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工食堂食品配送招标公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2024)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27 00:17:56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386 预算金额:20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彭殷群 项目负责人:彭殷群
项目概况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FCG2023038
项目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或累计结算货款达到合同总价20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 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7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8号
联系方式:66616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575号四楼
联系方式:020-83822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祉婷
电话:020-83822232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7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磋商文件(2024012601).zip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386采购项目编号:SYZFCG2023038项目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采购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386采购项目编号:SYZFCG202303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1.00(项)详见第二章2,0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或累计结算货款达到合同总价20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gzsy228.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8号联系方式:666162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575号四楼联系方式:020-838222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20-83822232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说明: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和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响应无效。本项目采购人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来定。本次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成交供应商1家。配送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或累计结算货款达到合同总价20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本次采购货物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项目内容(一)供货服务对象:配餐区信息情况采购人配送地址日平均就餐人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8号约220人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168号约110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黄庄南路6号(观赏植物种质资源圃)约40人东平基地(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宋屋地段)职工饭堂约45人(二)每日就餐人数:共约415人(此就餐人数仅供参考),特殊情况下人数会增加。成交供应商实际供应的品种和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完全满足采购人每天的实际需求。(三)采购内容序号货物名称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配送期说明1肉类 200万元(其中30%可由甲方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国家832扶贫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一年具体数量,按甲方需求分期分批提供。具体支付金额,据实结算。2家禽类3冰鲜类4鱼类5蔬菜类6熟食7蛋类8粮油类9干货、副食品类10厨房用品类(四)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并作出相应承诺(格式自定):(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且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要求。保证无过期、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无违法添加,如不符合采购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4)供应商须承诺:负责成交货物的运输、产品质量送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须承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应提前办理即将过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延续审批,如证件过期且未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续期工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供应商须承诺:同意采购人落实政策要求,与采购人约定预算金额200万元中的30%,可由采购人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国家832扶贫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7)供应商应承诺:及时提供采购需求所列的目录品种,并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应急供应要求,并在2小时内完成供货。2.货物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3.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采购合同转包,不得将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全部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履行的违法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采购人每年可不定期且不少于六次,对配送给采购人的食品食材找地市级或以上国家认可机构进行抽检,抽检标本由检验部门人员在供应商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封存、取样、送检,抽检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6.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特殊情况,如应急抢险工作所需要的食材配送,如果不能全部提供需要的计划材料清单上的货物,需要由采购人代买的,成交供应商需要实报实销发生的相关费用。7.成交供应商应自觉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8.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迟供货(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9.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变更供应货品,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报请采购人协商解决。10.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成交供应商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对于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采购人较大损失的,或在服务期发现原响应材料有虚假证明的,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行政处罚。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12.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13.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须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和《健康证》。14.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食堂的要求时间和成交供应商应急供应承诺的承诺时间内完成供货。三、其他要求(一)报价要求1.★根据每月第1日和第16日“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菜篮子零售价格”分别对应品种的最低价格为基准价。广州市菜篮子网站未公布的品种,供货时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市场行情及供应商所报成交折扣来确定执行标准。2.供应商采用响应单价下浮率的方式报价对本项目报出唯一的响应单价下浮率,成交单价=基准价×(1-响应单价下浮率)。3.响应单价下浮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8%),不得存在区间值(如5~8%),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单价下浮率≥0%;响应单价下浮率报价不大于100%,不能为负数,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5.合同执行期内,不论成交供应商供应货物(包含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响应的所有货物)的来源何地均按响应单价下浮率结算,响应单价下浮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二)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三)供应商的服务人员须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和《健康证》。四、供货产品质量要求(一)蔬菜类1.质量要求(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蔬菜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2)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3)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体质量要求为: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种类质量标准叶菜类菜心、生菜、大白菜、小白菜、空心菜、芹菜等绿叶莱类。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腐烂现象,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无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萝卜、大头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薯芋类马铃薯。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豆类扁豆、豌豆、豆角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水生菜类藕、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2.供应和管理要求(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品种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3个品种以上。(2)蔬菜来源必须清晰,供货渠道顺畅合法,蔬菜来源须为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3)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无公害蔬菜中不得检出的农药、重金属、硝酸盐及亚硝酸盐限量应符合下表规定。项目指标(mg/kg)备注甲拌磷不得检出马拉硫磷不得检出对硫磷不得检出久效磷不得检出克百威不得检出涕灭威不得检出甲胺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Hg计)≤0.01铅(以Pb计)≤0.2砷(以As计)≤0.5氟(以F计)≤0.5铬(以Cr计)≤0.5硝酸盐(以NaNO3计)≤600果菜类≤1200根茎类≤3000叶菜类亚硝酸盐(以NaNO2计)≤4(二)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1.质量要求(1)所供肉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渠道顺畅合法,肉类保证来源于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养殖基地,猪类必须送至正规肉屠宰场屠宰,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严禁收购私人的肉类供应。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品类需解冰并按解冰后的实际重量计算。供应商应对其准备供应给甲方的冻品食物进行妥善存放,按照冰鲜、冰冻食物的存储要求分别进行存放,冰鲜食物应存放在0~10℃的环境中,冷冻食物应存放在低于零下18℃的环境中,以确保食物品质维持在良好状态。(3)家禽类(鸡、鸭等)需去净毛和内脏。(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5)鲜鱼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类(如白仓、太阳鱼、红珊等)需杀净、去鳞,重量要保证大约在3—3.5两左右。2.供应和管理要求(1)各供应商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类别资质证明畜禽冻肉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肉制品《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水产品《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产品票证要求:新鲜肉类票证要求:货物类别产品票证名称验收索证要求猪肉、牛肉、羊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有委托方、送往单位、屠宰场检验专用章、出厂时间和单号。家禽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冻品货物票证要求:货物类别产品票证名称验收索证要求猪、牛、羊肉类、家禽类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3.《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肉制品1.《卫生检疫报告》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水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三)粮油类(1)食用油品质要求①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SC编码或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②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2)大米质量标准:有SC编码或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四)干货、副食品类1.质量要求:(1)干货、副食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副食品必须具有SC编码或QS标志。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3)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5)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6)几种主要副食品的质量要求: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大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食糖: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2.供应和管理要求(1)供应要求的资质证明: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类别资质证明副食品《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票证要求:类别产品资质名称验收索证要求副食品货物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五、货物包装要求(一)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二)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有SC编码或QS标志等。(三)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六、配送管理要求(一)本次配送服务采购主要为早、午餐供应,采购人膳食安排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如有特殊安排,按采购人安排执行。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凭证。(二)成交供应商须设置配送中心,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配备完善的食品食材安全检测设备、冷冻库及运输车辆。成交供应商应至少安排1辆或以上专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三)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必须保证所供应肉类、干货、蔬菜、果品、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为新鲜、保质期内,且符合卫生标准;若发现所供应的食品存在腐烂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重新供应配送。(四)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格和供货价等。(五)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使用单位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六)食品溯源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七、配送运输要求(一)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二)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三)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四)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可用无冷藏(或冷链)功能的运输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冷藏车(或冷链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保证冷冻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五)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八、交货要求(一)交货时间要求采购人提前一天以传真、微信、QQ或电话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品,订单上应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第二天早上6点半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订货单要求送货至广州市广园中路428号点;7点前,送货至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168号点;7点半前,送货至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黄庄南路6号(观赏植物种质资源圃)点;8点前,送货至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村东凤西路(东平基地)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因成交供应商到货时间迟到,影响采购人开餐时间,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迟到15-20分钟的,采购人给予成交供应商口头警告,累计超过3次后,第4次起,除发出口头警告外,每次按500元/次违约金扣除;迟到30-45分钟的,采购人给予成交供应商书面警告,且每次按1000元/次违约金扣除,累计超过3次后,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迟到45分钟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于上述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采购人在当期结算时从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二)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用户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三)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数量、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清单一式两份,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各持一份,作为采购人收货入库验收之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人有责任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配餐区正常就餐。(四)成交供应商单位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物都要注明来源。成交供应商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一并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五)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该批次货物的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不符合卫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六)★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抽查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肉类、干货、蔬菜、果品、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出现变质变味、过期;蔬菜瓜果类的农药含量超标、肉制品无检验标志、干货有发霉或添加剂超标、家禽鱼类有病毒危害,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视情况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成交供应商按配餐区规定和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1小时内重新送货。若当月超过两次质量问题退货,将扣当月总货款的10%,合同期间累计超过四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和赔偿权利。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七)★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变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损失。(八)★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1个小时内送到。九、货物验收(一)检验流程1.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4.验收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成交供应商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5.验收时需提供:生产企业方与供应商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方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供应商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及销售发票等。(二)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配餐区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三)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四)验收要求验收发现食品安全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发现腐败变质异味、污染变质等,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送货数量与订单不符时:多送部分有权拒收,少送部分必须在1小时内补货送到。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食品全部退货,并按配餐区的要求按时重新配送。十、售后服务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退或包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十一、结算方式(一)合同期内按成交单价、采购人核价的单价为准,所有品种的配送价格由供、需双方对市场价格进行联合调查并对价格协商后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二)合同签订并收到成交供应商递交的预付款对应发票等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1.未收到,2.成交供应商递交的付款资料不合格,3.财政资金未到位,4.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延期,4种情况除外)。(三)货款原则上按月进行结算,并优先使用预付款抵扣,直至所有预付款抵扣完毕。结算价=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基准价×(1-成交单价下浮率)×各类货物的月供货数量-如因乙方到货时间迟到,而需扣除的违约金。★根据每月第1日和第16日“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菜篮子零售价格”分别对应品种的最低价格为基准价。广州市菜篮子网站未公布的品种,供货时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市场行情及供应商所报成交折扣来确定执行标准。成交供应商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一般情况下,采购人收到付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以转账的付款方式缴付货款给成交供应商。如因财务报账、审核、银行划账等原因不能及时付款,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友好协商解决。(四)在办理支付手续时,成交供应商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由采购人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采购人签字的验收单、供货方开具发票,结清货款。(五)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六)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十二、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要求(一)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成交供应资格的;2.成交供应项目有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分包行为的;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成交供应项目能力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5.有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所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9.出现违反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行为;10.不能履行货物价格成交折扣承诺的;11.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三)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应严格按招标单位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采购人同意,必须以质量更高的同类商品代替,但商品价格不得提升。(五)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六)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七)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SC编码或QS标志。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来源应当是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业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要求响应文件中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感官标准。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1.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3.供应商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配送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或累计结算货款达到合同总价200万元,视为合同期满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一)合同期内按成交单价、采购人核价的单价为准,所有品种的配送价格由供、需双方对市场价格进行联合调查并对价格协商后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二)合同签订并收到成交供应商递交的预付款对应发票等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1.未收到,2.成交供应商递交的付款资料不合格,3.财政资金未到位,4.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延期,4种情况除外)。2期:支付比例70%,(三)货款原则上按月进行结算,并优先使用预付款抵扣,直至所有预付款抵扣完毕。结算价=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 =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基准价×(1-成交单价下浮率)×各类货物的月供货数量-如因乙方到货时间迟到,而需扣除的违约金。 ★根据每月第1日和第16日“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菜篮子零售价格”分别对应品种的最低价格为基准价。 广州市菜篮子网站未公布的品种,供货时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市场行情及供应商所报成交折扣来确定执行标准。 成交供应商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一般情况下,采购人收到付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以转账的付款方式缴付货款给成交供应商。如因财务报账、审核、银行划账等原因不能及时付款,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友好协商解决。 (四)在办理支付手续时,成交供应商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由采购人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采购人签字的验收单、供货方开具发票,结清货款。 (五)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六)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验收要求1期:(一)检验流程 1.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验收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成交供应商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5.验收时需提供:生产企业方与供应商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方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供应商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及销售发票等。 (二)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配餐区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 (三)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验收要求 验收发现食品安全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发现腐败变质异味、污染变质等,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送货数量与订单不符时:多送部分有权拒收,少送部分必须在 1 小时内补货送到。 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食品全部退货,并按配餐区的要求按时重新配送。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1.002,000,000.002,000,000.001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2★本次采购货物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供应商须承诺:同意采购人落实政策要求,与采购人约定预算金额200万元中的30%,可由采购人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国家832扶贫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4★根据每月第1日和第16日“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菜篮子零售价格”分别对应品种的最低价格为基准价。广州市菜篮子网站未公布的品种,供货时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市场行情及供应商所报成交折扣来确定执行标准。★5★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抽查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肉类、干货、蔬菜、果品、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出现变质变味、过期;蔬菜瓜果类的农药含量超标、肉制品无检验标志、干货有发霉或添加剂超标、家禽鱼类有病毒危害,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视情况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成交供应商按配餐区规定和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1小时内重新送货。若当月超过两次质量问题退货,将扣当月总货款的10%,合同期间累计超过四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和赔偿权利。 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6★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变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损失。★7★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1个小时内送到。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现场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成交结算下浮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则》(穗招采代理协[2017]3号)中的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进行计算。 收费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时直接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 开户名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陵园西路支行 账 号:3602013609200130947 请注明事由:“SYZFCG2023038号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18其他1,参与现场电子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19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11.关于分支机构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磋商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gzsy228.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gzsy228.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徐工电话:020-83822232传真:020-86214221邮箱:gzshengyuan2014@163.com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邮编:51044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对终止采购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 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8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10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式样和签署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签署和盖章要求3报价要求1、响应结算下浮率为固定报价(非区间报价)且未超过本项目规定的范围(0.00%~100.00%);2、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低于成本报价未被磋商小组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号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串通响应情形未出现磋商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响应情形。7无效情形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磋商文件不属于投标无效的。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4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对采购人需求响应情况及项目实施计划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4.0;6.0;8.0;)根据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有详细的组织方案、工作时间计划表、劳动力使用计划及工作人员管理、保障措施,计划详细、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完善,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需求,得8分; 2.有较详细的组织方案、工作时间计划表、劳动力使用计划及工作人员管理、保障措施,计划基本合理可行,基本响应采购需求,得6分; 3.组织方案不够详细,工作时间计划表、劳动力使用计划及工作人员管理、保障措施,等计划不全、有漏项,可行性有所欠缺,有部分不响应采购人需求,得4分; 未提供不得分。配送服务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4.0;6.0;)根据各供应商的配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整体配送计划方案、流程控制、质量管理、食材管理、采购计划单及送货时间管理、安全管理、验货标准等)进行评审: 1.食品配送方案具备上述全部内容,内容全面详实、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2.食品配送方案基本具备上述内容,但内容不够详尽,管理要求有一定可操作性但部分要求不够完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食品配送方案内容部分欠缺,管理要求有一定可操作性但部分要求不够完善,有小部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食品配送方案不完善,管理要求不合理,可操作性差,仅小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食材质量保障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8.0;)根据各供应商响应货物的来源、生长环境、包装、保存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 1.来源合法具体,食品质量保障方案具备上述全部环节,保障措施齐全,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能有效保障食材质量,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食材质量保障需求的,得8分; 2.来源合法,食品质量保障方案基本具备上述环节,保障措施基本齐全,但内容不够详尽,保障措施有一定可操作性但部分要求不够完善,基本满足项目食材质量保障需求的,得6分; 3.来源合法,食品质量保障方案内容部分欠缺,保障措施不完善,有小部分不满足项目食材质量保障需求的,得4分; 4.来源不清晰,食品质量保障方案不完善,合理性不充分,针对性不强的,仅小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8.0;)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计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食物中毒、原材料无法及时到达厨房、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等应急处理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1.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涉及上述全部情况,处理措施科学妥当,实操作性强,能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应急处理需求的,得8分; 2.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基本涉及上述情况,处理措施基本合理,有一定可操作性但部分措施需要改善,基本满足项目应急处理需求的,得6分; 3.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部分欠缺,处理措施不完善,有一定可操作性,有小部分不满足项目应急处理需求的,得4分; 4.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不完善,合理性不充分,可行性不足,仅小部分满足项目应急处理需求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3.0;4.0;)本项目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内容包括:退换货流程、退换货便利性说明及响应时间承诺。 1.退换货方案全面、详细具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响应速度快,退换货周期快速,退换货流程清晰,便利程度高,极具科学性、合理性,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4分。 2.退换货方案较为全面、较为具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响应速度快,退换货周期较为快速,退换货流程基本清晰,较为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3.退换货方案基本合理、简略一般,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响应,退换货周期较慢,退换货流程简单,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有小部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4.退换货方案不够全面,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响应,退换货周期慢,退换货流程有较大欠缺,合理性不充分,可行性不足,仅小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投入车辆情况 (6.0分)1.供应商每投入一辆冷藏车(或冷链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供应商每投入一辆无冷藏(或冷链)功能运输车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3.如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如成交可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自有或租赁的相应车辆,可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此项得分不与第1、2项叠加计算)。 注:本项最高得6分。自有车辆要求提供检验有限期内的车辆图片、车辆行驶证(或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要求同时提供检验有限期内行驶证和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需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保障设施 (5.0分)1.供应商具有自有或租赁冷藏、冷冻库(要求能达到零下18℃),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供货需求的,得5分。(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现场照片并加盖公章;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需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如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如成交可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能满足项目供货需求的冷藏、冷冻库或设备,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第1、2项得分不叠加计算。商务部分类似项目经验 (5.0分)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备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3、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计算业绩分数。同一业主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不重复计分。拟派服务人员 (5.0分)供应商投入食品安全管理员情况: 投入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得5 分。注:需提供资格证书及相应人员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的不得分。客户或业主评价 (10.0分)2019年1月1日至今的项目中获得项目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每份得2分,此项最高得10分。 备注:1)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2)须与供应商上述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的用户单位一致;3)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4)供应商须提供满意度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 1-60%=40%,得满分 ;有投标报价为 50%,投标报价为 1-50%=50%;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发包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承包人:签订日期:年月甲方(发包方全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乙方(承包方全称):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采购”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次采购货物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一、项目内容(一)供货服务对象:配餐区信息情况采购人配送地址日平均就餐人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428号约220人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168号约110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黄庄南路6号(观赏植物种质资源圃)约40人东平基地(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宋屋地段)职工饭堂约45人(二)每日就餐人数:共约415人(此就餐人数仅供参考),特殊情况下人数会增加。乙方实际供应的品种和数量以甲方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乙方须完全满足甲方每天的实际需求。(三)采购内容序号货物名称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配送期说明1肉类200万元(其中30%可由甲方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国家832扶贫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一年具体数量,按甲方需求分期分批提供。具体支付金额,据实结算。2家禽类3冰鲜类4鱼类5蔬菜类6熟食7蛋类8粮油类9干货、副食品类10厨房用品类二、项目总体要求(一)乙方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进口产品、非转基因食品,且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乙方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要求。保证无过期、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无违法添加,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乙方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四)乙方负责成交货物的运输、产品质量送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五)乙方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乙方应提前办理即将过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延续审批,如证件过期且未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续期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六)★乙方同意甲方落实政策要求,与甲方约定预算金额200万元中的30%,可由甲方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国家832扶贫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七)乙方应及时提供采购需求所列的目录品种,并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甲方的应急供应要求,并在2小时内完成供货。(八)货物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九)乙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十)乙方不得将采购合同转包,不得将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全部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履行的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甲方每年可不定期且不少于六次,对配送给甲方的食品食材找地市级或以上国家认可机构进行抽检,抽检标本由检验部门人员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封存、取样、送检,抽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解决应急情况,如应急抢险工作所需要的食材配送,如果不能全部提供需要的计划材料清单上的货物,需要由甲方代买的,乙方应及时配合。(十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十四)乙方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迟供货(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应提前通知乙方。(十五)乙方不得自行变更供应货品,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报请甲方协商解决。(十六)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乙方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对于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甲方较大损失的,或在服务期发现原响应材料有虚假证明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十七)乙方应按照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十八)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十九)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和《健康证》。(二十)乙方须在甲方食堂的要求时间和乙方应急供应承诺的承诺时间内完成供货。三、供货产品质量要求(一)蔬菜类1.质量要求(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蔬菜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2)所有蔬菜在交付甲方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3)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体质量要求为: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种类质量标准叶菜类菜心、生菜、大白菜、小白菜、空心菜、芹菜等绿叶莱类。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腐烂现象,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无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类萝卜、大头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薯芋类马铃薯。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豆类扁豆、豌豆、豆角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水生菜类藕、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2.供应和管理要求(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品种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3个品种以上。(2)蔬菜来源必须清晰,供货渠道顺畅合法,蔬菜来源须为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3)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无公害蔬菜中不得检出的农药、重金属、硝酸盐及亚硝酸盐限量应符合下表规定。项目指标(mg/kg)备注甲拌磷不得检出马拉硫磷不得检出对硫磷不得检出久效磷不得检出克百威不得检出涕灭威不得检出甲胺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Hg计)≤0.01铅(以Pb计)≤0.2砷(以As计)≤0.5氟(以F计)≤0.5铬(以Cr计)≤0.5硝酸盐(以NaNO3计)≤600果菜类≤1200根茎类≤3000叶菜类亚硝酸盐(以NaNO2计)≤4(二)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1.质量要求(1)所供肉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渠道顺畅合法,肉类保证来源于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养殖基地,猪类必须送至正规肉屠宰场屠宰,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严禁收购私人的肉类供应。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品类需解冰并按解冰后的实际重量计算。乙方应对其准备供应给甲方的冻品食物进行妥善存放,按照冰鲜、冰冻食物的存储要求分别进行存放,冰鲜食物应存放在0~10℃的环境中,冷冻食物应存放在低于零下18℃的环境中,以确保食物品质维持在良好状态。(3)家禽类(鸡、鸭等)需去净毛和内脏。(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5)鲜鱼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类(如白仓、太阳鱼、红珊等)需杀净、去鳞,重量要保证大约在3—3.5两左右。2.供应和管理要求(1)乙方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类别资质证明畜禽冻肉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肉制品《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水产品《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产品票证要求:新鲜肉类票证要求:货物类别产品票证名称验收索证要求猪肉、牛肉、羊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有委托方、送往单位、屠宰场检验专用章、出厂时间和单号。家禽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冻品货物票证要求:货物类别产品票证名称验收索证要求猪、牛、羊肉类、家禽类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3.《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肉制品1.《卫生检疫报告》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水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三)粮油类(1)食用油品质要求①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SC编码或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②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2)大米质量标准:有SC编码或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四)干货、副食品类1.质量要求:(1)干货、副食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副食品必须具有SC编码或QS标志。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3)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甲方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5)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6)几种主要副食品的质量要求: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大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食糖: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2.供应和管理要求(1)供应要求的资质证明: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类别资质证明副食品《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票证要求:类别产品资质名称验收索证要求副食品货物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四、货物包装要求(一)乙方应保证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二)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有SC编码或QS标志等。(三)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五、配送管理要求(一)本次配送服务采购主要为早、午餐供应,甲方膳食安排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如有特殊安排,按甲方安排执行。送货方式:每次根据甲方的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凭证。(二)乙方须设置配送中心,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配备完善的食品食材安全检测设备、冷冻库及运输车辆。乙方应至少安排1辆或以上专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必须保证所供应肉类、干货、蔬菜、果品、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为新鲜、保质期内,且符合卫生标准;若发现所供应的食品存在腐烂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重新供应配送。(四)乙方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使用单位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五)食品溯源要求。乙方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六、配送运输要求(一)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二)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三)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四)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可用无冷藏(或冷链)功能的运输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冷藏车(或冷链车)配送,保证冷冻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五)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七、交货要求(一)交货时间要求甲方提前一天以传真、微信、QQ或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品,订单上应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第二天早上6点半前乙方必须按照订货单要求送货至广州市广园中路428号点;7点前,送货至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168号点;7点半前,送货至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黄庄南路6号(观赏植物种质资源圃)点;8点前,送货至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村东凤西路(东平基地)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因乙方到货时间迟到,影响甲方开餐时间,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迟到15-20分钟的,甲方给予乙方口头警告,累计超过3次后,第4次起,除发出口头警告外,每次按500元/次违约金扣除;迟到30-45分钟的,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且每次按1000元/次违约金扣除,累计超过3次后,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迟到45分钟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于上述乙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当期结算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二)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甲方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三)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数量、重量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清单一式两份,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各持一份,作为甲方收货入库验收之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甲方有责任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配餐区正常就餐。(四)乙方单位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满足甲方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物都要注明来源。乙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一并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五)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该批次货物的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六)★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抽查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所配送的肉类、干货、蔬菜、果品、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出现变质变味、过期;蔬菜瓜果类的农药含量超标、肉制品无检验标志、干货有发霉或添加剂超标、家禽鱼类有病毒危害,甲方有权拒收,并视情况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乙方按配餐区规定和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1小时内重新送货。若当月超过两次质量问题退货,将扣当月总货款的10%,合同期间累计超过四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和赔偿权利。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七)★甲方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变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损失。(八)★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1个小时内送到。八、货物验收(一)检验流程1.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4.验收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乙方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5.验收时需提供:生产企业方与乙方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方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乙方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及销售发票等。(二)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甲方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乙方必须按配餐区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三)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物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四)验收要求验收发现食品安全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发现腐败变质异味、污染变质等,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送货数量与订单不符时:多送部分有权拒收,少送部分必须在1小时内补货送到。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食品全部退货,并按配餐区的要求按时重新配送。九、售后服务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退或包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十、结算方式(一)合同期内按成交单价、甲方核价的单价为准,所有品种的配送价格由供、需双方对市场价格进行联合调查并对价格协商后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二)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递交的预付款对应发票等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1.未收到,2.乙方递交的付款资料不合格,3.财政资金未到位,4.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延期,4种情况除外)。(三)货款原则上按月进行结算,并优先使用预付款抵扣,直至所有预付款抵扣完毕。结算价=各类货物的月供货金额=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基准价×(1-成交单价下浮率)×各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工食堂食品配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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