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塘维修工程招标公告(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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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坑塘维修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坑塘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如皋市2.1.2建设规模:如皋市供水范围内的自来水管道抢修后路面修复,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技术要求;2.1.3合同估算价:100万元2.1.4工期要求:360天2.1.5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如皋范围内供水管网开挖抢修完成后的路面坑塘修复(施工内容为回填、水稳、沥青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1日10:00时;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10:00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如城镇中山西路188号联系人:唐工电话:0513-885600352024年2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坑塘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