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合同期内单季度出现3次或累计出现5次,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1.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可提前单方提前终止合同,此项以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乙方在收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2)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有权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结算。3)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形象和利益的事情。4)乙方不得泄露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的秘密。泄密造成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5)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⑧超过保质期限的。十一、其他要求1.本项目服务期二年,合同签订后先试用一年,在服务期内评估考核通过的再续签1年。甲方有权按评估体系要求对服务期间的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评估情况进行处罚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乙方自行承担其风险后果。十二、考核标准1.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对乙方实行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常规考核(考核内容见附表一《供应商月度评价表》)。在服务期内,乙方有1-2次常规考核低于85分的,甲方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并处以2000元罚款;在服务期内,乙方在年内有任意3次常规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甲方有权立即无偿终止合同。2.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报价高于东莞市公安局核准价,给予乙方警告一次并对其提出整改要求,服务期内乙方累计被警告达到3次,甲方有权立即无偿终止合同。3.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无偿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2)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3)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4)以贿赂等(包含工作人员、采购人员、管理人员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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