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 食材 蔬菜 白萝卜 冬瓜 豆角 韭菜 莲藕 土豆 豆芽 角瓜 冬笋 老豆腐 格子豆腐 草鱼 鲢子鱼 鳊鱼 鳝鱼招标公告(2024)



武汉市洪山区第一幼儿园悦葵园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Z-ZB-20240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1-2024-00310
3、项目名称: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2.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52.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本公告“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1年(每天按规定时间送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交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
3、方式: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然后办理CA锁。方式:打开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开启,本项目将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4.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5.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投标,投标人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线上参加投标;6.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1〕344号)的规定,供应商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洪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87406834)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洪山区第一幼儿园悦葵园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道和谐路1号
联系方式:134768394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青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李桥村融科智谷工业项目三期C8号楼2单元9层1研发号-02号
联系方式:18154328070、027-8180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邹工
电话:18154328070、027-8180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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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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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采购人:武汉市洪山区第一幼儿园悦葵园编制单位:武汉市洪山区第一幼儿园悦葵园编制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项目名称: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2、项目编号:HBQZ-ZB-202402013、预算金额:152.00万元4、最高限价:152.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5、服务期:1年(每天按规定时间送货)6、付款方式: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据实结算7、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学校食堂食材,保障师生安全用餐;按照学校要求,按时、按量、保质配送。1.3预算绩效目标采购学校食堂食材,保障师生安全用餐;按照学校要求,按时、按量、保质配送。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无需进行市场调查。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本项目无社会公众意见。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1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项1否否否预留全部,预留金额以实际报财政计划为准,占比100%报价:本项目按整体单价折扣(%)进行报价,总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报价须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含食材采买、仓储、预包装、检测检验、运输、二次搬运、税费、管理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招标人将不予支付。4.2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内容:(一)供货清单食材清单食材清单商品类别商品名称蔬菜类白萝卜、包菜、菜山药、菜芯、蚕豆米、茶树菇、大白菜、大白菜秧、大葱、冬瓜、豆角、红辣椒、红皮洋葱、淮山药、黄豆芽、黄瓜、精品油麦菜、净莴苣、净芋头、韭菜、莲藕、青大蒜、去皮蒜米、上海青、生姜、四季豆、蒜苗、土豆、外地上海青、芜湖椒、西红柿、西芹、鲜冬笋、香菇、小葱、有机花菜、莲藕,秋葵,西兰花,篙巴,豆芽老南瓜,角瓜,瓠子,红薯,山药,冬笋,娃菜等豆制品类老豆腐、格子豆腐、厚油干、薄茶干、白干子、手工千张、千张结、鸡蛋干、素鸡等水产类草鱼、草鱼块、鲢子鱼、基尾虾、龙虾、基尾虾、小鲫鱼、净牛蛙、鳊鱼、胖头鱼头、黄骨鱼、黄菇鱼、鳝鱼、刁子鱼、鱼籽、带鱼、小黄鱼、鲈鱼、小龙虾等肉类蹄膀、肉末、瘦肉(丝片)、前夹肉、后腿肉、五花肉、里脊肉、梅条肉、通排、中排、肋排、猪蹄、猪板油、猪肝、猪肚、筒子骨、脊骨、弯骨、猪血、牛腿肉、牛腩、牛瓦沟、牛排、牛骨头、牛肚、肥肠等鸡鸭老鸭、鲜麻鸭、三黄鸡、蛋、鸡、老母鸡、棒腿、鸡边腿、乌鸡、麻鸭等蛋品红壳鸡蛋、白壳鸡蛋、鸭蛋、皮蛋、咸鸭蛋等冻品类冻三黄鸡、鸡全翅、鸡全翅、鸡翅根、鸡翅中、鸡翅尖、琵琶腿、鸡边腿、鸡脯肉、鸡脯肉、鸡肫、凤爪、半片鸭、鸭边腿、鸭肫、冻鸭腿、冻鸭二节翅、白条鸭、冻鸭全翅、冻鸭锁骨、冻虾仁、鸡翅中、冻虾仁、剥皮鱼等咸菜、卤品外婆菜、爽口菜、泡藠头、萝卜、酱黄瓜、笋、散装雪里红、泡包菜、散装酸豆角、苔菜、红油萝卜丁、腊八豆、雪菜、榨菜、红油萝卜丁、酸豆角、橄榄菜、琥珀金丝、五仁酱丁等;卤牛肚、卤肥肠、卤顺风、卤牛腩、酱板鸭、卤鸭、烤鸭、卤鸡、卤猪肚等干调类陈醋、蚝油、老抽、蒸鱼豉油、生抽、酱油李锦记、白胡椒、黑胡椒粉、味精、料酒、白醋、花生酱、番茄酱、苕粉、清水笋丝、干香菇、黑木耳、银耳、干朝天椒、豆瓣酱、辣椒段、龙口粉丝、十三香、腐竹、蒸肉粉、酱油、香油等粉面类热干面、宽粉、细粉、干细粉、汤面、饺子皮、手工面、湿豆丝、馄饨皮、春卷皮等粮油类黄豆、东北绿豆、红豆、黑豆、糯米、花生米、薏仁米、桥米王、晚杂大米、东北大米、国宝桥米、香米、面粉、纯芝麻油、麻油香等水果类冰糖橙、橙子、毛桃、苹果、砂糖桔、香蕉、西瓜、脐橙、香梨、黄花梨、雪梨、水晶梨、石头瓜等牛奶类纯牛奶、酸奶等以上食材清单为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配送类别及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二)货品要求投标人供应的各类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确保所供物资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在供货期间供应商所提供食材应保证无污染,确保食材来源、批次、数量、规格、销售主体等关键数据可追溯。禁止提供非正规渠道、来历不明的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1、肉类、水产类(1)畜肉、禽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鲜猪肉必须为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含)以上标准的冷鲜肉。鲜度标准: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湿润但不粘手、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3)鲜牛肉质量标准: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4)鲜羊肉质量标准: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异味、无注水、无寄生虫。(5)鲜鸭质量标准: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块;无注水、无内脏、无血水、无异味。(6)鲜鸡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大小适中、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鸡肚内无内脏、眼球饱满,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颜色,鸡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按压凹陷立即恢复,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翼部或关节,无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7)水产类质量标准:必须提供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质。水产品类原料必须来自无污染水域,新鲜度良好,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包装应干燥、清洁、卫生、坚实、无破损,且明确注明保质期限。(8)若投标人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生产商,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若投标人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经销商,须出具厂家授权书或经销许可,及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1.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类加工企业,供货时须提交当批次货物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及复冻现象,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符合禽肉类相关国标;新鲜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1.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畜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1.3必须是规范统一定点屠宰的畜、禽,新鲜、无异味、无化学保鲜。1.4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1.5每次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货物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书。1.6按食堂加工需求能将肉类分解成片、丁、丝、块状,鲜鱼加工成块、蓉状。2、蔬果类(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蔬菜类质量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2)具体感观要求:2.1)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2.2)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2.3)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2.4)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2.5)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叶菜类。2.6)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2.7)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2.8)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2.9)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2.10)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2.11)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基本一致,瓜条均匀,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3、豆制品豆制品类质量标准:必须具有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禁止反复使用。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4、粮、油4.1)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18;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花生油:GB1534-2003;大豆油:GB1535-2003葵花籽油:GB10464-2003棉籽油:GB1537-2003;油茶籽油:GB11765-2003;玉米油:GB19111-2003;米糠油:GB19112-2003。4.2)米、油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4.3)米、油:要提供“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4.4)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干调、冻品等食品必须按照超市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擅自调整更换。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送达的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保质期不超过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一。调料干杂类质量要求:经“S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具体标准为“六有三无”,“六有”:有生产日期、有保质期、有质量合格证、有生产厂家、有注册商标、有国家管理质量体系认证标示;“三无”:无假冒伪劣、无腐烂变质、无过期产品。6、主食类包括热干面、汤面、粉等,必须是新鲜的、无异味。成品须为当天制作,保证新鲜、温度适宜。7、水果水果质量要求:达到二等(含)以上标准。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水果,成熟度适中,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量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8、奶制品8.1)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供应奶类预包装食品保质期不超过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一;8.2)色泽:要求鲜牛奶为乳白色或稍带淡黄色;8.3)稠度:鲜牛奶不发粘,无絮状物、无凝块、无沉淀,呈均匀一致的胶状流体;8.4)滋味:鲜牛奶煮沸时,香味增加,煮沸后凉至室温品尝,味道可口而微甜;8.5)酸奶:生鲜牛乳≥85%;牛奶为超高温灭菌乳,营养成分;8.6)三聚氰胺含量需满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JJF10-2005,GB7718-2011,GB28050-2011,客供限值要求:≤2.5mg/KG8.7)所供货品包装要求完好,无破损、无污渍,外包装必须标明产品名称、p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明等。★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提供相应承诺书)(三)配送要求1、配送时间(1)采购人于每个工作日17:00前向供应商下达《食品配送计划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品牌、规格、数量、配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需更改货品的,必须于当天20:00前告知采购人对接人,经过同意方可配送。(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计划,于需求当日上午5:30前将计划内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单位有特殊要求,积极配合,无条件响应。2、配送人员配送人员要求每辆车最少配备2人,要包含驾驶司机,卸货人员或交接人员。且前来交接及送货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健康证,司机具有效的驾驶证),并着公司统一衣帽制服,统一佩戴公司发放的个人工牌,名字必须清晰可见,落实责任到个人。配送人员必须都有签字及联系电话证明留存,且各接收单位指定收货人必须都有签字证明(至少2人签署且注明联系电话)。3、验收要求★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材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是否存在预制菜(不得提供预制菜)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有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采购人对不合格的物资不予验收和结算。(提供相应承诺书)4、应急服务响应★因临时需要(不受时间限定),由采购人在确定的物资采购清单中选择需求物资的名称、种类、品牌、规格、数量,由供应商提供临时应急配送服务,应急服务响应的配送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应急配送服务的响应时间进行承诺。(提供相应承诺书)三、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整体单价折扣(%)进行报价,总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报价须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含食材采买、仓储、预包装、检测检验、运输、二次搬运、税费、管理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四、服务要求1、★投标人配送及售后服务应科学完善,服务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服务网点、配送人员及车辆,同时售后服务体系中设立有预约、咨询、投诉的反馈渠道,建立7×24小时服务热线,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提供30分钟内应急响应服务需求,1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能够定期为采购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主动服务。(提供相应承诺)2、★供应商能够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配送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本项目。如发现供应商以转包、分包等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提供相应承诺)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应急事项并作出响应解决措施。4、供应商需对配送的食材进行预加工处理。5、做好配送台账、索证索票工作。6、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承诺开具的发票必须注明金额和税款。7、随时掌握食品物质市场价格并直接与上游供货商协商价格。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9、运输、搬运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运输、搬运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使用人使用过程中,因供应商责任所引发的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10、供应商提供产品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及招标文件(含承诺事项)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供货、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整体验收等所用相关费用均应含投标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再因此而增补合同价款。11、★服务考核: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含服务人员、车辆硬件、配送时效服务响应时间、菜品质量、售后服务、主动服务等方面(具体考核标准见考核表)。若成交供应商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低于85分),第三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合同。考核标准见本章附件。(提供相应承诺书)12、★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及武财采【2021】344号文的相关规定对自有食堂的预算单位应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年度农副产品总额的10%;对于多家单位共用一个食堂的,相关单位应协商共同确定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提供相应承诺书。若中标必须按照此文件实施,否则按废标处理。)五、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内容1服务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第一幼儿园悦葵园食堂2合同履行期限1年(每天按规定时间送货)3类似服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内承担过类似项目。4客户反馈投标人近三年至今承接过的项目获得客户良好评价意见5食品安全投标人提供相关食品检验报告或食品卫生等级报告等6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转包第三方;在合同履行期限间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出现变化的按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六、技术要求序号技术条款内容1需求及重难点分析投标人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①总体需求分析、②重难点分析:2配送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总体配送方案:3食品来源针对食品来源的完整性、食品货源稳定性、渠道正规、品质保障的说明:4管理制度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配送管理制度、②仓库管理制度、③成本控制、④食品卫生管理、⑤服务投诉处理机制。5食品质量控制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品质量控制措施,至少包含:①食品安全控制、②食品质量保障:6人员配备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配置方案,至少包含:①人员岗位职责、②工作规范:7配送车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车辆配置,包含配送车辆明细表(包括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的数量、品牌、型号、车况、使用年限等信息),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自有运输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租赁车辆行驶证、车辆正面照片)。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拟委托一家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5、釆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项目分包:无。6、供应商资格条件: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交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7、采购方式:包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以财政部门实际批准方式为准。□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其他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公开招标应当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及鄂政办发〔2020〕5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8、竞争范围:包1☑公开方式通过面向市场公开发布采购公告的方式征集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争。□邀请方式,依据:/。9、评审规则□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本项目特点为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无法仅评价格因素进行判断,需要通过价格、技术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服务团队情况人员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评标项目评标分项评分标准分值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投标报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0商务部分(20分)类似服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至今承担过类似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项目关键信息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未提供不得分。)10商务部分(20分)客户反馈投标人近三年至今承接过的项目获得客户良好评价意见的,每提供一个良好评价意见得1分,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客户良好(及以上)的评价意见并盖有客户单位章。5商务部分(20分)食品安全为保障食品安全,投标人针对“配送清单食材类”中每一个类别(共10个)至少提供一份有效的检验证明材料,每提供1个类别的得0.5分,满分5分。(证明材料:食品检验报告或食品卫生等级报告等。报告内容清晰可辨认,检验时间不早于2023年12月1日,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不得分。)5配送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总体配送方案:1.描述清晰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及规范要求、针对性强得8分;2.描述完整、科学合理、基本符合、缺乏针对性得5分;3.描述有欠缺,实施性不强得2分;4.描述不完整、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8食品来源针对食品来源的完整性、食品货源稳定性、渠道正规、品质保障的说明:1.食品来源说明完整、食品货源稳定、渠道正规、品质保障强得10分;2.食品来源说明较完整、食品货源稳定、渠道正规、品质有一定保障的得6分;3.食品来源说明有缺陷、食品货源有一定稳定性、渠道正规的得3分;4.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10技术部分(70分)需求及重难点分析投标人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①总体需求分析、②重难点分析:1.每项描述清晰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及规范要求、针对性强得5分;2.每项描述完整、科学合理、基本符合、缺乏针对性得3分;3.每项描述有欠缺,实施性不强得1分;4.描述不完整、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10管理制度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配送管理制度、②仓库管理制度、③成本控制、④食品卫生管理、⑤服务投诉处理机制。1.每项描述清晰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及规范要求、针对性强得2分;2.每项描述完整、科学合理、基本符合、缺乏针对性得1分;3.每项描述有欠缺,实施性不强得0分;4.描述不完整、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10食品质量控制措施人员配备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品质量控制措施,至少包含:①食品安全控制、②食品质量保障:1.每项描述清晰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及规范要求、针对性强得3分;2.每项描述完整、科学合理、基本符合、缺乏针对性得2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配置方案,至少包含:①人员岗位职责、②工作规范:1每项描述清晰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及规范要求、针对性强得3分;2.每项描述完整、科学合理、基本符合、缺乏针对性得2分;3.每项描述有欠缺,实施性不强得1分;4.描述不完整、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需提供相关人员名单、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人员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等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66配送车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车辆配置,包含配送车辆明细表(包括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的数量、品牌、型号、车况、使用年限等信息),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自有运输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租赁车辆行驶证、车辆正面照片)。提供1台得1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的配置车辆材料不齐全不得分)43.每项描述有欠缺,实施性不强得1分;4.描述不完整、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储藏、分装、加工场地投标人具有冷藏、分装、加工(或粗加工)场地的得4分;提供储藏、分装、加工能力证明、自有场地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资料不齐全不得分。4检测能力①投标人有检测设施设备的得4分,提供检测设备设施的照片、发票或合同,未提供不得分;②投标人的食材检测人员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投标人的食品安全员具有相关食品安全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健康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6应急预案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突发情况处置方案及措施,保障配送服务按时按量保供到位,至少包含:缺货补货、大型活动等应急保障、配送车辆故障、道路堵塞、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1.描述清晰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及规范要求、针对性强得6分;2.描述完整、科学合理、基本符合、缺乏针对性得3分;3.描述有欠缺,实施性不强得1分;4.描述不完整、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6合计合计100分100分注:评分标准表中的评审标准是:“描述清晰完整、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及规范要求、针对性强”指:(1)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2)对达到项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3)相关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描述完整、科学合理、基本符合、缺乏针对性”指:(1)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2)对达到项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3)相关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针对性,体现项目要求,但全面性不够。“描述有欠缺,实施性不强”指:(1)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偏差较大;(2)对达到项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3)相关内容方案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显缺陷。“描述不完整、不合理或未提供”指:(1)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漏;(2)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3)无服务响应描述、无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10、其它:/5.2合同管理安排1、合同类型包1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实际情况确定。下列选一,说明理由,有示范文本的用示范文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其他:/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民法典》第二十三章。2、定价方式:包1☑固定总价,要求:/□固定单价,要求:/□成本补偿,要求:/□绩效激励,要求:/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十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根据本项目特点,宜采用固定总价的定价方式。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详见附件(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合同文本应当经过采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审定)合同书(参考格式)合同书(参考格式)(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典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合同书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方):为保证甲方食堂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根据中标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食品质量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供货品种(类别):二、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点。三、供货:1、甲方应在每周五17:00前将下周的订单通过手机微信或电话告知乙方,增减计划的补单时间为当日的20时之前,下单和补单应注订单品种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种类、数量、加工要求等基本信息。2、甲方向乙方提交订单后,乙方应及时核对审查,对不明白的商品的应在2小时以内与甲方及时沟通,并经过甲方再次确认。3、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按照约定时间将订单内的商品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4、供货时间:订单提交确认后的需求日5:30前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应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四、乙方的责任1、乙方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主体。乙方必须将本单位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交甲方备案。2、乙方按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供货,供货产品按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供货。3、如因市场原因或因季节、气候等因素的变化,致使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供货的情况下,乙方要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可以拒收,更换品种,或以调整价格等方式处理。4、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必须每次提供相关合法证件的,必须随货提供给甲方收货人检验;不需或不必每次提供的相关合法证件的,在下一次送货时或协议签订时提供给甲方。如因乙方食品原因,造成食物中毒及人身伤亡等食品安全事故,供货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虽未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检测报告等。6、供货服务要求:乙方每日应于上午5:30按量、按质送货至甲方收货部门,共同进行验收。7、甲方应统筹安排,尽量减少每日要求送货频次。如遇甲方特殊情况出现急购现象,乙方应无条件的给予全力配合。五、甲方的责任1、对购进食品的质量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负责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保管好供货商提交的各种供货凭证;2、负责购进的食品的存放和保管,因甲方食品保管不善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3、在乙方向甲方供货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购买任何食品,如因此造成的食物中毒及人身伤亡等食品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甲方应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六、结算方式:1、甲乙双方按照有效订单、送货单等实行按月结算商品价款,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商品对账单。2、经甲方核对上月账单品名、数量、金额等准确无误后,乙方应开具同等额度的合格税务发票向甲方实际交付。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税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或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上月应付商品款价。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基本情况如下:七、履约责任:1、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0日内,甲方仍未付款,超过上述催告期后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未付商品价款金额的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正常供货,不得因此停止或者不按合同的要求向甲方供货。3、乙方逾期交付商品(包括逾期退换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商品款的1‰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八、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送货:乙方如不能按甲方要求按时送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须由乙方赔偿;如遇突发性严重交通堵塞或交通管制,以及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首先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要积极配合甲方解决问题,甲方可免除乙方责任。2、乙方不能按质量要求供货:乙方未按甲方质量要求供货,必须立即按甲方质量要求更换,食品原料所更换品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甲方收货部的,要按未按时到货处理。3、不能按量供货:如乙方不能按量供货参照第1、2条款处理。4、乙方提供变质、过期、不合格吃的产品时,甲方有权拒收,或进行更换,如遇重大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中途擅自停止采购,乙方也不得随意停止供应,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可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的权利。4、甲方必须按第六条要求按时转账付款,否则视为违约。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武汉市洪山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协议终止:1、协议到期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如愿意合作,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需续签协议。2、甲乙双方若有单方违约,对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3、如因其他原因须终止协议,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方可终止协议。十一、甲乙双方约定食品供应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4、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武汉市洪山区第一幼儿园悦葵园(2)履约验收时间:根据项目进度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现场考核验收(4)履约验收内容: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采购人每月/季/年组织服务质量考核评估,采取考核组考评、服务单位自评及满意度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5、风险管控措施本项目涉及的国家政策变化的风险、实施环境变化风险、重大技术变化风险、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风险等,发生概率较小。主要风险为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的进度、采购失败、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风险。其对应措施:对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审查,特别是歧视性审查和竞争性审查,确保项目的竞争性,合理制定技术和商务要求,保证三家以上的投标人满足要求。6、其他:无六、审查情况采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审查意见表审查过程审查事项对《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采购需求审查及采购实施计划审查。审查过程审查意见汇总意见如下:1.审查工作小组对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的采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审查,同意该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2.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3.严格按照经审查的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招标文件。4.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审查工作小组人员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履约风险审查及其它审查。同意通过审查武汉市洪山区第一幼儿园悦葵园2024年1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食材 蔬菜 白萝卜 冬瓜 豆角 韭菜 莲藕 土豆 豆芽 角瓜 冬笋 老豆腐 格子豆腐 草鱼 鲢子鱼 鳊鱼 鳝鱼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