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林苗一体改革试点招标公告(金华市婺城区新希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4)



金华市婺城区林苗一体改革试点项目(北区)

一、项目概况及中介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 新狮街道,沪昆高速以北。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选址于新狮街道北部,位于沪昆高速北侧,分布于西陇水库和五石垅水库周边,涉及新狮街道沙溪、杨家相、下裴等五个村,区域总面积约 2975.8亩,其中可用于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的面积共计1600亩,总投资约3000万(不包含土地流转及相关费用),其中建设直接费约2300万元。
3.中介服务内容及范围:根据业主要求,完成项目实施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如有)等工作及后续服务。
4.中介服务时限:25日历天完成上述工作。
5.质量要求:符合审批部门要求,以完成审批为准。
6.其它:

二、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日 17时00分00秒止。

三、报价人条件:

在金华网上中介超市中相应中介服务类别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报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具有风景园林行业专业甲级资质且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报价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它: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290000.0元最低限价 :270000.0元,不在此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选取报价最低的一家作为成交人;若出现最低报价公司大于1家的情况,所有最低报价的公司作为备选人,业主自主从中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如有近3年优质工程奖、勘察设计奖等相关业绩优先考虑,请将资料一并提供。

六、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七、 答疑和补充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项,以项目业主在公告下方发布的答疑和补充文件为准,发布答疑和补充文件的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请及时关注。
答疑和补充文件:无
答疑和补充文件:

项目业主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451025
项目业主:金华市婺城区新希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苗一体改革试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