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陆河县财政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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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议价采购公告陆河县财政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陆河县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二)项目编号:DDYJ-2024-1070945(三)预算金额:535,000.00(四)采购需求: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1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为陆河县财政局提供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安保及秩序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内部餐饮及餐区卫生服务。服务区域范围:总建筑面积:约2950平方米;保洁面积:约2900平方米(其中:室内公共区域面积:约1100平方米,会议室面积:约300平方米;室外硬化地面面积(停车场):约1500平方米)2.其他情况:服务区域内可向供应商提供保卫室1间(约60平方米),位置:陆河县财政局一楼;服务用房1间(约30平方米),位置:陆河县财政局一楼。1项商务需求编号需求内容1采购方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协调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调配权。2投标人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组织机构必须完整。3投标人应确保在半小时内响应采购方及后勤工作人员任何事件的处理,不影响采购方的正常运作。4中标方应负责后勤工作人员的人事、劳资、保险、计生等管理工作,后勤工作人员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和服从采购方的工作安排;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的后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采购方按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5因派驻的后勤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方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方负完全责任;因中标方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如中标方挪用后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其他福利、社会保险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方有权中止服务合同。6采购方将对中标方的运营及用工状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中标方合法经营、合法用工,如出现违法行为的,采购方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具体情况。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的,采购方将依法终止本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7采购方将根据中标方派往采购方的物业人员仪表文明、在岗情况、服务质量三个方面开展考核。当发现相关问题时,将联系物业经理,要求对有关服务人员加以劝诫。8采购方将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合同月结款:不出现服务不达标或出现1次服务不达标问题经沟通及时整改完成的,视为服务质量“合格”,采购方按月结费用的100%支付当期款项。当月出现2次及以上相同类型服务不达标问题且未能有效整改的,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方按月结费用的95%支付当期款项,并发出整改函要求限期整改,中标方逾期不整改,采购人将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出现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将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处理。(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1月31日二、需求信息服务时间:12个月合同份数:4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彭铮0660-5521285采购单位:陆河县财政局2024年01月31日-第2页--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