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4)



项目概况

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拟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郭老师
3.联系方式:029-88661294 029-96702
4.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6100012024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为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高校、团体组织等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用于集中出行、公务出差、考察调研、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和临时租赁等。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包1为9座及以下车型,包2为9座以上车型。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1
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租赁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
2
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租赁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



2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陕西省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9座及以下车型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2).分包名称:9座以上车型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特定资格要求
包2供应商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具备客运类范围)。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临时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临时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临时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8-600271拨0; ③华测CA:400-620-2211; ④天威诚信:400-666-3999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1.4》(下载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注:本次申请的CA证书为临时证书,仅适用于陕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使用,供应商如办理临时证书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使用,导致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CA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征集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1月30日
附件:征集文件压缩包.zip

供应商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供应商,现郑重承诺:1、我方响应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标段的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我方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我方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控股管理关系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与以下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备注123……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本表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4.供应商如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处填写“无”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中填“无”或“/”。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征集文件第六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此声明函为非必须响应内容,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对照自身实际确认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特定资格要求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征集,充分理解征集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满足征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7、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8、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9、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响应文件、办理响应事宜的情形;10、我单位一旦入围,将严格按照征集文件规定交纳征集代理服务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并严格履行框架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1、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13、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14、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征集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所有有关本次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响应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书面声明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标段的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我方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税收缴纳证明响应文件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征集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20XX年XX月XX日}实质性条款响应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标段框架协议征集活动,为非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实施过程由本单位独立承担。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单位的框采变更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委派(被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被授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标段框架协议征集活动,就该项目的响应、框架协议签订、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自开启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被授权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人像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国徽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国徽面)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此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征集项目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项目编号:K6100012024000001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01月30日-第1页-第一章征集邀请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项目概况:为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高校、团体组织等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用于集中出行、公务出差、考察调研、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和临时租赁等。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包1为9座及以下车型,包2为9座以上车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征集项目编号:K6100012024000001(二)征集项目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一、一般资格审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二、特殊资格审查三、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二)CA注册及使用说明及签章要求1.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2.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3.未办理临时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临时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临时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第2页-4.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五)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右侧→在线客服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1.4》(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四、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31日00:00:00至2024年02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二)获取途径: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三)获取方式: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获取的征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远程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启。六、本征集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七、联系方式征集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9-88661294029-96702邮编:710061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采购监督机构:陕西省财政厅-第3页-联系电话:029-68936409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制单价包1:9座及以下车型最高限制单价为100%;包2:9座以上车型最高限制单价为100%。本项目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供应商以《基础价格上限表》(详见附件)为依据,在此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制单价(即供应商折扣率报价≤100%),否则响应无效。2.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3.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5章。(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不适用。6.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0.征集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征集代理服务费。11.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公告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告。12.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13.框架协议签订征集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考察。15.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9座及以下车型:二次竞价/直接选定/顺序轮侯;9座以上车型: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侯;无。16.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渠道成交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7.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1)陕西省本级所属采购单位,类型:行政区划;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19.供应商响应注意事项响应文件中响应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由供应商负责。20.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二、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2.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征集人享有。征集文件内容由征集人负责解释。(二)有关定义1.“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了征集文件,拟参加征集或签订框架协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当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3.“入围供应商”是指参与第一阶段征集活动并入围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成交供应商”是指在第一阶段入围并在第二阶段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入围供应商。5.“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唱标、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第6页-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相应文件解密、参与开启活动。6.“电子评审”是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评审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入围供应商等活动。三、征集文件(一)征集文件的构成1.征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征集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依据。征集文件用以阐明征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征集和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征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第六章拟签订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二)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征集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征集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语言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二)计量单位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三)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四)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第7页-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五)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六)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七)响应报价1.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服务项目单价按照单位采购标的价格或者人工单价等确定。服务项目所涉及的货物的费用,能够折算入服务项目总价的应当折入,需要按实结算的应当明确结算规则。2.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八)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九)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1.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征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4.发生征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十)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十一)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第8页-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一)响应文件开启及开启程序1.本项目为网上开启。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征集人将作废标处理。2.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3.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证书及签章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4.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二)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资格审查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四)入围评审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五)入围通知书1.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并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2.入围通知书是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是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入围通知书将自动失效。3.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六、签订框架协议(一)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二)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第9页-七、纪律要求(一)评审活动纪律要求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二)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5.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6.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7.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8.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已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三)征集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第10页-(二)征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确认评审报告中入围供应商名单。(三)根据确定的入围供应商结果,征集人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征集人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工作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审,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工作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9页-第六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框架协议(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一、协议方基础信息征集人(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三、采购需求和最高限价1.分包名称:2.采购品目:3.标的名称:1)计量单位:2)标的物所属服务行业:3)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和入围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四、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五、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行政区域的采购人: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六、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月/年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支付方式:2.支付时间和条件:-第30页-3.货币单位:人民币八、采购合同文本根据第二阶段成交方式展示合同文本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拒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入围供应商退出规则:1)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2)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或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3.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服务承诺以征集文件(包含框架协议)、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当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依法履行协议义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二、税费本框架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生效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第31页-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陕西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合同名称:{采购标的}{直购选定}合同合同编号:框架协议编号:甲方:乙方: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服务内容数量计价单位单价金额(元)备注123合计合计¥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第32页-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所有承诺事项要求落实三、合同的范围和条件1、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征集文件(含框架协议)的规定相一致。2、履约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3、履约地点:四、付款期限和结算方式1、支付方式:2、货币单位:人民币3、结算方式: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商议确定五、服务保证1、乙方提供服务时,服务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2、乙方承诺与拟投入人员均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3、乙方承诺拟投入人员工资不低于采购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4、乙方承诺工作人员按征集文件落实。六、服务承诺以征集文件(包含框架协议)、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八、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九、解除合同如发生下列任意一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考核不合格,拒不改正、影响服务质量或损害国家利益的。2、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伤亡、档案丢失等。3、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隐瞒不报。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5、未按本项目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将服务违约的情况以及拟按合同约定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十、履约验收1、乙方提供不符合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2、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第33页-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十一、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二、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三、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行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4页--第35页-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报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财务状况报告详见附件:社保缴纳证明详见附件:税收缴纳证明详见附件:信用记录详见附件:控股管理关系详见附件: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详见附件:实质性条款响应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一)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二)详见附件:框架协议、合同文本采购包2: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报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财务状况报告详见附件:社保缴纳证明-第36页-详见附件:税收缴纳证明详见附件:信用记录详见附件:控股管理关系详见附件: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详见附件: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实质性条款响应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一)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二)详见附件:框架协议、合同文本-第37页--第38页-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征集项目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项目编号:K6100012024000001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01月30日第一章征集邀请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项目概况:为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高校、团体组织等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用于集中出行、公务出差、考察调研、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和临时租赁等。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包1为9座及以下车型,包2为9座以上车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征集项目编号:K6100012024000001(二)征集项目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一、一般资格审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二、特殊资格审查三、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二)CA注册及使用说明及签章要求1.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2.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3.未办理临时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临时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临时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4.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五)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右侧→在线客服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1.4》(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四、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31日00:00:00至2024年02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二)获取途径: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三)获取方式: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获取的征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远程开标大厅”组织在线开启。六、本征集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七、联系方式征集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9-88661294029-96702邮编:710061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采购监督机构:陕西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9-68936409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制单价包1:9座及以下车型最高限制单价为100%;包2:9座以上车型最高限制单价为100%。本项目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供应商以《基础价格上限表》(详见附件)为依据,在此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制单价(即供应商折扣率报价≤100%),否则响应无效。2.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3.框架协议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5章。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不适用。6.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0.征集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征集代理服务费。11.入围结果公告 入围结果公告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告。12.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13.框架协议签订征集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考察。15.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9座及以下车型:二次竞价/直接选定/顺序轮侯; 9座以上车型: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侯; 无。16.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渠道成交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7.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1)陕西省本级所属采购单位,类型:行政区划;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19.供应商响应注意事项 响应文件中响应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由供应商负责。20.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二、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2.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征集人享有。征集文件内容由征集人负责解释。(二)有关定义1.“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了征集文件,拟参加征集或签订框架协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当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3.“入围供应商”是指参与第一阶段征集活动并入围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成交供应商”是指在第一阶段入围并在第二阶段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入围供应商。5.“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唱标、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相应文件解密、参与开启活动。6.“电子评审”是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评审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入围供应商等活动。三、征集文件(一)征集文件的构成1.征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征集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依据。征集文件用以阐明征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征集和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征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第六章拟签订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二)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征集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征集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语言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二)计量单位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三)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四)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五)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六)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七)响应报价1.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服务项目单价按照单位采购标的价格或者人工单价等确定。服务项目所涉及的货物的费用,能够折算入服务项目总价的应当折入,需要按实结算的应当明确结算规则。2.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八)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九)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1.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征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4.发生征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十)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十一)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一)响应文件开启及开启程序1.本项目为网上开启。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征集人将作废标处理。2.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3.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证书及签章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4.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二)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资格审查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四)入围评审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五)入围通知书1.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并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2.入围通知书是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是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入围通知书将自动失效。3.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六、签订框架协议(一)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二)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七、纪律要求(一)评审活动纪律要求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二)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5.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6.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7.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8.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已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三)征集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二次竞价、顺序轮候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框架协议的订立阶段或合同授予阶段的质疑。(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征集人、采购人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1.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5.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的征集文件回执单)。质疑函递交地址:通讯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联系电话:029-88661258邮编:71006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征集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征集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征集的,为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供应商投诉流程及投诉范本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府采购投诉专区)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将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反馈与评价,反馈和评价情况将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对入围供应商、商品、代理商的评价反馈制度。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一)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二)入围供应商退出规则:1.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2.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或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三)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1)供应商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活动。(2)供应商退出或者被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后,剩余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足原入围供应商数量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征集人将补充征集供应商。(3)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以及入围最高限价或入围质量标准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4)框架协议剩余期限不足以补充征集供应商时,框架协议将履行至期满终止。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一、其他要求无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征集项目概况为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对陕西省省级单位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高校、团体组织等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用于集中出行、公务出差、考察调研、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和临时租赁等。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包1为9座及以下车型,包2为9座以上车型。二、采购内容1.采购清单序号采购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计量单位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1采购包1车辆租赁服务车辆租赁服务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2采购包2车辆租赁服务车辆租赁服务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1.采购包名称:9座及以下车型(1)标的名称:车辆租赁服务(2)服务要求: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描述1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人利益,全面履行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二)供应商应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三)供应商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备科学先进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且能做到为采购人保密。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场所。(四)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五)用车期间,保持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如车辆服务保障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30分钟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采购人用车服务。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求救信息后及时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能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六)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应选派具备相应资质且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服务保障。(七)供应商应保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主要包括,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及灭火器、备胎、故障警示牌等随车必备物品。(八)供应商应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应24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投诉,能够接受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采购人。(九)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约电话、投诉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出现不能联系到供应商的情况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承担。(十)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应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车容整洁;驾驶员身心健康、情绪稳定,有良好的精神面貌,无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赌博、嗜酒、吸烟等不良嗜好,无重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并定期体检。(十一)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驾驶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男性,年龄55岁以下(含);女性,年龄50岁以下(含);3、9座及以下车型驾驶员驾龄3年及以上;4、有较强的职业道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服务态度好。(十二)租赁期间发生的驾驶人员食宿费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具体商定。2其他服务要求实质性条款要求以下条款:第一至三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缺漏项的视为无效响应;第四项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响应。★(一)车辆要求1、包1:9座及以下车型(不少于5台,其中越野车5座两驱及5座四驱各不少于1台)1)供应商自有车辆须提供①《供应商自有小型车辆明细表》②自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③《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第三方托管车辆须提供①《供应商第三方托管车辆明细表》②托管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③《行驶证》④《托管协议》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驾驶员要求包1:9座及以下车型须提供不少于10人的驾驶证(C证及以上)复印件。其中,男性≦55岁女性≦50岁,且工作年限至少为3年。★(三)车险要求包1:9座及以下车型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系已购买以下车险的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以上)、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含驾驶人和乘客)、不计免赔率险,应与租用车辆一致。★(四)承诺供应商须承诺:完全响应本章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备注:“★”内容项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须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有缺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报价方式:报价内容计价单位供应商报价类型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价格权重9座及以下车型折扣率%折扣率0.00%-100.00%100.00%《基础价格上限表》:9座及以下车型(包1)单日100公里以内(综合预算):轿车(5座)为500元/日;越野车(5座两驱)为600元/日;越野车(5座四驱)为700元/日;商务车(6-9座)为800元/日;单日100公里以上(超公里预算):轿车(5座)为2元/公里;越野车(5座两驱)为3元/公里;越野车(5座四驱)为3元/公里;商务车(6-9座)为4元/公里。备注:1、供应商以《基础价格上限表》为基础,进行折扣率报价;2、为防止报价相同导致大量供应商进入淘汰名次(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共计100家,在满足淘汰比例不低于20%的前提下,若在价格排序后,列于70-100名次的供应商报价均为80.00%,则全部淘汰),请各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80.15%或91.28%;3、折扣率为供应商所投包整体折扣率,包含综合预算及超公里预算。例如: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为85.24%,轿车(五座)实际费用=500*85.24%+2*实际超公里数*85.24%;4、供应商所投包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制单价(即包1供应商所报折扣率须≤100%),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5、所有车型每日限定100公里,超公里按照上表中明细计算,超公里计费时需提供明确的车辆行驶里程单据;6、公务用车租赁费用主要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雇佣费、燃油、公路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用、税金及乘车人人身意外保险等;7、因用车产生的驾驶员食宿费用另行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具体商定。(4)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序号服务人员组成要求资质要求数量计量单位无2.采购包名称:9座以上车型(1)标的名称:车辆租赁服务(2)服务要求: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描述1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人利益,全面履行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二)供应商应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三)供应商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备科学先进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且能做到为采购人保密。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场所。(四)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五)用车期间,保持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如车辆服务保障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30分钟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采购人用车服务。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求救信息后及时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能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六)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应选派具备相应资质且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服务保障。(七)供应商应保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应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主要包括,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及灭火器、备胎、故障警示牌等随车必备物品。(八)供应商应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应24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投诉,能够接受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采购人。(九)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约电话、投诉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出现不能联系到供应商的情况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承担。(十)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应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车容整洁;驾驶员身心健康、情绪稳定,有良好的精神面貌,无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赌博、嗜酒、吸烟等不良嗜好,无重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并定期体检。(十一)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驾驶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2、男性,年龄55岁以下(含);女性,年龄50岁以下(含);3、9座以上车型驾驶员驾龄5年及以上;4、有较强的职业道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服务态度好。(十二)租赁期间发生的驾驶人员食宿费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具体商定。2其他服务要求实质性条款要求以下条款:第一至三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缺漏项的视为无效响应;第四项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响应。★(一)车辆要求1、包2:9座以上车型(不少于3台)1)供应商自有车辆须提供①《供应商自有小型车辆明细表》②自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③《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第三方托管车辆须提供①《供应商第三方托管车辆明细表》②托管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③《行驶证》④《托管协议》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驾驶员要求包2:9座以上车型须提供不少于5人的驾驶证(A证)复印件。其中,男性≦55岁,女性≦50岁,且工作年限至少为5年。★(三)车险要求包2:9座以上车型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系已购买以下车险的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以上)、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含驾驶人和乘客)、不计免赔率险,应与租用车辆一致。★(四)承诺供应商须承诺:完全响应本章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备注:“★”内容项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须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有缺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报价方式:报价内容计价单位供应商报价类型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价格权重9座以上车型折扣率%折扣率0.00%-100.00%100.00%《基础价格上限表》:9座以上车型(包2)单日100公里以内(综合预算):中巴车(10-19座)为1200元/日;大巴车(20座以上)为1400元/日;单日100公里以上(超公里预算):中巴车(10-19座)为5元/公里;大巴车(20座以上)为6元/公里。备注:1、供应商以《基础价格上限表》为基础,进行折扣率报价;2、为防止报价相同导致大量供应商进入淘汰名次(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共计100家,在满足淘汰比例不低于20%的前提下,若在价格排序后,列于70-100名次的供应商报价均为80.00%,则全部淘汰),请各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80.15%或91.28%;3、折扣率为供应商所投包整体折扣率,包含综合预算及超公里预算。例如: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为85.24%,中巴车(10-19座)实际费用=1200*85.24%+5*实际超公里数*85.24%;4、供应商所投包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制单价(即包1供应商所报折扣率须≤100%),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5、所有车型每日限定100公里,超公里按照上表中明细计算,超公里计费时需提供明确的车辆行驶里程单据;6、公务用车租赁费用主要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雇佣费、燃油、公路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用、税金及乘车人人身意外保险等;7、因用车产生的驾驶员食宿费用另行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具体商定。(4)服务人员组成要求:序号服务人员组成要求资质要求数量计量单位无四、商务要求1.采购包名称:9座及以下车型(1)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2)支付时间和条件:据实结算(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以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4)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入围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5)解决争议的方式:执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采购包名称:9座以上车型(1)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2)支付时间和条件:据实结算(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以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4)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入围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5)解决争议的方式:执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要求本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入围结果,可以在本区域内共享使用。第四章资格审查征集人负责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资格审查即为不合格。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报告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税收缴纳证明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加盖公章。信用记录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加盖公章。控股管理关系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加盖公章。书面声明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征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并签署盖章。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加盖公章。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报告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 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加盖公章。税收缴纳证明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加盖公章。信用记录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加盖公章。控股管理关系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加盖公章。书面声明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征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并签署盖章。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加盖公章。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二、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无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特定资格要求包2供应商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具备客运类范围)。特定资格要求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征集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征集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征集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和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征集人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征集人及其工作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二、评审委员会(一)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评审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征集人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征集人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三)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征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征集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三、评审方法序号分包名称入围评审方法入围供应商淘汰率19座及以下车型价格优先法20.00%29座以上车型价格优先法20.00%备注:以上入围供应商淘汰率为最低淘汰率,具体淘汰比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四、评审程序(一)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停止评审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征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征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内容等。2.本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1)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2)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或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征集人提交情况说明。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二)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征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包名称:9座及以下车型): 序号 评审项 详细要求 关联格式1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响应函2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一致。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封面响应函3响应报价表(1)响应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 (2)报价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 (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4)未超出征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制单价。 加盖公章。响应报价表4供应商承诺书(一)完全理解并接受《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加盖公章。供应商承诺书(一)5供应商承诺书(二)完全理解并接受《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加盖公章。供应商承诺书(二)6实质性条款要求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服务要求,结合征集文件第三章“★”标识的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 加盖公章。实质性条款响应7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征集文件第六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加盖公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采购包2(包名称:9座以上车型): 序号 评审项 详细要求 关联格式1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响应函2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一致。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封面响应函3响应报价表(1)响应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 (2)报价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 (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4)未超出征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制单价。 加盖公章。响应报价表4供应商承诺书(一)完全理解并接受《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加盖公章。供应商承诺书(一)5供应商承诺书(二)完全理解并接受《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加盖公章。供应商承诺书(二)6实质性条款要求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服务要求,结合征集文件第三章“★”标识的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 加盖公章。实质性条款响应7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征集文件第六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加盖公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结论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果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评审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三)价格评审采购包1(9座及以下车型):价格优先法 序号 评审因素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 评审标准 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采购包2(9座以上车型):价格优先法 序号 评审因素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 评审标准 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解释、澄清有关问题1.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征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征集人书面解释。征集人的解释不得改变征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征集文件变为响应征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2)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响应文件中开启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启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启一览表中的报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5.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征集人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7.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五)比较与评价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六)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征集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采购包1:价格优先法供应商响应报价必须不高于最高限制单价;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采购包2:价格优先法供应商响应报价必须不高于最高限制单价;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八)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征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启日期和地点;2.响应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启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响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名单;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五、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征集人书面反映。征集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六、评审细则及标准(一)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评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依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分办法独立评审。1.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按照响应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为准)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具体流程如下:(1)评审委员会按淘汰率计算得出淘汰供应商数量,即淘汰供应商数量=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淘汰率。计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存在小数的,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需要淘汰供应商的数量。(2)基于按淘汰率计算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根据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还需淘汰供应商的数量,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的总数。(3)根据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总数,按评审排序进行淘汰后,确定入围名单。如在排名并列的供应商中仍需淘汰一定数量供应商的,则在并列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抽取确定相应数量入围供应商后,剩余供应商淘汰。2.质量优先法(1)评分方法采用质量优先法的,由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0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响应报价。(2)评分标准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七、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征集人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告。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征集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征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八、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结果(一)评审委员会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评审报告。(二)征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确认评审报告中入围供应商名单。(三)根据确定的入围供应商结果,征集人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征集人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工作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审,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工作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框架协议(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一、协议方基础信息征集人(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三、采购需求和最高限价1.分包名称:2.采购品目:3.标的名称:1)计量单位:2)标的物所属服务行业:3)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和入围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四、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五、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行政区域的采购人: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六、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月/年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支付方式:2.支付时间和条件:3.货币单位:人民币八、采购合同文本根据第二阶段成交方式展示合同文本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拒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入围供应商退出规则:1)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2)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或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3.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服务承诺以征集文件(包含框架协议)、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当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依法履行协议义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二、税费本框架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生效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陕西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合同名称:{采购标的}{直购选定}合同合同编号:框架协议编号:甲方:乙方: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服务内容数量计价单位单价金额(元)备注123合计 ¥ 大写(人民币):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所有承诺事项要求落实三、合同的范围和条件1、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征集文件(含框架协议)的规定相一致。2、履约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3、履约地点:四、付款期限和结算方式1、支付方式:2、货币单位:人民币3、结算方式: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商议确定五、服务保证1、乙方提供服务时,服务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2、乙方承诺与拟投入人员均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3、乙方承诺拟投入人员工资不低于采购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4、乙方承诺工作人员按征集文件落实。六、服务承诺以征集文件(包含框架协议)、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八、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九、解除合同如发生下列任意一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考核不合格,拒不改正、影响服务质量或损害国家利益的。2、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伤亡、档案丢失等。3、发生重大安全事件隐瞒不报。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5、未按本项目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将服务违约的情况以及拟按合同约定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十、履约验收1、乙方提供不符合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2、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十一、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二、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三、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行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报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财务状况报告详见附件:社保缴纳证明详见附件:税收缴纳证明详见附件:信用记录详见附件:控股管理关系详见附件: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详见附件:实质性条款响应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一)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二)详见附件:框架协议、合同文本采购包2: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报价表详见附件: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附件:财务状况报告详见附件:社保缴纳证明详见附件:税收缴纳证明详见附件:信用记录详见附件:控股管理关系详见附件: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详见附件: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实质性条款响应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一)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二)详见附件: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基础价格上限表包2:9座以上车型车辆类型综合预算(元/日)超公里预算(元/日)中巴车(10-19座)12005大巴车(20座以上)14006备注:1、供应商以《基础价格上限表》为基础,进行折扣率报价;2、为防止报价相同导致大量供应商进入淘汰名次(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共计100家,在满足淘汰比例不低于20%的前提下,若在价格排序后列于78-100名次的供应商报价均为80.00%,则全部淘汰),请各投标供应商所报折扣率至小数点后两数,如:80.15%或91.28%;3、折扣率为供应商所投包整体折扣率,包含综合预算及超公里预算。例如: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为85.24%,中巴车(10-19座)实际费用=1200*85.24%+5*实际超公里数*85.24%;4、供应商所投包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制单价(即包1供应商所报折扣率须≤100%),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5、所有车型每日限定100公里,超公里按照上表中明细计算,超公里计费时需提供明确的车辆行驶里程单据;6、公务用车租赁费用主要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雇佣费、燃油、公路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用、税金及乘车人人身意外保险等;7、因用车产生的驾驶员食宿费用另行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具体商定。基础价格上限表包1:9座及以下车型车辆类型综合预算(元/日)超公里预算(元/公里)轿车(5座)5002越野车(5座两驱)6003越野车(5座四驱)7003商务车(6-9座)8004备注:1、供应商以《基础价格上限表》为基础,进行折扣率报价;2、为防止报价相同导致大量供应商进入淘汰名次(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共计100家,在满足淘汰比例不低于20%的前提下,若在价格排序后列于78-100名次的供应商报价均为80.00%,则全部淘汰),请各投标供应商所报折扣率至小数点后两数,如:80.15%或91.28%;3、折扣率为供应商所投包整体折扣率,包含综合预算及超公里预算。例如: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为85.24%,轿车(五座)实际费用=500*85.24%+2*实际超公里数*85.24%;4、供应商所投包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制单价(即包1供应商所报折扣率须≤100%),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5、所有车型每日限定100公里,超公里按照上表中明细计算,超公里计费时需提供明确的车辆行驶里程单据;6、公务用车租赁费用主要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雇佣费、燃油、公路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用、税金及乘车人人身意外保险等;7、因用车产生的驾驶员食宿费用另行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具体商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