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招标公告(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



润馨园、瑞馨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润馨园、瑞馨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交易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润馨园、瑞馨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每度电0.05元,投标报价低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发布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内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运营期5年。具体详见第二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网址见附件)如遇系统问题请联系电话:0513-84800088。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电子文件公开发布,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交易平台”下载或“如东县限额交易网”本公告附件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4时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请贵单位下载本工程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正四副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3-81991332        

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人:陆晓嘉       

联系电话:13813736163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鼎

联系电话:18761761379

车棚位置.xls
网址.docx
润馨园、瑞馨园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采购文件1.25(第二次).doc

\n润馨园、瑞馨园充电桩车棚基本情况\n润馨园、瑞馨园充电桩车棚基本情况\n润馨园、瑞馨园充电桩车棚基本情况\n润馨园、瑞馨园充电桩车棚基本情况\n润馨园、瑞馨园充电桩车棚基本情况\n润馨园、瑞馨园充电桩车棚基本情况\n润馨园、瑞馨园充电桩车棚基本情况\n\n序号\n电瓶车棚位置\n电瓶车棚位置\n长\n(m)\n宽\n(m)\n拟配建充电桩数量\n(个)\n投影面积\n(㎡)\n\n1\n润馨园\n3-4#楼之间\n28\n2.5\n35\n70\n\n2\n润馨园\n3#楼东侧\n12\n2.5\n15\n30\n\n3\n润馨园\n2#楼东侧\n12\n2.5\n15\n30\n\n4\n合计\n\n\n\n65\n130\n\n5\n瑞馨园\n2-3#楼之间\n12\n5\n30\n60\n\n6\n瑞馨园\n3-4#楼之间\n12\n5\n30\n60\n\n7\n瑞馨园\n4-5#楼之间\n12\n5\n30\n60\n\n8\n瑞馨园\n11#楼北侧\n18\n2.5\n23\n45\n\n9\n瑞馨园\n12#楼北侧\n10\n2.5\n12\n25\n\n10\n瑞馨园\n9#楼北侧\n6\n2.5\n8\n15\n\n11\n瑞馨园\n8#楼北侧\n6\n2.5\n8\n15\n\n12\n瑞馨园\n物业用房西侧\n18\n2.5\n23\n45\n\n13\n瑞馨园\n物业用房东侧\n18\n2.5\n23\n45\n\n14\n瑞馨园\n18-19#楼之间\n12\n2.5\n15\n30\n\n15\n瑞馨园\n16-17#楼之间\n12\n2.5\n15\n30\n\n16\n合计\n\n\n\n217\n430\n\n\n\n序号\n电瓶车棚位置\n长(m)\n宽(m)\n充电桩数量约(个)\n投影面积(㎡)\n\n1\n3-4#楼之间车棚\n28\n2.5\n35\n70\n\n2\n3#楼东侧车棚\n12\n2.5\n15\n30\n\n3\n2#楼东侧车棚\n12\n2.5\n15\n30\n\n4\n合计\n\n\n65\n130\n\n\n\n\nhttp://www.rudong.net/web/indexhttp://jh.jsjyztb.com/main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询价采购文件(第二次)项目名称:润馨园、瑞馨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采购人名称: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二O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采购文件目录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2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4第三章投标须知……………………………………………10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5第五章附件…………………………………………………16第六章合同…………………………………………………22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润馨园、瑞馨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交易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润馨园、瑞馨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每度电0.05元,投标报价低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发布的“第二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运营期5年。具体详见第二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网址见附件)如遇系统问题请联系电话:0513-84800088。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电子文件公开发布,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交易平台”下载或“如东县限额交易网”本公告附件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请贵单位下载本工程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正四副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2)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1.采购人信息2.采购人: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地址:如东县掘港镇4.联系人:王工5.联系电话:0513-819913326.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7.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8.联系人:陆晓嘉9.联系电话:1381373616310.3.项目联系方式11.联系人:施鼎12.联系电话:1876176137913.第二章项目需求一、项目要求由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提供的充电车棚内自行出资购买、安装、维护、运营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1.投放于本项目的电瓶车充电桩及其相关配套设施(例如:电表等)须为成交供应商自建、自营、自维。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自行向国家电网申请接电。2.每套电瓶车充电桩以实际场地可提供的尺寸为准,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安装设备不得超出规定尺寸。(三期11个车棚约430平米,二期3个车棚约130平米)3.投放于本项目的电瓶车充电桩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所安装电瓶车充电桩必须具有原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特别说明:电瓶车充电桩安装要求如需得到消防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认可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协调办理,费用自理。4.成交供应商的产品需符合法律法规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照。5.成交供应商经营期内的所有安全责任和其他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电瓶车自燃等。6.成交供应商经营时给予小区住户的充电时间、功率、收费标准等须经采购人同意,发生违规收费、不服从管理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收回经营权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参数:工作电压AC220V±15%;单端口最大输出功率650W(单口输出功率不小于300W);整机最大负载功率7000W;防水等级IP54;工作环境温度-20°C~50°C;保护特性:输入过欠压保护、输出过欠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温保护、过流保护、电池反接保护;联网定位、就近充电;充满自停、保护电池;智能收费(支持刷卡、微信、支付宝);语音提醒;充电反馈、远程操控;漏电检测、空载断电;4G通信模块;开放性数据平台、便捷管理充电数据。二、工期及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维护、运营期5年(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计),采购人收取管理费后运营期内剩余收益归运营商所有。三、运营期要求:1.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采购人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2.本次电瓶车充电桩位置意向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现场踏勘,以实际移交的点位及范围为准,成交后不调整成交价格。3.标的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公共区域、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转让范围内,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4.运营期内,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设备维护等相关费用。5.本项目采购人仅提供电瓶车充电桩安装场地,若安装后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提出禁止在相应位置安装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位置调整或取消转让,位置调整的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取消转让的依据现有电费及成交单价结算(结算依据:结算价格=成交单价×实际用电量),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最终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取消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撤出设备,清理完场地后交付采购人,视为双方互不违约,合同无条件解除。6.运营期内,标的物必须由成交供应商直接经营,经营范围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可违规经营,不得对该经营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不得将该经营场地及设施设备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否则采购人有权责令成交供应商停业整改,若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或政府相关部门条令、政策等因素关闭或停运个别位置,由此导致成交供应商不能正常经营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8.成交供应商应对其经营负责,遵守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文件,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9.运营期满,合同不续签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将经营场地恢复原状并通过采购人验收。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同协议书》。三、验收:(1)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甲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更换设备,并负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并保证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3)验收方式:根据甲方的货物名称、质量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四、质保及售后服务1、所有产品必须是生产商原厂生产的正规渠道的全新正品,完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2、本项目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2年,若国家行业规定高于本项目质保期的按国家行业规定执行。免费质保期内,所有非人为损坏的部件全部免费更换。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及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响应并修复。3、在产品质保期内,因设备制造或安装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或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其他相关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2)成交供应商所用所有材料进场须经采购单位验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不合格材料及产品进场。(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供货、施工、安装等。(4)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成交供应商施工中必须按时清理施工场地,垃圾必须清理离场。竣工时对施工场所全面打扫,做到地面等均无污染。(6)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采购人的规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防护等),确保施工安装的人身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7)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8)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施工的规定,督促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人员人身安全。成交供应商要使用专业人员、专业工具。本项目一切安全责任(包含运营期间)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每年1月1日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上一年的管理费。注:管理费=上一年的总用电量*成交单价。第三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采购人”为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标人”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询价小组”为本项目评标组织,“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2.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3.投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它企业法人或自然人。4.投标人一旦领取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应于采购文件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至采购人处,所有答复也在网上公开回复。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网上公开发布,补充通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锦恒集团国有企业平台”下载”或“如东县限额交易网”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3)采购人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4)开标结束。7.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二十分钟内完成。)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9.异议提出的时间:公示期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见询价公告三.询价采购程序及成交原则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2.询价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人或有关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3.询价小组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投标人和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4.询价小组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合格投标人对投标项目作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5.询价小组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定,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最高者出现相同时,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6.成交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7.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投标无效:(1)投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的;(4)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及签署的;(5)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6)报价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投标人改变本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8)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工程量×综合单价不等于合价或总计不等于投标总价的;(9)投标单位书面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低于本项目预算价的(注:本项目预算价为每度电0.05元);(1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1)报价资料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2)投标文件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3)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自然人进行投标的;(15)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采购文件规定,询价小组认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6)投标人未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17)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18)投标单价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1)经询价小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均低于采购单位采购预算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报价要求1.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询价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应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投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4.报价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无效。询价小组不接受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询价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5.如询价小组认为总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询价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总报价次高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六.投标要求1.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4时30分。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标书递交信息系统:“http://www.rudong.net/web/index”(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4.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提供一正四副的纸质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七、验收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人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单,成交供应商要出具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如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项目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以有权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为准。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每年1月1日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上一年的管理费。注:上一年管理费=上一年的总用电量*成交单价。八、其它说明1、无论本次询价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2、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5000元,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可正常使用后,退回50%履约保证金,剩余50%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结束后退回。本工程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转帐。缴纳时请备注“工程名称+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544358204110开户行:中国银行如东支行3、本项目评标费9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密封1.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和经济标文件两个部分。2.各投标单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资审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经济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A资审文件和B经济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采购文件后附的表格各投标人必须使用,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资审文件部分须按照顺序进行编制。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1.资审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或扫描件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投标的不需要提供)。*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4.授权委托人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3年10月份至2023年12月份三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如为法人投标则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5.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三)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除经济标部分)。B、经济标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四);注:1、系统内须按上述规定上传PDF扫描件(若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如遇系统问题请联系电话:0513-84800088。2、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单位或中标资格。第五章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投标承诺函;附件四:投标函;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润馨园、瑞馨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授权委托人情况: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标承诺书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根据你方润馨园、瑞馨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的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勘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要求承包上述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安装完成。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我方自愿缴纳履约保证金。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我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9.我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时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我方负责。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投标函(招标人名称):(一)根据已收到的:润馨园、瑞馨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项目的采购文件,我方经仔细研究采购文件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踏勘后,愿遵守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并愿以人民币(小写:元/度)的投标单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注:1、投标单价必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例如0.10为有效报价,0.1、0.100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做废标。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0.05元/度,否则视为废标。(二)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保证在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及相关资料。(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前缴纳签约人民币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四)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合同协议书甲方:_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乙方:_______________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价款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年1月1日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上一年的管理费。本项目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RMB5000.00元,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可正常使用后,退回50%履约保证金,剩余50%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结束后退回。注:管理费=上一年的总用电量*成交单价。二、经营期限:5年。三、转让用途:1.用于电瓶车充电桩经营。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照,若因此造成合同不能履约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经营时给予小区住户的充电时间、功率、收费标准等须经甲方同意,发生违规收费、不服从管理等情况,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场地设备安装要求:1.投放于本项目的电瓶车充电桩(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及其相关配套设施(例如:电表等)须为乙方自建、自营、自维。2.每套电瓶车充电桩以实际场地可提供的尺寸为准,未经采购人同意,乙方安装设备不得超出规定尺寸。(三期11个车棚约430平米,二期3个车棚约130平米)3.投放于本项目的电瓶车充电桩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所安装电瓶车充电桩必须具有原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特别说明:电瓶车充电桩安装要求如需得到消防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认可的,由乙方自行协调办理,费用自理。4.乙方经营的产品需符合法律法规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照。5.乙方经营期内的所有安全责任和其他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如电瓶车自燃等。五、运营期要求:1.标的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公共区域、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转让范围内,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2.运营期内,乙方自行承担设备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设备维护等相关费用。3.本项目采购人仅提供电瓶车充电桩安装场地,若安装后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提出禁止在相应位置安装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进行位置调整或取消转让,位置调整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取消转让的依据现有电费及成交单价结算(结算依据:结算价格=成交单价×实际用电量),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最终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取消的,乙方应无条件撤出设备,清理完场地后交付采购人,视为双方互不违约,合同无条件解除。4.运营期内,标的物必须由乙方直接经营,经营范围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可违规经营,不得对该经营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不得将该经营场地及设施设备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否则采购人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改,若乙方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或政府相关部门条令、政策等因素关闭或停运个别位置,由此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应对其经营负责,遵守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文件,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7、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维护、运营期5年(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计),采购人收取管理费后运营期内剩余收益归运营商所有。8.运营期满,合同不续签的,乙方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将经营场地恢复原状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六、违约责任: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2、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管理费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七、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八、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双方盖章后生效。10.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电瓶车充电桩技术要求:甲方(盖章):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乙方(盖章):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1:电瓶车技术要求:工作电压AC220V±15%;单端口最大输出功率650W(单口输出功率不小于300W);整机最大负载功率7000W;防水等级IP54;工作环境温度-20°C~50°C;保护特性:输入过欠压保护、输出过欠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温保护、过流保护、电池反接保护;联网定位、就近充电;充满自停、保护电池;智能收费(支持刷卡、微信、支付宝);语音提醒;充电反馈、远程操控;漏电检测、空载断电;4G通信模块;开放性数据平台、便捷管理充电数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及运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