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 考古类数字化相关招标公告(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24)
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ZC202302547
项目名称: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5天开始,期限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号
联系人:苗诗钰
联系电话:13610705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联系人:杜萌
电话:0431-81862936
开评标组织联系人:陈维峰
电话:0431-8166962
招标文件正文.pdf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磋商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人”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货物需求和评标办法》。2.4“潜在供应商”指下载磋商文件后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供应商”指响应本磋商文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3.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文件:4.1磋商文件的构成: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需求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书第二章采购需求和评标办法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四章附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第1页共28页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5.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可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已收到。5.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响应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响应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6.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3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7.响应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响应文件要求胶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7.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报价、磋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7.5招标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8.投标报价8.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工程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在第2页共28页本磋商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8.3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8.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书》标明的招标人帐户名称,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单独提交(均为原件),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当场确认后参加磋商。转账支票(票面写明收款方名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名称并加盖出票方财务印鉴)有效期为自开标当日起不少于10天,其他票据有效时限为自开标当日起不少于25天(遇到国家法定3天假日的,在假期结束后3日内开标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18天)。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招标人特别声明: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转入、汇入(存入)、实时通等方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9.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3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9.4落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6磋商保证金将一律由项目负责人退还。9.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在磋商过程中,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5)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0.响应文件有效期:1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第3页共28页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0.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1.响应的式样和签署11.1响应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响应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供应商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11.2响应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2.响应的修改和撤回1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2.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响应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3.投标13.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13.2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骑页加盖供应商公章。13.3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4.磋商预备会14.1招标人将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4.2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4.3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供应商。14.4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第4页共28页(4)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或者供应商名称与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5)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签到的;(6)磋商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竞争性磋商16.1磋商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由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代表从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磋商小组主任的,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磋商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磋商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招标人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磋商小组成员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采购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采购文件的,采购中心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6.2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3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3.1澄清: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第5页共28页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6.4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16.4.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6.4.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须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确定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5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2)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3)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4)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6页共28页16.10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处理方式16.10.1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重新组织磋商。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实质同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或没有供应商的,应当废标,并重新组织磋商。16.10.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2家的,如果磋商小组认为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可以继续进行磋商。(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2)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磋商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8.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的产品必须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8.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供应商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19.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签订合同20.1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7页共28页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供应商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0.4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21.保密和披露21.1供应商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1.2招标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1.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2.质疑和投诉2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2.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允许提出一次。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第二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第8页共28页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1)“磋商文件”指《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货物需求及要求”及供方的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第9页共28页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10.伴随服务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12个月。12.质量保证12.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验收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第10页共28页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2.1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2.2.1.1价格因素分:基准分值10分。(一)投标报价分: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二)价格分加分:(1)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3)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4)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小型企业、微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5)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3)条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4)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序号评分项目基准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因素分(10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2商务因素分(14分)10分投标人2019年至今所承揽过考古类数字化相关项目(需同时包含三维数字化及线图绘制工作),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10分;(以上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其发票的复印件,合同中需能反映相关信息,否则须增加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商务因素分(14分)4分1、投标人具有与考古三维信息管理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2、投标人具有与文物数据采集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3、投标人具有与考古/文博类数字资源管理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4、投标人具有与文物类图像编制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以上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12分投标人提供项目保障措施:1、保障措施包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得3分;2、保障措施包括项目进度保障措施方案得3分;3、保障措施包括文物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得3分;4、保障措施包括数据安全保密保障措施方案得3分;未提供以上内容或其他情况,不得分。9分人员配置:本项目需人员驻场进行采集及绘图工作,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长期固定人员不少于3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得9分,提供技术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技术因素分(69分)15分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方案:1、方案包括对项目的认识、目标理解得3分;2、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管理办法得3分;3、方案包括对重难点分析及解决办法得3分;4、方案包括对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得3分;5、方案包括针对本项目的项目验收方案得3分。未提供以上内容或其他情况,不得分。18分根据项目拟投入的专业采集设备配置情况进行评分,项目实施所需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6种:三维激光扫描仪、高清相机、专用补光灯、无人机、电脑、服务器等。每提供1种满足以上要求的设备得3分,最高得18分,需提供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设备证明文件包括:设备采购发票或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无证明文件不得分。9分演示:以视频形式进行现场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演示内容包括:(1)演示一处古城址的三维数据,包括城址全貌三维模型展示、局部线图展示,要求基于遗址现场真实数据。提供演示并符合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2)演示一处东北地区山城遗址三维数据,包括整体及局部三维模型展示,要求基于遗址现场真实数据。提供演示并符合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3)演示一处遗址考古发掘区域多期阶段性影像数据,要求展示该处至少5个不同发掘阶段的影像数据,能明确观察出各阶段发掘现场变化。提供演示并符合要求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第20页共28页(以上视频演示内容须打上投标人名称水印并承诺演示视频内容的版权归属于投标人,不存在版权纠纷,提供承诺函;未在视频中打上水印或未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6分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质量保证、培训管理制度,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满分为3分。2、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终身免费培训服务,得3分(提供承诺函)4售后服务因素分(7分)7分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满足要求的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技术支持团队、服务的响应时限,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满分为4分。2、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终身免费售后服务,得3分(提供承诺函)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投标人应提交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效签署,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演示环节要求如下: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分过程中,技术因素分需要投标人进行现场演示,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演示。产品演示要求:1、演示人员及证件:每个审核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会场演示人员须1-2人,演示人员进入会场前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携带备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演示人员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格式可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演示环境:投标人自备笔记本电脑等所有必备物品(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并按相关要求自行演示。3、演示顺序及时间:演示时按照审核合格进入评分阶段投标人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报价相同的按开标时唱标在前的先演示)自行对所投标货物进行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2.2.2合格投标人得分的计算方法:(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投标人评分(总分,即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和售后服务分之和)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2.3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磋商小组将向投标人宣布拟评定的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低的投标人不能被评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解释理由。如果投标人对拟评定的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意见,磋商小组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还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如果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成交结果质疑有效期内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三、服务要求3.1要求参见评分标准表。3.2按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格式五第21页共28页“服务承诺书(格式)”的规定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四、履约保证金:无。五、付款方式和条件:5.1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5.2财政付款:签订合同15工作日内付合同款80%,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六、响应文件份数: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文件编制见磋商文件(通用部分)]。七、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要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不可以只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投标。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声明: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报价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投标人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2、如果投标人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磋商小组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第一部分商务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序号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响应函(按格式一提交)2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二提交)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格式三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四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签署)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投标以备审查)8服务承诺书(按格式五提交)9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磋商直接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磋商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投标人也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报价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并编排在商务文件部分首页。格式一、响应函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你**府采购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项目的编号为JLSZC202302547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按照你方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报价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服务时间承诺如下:合同订立后天开始,期限月;3.我方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磋商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响应时间起遵循本响应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磋商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第23页共28页11.本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格式二、供应商基本情况文字或图片描述投标企业的基本情况。格式三、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致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中心发布的《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磋商文件》(编号:JLSZC202302547)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第24页共28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年月日格式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投标人名称)公司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吉林省政府采购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项目(项目编号JLSZC202302547)的磋商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格式五、服务承诺书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及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我公司自愿参加吉林省政府采购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项目(项目编号JLSZC202302547)的磋商。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报价被评定为成交,我公司对于成交服务内容,除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提供以下额外服务:(如有请列出具体内容,如无则填“无”)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202年月日第25页共28页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清单:序号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是否已按要求提交文件页码1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一提交)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按格式二提交)3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磋商直接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磋商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投标人也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报价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并编排在技术文件部分首页。格式一、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序号服务名称详细服务内容数量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人民币(大写):小写:人民币(大写):小写:人民币(大写):小写:人民币(大写):小写:要求: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项、台(套)。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2.所有投标服务均应标明详细服务内容等,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格式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第26页共28页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投标的服务全部均为小微企业承接,需逐项填报,方可享受政策优惠;有任何一项服务为非小微企业提供的,不享受政策优惠,无需填报。2、此声明函仅作为政策性优惠的依据,不作为废标的依据。第27页共28页第四章附件附件一:响应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吉林省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投标人:项目名称: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磨盘村山城遗址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项目编号:JLSZC202302547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在202年月日上午:-: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五室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第28页共2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古测绘、三维影像采集 考古类数字化相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