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山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连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



招标项目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2)

标段(包)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2)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1882-04-01-339095

投资项目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标段(包)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清水村委会新田村山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连州市西岸镇清水村委会新田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申报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连州市西岸镇清水村委会新田村山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治理面积约8130平方米,方案为抗滑桩+锚索;实物工作量:抗滑桩87根;锚索3191m;冠梁618.588m3。

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交货期)
7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2613465.55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或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2、投标人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注: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方法。未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办法,或查询不到的作无效标处理】。如上述人员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函》和《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10、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查询时按成立日期算;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一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三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11、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详见《投标申请人声明》)12、现场踏勘:因考虑该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复杂,且对施工工期要求较高,为避免出现中标人中途退场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的现象发生,本项目将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踏勘施工现场。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2、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1800/index)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0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注: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分别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1、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或开标结果有疑义的,可登录交易系统在开标大厅提出及查看相关答复。3、具体事宜详见《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人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欧先生
联系电话
0763-6623719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67466

招标监督机构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63-6625407

发布责任人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补充说明: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3、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当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清远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函范本》填写完整信息,否则不予受理。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异议受理电话:0763-6623719地 址: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

招 标 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2月01日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1882-04-01-339095

投资项目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标段(包)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2)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申报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治理面积约14235.7平方米,方案为挡土墙+格构锚杆+抗滑桩+截、排水沟。实物工作量:挖一般土方12573.66m3;挖沟槽土方1042.681m3;回填方803.13m3;格构梁170.217m3,压顶梁、基础梁63.293m3;坡面锚杆2724m;挡土墙锚杆408m;重力式挡土墙787.797m3;截水沟377.06m;排水沟225.06m;跌水沟119.82m;喷播植草、挂网2717.547m2。

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交货期)
7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3286783.38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或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2、投标人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注: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方法。未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办法,或查询不到的作无效标处理】。如上述人员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函》和《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10、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查询时按成立日期算;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一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三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11、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详见《投标申请人声明》)12、现场踏勘:因考虑该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复杂,且对施工工期要求较高,为避免出现中标人中途退场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的现象发生,本项目将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踏勘施工现场。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2、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1800/index)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0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注: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分别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1、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或开标结果有疑义的,可登录交易系统在开标大厅提出及查看相关答复。3、具体事宜详见《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人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欧先生
联系电话
0763-6623719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67466

招标监督机构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63-6625407

发布责任人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补充说明: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3、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当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清远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函范本》填写完整信息,否则不予受理。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异议受理电话:0763-6623719地 址: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

招 标 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2月01日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1882-04-01-339095

投资项目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标段(包)名称
连州市西岸镇奎池村委会榕树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3)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连州市西岸镇奎池村委会榕树坪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申报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连州市西岸镇奎池村榕树委会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治理面积约10835平方米,设计方案为“拦挡坝+排导槽+沉砂池+监测”;实物工作量:挖一般土方5415.85m3;挖沟槽土方806.4m3;拦挡坝1152.99m3;护坦、护岸586.51m3,排导槽62.44m;沉砂池3座。

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交货期)
7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2350814.79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或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2、投标人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注: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方法。未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办法,或查询不到的作无效标处理】。如上述人员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函》和《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10、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查询时按成立日期算;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一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三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11、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详见《投标申请人声明》)12、现场踏勘:因考虑该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复杂,且对施工工期要求较高,为避免出现中标人中途退场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的现象发生,本项目将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踏勘施工现场。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2、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1800/index)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0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注: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分别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1、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或开标结果有疑义的,可登录交易系统在开标大厅提出及查看相关答复。3、具体事宜详见《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人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欧先生
联系电话
0763-6623719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67466

招标监督机构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63-6625407

发布责任人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补充说明: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3、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当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清远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函范本》填写完整信息,否则不予受理。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异议受理电话:0763-6623719地 址: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

招 标 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2月01日

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招标文件.pdf

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招标公告.pdf

(标段3)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zip

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招标文件.docx

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编制人:黄艳复核人:黄倚江编制日期:2024年02月目录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招标公告现场踏勘证明书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第二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总则(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第三章合同条款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五、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六、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七、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八、投标保证金证明九、投标申请人声明十、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十一、资信标部分资料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五章图纸(另册)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一部分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招标公告根据连发改行[2023]6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309-441882-04-01-339095二、招标单位:连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欧先生联系电话:0763-6623719地址: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63-3367466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招标监督机构:连州市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763-6625407三、建设地点:连州市西岸镇榕树坪村、新田村、西塘村。四、项目概况: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面积约33200.7平方米。本项目分三个标段实施,包括标段1:连州市西岸镇清水村委会新田村山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2: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3:连州市西岸镇奎池村委会榕树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标段1:连州市西岸镇清水村委会新田村山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建设规模:连州市西岸镇清水村委会新田村山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治理面积约8130平方米,方案为抗滑桩+锚索;实物工作量:抗滑桩87根;锚索3191m;冠梁618.588m³。(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613,465.5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50,852.50元,暂列金额为977,781.60元)。(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为固定价格,不参与下浮。)标段2: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建设规模: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治理面积约14235.7平方米,方案为挡土墙+格构锚杆+抗滑桩+截、排水沟。实物工作量:挖一般土方12573.66m³;挖沟槽土方1042.681m³;回填方803.13m³;格构梁170.217m³,压顶梁、基础梁63.293m³;坡面锚杆2724m;挡土墙锚杆408m;重力式挡土墙787.797m³;截水沟377.06m;排水沟225.06m;跌水沟119.82m;喷播植草、挂网2717.547m²。(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286,783.3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85,440.63元,暂列金额为214,822.53元)。(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为固定价格,不参与下浮。)标段3:连州市西岸镇奎池村委会榕树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建设规模:连州市西岸镇奎池村榕树委会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治理面积约10835平方米,设计方案为“拦挡坝+排导槽+沉砂池+监测”;实物工作量:挖一般土方5415.85m³;挖沟槽土方806.4m³;拦挡坝1152.99m³;护坦、护岸586.51m³,排导槽62.44m;沉砂池3座。(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350,814.7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84,398.67元,暂列金额为175,894.27元)。(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为固定价格,不参与下浮。)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注: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分别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八、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或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2、投标人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注: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方法。未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办法,或查询不到的作无效标处理】。如上述人员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函》和《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10、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查询时按成立日期算;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一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三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11、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详见《投标申请人声明》)12、现场踏勘:因考虑该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复杂,且对施工工期要求较高,为避免出现中标人中途退场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的现象发生,本项目将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踏勘施工现场。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书》”】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异议受理电话:0763-6623719地址: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拖欠农民工资的;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招标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1日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工程名称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工程编号GC4418822024004招标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1日15时00分招标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1日15时00分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2024年02月18日17时30分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评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10时00分评标地点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室五、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注: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六、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注: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七、委派的专职安全员注: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八、投标保证金证明注: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需同时上传银行转账凭证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九、投标申请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本公司就参加(工程名称),(标段)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二、资格审查前,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本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清远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声明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十、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注:按招标文件的《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格评审标准”要求提供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十一、资信标部分资料注:按招标文件的《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信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资料。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五章图纸(另册)(请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册)(请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编制人:黄艳复核人:黄倚江编制日期:2024年02月目录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招标公告5现场踏勘证明书1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6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20(一)总则20(二)招标文件2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6(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7第二章评标办法29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9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3(一)总则33(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35第三章合同条款40说明4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4一、工程概况44二、合同工期44三、质量标准4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44五、项目负责人44六、合同文件构成45七、承诺45八、词语含义45九、签订时间45十、签订地点46十一、补充协议46十二、合同生效46十三、合同份数46第二部分通用条款4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8附件1:66附件2:67附件3:68附件4:70附件5:71附件6:72附件7:73附件8:7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6一、投标函7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8三、授权委托书79四、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80五、委派的项目负责人81六、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82七、委派的专职安全员83八、投标保证金证明84九、投标申请人声明85十、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86十一、资信标部分资料87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88第五章图纸(另册)89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册)90第一部分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招标公告根据连发改行[2023]6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309-441882-04-01-339095二、招标单位:连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欧先生联系电话:0763-6623719地址: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63-3367466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招标监督机构:连州市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763-6625407三、建设地点:连州市西岸镇榕树坪村、新田村、西塘村。四、项目概况: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面积约33200.7平方米。本项目分三个标段实施,包括标段1:连州市西岸镇清水村委会新田村山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2: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段3:连州市西岸镇奎池村委会榕树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标段1:连州市西岸镇清水村委会新田村山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建设规模:连州市西岸镇清水村委会新田村山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治理面积约8130平方米,方案为抗滑桩+锚索;实物工作量:抗滑桩87根;锚索3191m;冠梁618.588m³。(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613,465.5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50,852.50元,暂列金额为977,781.60元)。(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为固定价格,不参与下浮。)标段2: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建设规模: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治理面积约14235.7平方米,方案为挡土墙+格构锚杆+抗滑桩+截、排水沟。实物工作量:挖一般土方12573.66m³;挖沟槽土方1042.681m³;回填方803.13m³;格构梁170.217m³,压顶梁、基础梁63.293m³;坡面锚杆2724m;挡土墙锚杆408m;重力式挡土墙787.797m³;截水沟377.06m;排水沟225.06m;跌水沟119.82m;喷播植草、挂网2717.547m²。(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286,783.3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85,440.63元,暂列金额为214,822.53元)。(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为固定价格,不参与下浮。)标段3:连州市西岸镇奎池村委会榕树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建设规模:连州市西岸镇奎池村榕树委会坪组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治理面积约10835平方米,设计方案为“拦挡坝+排导槽+沉砂池+监测”;实物工作量:挖一般土方5415.85m³;挖沟槽土方806.4m³;拦挡坝1152.99m³;护坦、护岸586.51m³,排导槽62.44m;沉砂池3座。(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350,814.7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84,398.67元,暂列金额为175,894.27元)。(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为固定价格,不参与下浮。)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注: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分别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八、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或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2、投标人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地质勘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注: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方法。未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办法,或查询不到的作无效标处理】。如上述人员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函》和《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10、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查询时按成立日期算;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一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三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11、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详见《投标申请人声明》)12、现场踏勘:因考虑该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复杂,且对施工工期要求较高,为避免出现中标人中途退场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的现象发生,本项目将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踏勘施工现场。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书》”】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异议受理电话:0763-6623719地址: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招标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1日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工程名称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工程编号GC4418822024004招标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1日15时00分招标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1日15时00分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2024年02月18日17时30分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评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10时00分评标地点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室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书兹有(投标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专职安全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对(工程名称)(标段)进行了现场踏勘。特此证明。注:1、本证明由投标人填写,上述人员投标时不得更改。2、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它用。3、本证明书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日期留空。招标代理(盖章)日期:年月日要求:提供以下现场踏勘资料一式2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1.《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填写完全的单位名称及人员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3.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及上述人员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5.技术负责人: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6.专职安全员:提供专职安全员身份证、C类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注:(1)以上资料按国家规定发放电子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核查。(2)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3)投标人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4)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工程场地和标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第二部分[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二月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列示,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列示的内容为准。如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予以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摘要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摘要,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招标人应派代表或委托招标代理参加开标会(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2人),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一、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或委托招标代理):(一)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输递交或者未传输递交到指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的;3、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禁止该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5、因投标人原因或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6、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在开标会上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后,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不进入评标程序。二、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有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5.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设定的报价范围的;6.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核查不符合要求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8.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9.投标人上传的整本投标文件与分栏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分栏上传文件为准);1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如有)、暂估价(如有)任何一处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报价的;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名或签章的;1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签名或签章不完整、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3.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1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15.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或者汇入系统分配的同一账户。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四〇队设计单位: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四〇队监理单位: / 22.2工程名称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32.2建设地点标段1:连州市西岸镇清水村委会新田村标段2:连州市西岸镇三水村委会西塘村标段3:连州市西岸镇奎池村委会榕树坪村42.2建设规模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5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监测、监控费用。62.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及行业有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7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82.2工期要求标段1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标段2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标段3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93资金来源申报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特别说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施工,否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10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第4条11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125.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踏勘时间: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并携带《现场踏勘证明书》及其要求的证件、证书进行核对。2.因考虑该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复杂,为避免出现中标人中途退场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的现象发生,潜在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到,须带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及已按要求填写好的踏勘现场证明书(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二”)。所有资料一式两份提前和招标代理联系并提供原件核对(除踏勘现场证明书外,其余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注】:以上资料按国家规定发放电子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无须提供原件核查,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核对无误后自行踏勘并在踏勘现场截止时间前将照片(至少3张彩色照片)打印盖章递交给招标代理,经核验现场的照片后对现场踏勘证明书盖章确认发放。3.《现场踏勘证明书》为投标文件组成一部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文件到招标代理处核对的,招标代理将拒绝在《现场踏勘证明书》上盖章确认。踏勘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书”】注:投标人的踏勘现场证明扫描件需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137.5领取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147.5招标控制价1.招标控制价:标段1:人民币12,613,465.5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50,852.50元,暂列金额为977,781.60元);标段2:人民币3,286,783.3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85,440.63元,暂列金额为214,822.53元);标段3:人民币2,350,814.7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84,398.67元,暂列金额为175,894.27元)。2.任何一个投标人每个标段只能报一个投标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无需提供已标价的工程清单,最终按实结算。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结算价应以财政审核价为基数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为准,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不参与下浮。158.1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3.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4.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16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函》、《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资信标文件等组成。17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1813.4、13.5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由招标人在合同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9〕116号)的相关规定自行约定。19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2016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形式:银行保函或转账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2.金额:标段1:人民币25万元;标段2:/;标段3:/。3.递交方式:采用转账方式的可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台代收,也可由招标人自行收取(需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划转);采用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方式的,应选用接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台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数据电文方式确认。银行保函需为“见索即付型”保函,否则保函视为无效。(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8820073197789)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详见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第16条。2117.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另外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2219.120.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详见日程安排3.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325.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详见日程安排2.地点:详见日程安排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4评标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631.1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价的10%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30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采用现金方式的应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 / ;账号 / 。□否27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8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34.1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代表及其他特定人员等要求1.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或开标结果有疑义的,可登录交易系统在开标大厅提出及查看相关答复。3.具体事宜详见《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3034.2“暗标”评审31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暗标。3234.4.2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合同约定必须约定以下有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方面内容:根据《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4号),本项目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须在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工人工资的支付额度、期限等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对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比例(20%-30%之间,包工不包料和特殊工程等情形除外)和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足额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将工资表提交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通过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人工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金少于应发劳动者工资总额的,开户单位应当按时补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可以注销,账户内余额归开户单位所有。3334.4.3施工过程结算合同约定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均可实施施工过程结算:项目结算应遵循《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9〕116号)的相关规定。二、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招标代理”、“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2除符合上款规定外,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时,如为委托代理人,则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同一个代理人)。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图纸(另册)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册)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如有)、招标控制价。7.6招标文件一经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8.招标答疑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4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1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1.4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11.5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11.6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11.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11.8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11.9《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11.10《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11.11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人需上传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同时还需上传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11.12资信标部分;11.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决其投标。12.3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2.4技术标暗标应当按照统一的文档格式和要求编制,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标志或者管理班子人员姓名,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身份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该投标予以否决。具体的制作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投标文件统一制作成PDF格式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且不能进行压缩处理,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2.6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13.1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工期要求,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在工程结算时应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13.5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确定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项目是否招标,需要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以及合同变更条款等因素。需要招标的,应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不予支付。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参照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填报唯一品牌或厂家。14.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投标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6.2采用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方式的应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单信息为准。16.3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到账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6.4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有关规定。16.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6.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16.6.2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6.6.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16.6.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16.7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16.7.1采用转账方式时,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上的收款人信息、账户缴交,并从基本存款账户银行缴交(转账)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16.8保证金退还16.8.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利息,并扣除相关手续费;中标人在合同书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利息,并扣除相关手续费。16.8.2交易结束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中心发起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并上传招标人同意退还保证金的证明文件。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7.2投标文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根据所投项目要求上传相应的资料,如因投标人操作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概不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18.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18.2.1电子投标文件无需由投标人加密(由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加密)。18.2.2投标人应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19.2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19.3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9.3.1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9.3.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20.3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名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22.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2.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3.投标信息录入投标人应在参与投标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完毕。24.投标文件的解密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5.开标25.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2其他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6.评标过程的保密26.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7.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9.中标通知书29.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29.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29.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0.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0.3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1.履约保证金3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1.2中标人不能按上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合同生效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3.其它费用33.1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在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33.2在招标过程中如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本工程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的,代理服务费需上浮40%。33.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33.3.1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或银行转账付款方式。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及其他特定人员准时出席。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的资料直接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各项内容进行电子签章并及时上传,并确保其上传到对应的评审栏目中。投标人应确保分栏上传的内容必须与整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因内容不一致导致其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4合同条款要求(详见第三章)34.4.1按最新的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执行,另册。34.4.2必须约定以下有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方面内容:根据《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4号),本项目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须在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工人工资的支付额度、期限等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对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比例(20%-30%之间,包工不包料和特殊工程等情形除外)和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足额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将工资表提交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通过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人工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金少于应发劳动者工资总额的,开户单位应当按时补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可以注销,账户内余额归开户单位所有。34.4.3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均可实施施工过程结算:项目结算应遵循《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9〕116号)的相关规定。第二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41.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41.1.1形式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1.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1.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41.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41.1.1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41.1.1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41.1.1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41.1.1资格评审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41.1.1资格评审标准专职安全员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41.1.1资格评审标准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证明书41.1.1资格评审标准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41.1.1资格评审标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41.1.1资格评审标准其它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其它资格要求41.1.1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函按规定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函》41.1.1响应性评审标准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按规定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且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均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1.1.1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1.1.1响应性评审标准出现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任何一种情形本表未列明,但出现否决性条款摘要的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41.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 信 标: 50 分投标报价: 50 分41.2.1综合总得分计算公式综合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41.2.2评标基准价(A值)计算方法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1-投标报价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有效投标人小于5人时,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K1;当有效投标人等于或大于5人时,去除1个最高的有效报价和1个最低的有效报价,余下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K1;所有低于K1值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K2;评标基准价等于K1和K2的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41.2.3(1)资信标评分标准(50分)企业业绩(12分)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环境治理或生态环境修复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项目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每个得3分;项目金额≥500且<1000万元的,每个得2分;项目金额≥200且<500万元的,每个得1分;最多计算4个业绩,最高得12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EPC总承包项目,以合同载明的施工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1.2.3(1)资信标评分标准(50分)项目负责人(3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地质或岩土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一级建造师的,得3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注:提供上述人员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如单位职工社保由上级主管单位统一购买,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及情况说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41.2.3(1)资信标评分标准(50分)项目技术负责人(3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同时具备地质或岩土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的,得3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注:提供上述人员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如单位职工社保由上级主管单位统一购买,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及情况说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41.2.3(1)资信标评分标准(50分)项目人员及专业配置(9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班组人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分:1、项目班组成员中有1名人员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注册测绘工程师证的,得2分;2、项目班组成员中有1名人员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3、造价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4、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5、质量员:具有质量员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6、材料员:具有材料员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注:同一人员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提供上述人员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如单位职工社保由上级主管单位统一购买,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及情况说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41.2.3(1)资信标评分标准(50分)企业信誉(10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认证内容包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或其他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证书的,得2分。注: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或其他不得分。41.2.3(1)资信标评分标准(50分)技术创新(11分)1、投标人获得过工程类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2、投标人获得过工程类发明专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3、投标人获得地质灾害方面或基坑方面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上述证书及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或其他不得分。41.2.3(1)资信标评分标准(50分)奖项荣誉(2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有关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本项最多计算2个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以最高级别的计算得分。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或其他不得分。41.2.3(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S=50-50××C其中:S—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A—评标基准价;C—扣分系数,当B>A时,C=1;B<A时,C=0.5。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注: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备注:1.企业业绩、证书、专利、荣誉和企业人员职称等评分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承认。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总则35.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35.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35.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5.4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35.5《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36.开标36.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1款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出席。36.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36.2.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输递交或者未传输递交到指定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6.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的;36.2.3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禁止该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6.2.4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6.2.5因投标人原因或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36.2.6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36.2.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36.2.8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37.评标37.1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37.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7.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7.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7.2.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7.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7.2.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7.2.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7.2.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7.2.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7.2.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7.2.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7.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将相关投标单位存在的具体情形、评审认定过程及评审依据详细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38.投标文件的澄清38.1投标人如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三款所列的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涉及相应情形的投标企业在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作出书面澄清。38.2对于第38.1款以外的其他情况,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两人以上(含两人)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38.3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38.4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38.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响应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9.定标39.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39.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40.开标和评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40.1投标截止时间宣布项目截止投标;40.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在电子开评标系统对本项目进行开标操作;40.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0.4查看开标疑义并进行答复(如有);40.5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的应确认开标结果,如未按时确认结果即视为默认开标结果。40.6开标会结束。40.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40.7.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输递交或者未传输递交到指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0.7.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的;40.7.3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禁止该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40.7.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40.7.5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0.7.6因投标人原因或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40.8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0.9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响应性条款审查。40.10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第41款“评标办法”评标。40.11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4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41.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总得分相等时,比较投标报价,报价低者名次排前;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41.1评审标准41.1.1初步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1.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1.2.1分值构成(1)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总得分计算公式:综合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41.2.2评标基准价计算(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本次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方式报价,最终按实结算。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1.2.3评分标准(1)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1.3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42.评标细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总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42.1.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2.1.2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42.1.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42.1.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42.1.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42.1.6①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③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42.1.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42.1.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总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42.2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有排序的1-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42.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工程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建设规模:。招标范围:。中标下浮率:;中标价(暂定):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本通知书一式七份。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合同条款注:一、按最新的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执行。二、必须约定以下有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方面内容:根据《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4号),本项目工人工资支付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须在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作业工人工资,工人工资的支付额度、期限等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对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比例(20%-30%之间,包工不包料和特殊工程等情形除外)和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足额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将工资表提交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通过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人工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金少于应发劳动者工资总额的,开户单位应当按时补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可以注销,账户内余额归开户单位所有。三、我市行政区域内相关工程均可实施施工过程结算:项目结算可遵循《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9〕116号)的相关规定。(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工程地点:连州市发包人: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承包人: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连州市西岸镇三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标段X】2.工程地点:连州市。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连发改行投审[2022]1号。4.资金来源:连州市财政局统筹解决。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日历天,拟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具体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及行业有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暂定人民币(大写),按实结算,最终以财审结果为准;2.不可预见费用:。3.中标下浮率:。4.结算价计算方式:工程结算价=(根据财政审核价建安费-财审财审定案书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1-中标下浮率)+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价款×(1-中标下浮率)+财审定案书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6)图纸(如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投入到本项目施工现场,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施工现场主要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常驻现场负责本工程的管理,每月不少于26天,如有事确需请假的,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如果无故缺勤或点名不在现场,愿意按照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人/天)向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在结算时一并扣除。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于正式开工前三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图纸一式两份,承包人另外要求发包人提供图纸的,应提前十四天向发包人书面提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由承包人负责。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协助承包方办理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开工前五天。(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五天开通。(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开工前五天开通。(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由发包人办理的本工程施工的各种证件、批件在合同签订后改为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发包人配合,所发生费用按本地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6)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由发包人在施工现场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并做好交验记录。承包人应对现场已实施工程的轴线、高程等控制点进行复核,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开工前。(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注意事项由发包人代表现场交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根据踏勘现场及附近水电接驳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要求,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问题,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做调整。(临时供电、供水、排污设施均包含报装费、增容费、设计费、电器设备费、架设费、维修费、拆除费、项目施工所遇民事协调费用、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②其它若有则另作协议,属发包人应完善而未完成的工作委托承包人负责完成的项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的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供一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公司和发包人批准。进度计划一经批准,必须执行。当发现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进度拖后时,监理工程师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按计划推进,经督促进度仍然比计划工期拖后达15天,或已明显造成对主工期的不利影响,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第三方,以保证工程进度,同时保留向承包人追究相关责任及赔偿的权利。承包人要每周提供工程进度周报,每月提供工程进度月报和工程计量月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的约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的约定。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5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③。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的金额为中标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时间为监理发出开工令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完整付款申请资料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请款手续,待批准后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14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办理支付手续。因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的支付需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办理,发包人不对财政的审核方式和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承包人须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集中支付所需的资料。由于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非发包人原因)而导致付款延迟,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本项目工程款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监理发出开工令后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本项目60%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完成本项目100%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评审结算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同时乙方缴纳结算价款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保修期届满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全部项目质量保证金。(招标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2)增加工程款项的支付:①增加工程须经发包人、监理、设计(如有需要)、承包人共同签证确认,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②增加工程款项待结算时一并核算,经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后列入项目结算。(3)项目结算价以最终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确认结果为准。工程结算价=(根据财政审核价建安费-财审定案书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1-中标下浮率)+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价款×(1-中标下浮率)+财审定案书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4)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交请款申请并经发包人审核,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须与合同的中标人名称,银行账号一致,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按照现行的税务制度办理的缴税资料和符合发包人财务要求的相应额度的增值税发票后,发包人再行办理财务转账。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监理人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人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其它说明:(1)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请款申请,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须与合同的承包人名称、银行账号一致,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照现行的税务制度办理的缴费资料后再进行财务转账。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如承包人提供的是履约保证金,则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按项目结算价款的3%。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结算款时按结算价比例扣留3%。由承包人自行选择用现缴纳还是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质保金担保函或建设工程质保金保证保险方式。如采用现金缴纳,则剩余3%的工程款作为保质金,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质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后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付清。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则在承包人递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后,发包人支付剩余的3%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质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后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付清。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连州市人民法院起诉。21.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补充条款)投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执行清府办〔2012〕136号文。中标单位需设立工人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开工前需按规定交齐工人工资保证金,并以此作为申请工程预付款的条件之一。22.工人工资支付(补充条款)投标人中标后,工人工资支付须严格执行清人社〔2014〕250号文。中标单位需设立工人工资发放专用账户,要求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并以此作为申请工程进度款的条件之一。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履约担保格式附件8:廉政责任书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产生的保修费应在保证金中扣减,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8:廉政责任书发包人:(建设单位)承包人:(承包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行为准则,并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一、发包人责任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都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与承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人邀请的旅游、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当由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要求或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和亲友经商、就业、上学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经设计变更认可确需追加工程款时,发包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五)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向承包人有关企业购买工程及装饰材料。(六)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承包人有不廉洁行为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报告主管领导。二、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确保工程安全优质按时竣工,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发包人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不得为其购置通讯、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到物品;不得同意报销应当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以及家属、子女经商、就业、上学、出国等提供便利。(四)不得为谋取利益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和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私下商谈。(五)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发包人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发包人有权更换人员。其他处罚按有关规定执行。(六)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的,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告知发包人单位主管领导或建设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本廉政责任书与《合同》同时签订,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项目主管部门、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一份。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电子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因其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数据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本格式及要求规定适用于电子评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的编制。42.1投标书内容按以下表述填写。投标总工期:“日历天”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愿以《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招标人认可、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投标日期:年月日工 程 名 称标 段投标报价下浮率(%)大写:投标报价下浮率(%)小写:其 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大写:其 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小写:投 标 总 工 期工 程 质 量 标 准保 修 期 限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 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姓 名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编号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姓 名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编号(单位盖章)五、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注: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六、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注: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七、委派的专职安全员注: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八、投标保证金证明注: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需同时上传银行转账凭证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九、投标申请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本公司就参加(工程名称)(标段)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二、资格审查前,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本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清远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十、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注:按招标文件的《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格评审标准”要求提供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十一、资信标部分资料注:按招标文件的《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信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资料。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五章图纸(另册)(请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册)(请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山坡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