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招标公告(肇庆市水利局2024)
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25 15:43:28
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4-00191 预算金额:18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刘日宁 项目负责人:梁秋怡
项目概况
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T-ZQCG2024DZ0125
项目名称: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自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水利局
地址:新园北路12号
联系方式:0758-22218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七期8、9、10座商业办公楼及6、7、8号商业裙楼8-1108室
联系方式:0758-2202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58-2202201
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5日
相关附件:
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磋商文件(2024012503).zip
(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采购委托协议.pdf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4-00191采购项目编号:GDYT-ZQCG2024DZ0125项目名称: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采购人:肇庆市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水利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4-00191采购项目编号:GDYT-ZQCG2024DZ01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1.00(批)详见第二章1,8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自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页-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肇庆市水利局地址:新园北路12号联系方式:0758-22218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七期8、9、10座商业办公楼及6、7、8号商业裙楼8-1108室联系方式:0758-22022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小姐电话:0758-220220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3页--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西接广西梧州和贺州,南接肇庆、阳江、江门,东连佛山,背靠清远。全市总面积14891km2,约占广东省总面积的8.31%。肇庆市东南部的端州区、鼎湖区、髙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属于珠江三角洲平原西北边缘地带,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重要区域。流经本市的主要河流是西江和北江,集雨面积1000km2以上的河流有干流西江、北江、一级支流贺江、绥江、新兴江及二级支流东安江、风岗河。集雨面积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0条(含西江、北江干流),其中属西江的25条,属北江的25条。当前,肇庆市正处于新一轮改革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对照省委赋予肇庆“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加快构建与肇庆市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目标,以水利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肇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肇庆市水安全保障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仍存在不足,防洪减灾任务仍十分艰巨。水安全保障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前景不匹配。全市重点流域堤防建设相对滞后,封开县南丰镇和江口镇两个不设防城镇的防洪问题。有待解决,绥江仍需继续系统治理。部分山区县中小河流现状防洪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水库水闸急需安全鉴定及除险加固,重点涝区综合整治工作相对滞后,防洪排涝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部门防汛抗旱能力较弱。水资源保障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前期不匹配。水资源调配与调蓄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蓄水、引水、提水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城乡供水体系分散,农村集中供水规模化比例不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低,节水器具普及率不高。水生态治理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前景不匹配。水生态建设理念有待增强,涉水生态空间管控需继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需加强保护与利用,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未得到全面保障。农村河道水系综合整治相对滞后。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仍然艰巨,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支撑能力体系仍较落后。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前景不匹配。水利信息化水平不高,监测体系不健全,工程管理监管手段落后,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有待提升,水文监测站网体系不完善,与水利现代化发展要求不适应。水网建设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的首要任务,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健全完善水网体系,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根据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及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水网建设的指导意见,保障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实现肇庆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明确肇庆市未来一个时期水网发展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实现路径,开展编制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2.主要工作内容:(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与调研(1)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资料分期分批收集,初步提出涉及经济社会、水利工程统计、水文气象、水资源开发利用、河湖水系及防洪减灾、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文化、水景观、水利改革管理与能力建设、其他等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为水资源、水生态、防洪减灾等现状分析提供基础支撑,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2)调研与座谈在资料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开展调研和座谈,深入了解各镇街的水利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同层级政府在水安全保障、水资源调配、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水景观建设、水产业发展、水管理提升等方面的需求。(二)现状评估与需求分析(1)水资源及开发利用全面分析评估肇庆市水资源及开发利用、城乡供水、灌溉发展现状,综合梳理肇庆市水网建设情况,系统评估肇庆市现状水资源、水安全保障能力,查找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2)防洪治涝-第5页-全面整理分析肇庆市已建防洪工程情况,统计分析现状各类防洪工程治理标准、规模、等级及其保护对象,分析总结肇庆市防洪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的防洪排涝体系缺口,控制性工程安全隐患板等问题,提出防洪排涝安全保障的需求。(3)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结合已有相关规划及研究成果,分析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现状及治理、河流廊道空间结构功能现状及保护、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水域水环境情况及需求,并提出相应建设任务。(4)管理制度与改革及行业能力建设全面总结肇庆市在水法规体系建设、涉水事务监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河湖长制推行等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管理制度与改革及行业能力建设的需求。(5)水景观全面系统分析肇庆市水景观空间用地现状、空间景观特征及价值,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及水网建设要求分析水景观规划建设要求,提出肇庆市水景观空间构建需求。(6)水文化全面梳理西江干流、北江干流、贺江、绥江、新兴江等及其他重要流域的河流演变历程,梳理治水历史、治水技术、治水名人及经验成就,结合水网建设,提出肇庆市水文化建设需求。(7)水经济梳理并综合分析滨水空间开发利用、全域旅游、乡村振兴与水产业的关系,评价水产业发展现状,分析水产业发展提升的要求和重点方向。(8)涉水生态空间管控现状与需求分析全面摸清全市涉水生态空间本底条件,从洪水调蓄行洪保障、河湖水域和岸线保护利用、饮用水源保护、水源涵养等方面,分析各类空间分区管控需求。(三)规划目标及总体布局根据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发展现状,剖析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系统分析、平衡协调,科学确定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用15年左右时间,构建防洪除涝体系完善、水资源配置高效合理、水生态空间优化的水安全保障网络体系,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35年,统筹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构建人水和谐共生、适应美丽肇庆目标的发展格局;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成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区域经济发展动力强劲。(四)水资源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1)基础分析水文分析计算:考虑规划条件下的水情变化和流域实际情况,提出已建工程、规划工程及其他重要控制断面的径流成果,计算、分析地表水资源量时空分布特征及可利用量,出入境水量,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与需水预测:按照已有规划成果,合理预测并分析规划水平年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及需水指标。可供水量分析:结合肇庆实际情况,明确各水利设施的供水片区和供水对象,计算分析基准年可供水量,考虑规划工程生效后计算规划水平年水利设施可供水量。(2)水资源供需分析及配置方案根据不同水平年的需水预测和现状水利设施可供水量分析成果,计算各单元长系列缺水过程。根据不同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分析成果,初步提出解决缺水的途径。在水资源供需分析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水资源合理调配,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的符合性,说明水资源配置的合理性。(3)水资源工程布局及方案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布局:针对肇庆市的水资源特点,系统研究重大水源工程布局、水资源联合调配方案及水源工程条件,初步提出重大水源工程,分析其建设的必要性、开发任务、工程规模等。城乡供水规划方案:预测规划水平年城镇、农村的水资源需求,初步合理拟定供水规划方案,提出应急调配方案和应急供水水源储备方-第6页-案。灌溉发展方案:开展灌区建设现状调查,评价灌溉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合理拟定灌溉面积发展目标及布局,明确分区灌溉发展规模、主要建设任务与措施。(五)节水评价在现状供用水水平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现状节水水平、节水潜力、节水目标与指标、节水符合性、节水措施与效果进行评价及分析。根据评价结果,提出节水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六)防洪治涝安全保障规划调查肇庆市主要河流的洪涝灾情,分析确定易洪易涝重点区域及其成灾原因,分析研究洪涝灾害的成因,合理确定防洪治涝重点。结合已有相关成果,合理确定防洪治涝规划分区、防洪除涝重点、防洪治涝标准。对全市主要河流的设计洪水、河流水面线进行复核,分析各流域洪水遭遇的频率,提出防洪策略、洪水总体安排、防洪治涝工程布局等建设任务,对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控制性枢纽建设、蓄滞洪区布局优化和建设、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生态海堤建设、主要城市防洪规划等方面提出防洪治涝规划任务并研究提出防洪非工程措施。(七)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在中小河流治理、碧道建设、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河湖健康评价等工作成效显著的基础上,复苏肇庆市河湖生态环境布局与策略,谋划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生态水系廊道建设任务,提出重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城市水系综合治理整治对策。(八)水景观水文化建设深入挖掘肇庆市西江文化、龙母文化及龙母信仰等传统水文化的内涵,并系统分析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等水文化载体的分布及建设情况,提出水景观规划布局和建设内容、水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修复、传承、创新的措施和相关要求、水文化宣传教育及传播推动方案。(九)水经济依托星湖、西江等肇庆特色河湖水资源,积极探索和推动水上运动产业发展,大力打造环星湖休闲旅游带。依托府城渔人码头区域、砚洲岛、肇庆新区码头,多部门联合培育“旅游+三船”新型业态,探索建设公共游艇码头,融入大湾区游艇自由行工程。以羚羊峡、大鼎峡、三榕峡和砚洲岛为重点,发展西江滨水休闲旅游,打造大湾区具有示范效应的游艇游船码头综合体。大力开发西江游河游艇项目,重点打造西江百里历史文化风光带、封开贺江碧道画廊、四会古邑碧道画廊等项目。(十)水利信息化从构建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数字孪生流域、开发智慧水利应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提出建设任务。(十一)管理制度与改革及行业能力建设从加强水利法制建设、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强化水安全风险管控、深化水利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设任务。(十二)环境影响评价与实施效果通过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与整理,掌握流域生态环境现状,识别分析研究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分析防洪规划实施对流域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下阶段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根据规划方案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总体布局。(十三)实施效果评估针对防洪除涝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水文化与水景观建设、管理制度与能力建设,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方面对全市水网规划实施效果进行初步评价。(十四)投资匡算与实施意见根据各部分提出的工程措施,匡算工程投资。对工作深度较深、已有工程投资的项目,直接采用其投资;对新增规划工程可采用扩大指标进行投资匡算。考虑水平年、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和紧迫性、国家及地方投资强度等因素,提出近期重大工程,提出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实施意见。(十五)保障措施从强化政策与制度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与能力建设、社会参与等方面,研究提出强化规划指导性、约束性-第7页-和权威性,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形成肇庆水网规划的相关保障措施。3.有关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3)《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5)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9)《水利部关于印发推进水利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1〕451号)(10)《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水资源〔2013〕1号)(11)《水利部关于加快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函〔2013〕233号)(12)《水利部关于印发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3〕393号)(13)《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4〕76号)(14)《水利部关于印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5〕321号)(1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水利规划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5〕363号)(16)《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2号)(17)《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粤委办〔2017〕42号)(18)《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8〕39号)(19)《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21〕21号)(20)《水利部关于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1〕411号)(21)《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水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2〕201号)4.相关规划(1)《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2)《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3)《广东省流域综合规划(2013-2030年)》(4)《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5)《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6)《“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7)《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8)《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9)《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10)《广东省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11)《肇庆市水功能区划》(2015年7月)(12)《广东省肇庆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批稿)》(2011年11月)(13)《肇庆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2017年8月)(14)《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5)《广东省肇庆市防洪规划(送审稿)》(2021年8月)-第8页-(16)《肇庆市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17)《广东省肇庆市治涝规划(2012-2030年)》(2015年6月)(18)《肇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19)《肇庆市节约用水规划(2021-2035)》(20)《肇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21)《肇庆市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其他相关行业已批准的有关部门组织的规划,如航运规划、水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规划等。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自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标的提供的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支付合同总金额比例的30%,即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30%。采购人须在2024年12月30日内向成交人支付54万元。(暂按预算金额计算)2期:支付比例30%,付合同总金额比例的30%,即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60%。采购人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内向成交人支付54万元(暂按预算金额计算)。成交人完成并提交《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方案3期:支付比例40%,支付合同总金额比例的40%,即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100%。成交人完成《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总报告,附图包括行政区划图、地形地貌图、流域水系图、总体布局图、水资源配置布局图、防洪布局图、治涝布局图、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布局图、重大规划工程布局图等项目完成。采购人须在2025年12月30日前向成交单位支付72万元(暂按预算金额计算)。每笔款项支付前,成交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等额金额的正式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验收要求1期:项目通过水行政部门审查,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成交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依据项目任务书和采购人要求提交工作成果2期: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必须符合省级文件、工作培训以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3期: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采购人审核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自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2.技术标准与要求-第9页-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批1.001,800,000.001,8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第10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第57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YT-ZQCG2024DZ0125)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58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59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第60页-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1页-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62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第63页--第64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65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66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4-00191采购项目编号:GDYT-ZQCG2024DZ0125项目名称: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采购人:肇庆市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水利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4-00191采购项目编号:GDYT-ZQCG2024DZ01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1.00(批)详见第二章1,8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自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肇庆市水利局地址:新园北路12号联系方式:0758-22218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七期8、9、10座商业办公楼及6、7、8号商业裙楼8-1108室联系方式:0758-22022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小姐电话:0758-220220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西接广西梧州和贺州,南接肇庆、阳江、江门,东连佛山,背靠清远。全市总面积14891km2,约占广东省总面积的8.31%。肇庆市东南部的端州区、鼎湖区、髙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属于珠江三角洲平原西北边缘地带,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重要区域。流经本市的主要河流是西江和北江,集雨面积1000km2以上的河流有干流西江、北江、一级支流贺江、绥江、新兴江及二级支流东安江、风岗河。集雨面积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0条(含西江、北江干流),其中属西江的25条,属北江的25条。当前,肇庆市正处于新一轮改革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对照省委赋予肇庆“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加快构建与肇庆市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目标,以水利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肇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肇庆市水安全保障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仍存在不足,防洪减灾任务仍十分艰巨。水安全保障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前景不匹配。全市重点流域堤防建设相对滞后,封开县南丰镇和江口镇两个不设防城镇的防洪问题。有待解决,绥江仍需继续系统治理。部分山区县中小河流现状防洪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水库水闸急需安全鉴定及除险加固,重点涝区综合整治工作相对滞后,防洪排涝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部门防汛抗旱能力较弱。水资源保障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前期不匹配。水资源调配与调蓄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蓄水、引水、提水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城乡供水体系分散,农村集中供水规模化比例不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低,节水器具普及率不高。水生态治理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前景不匹配。水生态建设理念有待增强,涉水生态空间管控需继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需加强保护与利用,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未得到全面保障。农村河道水系综合整治相对滞后。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仍然艰巨,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支撑能力体系仍较落后。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前景不匹配。水利信息化水平不高,监测体系不健全,工程管理监管手段落后,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有待提升,水文监测站网体系不完善,与水利现代化发展要求不适应。水网建设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的首要任务,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健全完善水网体系,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根据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及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水网建设的指导意见,保障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实现肇庆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明确肇庆市未来一个时期水网发展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实现路径,开展编制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2.主要工作内容:(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与调研(1)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资料分期分批收集,初步提出涉及经济社会、水利工程统计、水文气象、水资源开发利用、河湖水系及防洪减灾、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文化、水景观、水利改革管理与能力建设、其他等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为水资源、水生态、防洪减灾等现状分析提供基础支撑,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2)调研与座谈在资料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开展调研和座谈,深入了解各镇街的水利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同层级政府在水安全保障、水资源调配、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水景观建设、水产业发展、水管理提升等方面的需求。(二)现状评估与需求分析(1)水资源及开发利用全面分析评估肇庆市水资源及开发利用、城乡供水、灌溉发展现状,综合梳理肇庆市水网建设情况,系统评估肇庆市现状水资源、水安全保障能力,查找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2)防洪治涝全面整理分析肇庆市已建防洪工程情况,统计分析现状各类防洪工程治理标准、规模、等级及其保护对象,分析总结肇庆市防洪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的防洪排涝体系缺口,控制性工程安全隐患板等问题,提出防洪排涝安全保障的需求。(3)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结合已有相关规划及研究成果,分析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现状及治理、河流廊道空间结构功能现状及保护、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水域水环境情况及需求,并提出相应建设任务。(4)管理制度与改革及行业能力建设全面总结肇庆市在水法规体系建设、涉水事务监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河湖长制推行等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管理制度与改革及行业能力建设的需求。(5)水景观全面系统分析肇庆市水景观空间用地现状、空间景观特征及价值,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及水网建设要求分析水景观规划建设要求,提出肇庆市水景观空间构建需求。(6)水文化全面梳理西江干流、北江干流、贺江、绥江、新兴江等及其他重要流域的河流演变历程,梳理治水历史、治水技术、治水名人及经验成就,结合水网建设,提出肇庆市水文化建设需求。(7)水经济梳理并综合分析滨水空间开发利用、全域旅游、乡村振兴与水产业的关系,评价水产业发展现状,分析水产业发展提升的要求和重点方向。(8)涉水生态空间管控现状与需求分析全面摸清全市涉水生态空间本底条件,从洪水调蓄行洪保障、河湖水域和岸线保护利用、饮用水源保护、水源涵养等方面,分析各类空间分区管控需求。(三)规划目标及总体布局根据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发展现状,剖析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系统分析、平衡协调,科学确定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用15年左右时间,构建防洪除涝体系完善、水资源配置高效合理、水生态空间优化的水安全保障网络体系,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35年,统筹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构建人水和谐共生、适应美丽肇庆目标的发展格局;基本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解决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成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区域经济发展动力强劲。(四)水资源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1)基础分析水文分析计算:考虑规划条件下的水情变化和流域实际情况,提出已建工程、规划工程及其他重要控制断面的径流成果,计算、分析地表水资源量时空分布特征及可利用量,出入境水量,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与需水预测:按照已有规划成果,合理预测并分析规划水平年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及需水指标。可供水量分析:结合肇庆实际情况,明确各水利设施的供水片区和供水对象,计算分析基准年可供水量,考虑规划工程生效后计算规划水平年水利设施可供水量。(2)水资源供需分析及配置方案根据不同水平年的需水预测和现状水利设施可供水量分析成果,计算各单元长系列缺水过程。根据不同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分析成果,初步提出解决缺水的途径。在水资源供需分析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水资源合理调配,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的符合性,说明水资源配置的合理性。(3)水资源工程布局及方案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布局:针对肇庆市的水资源特点,系统研究重大水源工程布局、水资源联合调配方案及水源工程条件,初步提出重大水源工程,分析其建设的必要性、开发任务、工程规模等。城乡供水规划方案:预测规划水平年城镇、农村的水资源需求,初步合理拟定供水规划方案,提出应急调配方案和应急供水水源储备方案。灌溉发展方案:开展灌区建设现状调查,评价灌溉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合理拟定灌溉面积发展目标及布局,明确分区灌溉发展规模、主要建设任务与措施。(五)节水评价在现状供用水水平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现状节水水平、节水潜力、节水目标与指标、节水符合性、节水措施与效果进行评价及分析。根据评价结果,提出节水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六)防洪治涝安全保障规划调查肇庆市主要河流的洪涝灾情,分析确定易洪易涝重点区域及其成灾原因,分析研究洪涝灾害的成因,合理确定防洪治涝重点。结合已有相关成果,合理确定防洪治涝规划分区、防洪除涝重点、防洪治涝标准。对全市主要河流的设计洪水、河流水面线进行复核,分析各流域洪水遭遇的频率,提出防洪策略、洪水总体安排、防洪治涝工程布局等建设任务,对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控制性枢纽建设、蓄滞洪区布局优化和建设、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生态海堤建设、主要城市防洪规划等方面提出防洪治涝规划任务并研究提出防洪非工程措施。(七)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在中小河流治理、碧道建设、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河湖健康评价等工作成效显著的基础上,复苏肇庆市河湖生态环境布局与策略,谋划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生态水系廊道建设任务,提出重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城市水系综合治理整治对策。(八)水景观水文化建设深入挖掘肇庆市西江文化、龙母文化及龙母信仰等传统水文化的内涵,并系统分析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等水文化载体的分布及建设情况,提出水景观规划布局和建设内容、水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修复、传承、创新的措施和相关要求、水文化宣传教育及传播推动方案。(九)水经济依托星湖、西江等肇庆特色河湖水资源,积极探索和推动水上运动产业发展,大力打造环星湖休闲旅游带。依托府城渔人码头区域、砚洲岛、肇庆新区码头,多部门联合培育“旅游+三船”新型业态,探索建设公共游艇码头,融入大湾区游艇自由行工程。以羚羊峡、大鼎峡、三榕峡和砚洲岛为重点,发展西江滨水休闲旅游,打造大湾区具有示范效应的游艇游船码头综合体。大力开发西江游河游艇项目,重点打造西江百里历史文化风光带、封开贺江碧道画廊、四会古邑碧道画廊等项目。(十)水利信息化从构建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数字孪生流域、开发智慧水利应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提出建设任务。(十一)管理制度与改革及行业能力建设从加强水利法制建设、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强化水安全风险管控、深化水利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设任务。(十二)环境影响评价与实施效果通过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与整理,掌握流域生态环境现状,识别分析研究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分析防洪规划实施对流域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下阶段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根据规划方案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总体布局。(十三)实施效果评估针对防洪除涝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水文化与水景观建设、管理制度与能力建设,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方面对全市水网规划实施效果进行初步评价。(十四)投资匡算与实施意见根据各部分提出的工程措施,匡算工程投资。对工作深度较深、已有工程投资的项目,直接采用其投资;对新增规划工程可采用扩大指标进行投资匡算。考虑水平年、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和紧迫性、国家及地方投资强度等因素,提出近期重大工程,提出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实施意见。(十五)保障措施从强化政策与制度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与能力建设、社会参与等方面,研究提出强化规划指导性、约束性和权威性,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形成肇庆水网规划的相关保障措施。3.有关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3)《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5)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9)《水利部关于印发推进水利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1〕451号)(10)《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水资源〔2013〕1号)(11)《水利部关于加快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函〔2013〕233号)(12)《水利部关于印发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3〕393号)(13)《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4〕76号)(14)《水利部关于印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5〕321号)(1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水利规划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5〕363号)(16)《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2号)(17)《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粤委办〔2017〕42号)(18)《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规计〔2018〕39号)(19)《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21〕21号)(20)《水利部关于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1〕411号)(21)《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水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2〕201号)4.相关规划(1)《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2)《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3)《广东省流域综合规划(2013-2030年)》(4)《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5)《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6)《“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7)《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8)《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9)《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10)《广东省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11)《肇庆市水功能区划》(2015年7月)(12)《广东省肇庆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批稿)》(2011年11月)(13)《肇庆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2017年8月)(14)《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5)《广东省肇庆市防洪规划(送审稿)》(2021年8月)(16)《肇庆市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17)《广东省肇庆市治涝规划(2012-2030年)》(2015年6月)(18)《肇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19)《肇庆市节约用水规划(2021-2035)》(20)《肇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21)《肇庆市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其他相关行业已批准的有关部门组织的规划,如航运规划、水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规划等。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自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标的提供的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支付合同总金额比例的30%,即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30%。采购人须在2024 年12月30日内向成交人支付54 万元。(暂按预算金额计算)2期:支付比例30%,付合同总金额比例的30%, 即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60%。采购人须在2025 年 6月 30 日前内向成交人支付54 万元(暂按预算金额计算)。成交人完成并提交《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方案3期:支付比例40%,支付合同总金额比例的40%,即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100%。成交人完成《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总报告,附图包括行政区划图、地形地貌图、流域水系图、总体布局图、水资源配置布局图、防洪布局图、治涝布局图、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布局图、重大规划工程布局图等项目完成。采购人须在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向成交单位支付72 万元(暂按预算金额计算)。 每笔款项支付前,成交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等额金额的正式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验收要求1期:项目通过水行政部门审查,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成交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依据项目任务书和采购人要求提交工作成果2期: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必须符合省级文件、工作培训以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3期: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采购人审核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求,自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批1.001,800,000.001,8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批1.001,800,000.001,8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规划编制完成10个月,共分为五个阶段:1前期准备阶段(第1个月):开展调研,初步进行资料收集分析和地形测量等工作,同步编制工作大纲。2总体思路阶段(第2个月):继续进行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分析与整理工作,完成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现状评估和需求分析及水文分析计算工作;在此基础上,初步提出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的总体思路。3规划报告编制阶段(第3-5月):完成《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初稿。4规划报告报审(第6-7月):征求各部门意见,报送有关部门审查,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及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完善,完成《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送审稿,开展专家咨询,根据咨询意见进行补充完善。5规划报告报审(第8-10月):按流程报批。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肇庆市水利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钟小姐电话:0758-2202201传真:0758-2202201邮箱:GDYTGC888@163.com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七期8、9、10座商业办公楼及6、7、8号商业裙楼8-1108室邮编:52604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肇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局412室电话:0758-2232802邮编:526060传真:0758-2231088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最高投标限价4报价合理性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者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响应供应商能在规定时间内应磋商小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5报价响应情况报价响应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无重大偏离6其他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文件的情形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对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等次分值选择:0.0;1.0;2.0;4.0;6.0;) (6.0分)根据供应商(包含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现状、背景以及需求分析,根据理解、分析、说明的准确、清晰、深入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 1、对本项目现状、背景以及需求分析的理解认识深刻准确清晰,得6分; 2、对本项目现状、背景以及需求分析的理解认识较深刻准确清晰,得4分; 3、对本项目现状、背景以及需求分析的理解认识基本深刻准确清晰,得2分; 4、对本项目现状、背景以及需求分析的理解认识的深刻准确清晰程度不完整的,得1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对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技术方案的描述 (等次分值选择:0.0;3.0;9.0;15.0;) (15.0分)根据供应商(包含但不限于)对项目的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和方案的描述情况综合评审: 1、优:对项目的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和方案合理的,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5分; 2、中:对项目的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和方案能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9分; 3、差:对项目的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和方案部分满足的,得3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等次分值选择:0.0;2.0;6.0;10.0;) (10.0分)根据供应商(包含但不限于)对项目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以及相应解决方案或建议分析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优:重点难点问题把握准确、方案或建议合理的得10分;2、中:基本能把握重点难点问题、方案或建议相对合理的得6分;3、差:重点难点问题把握不准确、方案或建议不合理得2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进度安排及措施方案(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 (7.0分)根据供应商(包含但不限于)对项目进度计划和相应保证措施的综合评审: 1、优:进度安排合理,清晰、准确、完整、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的,得7分; 2、中: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措施一般,得4分; 3、差:进度安排不够合理,措施较差,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试验场地满足情况(等次分值选择:0.0;3.0;6.0;) (6.0分)根据供应商物理模型试验场地满足情况进行评审: 投标人自有实验场地满足项目试验需要,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工程实验室得6分;省级以下工程实验室得3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场地照片及实验室批复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果质量保证措施 (等次分值选择:0.0;1.0;4.0;6.0;) (6.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证体系、措施及服务的便利性情况进行评审:1、优: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合理,服务便利性高,得6分;2、中: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措施基本合理,服务便利性良好,得4分;3、差: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健全,措施不合理,服务便利性一般,得1分;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商务部分企业资信 (3.0分)供应商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企业获奖 (8.0分)201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获得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省部级每项得3分,市县级每项得1分,最多不超过一项; 二等奖,省部级每项得2分,市县级每项得0.8分 最多不超过二项; 三等奖,省部级每项得1分;市县级每项得0.5分,最多不超过三项; 本项最高得8分。 注: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只计最高奖项分值;证明材料为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业绩 (16.0分)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业绩项目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6分。注:1、同类业绩(包含但不限于)指:水网规划、碧道规划、水利发展规划、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水利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水利规划项目业绩; 2、业绩证明须提供相关合同封面及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综合技术水平(项目负责人) (6.0分)(1)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执业资格证的得4分;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资格和注册土木工程证的得2分。(2)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称号,得2分。本项最高得6 分。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以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人员综合技术水平(各专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7.0分)供应商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每配备1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每配备1名副高级工程师的得0.5分,最高得7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以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2.……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_________日内付给乙方。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知识产权归属七、保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4-00191采购项目编号:GDYT-ZQCG2024DZ0125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广东耀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DYT-ZQCG2024DZ0125],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二次)”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