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改扩建工程空调 空调招标公告(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2024)



马家堡小学改扩建工程空调采购(YZQ23A00262)公开招标公告(重启)

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

马家堡小学改扩建工程空调采购(YZQ23A00262)公开招标公告(重启)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29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马家堡小学改扩建工程空调采购(重启)”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2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ZQ23A00262
项目名称:马家堡小学改扩建工程空调采购(重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空调
1,300,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1,3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期合同约定,须与建筑施工单位配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月29日 至 2024年2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2月18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2月19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19日 10:0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3.请之前在政府交易管理系统已在线获取过本项目电子标书的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按照一下路径更新项目数据,第一步:点击“打开项目”按钮,第二步:进入“项目概况”,第三步:点击“重新获取项目数据”-点击“确定”按钮确定更新项目数据。 完成以上流程后,请各位投标人重新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注意:若投标人未按照以上流程完成项目数据重新获取,由以上原因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项目内容有更新,需要重新制作投标。供应商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首次在线获取本项目电子标书的投标人请参照本采购文件第一篇第四点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中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采购文件在线获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
采购经办人:刘老师
采购人电话:1389607305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支路4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6376553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896073052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马家堡小学空调招标文件(重启).doc
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操作及安装手册(2024年1月).rar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空调

最高限价:130000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YZQ23A00262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改扩建项目空调采购(重启)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七、投标有关规定8八、联系方式9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0一、招标项目一览表10二、招标设备技术要求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2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2二、报价要求12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四、付款方式13五、知识产权14六、培训14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4八、其他1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5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5二、评标方法16三、评标标准17四、无效投标条款19五、废标条款19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0一、投标人20二、招标文件20三、投标文件20四、开标22五、评标22六、定标23七、中标23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九、签订合同24十、项目验收25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6一、合同主要条款26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1一、经济文件32二、技术文件34三、商务文件36四、其他39五、资格文件44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改扩建项目空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1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改扩建项目空调采购1302.61工业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3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月29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时间为准)。(九)开标时间:2024年2月19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时间为准)。(十)开标地点:1.远程参与开标: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开标室远程参与开标。远程参与开标必须配备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2.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设备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抵达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见当日大厅指示牌)参加开标。(十一)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开标结果(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十二)其他补充事宜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一:转账⑴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 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信息账号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1账 号50001013500050218275-10120 账号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支行账号2账 号9558853100009019880⑵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同,只有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具备投标资格。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入账确认时间延迟,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⑷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方式二:纸质投标保函⑴纸质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①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保函。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六)保函及核验信息”中提供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如下内容:A、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B、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C、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D、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E、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交易中心展示纸质投标保函方式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采购人负责对保函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⑵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⑶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六)保函及核验信息”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⑷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复印件一致,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⑸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二)投标保证金退还1.转账方式退还通过网上程序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来款账户。⑴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⑵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⑶出现流标、废标情况,流标、废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同一项目采购公告再次发布后,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⑷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保证金未缴入本项目专用账户导致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延迟或退还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纸质投标保函方式退还⑴未中标投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担保人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⑵中标人的纸质投标保函,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书面通知担保人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⑶出现流标、废标情况,流标、废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投标人办理纸质投标保函退还手续。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联系人:刘老师邮编:400042电话:13896073052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支路42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蒋老师邮编:400010电话:(023)63765532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业务二科(三)质疑联系部门: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联系人:刘老师邮编:400042电话:13896073052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支路42号(四)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315002442(五)CA证书厂商: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标注的内容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备注1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校改扩建项目空调采购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招标设备技术要求(一)空调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序号产品类型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2P 风管机★制冷/热量≥5.0/6.4kW能效等级:1 级制冷季节耗电量(kW.h)≤900制热季节耗电量(kW.h)≤1067循环风量≥800m3 /h室内机噪音≤36dB(A)★APF≥4.002台制冷量、制热量、制冷季节耗电量、制热季节耗电量、APF值以能效标识网截图为准,其余产品参数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样册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23P 风管机★制冷/热量≥7.2/9.2kW能效等级:1 级制冷季节耗电量(kW.h)≤1400制热季节耗电量(kW.h)≤1516循环风量≥1100m3 /h室内机噪音≤38dB(A)★APF≥3.8610台制冷量、制热量、制冷季节耗电量、制热季节耗电量、APF值以能效标识网截图为准,其余产品参数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样册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35P 风管机★制冷/热量≥12.0/13.2kW能效等级≥2 级制冷季节耗电量(kW.h)≤2984制热季节耗电量(kW.h)≤2809循环风量≥1700m3 /h室内机噪音≤44dB(A)★APF≥3.3087台制冷量、制热量、制冷季节耗电量、制热季节耗电量、APF值以能效标识网截图为准,其余产品参数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样册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技术性能要求1、设备应保证适当的送风距离,机组可调节静压最大值应≥30Pa。(提供所投厂家的公开发行样册或相关证明资料)。2、室内外机风机均采用直流无刷电机。3、具备“自清洁”功能,且控制器能一键操作。空调器可通过凝露结霜、化霜冲洗、烘干等程序以实现清洁除尘、抑菌杀菌、防止异味的效果。4、具备精确温度控制,支持0.5℃级温度设置。空调器温度波动±0.5℃以保障温度恒定。5、所投空调产品制造商或投标空调品牌所属集团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证书。三、特别说明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和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核算报价。2、投标人请于投标前自行到业主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因投标人放弃踏勘而造成的投标失误、少报、漏报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3、本次招标的所有空调设备要求全部为同一品牌。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期合同约定,须与建筑施工单位配合。(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其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所列货物制造、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所有税费、培训费及增加的辅助设备材料、配件、吊顶修补等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六年。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及相应的维修资质。(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全新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中标人能提供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中标人鲜章)且信用等级在3A及以上,则履约保证金给予5折优惠;中标人信用等级在3A以下的,则履约保证金给予8折优惠。中标人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照上述约定将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提交采购人。中标人如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其提交的保函必须由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的要求。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交由采购人保存。(二)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30%合同预付款(若中标人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的,则支付50%),中标人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交由采购人保存。如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三)设备到达现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四)安装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30%。(五)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八、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采购人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涉投标人均将被拒绝参与该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标注的内容。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规定的内容。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部分(60%)451.起评分(45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5分。制冷量、制热量、制冷季节耗电量、制热季节耗电量、APF值以能效标识网截图为准,其余产品参数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样册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2技术部分(60%)技术部分(60%)2.扣分条款无★号标注的技术参数及技术性能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扣5分。技术部分起评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起评分(45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5分。2技术部分(60%)153.加分条款:施工组织方案(15分)3.1全面性(5分)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技术人员配置(如:管理人员配置、施工人员配置等)、人员培训等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对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方案设计非常全面且针对性非常强得5分,方案设计较全面且针对性较强得3分,方案设计一般全面得1分,不全面或未提供得0分。3.2可行性(5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是否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方案设计可行性非常高且非常合理得5分,方案设计可行性较高且较合理得3分,方案设计可行性一般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3.3措施的合理性(5分)确保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的程度,以及保证学校正常办公及正常教学的措施是否合理、必要和有效,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方案设计各项措施非常合理得5分,方案设计各项措施较合理得3分,方案设计各项措施一般合理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须提供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本项目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社保)》,该表内容显示拟派人员参保单位为投标人缴纳养老保险记录齐全、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或“参保缴费”。3商务部分售后服务方案及能力(5%)5投标人拟定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除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外,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方案包含齐全的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及服务联系方式,有专人负责本项目的空调安装维护(如:制冷安装维修技师人员、制冷安装维修工人员、高级工程师等),售后服务流程,技术支持内容,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常用的备品备件清单,售后服务保障设备设施等措施。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具象性、售后人员证书齐全性进行评比,方案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得5分,方案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为一般得3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或方案不详细、可行性较差、无实用性得0分。须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本项目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社保)》,该表内容显示拟派人员参保单位为投标人缴纳养老保险记录齐全、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或“参保缴费”。3商务部分实力及信用(1%)1投标人同时具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制冷学会共同颁发的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D类I级和A类I级的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业绩(4%)4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履行同类型空调项目业绩案例,提供1个得0.5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开票金额80%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政策性加分(5)5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在线开标大厅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备份投标文件与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每页必须电子签章。(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指导流程递交。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及现场开标地点。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时间以发布补遗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展示及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由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同步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保函及核验信息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复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复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当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时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保函及核验信息(格式自定)(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空调 空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