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滩涂湿地整治 支流湿地整治 农村污水管网工程 池体工程 绿化工程招标公告(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2024)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
标段(包)名称
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4-440881-16-01-438049
投资项目名称
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
标段(包)名称
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
资金来源
由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由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滩涂湿地整治、支流湿地整治、农村污水管网工程、池体工程、绿化工程。
招标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204-440881-16-01-438049
投资项目名称
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
资金来源
由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由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滩涂湿地整治、支流湿地整治、农村污水管网工程、池体工程、绿化工程。
招标内容
龙潭河滩涂湿地一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17395平方米,含进水口、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园路、围栏、大门等),滩涂湿地二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8354平方米,含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围栏、大门等)、支流湿地护坡及生态修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后垌村、后塘村、老村、上垌坡村、水立围村、五龙村、下村上、下村下)等。
工期(交货期)
24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22379206.81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2.业绩或其他要求:/。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5.本项目须制作: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 1 月30 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4年 2 月 4 日 16时
提问方式
提问为匿名方式,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2 月2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 9 时 30 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卡位 5 )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工期(交货期)
24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22379206.8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2.业绩或其他要求:/。 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5.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1-30 15: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1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1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2-21 09:30:00 开标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第4开标室-卡位5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
招标人
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廉江市安铺镇人民大道121号
招标人联系人
莫小锋
联系电话
0759-6524011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祖毅
联系电话
0759-3289979
招标监督机构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9-6682436
发布责任人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盖章填时间)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填时间).doc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控制价文件、清单、图纸(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docx
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2204-440881-16-01-4380492204-440881-16-01-4380492204-440881-16-01-438049投资项目名称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公告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资金来源由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资金来源构成由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招标范围及规模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滩涂湿地整治、支流湿地整治、农村污水管网工程、池体工程、绿化工程。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滩涂湿地整治、支流湿地整治、农村污水管网工程、池体工程、绿化工程。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滩涂湿地整治、支流湿地整治、农村污水管网工程、池体工程、绿化工程。招标内容龙潭河滩涂湿地一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17395平方米,含进水口、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园路、围栏、大门等),滩涂湿地二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8354平方米,含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围栏、大门等)、支流湿地护坡及生态修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后垌村、后塘村、老村、上垌坡村、水立围村、五龙村、下村上、下村下)等。龙潭河滩涂湿地一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17395平方米,含进水口、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园路、围栏、大门等),滩涂湿地二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8354平方米,含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围栏、大门等)、支流湿地护坡及生态修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后垌村、后塘村、老村、上垌坡村、水立围村、五龙村、下村上、下村下)等。龙潭河滩涂湿地一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17395平方米,含进水口、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园路、围栏、大门等),滩涂湿地二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8354平方米,含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围栏、大门等)、支流湿地护坡及生态修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后垌村、后塘村、老村、上垌坡村、水立围村、五龙村、下村上、下村下)等。工期(交货期)240个日历天240个日历天240个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22379206.81元22379206.81元22379206.81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否否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2.业绩或其他要求:/。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5.本项目须制作: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2.业绩或其他要求:/。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5.本项目须制作: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2.业绩或其他要求:/。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5.本项目须制作: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月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时提问方式提问为匿名方式,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方式电子开标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时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卡位)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时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卡位)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时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卡位)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招标人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廉江市安铺镇人民大道121号廉江市安铺镇人民大道121号招标人联系人莫小锋莫小锋联系电话0759-65240110759-6524011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招标代理联系人杨祖毅杨祖毅联系电话0759-32899790759-3289979招标监督机构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9-66824360759-6682436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月日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版本编码:(施工2023-0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专用)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网上开标电子评标)招标人(公章):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负责人:杨祖毅联系电话:0759-3289979传真号码:0759-3289718E-mail:zj3289979@126.com编制时间:2024年1月29日关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使用说明1.本范本适用于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电子招投标活动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查看或下载。2.招标人在使用本范本时,招标文件中的空格必须按实填写,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补充填写内容。所有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空白栏目的填写必须采用四号华文行楷字体。3.“□”为选择项,选择的内容(项)保留,不选的请删除。4.招标文件采用“第x页共x页”的页码格式,并且在“目录”中标明对应的页码。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6.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用户手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建设工程”)。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下载湛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工具(北京CA+粤企签),(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8.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参照本范本。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文件中存在文本及用词不清晰、缺陷及歧义的,应当遵从招标的目的,以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予以解释。请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留意国家、省、市发布的最新规定,对本范本作出及时的修改,并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住建局工程招标监管科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4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65.招标文件的获取76.发布公告的媒介77.特别提示78.异议与投诉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101.总则102.招标工程综合说明113.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174.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21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26.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与提交267.开标278.评标与定标办法和原则279.确定中标单位3710.授予合同37第三部分投标格式37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46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施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已由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湛廉发改投审【202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4-440881-16-01-438049,项目业主为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由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2.2项目建设地址: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龙潭河滩涂湿地一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17395平方米,含进水口、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园路、围栏、大门等),滩涂湿地二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8354平方米,含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围栏、大门等)、支流湿地护坡及生态修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后垌村、后塘村、老村、上垌坡村、水立围村、五龙村、下村上、下村下)等。2.4本项目预算总造价为22379206.8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75380.97元。2.5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2.6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滩涂湿地整治、支流湿地整治、农村污水管网工程、池体工程、绿化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3.2业绩或其他要求:/。3.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3.5本项目须制作: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30日/时(北京时间,下同)。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16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统一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4.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9时30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卡座5)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4.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7.1将本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7.2在本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7.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7.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7.5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7.6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7.7其他/。8.异议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6682436。(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9.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10.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1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12.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3.联系方式招标人: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廉江市安铺镇人民大道121号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联系人(实名):莫小锋联系人(实名):杨祖毅电话:0759-6524011电话:0759-3289979传真:/传真:0759-3289718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j3289979@126.com2024年1月30日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2.1.1.总则1.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定义如下:1.1.1“招标人”指建设单位、发包人。1.1.2“投标人”指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1.3“中标人/承包人/承包单位”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1.4“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代表。1.1.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1.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7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费用全部以人民币表示。1.2招标说明1.2.1本招标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用的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择优”的竞争原则,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本项目的建设任务。1.2.2本招标项目属于由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投资性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1.2.3本招标工程由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设计所负责设计。1.2.4本招标工程实行监理制。1.2.5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1.3投标单位的确定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当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后送达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2.2.2.招标工程综合说明2.1工程概况2.1.1工程名称: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2.1.2建设地址: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2.1.3工程立项批文:湛廉发改投审【2022】24号。2.1.4土地使用批文:/。2.1.5工程规划批文:/。2.1.6工程概况:龙潭河滩涂湿地一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17395平方米,含进水口、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园路、围栏、大门等),滩涂湿地二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8354平方米,含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围栏、大门等)、支流湿地护坡及生态修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后垌村、后塘村、老村、上垌坡村、水立围村、五龙村、下村上、下村下)等。2.1.7工程预算总造价:为22379206.8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75380.97元。2.1.8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2.1.9资金来源:由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建设资金已经落实。2.1.10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详见施工图纸和有关文件。2.1.1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2.2现场条件2.2.1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2.2.2施工用水:(已具备开工条件)。2.2.3施工用电:(已具备开工条件)。2.2.4临时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2.2.5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负责:包含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的申报、安装费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等费用。费用由中标人向相关部门支付,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2.3招标范围工程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滩涂湿地整治、支流湿地整治、农村污水管网工程、池体工程、绿化工程。2.4承包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规定,由中标单位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方可分包。2.5工期要求及规定2.5.1完成本招标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招标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2.5.2招标人欢迎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方案,编制成投标文件。2.5.3本招标工程要求中标人按中标工期完成,每延迟一日竣工罚款人民币10000元。(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2.5.4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注: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且不能提前防备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具体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阶段参照国家、省、市最新有关规定自行约定。2.6工程施工技术要求2.6.1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2.6.2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遇有文物,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报请发包人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2.6.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向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到,每月签到时间不能少于施工时间的80%。每月签到时间少于施工时间的80%的(当月累计8日没有考勤数据),每少签到一日罚款人民币2000元。2.7材料要求和供应方式2.7.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材料由中标人采购。2.7.2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的通知》(湛府函〔2011〕329号)文的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2.7.3本工程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禁止使用实心红砖。2.7.4本工程中标人不得向违规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采购商品混凝土。(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的名单为准)2.7.5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文禁止、淘汰的产品。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材料应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将进场材料的有关资料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在材料使用前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材料未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而承包人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10000元,并由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材料和设备不符合要求并已投入使用的,承包人须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材料,并拆除已施工工程、修复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若材料和设备不符合要求并未经使用的,承包人须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将其运出施工场地,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2.7.6若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材料样品,因而导致材料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工期,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2.8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2.8.1本招标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2.8.2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具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签订阶段参照国家、省、市最新有关规定自行约定。2.8.3本招标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保修有关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承包人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24小时内应派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商违约,不派员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返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承包人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量问题,发包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发包人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由工程保修金中扣除,若返修费用超出保修金时,发包人将按有关程序向承包人追讨。发包人因承包人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承包人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2.9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2.9.1承包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符合湛江市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2.9.2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提供工程资料,若工程资料不全或承包人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则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9.3工程结算完成终审后20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叁份符合市档案局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到市档案局办理档案移交手续。2.1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要求2.10.1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方式由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自行确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办理时间)。2.10.2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每期人工费用具体数额(或者占工程进度款的比例)。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注:招标人以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可通过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首页中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进入工程担保管理系统自主选择担保机构在线申请。)2.10.3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标人通过该工资专户按时足额向工人支付工人工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中,招标人向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应单独列明工人工资款项。财政部门依招标人的申请,将工程款中的工资款项(人工费)单独按时足额拨付到中标人的工资专户。2.10.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使用湛江市建筑工地实名制考勤系统进行考勤,每月签到时间不能少于施工时间的80%。每月签到时间少于施工时间的80%的(当月累计6日没有考勤数据),每少签到一日罚款人民币2000元。2.11招标控制价经审定的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379206.8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75380.97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控制价中给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金额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2.12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2.12.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证保单等);☑现金(银行转账)。2.12.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与结果以交易系统显示与确认为准,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时间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转账、电子保函等凭证未能申请开具的,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12.2.1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相关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性质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等实质性内容要求的电子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的保费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支付,提供支付凭证。2.12.2.2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选择缴纳银行,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生成的对应投标保证金缴纳子账号,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2.12.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2.12.4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如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活动的,请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鼓励招标人采用措施,减免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或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2.3.3.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3.1结算原则3.1.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根据招标人在招标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招标前的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和风险进行综合报价。☑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除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地质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错项;实际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出现与招标前不同等因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等因素及风险可进行调整其综合单价外,其他因素及风险均由投标人进行综合考虑,结算时综合单价按中标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机具费调整(投标人对人工费、机具费或人工、机具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由政府定价或政府发布综合价的原材料价格进行了调整的,按3.1.6条约定计算人工、材料及机具费价差,分部分项工程价差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工程价差计入措施项目工程费。3.1.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9〕116号),该项目实行施工过程结算,将在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量计价方法、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比例等内容。3.1.3本招标工程的最后结算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等规定进行工程结算。3.1.4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3.1.5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中相应的规定执行。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3.1.4点的规定确定单价。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其他项目费,按照投标的措施其他项目费系数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3.1.6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①人工(含机具台班中的人工)风险幅度为零,实行动态工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按湛江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②主要材料(包括机具费里的油、电、天然气等燃料)、工程设备价格的风险幅度为5%以内;③施工机具使用费除人工、燃料外的费用不作调整;④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报价说明:(1)本工程的工程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等所规定的方式确定。(2)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予支付。(3)投标人报价中每一项目的清单综合单价最高上浮不能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相应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3%,当投标综合单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相应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上浮3%时,该项目结算单价按招标文件公布的相应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上浮3%的单价×(1-报价浮动率)计算。修正之后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修正投标报价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修正之后的投标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作为该清单项目的结算单价。(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即投标总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养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5)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6)经确认的中标人投标总报价(中标价)为本招标工程计费范围内各项费用的总和。(7)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它只是为投标人提供一个共同基础,不能完全作为最后对承包人进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工程量清单。(8)投标报价的费用组成和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税金按照湛江市现行有关规定计算。(9)投标报价应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和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所涉及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为依据编制。(10)本招标工程不限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使用何种定额,投标人应根据市场价格和企业自身优势并自行考虑风险情况后进行报价。措施项目费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11)报价应结合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12)招标单位代付应由中标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在支付工程预付款中扣回。3.2付款方式3.2.1本工程的中标价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3.2.2发包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3.2.3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施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3.2.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结算资料后,可委托政策规定的结算部门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时限按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3.2.5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叁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后,持工程结算资料向发包人申请结算余款。发包人在收到申请及有关资料后,经审核无误后在扣出工程保修金后付清结算余额。3.2.6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本招标工程保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推行选用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证担保或工程质量保险等)。发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4日内,将剩余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承包人提交与保险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应当视同已经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2.4.4.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4.1招标文件的组成:4.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补充公告、变更公告、投标须知、投标格式、工程量清单(不含清单组价信息的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组价)、网上招标答疑纪要、修改通知、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资料与图纸(含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用地范围)、工程量清单格式。4.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组成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拒绝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4.2招标文件的修改4.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4.2.2补充通知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中该项目招标的答疑中发布,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阅,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2.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经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3招标文件的效力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施工合同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示范文本执行)。2.5.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5.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打印或手写)。5.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内提交以下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所有文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件):5.2.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2.2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5.2.3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2.4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证明);R5.2.5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汇款凭证,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还须提供保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凭证;□5.2.6投标资格业绩证明材料(如招标人设置时提供);5.2.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经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5.2.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5.2.9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证);5.2.10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5.2.11投标格式(1)投标报价书(投标格式一);(2)派驻本项目人员数量表(投标格式二);(3)投入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格式三);(4)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及保证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投标格式四);(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详见投标格式五,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R本项目暂未发现危大工程。投标人可以投标时补充完善可能存在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6)所有工程量的报价清单(封面按投标格式六、投标格式七)。5.2.12投标人根据《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缺项不作为无效标条件。5.3投标有效期5.3.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投标截止日期起,在90个日历天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5.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5.4投标保证金退还和不予退还情形5.4.1未中标投标人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退还。5.4.2中标人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退还。5.4.3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承担保证担保责任):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②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③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④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施工合同。5.5履约保证金5.5.1为了保证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招标人保证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同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大力推广银行保函、保险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R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保函或有资质担保公司出具的有效担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担保函件方式执行的,在(例: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担保函件,在工程竣工之前,中标人要保证担保函件持续有效。(注:中标人可通过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首页中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进入工程担保管理系统自主选择担保机构在线申请。)R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执行的,在(例: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的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资金转入有效证明和招标人确认该款项到帐后到招标人财务处领取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5.5.2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出具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5.3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招标人可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5.5.4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完成工程结算且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应中标人的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5.6招标答疑5.6.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需要招标人解释或说明的问题,请按规定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5.6.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及安全问题自行承担。5.6.3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作出答复。5.6.4招标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7工程等级填写要求合格及以上,其他要求。2.6.6.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与提交投标人应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交易系统(用交易系统支持的本企业“手机端CA数字证书”加密),未按要求制作、加密与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7.7.开标7.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召开线上电子开标会议。7.2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将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程序。7.3投标人、招标代理(招标人)完成解密后,招标代理开启电子唱标,唱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布以下所有内容:投标人名称、标书解密情况、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工期、质量标准、其他开标现场记录的关键信息等。7.4唱标结束后,招标代理须开启“开始异议”,开启后,投标人若需要提问的可在15分钟内进行提问,招标代理(招标人)需要回答所有的投标人提问或等待15分钟才能结束异议,若所有投标人都回复了“无异议”,招标代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异议。2.8.8.评标与定标办法和原则本项目使用的评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的确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为(5人以上单数)人组成,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视同放弃澄清。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无效标:8.1.1需要年审的证件到期未年审,不能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8.1.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成本警示价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低于工程成本价的;8.1.3招标文件中注明要求签字盖章却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或能认定属冒充签名的;8.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1.6质量等级填报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的;8.1.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8.1.8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在“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有缺项的;8.1.9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如投标文件互相雷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MAC地址等硬件信息均相同、围标、串标等情况的;8.1.10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1.11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说明要求进行报价的。如果投标文件中存在缺陷或不足,但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不构成影响,评标委员会不得废标。8.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具体指按照全国统一产品标准生产的设备和货物材料招标,以及工程规模较小的项目招标(具体可参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建设部令第158号)中“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等级为三级的工程)。主要是通过对投标人的企业综合实力、业绩、质量、信用等方面制定量化因素及折算系数对投标报价进行折算,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具体评审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8.2.1成本警示价本工程成本警示价为招标控制价的85%(范围:80%至85%之间)。若评审投标价格低于投标人成本警示价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投标人对其报价作出不低于成本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且招标监管部门可以给予不良投标行为通报。8.2.2评审程序(1)初步评审①初步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②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③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A.对投标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修改;B.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C.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④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也不允许投标人在开标后改正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偏离或保留。(2)详细评审计算经评审的投标价=T+ (Ti-T)=T+(T1-T)+(T2-T)+…(Tn-T);①T为投标人报价,Ti为某项因素i的经评审投标价;②Ti=T×某项因素i对应的折算系数,折算系数的设置区间为[0.95,1.00];③对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且不低于工程成本。若投标报价注:“三分之一数量投标人”为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当“中间区域”存在两种方案选择时,取价低方案,例如共5家投标人时,选取第2、3名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企业管理体系1.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T1=T×0.96;2.不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T1=T×1.00。注:需提供相关有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同时具备相应有效管理体系认证,否则评标委员会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2财务情况1.投标人(2020 年、2021年、2022年)连续3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小于等于30%,且投标人连续获得 A 级纳税人年限大于等于8年的,T2=T×0.95;2.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3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小于等于40%,且投标人连续获得 A 级纳税人年限大于等于6年的,T2=T×0.97;3.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3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小于等于50%,且投标人连续获得 A 级纳税人年限大于等于4年的,T2=T×0.98;4.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3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小于等于60%,且投标人连续获得 A 级纳税人年限大于等于2年的,T2=T×0.99;5.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任一要求,T2=T×1.00。注:①资产负债率证明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3年具有防伪码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A级纳税人连续年度须含2022年,须提供在“ 国家税务总局 ” 官网 (http://www.chinatax.gov.cn/)或 “ 信用中国 ”官网(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或证书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A 级纳税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3企业资质等级1.投标人为一级或以上资质,T3=T×0.95;3.投标人为二级资质,T3=T×0.99。4.投标人为三级资质,T3=T×1.00。注:按本招标项目设置的投标施工资质类别为准,若为独立体投标,则按最高资质等级评审;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主办方的资质最高等级评审。4企业获奖1.近5年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省级或以上1项工程质量奖项的,T4=T×0.95;2.近5年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市级1项工程质量奖项的,T4=T×0.99;3.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T4=T×1.00。注:①近5年是指以投标截止之日(含)为基准倒算5年期间;②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对应方提供的奖项复印件可作为评审依据;③若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工程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须为该工程的主办方,并提供作为主办方的证明材料;④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5企业类似业绩1.近5年投标人完成1项合同金额≥ 2200 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T5=T×0.95;2.近5年投标人完成1项合同金额≥ 1300 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T5=T×0.99;3.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T5=T×1.00。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对应本次招标资质的工程,合同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招标金额,最低要求不超过招标金额的60%);②近5年是指以投标截止之日(含)为基准倒算5年期间;③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评审,取得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④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对应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复印件可作为评审依据;⑤若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工程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须为该工程业绩的主办方,并提供作为主办方的证明材料;⑥应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6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1.近5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1项合同金额≥ 2200 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T6=T×0.95;2.近5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1项合同金额≥ 1300 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业绩的,T6=T×0.99;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满足上述范围类似工程业绩,T6=T×1.00。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对应本次招标资质的工程,合同金额最高不超过本次招标金额,最低要求不超过招标金额的60%);②近5年是指以投标截止之日(含)为基准倒算5年期间;③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评审,取得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④应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进行评审。7其他1. 近5年投标人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大于 15 项的,T7=T×0.95。2. 近5年投标人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 10 至 15 项,T7=T×0.98。3.近5年投标人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 5 至 9 项,T7=T×0.99。4.投标人不满足本栏目上述要求的,T7=T×1.00。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为牌匾的,须提供牌匾扫描件。时间以证书落款的时间为准。附表国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其他。(由招标人在此注明奖项名称,该奖应与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紧密相关,未注明的不作为评审依据。)省奖长城杯(北京)阿房宫奖(陕西)钱江杯(浙江)白玉兰杯(上海)西夏杯(宁夏)杜鹃花杯(江西)海河杯(天津)飞天奖(甘肃)楚天杯(湖北)巴渝杯(重庆)江河源杯(青海)芙蓉奖(湖南)龙江杯(黑龙江)天山奖(新疆)天府杯(四川)长白山杯(吉林)雪莲杯(西藏)云南省优质工程(云南)世纪杯(辽宁)安济杯(河北)黄果树杯(贵州)草原杯(内蒙古)中州杯(河南)金匠奖(广东)汾水杯(山西)扬子杯(江苏)广西优质工程奖(广西)泰山杯(山东)黄山杯(安徽)闽江杯(福建)绿岛杯(海南)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市奖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说明:1.本附表所述奖项如变更奖项名称或用另一奖项取代的,需提供奖项颁发机构的证明文件;2.奖项只对主建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计分。8.2.3确定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有效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报价折算标准表》折算后,折算价由低向高排列,最低折算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折算价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果出现2个或2个以上相同折算价时(折算价计算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应以投标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一样,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表决过程,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按得票数量多的排名在前确定名次。8.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8.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8.4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要求如实记载以下内容:8.4.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8.4.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8.4.3开标记录;8.4.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8.4.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8.4.6评标标准、评标办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8.4.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4.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8.4.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8.4.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本项目评标办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2.9.9.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将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3日(最后一日须为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有接到异议的,经核实若存在与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件相符的,可废除其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10.授予合同10.1中标通知书10.1.1评标结果经过不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公示后,并确认不存在投诉以其他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招标人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应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即视为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10.1.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无合理原因而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2签订合同10.2.1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要求,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参照住建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示范文本,则按新示范文本执行)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应用电子签章在交易系统在线签订电子合同),不能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10.2.2招标人和中标人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无正当理由或非不可抗力)不能在(不超过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3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3.第三部分投标格式3.0.1.投标格式一投标报价书:一、根据你方工程的招标文件,经考察工程现场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后,现投送该工程投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报价,按招标文件之规定范围与条件以及投标文件所有条款的承诺,承担责任。二、一旦我公司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接到开工令后在要求时间内开工,在限定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三、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等级:。四、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90个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五、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六、我方理解:你方不必一定授标给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某一投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日期:年月日3.0.2.投标格式二3.0.3.拟派驻本项目主要人员数量表岗位名称表岗位名称人数项目负责人1项目技术负责人1施工员1安全员1质检员1材料员1资料员1劳资专管员(施工总承包单位设)1注: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中标后,严格按照湛江市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考勤,实施实名制管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日期:年月日3.0.4.投标格式三3.0.5.投入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3.03.0.1.投标格式四3.0.2.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及保证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3.0.3.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致(招标人):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对本项目的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所有工程款项均投入到本项目中。我方保证按专业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及完成进度情况足额支付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并在资金使用计划表中按月单列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计划,否则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的处罚,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直至解除合同。因我方未能履行对本承诺和《施工合同》条款的责任,在你方宣布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前我方对项目建设投入的人工和材料、设备等的经济支出,视为我方对本项目的无偿贡献,不需你方追偿。我方并保证在你方宣布解除合同时的日时间内自行撤离人员和设备,由你方选定的接替建设的工程队伍接替施工。若不自行撤离人员和设备,在工地的人员和设备由你方处置或使用,听任你方支配和使用的设备我方不收任何费用(包括:使用我方不撤离的设备不收取租赁费用、折旧费等)。如若中标,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和你方认为的合理原因之外,我方承诺将按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方案及保证措施发放民工工资,否则,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的处罚。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日期:年月日3.0.4.投标格式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序号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及规模备注1由招标人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明确填写 由招标人填写 2......3......4567...备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本危大工程清单的基础上,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其他危大工程清单,并对所有危大工程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危大工程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如下(投标人编制):3.0.5.投标格式六投标总价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编制时间:年月日3.0.6.投标格式七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编制时间:年月日3.0.7.投标格式(自行制定的其他参考格式)3.0.8.附件1:投标文件封面3.0.94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5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项目技术负责人:(亲笔签名)日期:年月日6.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6.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参照住建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示范文本,则按新示范文本执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应用电子签章在交易系统在线签订电子合同)。(GF—2017—020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地点: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发包人: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廉江市安铺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施工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8.0.0.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2.工程地点: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湛廉发改投审【2022】24号。4.资金来源:由上级专项资金安排解决。5.工程内容:龙潭河滩涂湿地一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17395平方米,含进水口、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园路、围栏、大门等),滩涂湿地二级护坡工程(红线面积8354平方米,含表流湿地、石笼渗滤坝、护坡、围栏、大门等)、支流湿地护坡及生态修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后垌村、后塘村、老村、上垌坡村、水立围村、五龙村、下村上、下村下)等。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7.承包方式:(1)根据发包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规定,由承包人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必须与发包人协商并得到发包人的同意方可分包。(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进行结算。8.0.0.2.二、合同工期工期:日历天。8.0.0.3.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8.0.0.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8.0.0.5.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8.0.0.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中标清单)或预算书;(8)招标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8.0.0.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8.0.0.8.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8.0.0.9.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8.0.0.10.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0.0.11.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0.0.12.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8.0.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8.0.1.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8.0.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8.0.2.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用地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的有关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提供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协议书;(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预算;(5)本合同补充条款;(6)本合同专用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发包人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11)施工设计图纸;(12)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的附件及其他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人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承包人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发包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发包人的决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承包人还不服的,可按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发包人的决定,待正式裁决后按有关部门的裁决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图纸及技术要求一式六份。承包人需要增加份数的,发包人予以协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管理人员名单及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发包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发包人实际情况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与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符合要求的文件后7个日历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现场双方签字确认为准。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用地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发包人视实际情况考虑。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限于本项目施工时使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限于本项目使用。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不另行计取,均由承包人负责。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实施过程中不调整合同价,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最终结算造价以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为准。8.0.2.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8.0.2.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提交。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竣工资料一式六份(包含竣工图及竣工图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廉江市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的规定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受承包人委托全面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大控制要素,完善合同、信息、组织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监督,文明标准化现场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向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到,每月签到时间不能少于22天。每月签到时间少于22天的(当月累计8日没有考勤数据),每少签到一日罚款人民币2000元。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不超过一天的应当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超过一天的必须报发包人批准,必须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如未经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违约。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如逾期未提供相关证明,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延误的工期及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无条件承担,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无故缺勤的按照2000元每日历天计算违约金,考勤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照2000元每次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在进度款中扣除。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将承担每人次20万元的违约金(仅刑拘、身亡可免责),即使发包人批准同意更换或发包人因工作质量问题主动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仍需支付每人次5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进度款中扣除。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等责任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照2000元每日历天进行处罚,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甚至终止施工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按投标文件人员名单上报。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1000元每日历天进行处罚,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甚至终止施工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经过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代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在其请假离开的时间段内应委托专人全权代表其行使职权。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书中确认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将承担每人次10万元的违约金(仅刑拘、身亡可免责),即使发包人批准同意更换或发包人因工作质量问题主动要求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承包人仍需支付每人次5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1000元每日历天进行处罚,违约金进度款中扣除。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等。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4.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之日止。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的10日内按中标价的5%缴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银行保函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有效担保函),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应承包人的要求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有效担保函,履约保证金不予计息。8.0.2.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确认,结算完成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在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建设法规、监理规范的前提下,维护发包人的正当权益,在受委托的监理业务范围内行使监理权限,向发包人负责。涉及造价调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定等需要发包人批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办公场所、生活场所,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查;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根据合同原则审查各项签证的真实性、及时性、资料完整性;对变更工程组织计量。上述行为确定前必须报发包人批准方视为生效。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8.0.2.5.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严格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范合格标准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8.0.2.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的管理按国家、广东省及湛江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承包人的具体施工组织方案。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检查和处罚,并按照检查结果进行整改。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方案由承包人制定。关于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上述未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执行,但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湛江市对现场文明施工的其它管理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专章编制文明施工措施,将投标时承诺的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绿色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拨付按《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的通知》(湛建质[2014]72号)执行。。8.0.2.7.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应对合同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表。合同约定有单位工程的,承包人还应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工程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根据各项准备工作的要求时间。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工程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监理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并以开工令为准。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工程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无论因质量、验收、速度、材料供应、施工难度、人手不够等任何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发包人将按如下标准处以罚款(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因承包人原因每延迟一天竣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日历天违约金。违约金无上限,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仍应当补足。承包人逾期竣工超过45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中途停工或中途撤场的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赔偿造成发包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并追究承包人一切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7.5.3非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且该事件在关键线路上并造成了合同总工期的延误,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工期索赔顺延工期,承包人应在相关事件发生后28日内向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出工期顺延申请,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确认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顺延工期手续。如承包人未在28日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的,视为工期不顺延且承包人丧失主张该事件权利。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经有关部门鉴定项目所在地范围内发生的五级以上地震;(2)正面吹袭项目所在地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出现降雨量大于200mm/d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3)执行国家有关规定。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0.2.8.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1.1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8.1.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8.1.3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8.1.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8.1.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8.1.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2.1材料和工程设备供货8.2.1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8.2.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8.2.3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8.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8.2.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8.2.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8.3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3.1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8.3.2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8.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4.1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8.4.2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4.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要求合格以上产品且产品的价格接近清单和合同的材料、设备,供发包人参考选择。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0.2.9.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施工需要由承包人现场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施工需要由承包人现场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施工需要由承包人现场配置。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8.0.2.10.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对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和施工界面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的权利: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对工作内容和施工界面的调整。如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上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发包人同意后,由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商定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变更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共同发出变更指令,没有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共同发出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上述变更。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确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由项目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发包人审查核准。按施工图纸实施使得工程量少于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相应数量的,则该项工程量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所有涉及工期的变更均应获得发包人正式批准才能生效。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发包人有权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内容,发生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图纸或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除特殊情况经发包人批准外,凡涉及调整预算(合同价款)的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承包人确认办妥手续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所需附上的图纸须由设计单位确认)),承包人方能施工,增加预算应及时送监理人、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发包人初审,必要时送廉江市财政局部门审定。承包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增加预算,发包人有权视为承包人放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增加的造价。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10.4.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中相应的规定执行。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10.4.1点的规定确定单价。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其他项目费,按照投标的措施其他项目费系数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5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由承包人组织实施。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设计单位四方询价,采用四方价格算术平均值确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8.0.2.11.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所有人工、材料的价格以《湛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参考价格为依据,《湛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公布参考价格的材料不给予价格增减调整。①人工(含机具台班中的人工)风险幅度为零,实行动态工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按湛江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②主要材料(包括机具费里的油、电、天然气等燃料)、工程设备价格的风险幅度为±5%以内;超过±5%外进行增减调整;③施工机具使用费除人工、燃料外的费用不作调整;④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8.0.2.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发生计算。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根据发包人在招标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招标前的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和风险进行综合报价。除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地质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错项;实际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出现与招标前不同等因素;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等因素及风险可进行调整其综合单价外,其他因素及风险均由投标人进行综合考虑,结算时综合单价按中标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执行。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支付中标工程施工费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在正式开工(以开工令的时间为准)后10天内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支付(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拨付为准)。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工程进度款已支付超过合同价的40%时,需对工程预付款分期扣回,每次按当次完成工程进度款的40%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为止。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日内。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有效担保函。9.12.2.3安措费的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总金额为元。可在施工队进场前七天内申请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金额的50%。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2)人工单价:执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系数和工日单价调整事项》的通知》(湛建管【2023】8号)文件,定额动态人工费调整系数为1.0,施工机具人工费调整系数为1.0。(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广东省综合定额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计算计取。(4)其他项目费:建筑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7%计算,安装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10%计算,绿化及市政预算包干费按分部分项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的6%计算。(5)税金:根据粤办标函【2019】193号文,执行营改增后的计价依据,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税,增值税率为9%。以上(1)至(5)项计算,最终结算以廉江市财政部门审定为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形象进度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的七天内,甲方按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款支付至85%时停止,余15%待竣工验收结算后十五天内支付12%,余3%作工程质量保修金。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等工程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的确认材料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支付工程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廉江市财政部门提交请款申请即视为按时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9.0.0.1.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之前,须通过监理人组织的初步验收,并完成初步验收报告中列明的所有整改事项。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验收合格后1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移交每延长一天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除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备、临时设施等均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9.0.0.2.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60个日历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和廉江市财政部门审核结算的要求提供。14.2竣工结算审核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在30个日历天内初步审核后向廉江市财政部门报送项目竣工结算。超过期限报送的结算资料不构成结算依据(因发包人、监理单位、廉江市财政部门等单位要求限期补充资料的情况除外);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一并报发包人后,发包人方接受承包人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承包人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申请经监理、发包人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竣工结算其他事项/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六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承包人的最终结清申请经监理、发包人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9.0.0.3.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由发包人扣留结算总价3%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审定结算价款的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即缺陷责任期满)后30个日历天内将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无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9.0.0.4.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申请工期相应顺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及利润不予补偿。(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支付相应款项后,承包人应在次日复工。(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申请工期相应顺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及利润不予补偿。(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顺延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顺延工期。(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9.0.0.5.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①正面吹袭项目所在地的十级以上台风或龙卷风;②项目所在地范围内五级以上地震;③项目所在地范围内日最大降水量超过200mm的特大暴雨;④空中飞行物坠落;⑤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对以上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其它未提及的不可抗力情形执行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9.0.0.6.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负责。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无。9.0.0.7.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道路相关土方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照明工程、电力管沟、景观绿化工程、改路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保修内容以本工程竣工图和竣工结算所包括的全部内容为准。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质量保修期为1年。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30个日历天内,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4: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5: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控制价文件、清单、图纸(廉江市龙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由于文件过大,无法上传。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本项目的控制价文件、清单、图纸。获取方式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bT3m10BLu_WG_9uO0EGSw?pwd=igzt提取码:igzt获取方式二: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滩涂湿地整治 支流湿地整治 农村污水管网工程 池体工程 绿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