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自卸车及挖掘机招标公告(盘锦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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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京环公司盘锦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租赁自卸车及挖掘机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C-24420002)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一、招标条件本盘锦京环公司盘锦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租赁自卸车及挖掘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盘锦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租赁4台载重量为10吨以上重型自卸车、1台220型号的挖掘机,主要用于倒运陈腐垃圾。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盘锦京环公司盘锦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租赁自卸车及挖掘机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盘锦京环公司盘锦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租赁自卸车及挖掘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为准。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1481585222@126.com)并以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或现场获取:(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3)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使用上述复印件只做为留存用,不做为衡量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注: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二楼开标室(详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二楼开标室(详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七、其他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范围:租赁4台载重量为10吨以上重型自卸车、1台220型号的挖掘机,主要用于倒运陈腐垃圾。服务地点:盘锦京环公司盘锦固废综合处理园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具体租赁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盘锦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陆家村联系人:王宏喆电话:15694276689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联系人:谷希博、赵乙繁电话:0417-3355061电子邮件:a1481585222@126.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自卸车及挖掘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