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行动推进活动招标公告(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
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038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CZFCG-2024-061
项目名称: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
1
详见采购文件
120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2月20日服务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5日17时00分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
3.方式: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免费下载谈判文件,逾期未下载谈判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谈判公告附件中的 PDF 谈判文件供供应商查看,供应商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lczf 格式的谈判文件,方可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制作投标文件)。
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
(2)供应商在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
(1)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项目的,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具体内容详见: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613/d95a44cc-38cc-4176-9ac7-137d9fe765d7.html。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 ;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
(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
(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
(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
3.重要说明
(1)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 lczf 格式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
(3)温馨提示: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
(4)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荣富中心14楼
联系电话:0635-864188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联系方式:郭主任1356357088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荣富中心14楼
联系方式:赵经理0635-864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经理电 话:0635-8641888
发 布 人: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1日
相关附件:
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定稿】.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聊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17:0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开标二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空
项目联系电话
空
采购单位
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63570888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无
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038、XLCZFCG-2024-061)采购人: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采购代理: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038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CZFCG-2024-061项目名称: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2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1详见采购文件120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2月20日服务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5日17时00分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3.方式: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免费下载谈判文件,逾期未下载谈判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谈判公告附件中的PDF谈判文件供应商查看,供应商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lczf格式的谈判文件,方可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制作投标文件)。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供应商在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五、开启1.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项目的,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具体内容详见: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613/d95a44cc-38cc-4176-9ac7-137d9fe765d7.html。(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lczf格式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3)温馨提示: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4)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质疑投诉单位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荣富中心14楼联系电话:0635-864188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联系方式:郭主任13563570888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荣富中心14楼联系方式:赵经理0635-86418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经理电话:0635-8641888发布人: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1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2采购人名称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采购内容沿黄9省区劳务协作联盟签约仪式暨山东省第20届春风行动推进活动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6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格式见附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近半年内不少于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5)近半年内不少于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见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视为无效投标。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仅需按照电子标书制作要求将其上传项号内容规定至电子标书中即可。2.电子标书制作,资格审查的第1项、第3-5项原件扫描件可导入word版本上传至电子标书中;第2项、第6-8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后,直接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供应商未按照上述1-2项重要说明的要求提供材料、证件或制作电子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7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8服务期2024年2月20日服务完成9投标报价本次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应是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服务内容规定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场地租赁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服务费、利润、税金、验收以及后期服务等所有费用。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60%,余款按财政付款流程进行付款。1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3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14投标文件份数(1)将电子投标文件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3)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五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15答疑安排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项号内容规定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投标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dxtxmgl@126.com。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另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16保证金无17联系方式采购人: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联系人:郭主任联系方式:13563570888代理机构: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荣富中心14楼联系人:赵经理联系方式:0635-864188818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9代理费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项号内容规定代理费交纳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0履约保证金无21解密时间开标形式及解密时间电子唱标。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解密时间:投标企业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投标人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投标人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投标企业对线上投标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其他要求:评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废标企业的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2备注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附件中的PDF招标文件供投标人查看,投标人须下载lczf格式的招标文件,方可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制作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投标人下载格式为.lccf电子招投标答疑澄清文件,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格式为.lccf)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3、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开标时间前投标人需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开标时投标人需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因投标人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大厅签到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附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招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招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招标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招标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4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件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招标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采[2022]12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近期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结合我省实际,并商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同意,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遵照执行。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11各市、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来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采用电子标采购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各级预算单位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和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三、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一四、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一)各部门、单位在政府采购工程中要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等部门,请及时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落实。(二)各主管预算单位要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同时,要加强对政府采购需求的编制和审查管理,在开展面向市场主体的需求调查时,充分了解相关领域中小企业产业发展和市场供给等情况,科学预估中小企业可承担份额及价格评审优惠。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支持措施,要纳入采购需求重点审查范围(三)各预算单位在合同录入时,应当完整准确填报供应商信息,准确区分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确保采购数据统计准确无误。各部门、单位要将年度政策执行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政府采购模块,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栏目中公开。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要作出解释说明。(四)各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加大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及信息公开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在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山东省财政疗2022年6月18日附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招标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招标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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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春风行动推进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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