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道路 改建工程招标公告(含山县水利局2024)
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
合同公示信息
合同编号
皖E0-31-2023-0565001-1
合同名称
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
标段名称
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
合同甲方名称(发包人)
含山县水利局、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名称(承包人)
联合体牵头人: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军顺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43,614,354.85
金额单位
元
合同期限
420日历天
合同签署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合同完成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质量要求
合格
合同附件
详见附件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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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合同订立信息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4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4-02-01 11:23:41
提交用时:0天2小时58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4-02-01 11:57:32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4分
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pdf
公告.pdf
合同协议书含山县水利局、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接受联合体牵头人: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军顺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1标段由K0+306至K1+316,长约1.01km,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时速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仟叁佰陆拾壹万肆仟叁佰伍拾肆元捌角伍分(¥43614354.85)。5.承包人项目经理:刘帅军。承包人项目总工:朱忠彬。6.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安徽省、马鞍山有关安全生产要求。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本项目严禁承包单位带资承包。(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依据承包人报送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员、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发包人按第17.3.3项的约定支付经审核后的计量款的85%给承包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完整的交工验收资料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后,支付经审核后的计量款至90%给承包人;经审计部门认可的审计主体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审核价款的97%,留审核价款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按有关规定执行。审计审核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递交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银行保函,发包人收到保函后将审核价款的3%返还给承包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保函的银行级别:市级分支行以上(含市级分支行),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执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马政〔2022〕4号)。(如招标人所属区(或县)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绿化苗木规格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绿化成活率要求达100%,养护标准、养护期、养护等级详见清单要求。(如有)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①如本项目涉及交通导改等措施,承包人应按照我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封闭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编制交通封闭实施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②施工现场采用封闭施工,按规范和标准做好施工围挡,同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做到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420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各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1日合同编号皖E0-31-2023-0565001-1合同名称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标段名称林头镇清溪河都胜圩防汛道路项目-G329清溪河桥至林头段改建工程(一期)合同甲方名称(发包人)含山县水利局、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含山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投资有限公司合同乙方名称(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军顺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43,614,354,85金额单位元合同期限420日历天合同签署日期2024年02月01日合同完成日期2025年03月14日质量要求合格合同附件详见附件免责声明本页面合同数据由发包人提供,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汛道路 改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