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工草铺设工程招标公告(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小学2024)



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小学操场人工草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小学操场人工草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TP-2024-004
项目名称: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小学操场人工草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8.288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288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1
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小学操场人工草铺设工程
1项
详见“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582881元
5828元

注:
1、供应商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施工过程主辅材料费、运费、安装费、人工费、税金、培训、验收费用、保修服务、可能少报漏报的细目及特别规定等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五章。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若有)。(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并在谈判时,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10)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如若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五章。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至2024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路11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591-63157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联系方式:林炳、程佳丽:0591-87385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炳、程佳丽
电 话:  0591-8738599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小学操场人工草铺设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小学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31日 21:1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4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58.288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炳、程佳丽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385992

采购单位
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老师:0591-6315728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炳、程佳丽:0591-8738599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草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