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招标公告(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2024)



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014
项目名称: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到2024年秋季学期结束(以学校正式行课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本次政府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7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2号华升.宝龙广场1栋21层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
地址:叙永县水潦彝族乡水潦村
联系方式:0830-6996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028-6150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61501001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食材).pdf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叙永县水潦彝族乡中心学校拟对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采购(食材)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共一个包件。二、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实质性要求)1.定价原则配送期内,货物实际结算价方法如下:实际结算价=市场价格*(1-下浮率)。市场价格的确定方式:1.1确定供货基准价: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共同组成询价小组,每月下旬由采购人确定询价对象和具体询价时间,到叙永县城内具有代表性的3--5家超市或农贸市场,开展对应食材市场询价活动,其算出平均价作为市场价格,并依据下浮率确定下月供应价格。即采购人逐级审批无误统一支付后方可支付费用。1.2若询价后,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5%(不含),可由任何一方提出申请,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共同进行询价,核定新的市场价格,至下一个询价期。1.3本采购项目涉及食材品目较多,各潜在中标人应综合测算拟供货的各类食材的成本、利润、税收等因素,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报价须按照统一下浮率报价。未按照统一下浮率报价的,响应文件投标无效。2.采购计划的确定2.1采购人须提前将采购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2.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应保持一致,蔬菜类食材可偏差控制在10%以内。2.3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下订单的数量为准。3.配送品种、质量、数量要求3.1配送品种:蔬菜类、干货调味品类(调味品、豆制品等)3.2蔬菜类质量要求:(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3.2.1蔬菜类须符合《NY/T5363-2010无公害食品蔬菜生产管理规范》;3.2.2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3.2.3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3.2.4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3.2.5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3.2.6葱蒜类: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3.2.7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3.2.8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3.3干货调味品类(调味品、豆制品等)质量要求3.3.1配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3.3.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3.3.3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QS食品安全认证编号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3.3.4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3.3.5干货类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产品优质、感观无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无过期、变质、破损,感观无异常;3.3.6每个品种的重量、数量以采购人验收核准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4.配送要求4.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4.2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按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4.3提供食材、食品的正规票据、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等。4.4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4.5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络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采购人食堂食品及原材料的供应。4.6供应商保证配送货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4.7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4.8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配送车辆应具有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根据所配送产品应采用厢式货车或冷藏车避光运输。4.9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4.10配送流程及要求:4.10.1采购人每周五以约定方式书面向成交供应商提交下周所需食材采购需求的配送清单,如需要更换或增加食材须提前一天报送给成交供应商。4.10.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名称、需求数量、质量进行供货,并按时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4.10.3食材配送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配送。4.10.4食材送达后,由采购人对质量、数量予以验收并签字确认。5.交货要求到货后,采购人应当及时安排学校验收员按照订单进行验收,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结算凭证。如食材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单独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更换,采购人也可以拒绝接收。三、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采购人及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每次对成交供应商的配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将取消成交供应商配送资格,并追究其责任:1.配送服务期间,货物质量、数量3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且未按要求重新配送,或其配送服务、退换货严重超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或资质信誉等方面存在严重造假的,取消其配送资格。2.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取消其配送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未能按时供货,影响正常就餐并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其配送资格。4.不遵守学校相关管理条例的,取消其配送资格。5.供应商应承诺为该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无承诺做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四、投标风险(实质性要求)1.本采购项目按月询价,当月内按下浮比例结算,供应商需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并承担周期内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服务期限: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到2024年秋季学期结束(以学校正式行课时间为准)。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以实际供货数与学校结算费用,库存按供货价退还。按照财政拨付资金支付,由学校、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完税务发票,采购人逐级审批无误后方可支付费用。4、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对食材保鲜、保质的相关规定。5、配送时间要求:学校提供采购需求清单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需求清单后须按时将货物集中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入库并规范放置。成交供应商应主动联系学校,获得采购需求清单。6、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学校被相关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合同。(提供承诺函)7、若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按照上级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不得停止提供服务(提供承诺函)8、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提供劳务服务方与食品原辅材料供货方不得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的要求,供应商参与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活动,不得参与学校劳务采购活动。供应商参与学校劳务采购活动,不得参与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9、验收方式及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叙永县学校食堂食材供货验收单叙永县学校食堂食材供货验收单供货单位(盖章):XXX公司供货人(签字):供货时间:年月日序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三式联(三式联(三式联(三式联(三式联(三式联(三式联合计(三式联收货单位:验收人(签字):收货时间:年月日备注:学校留存前两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劳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