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服务 环境设施提升招标公告(台山市斗山镇人民政府2024)
关于为【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工程设计】机构的公告
2024-02-04 15:55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台山市斗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选取工程设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台山市斗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10070751952401300600
项目规模
投资额(¥161,370.00元)
所需服务
工程设计
服务内容
项目位于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内街,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中的人民路南段(约320米)、太平路(约266米)、康乐路(约218.5米)、东海路及连接码头的支路(约709米),环境提升内容包括道路提升统一白改黑、道路绿化提升、慢行系统设计、沿街立面整治、重要节点景观设计、三线落地整治、排水系统疏通、文体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山顶公园整治提升、公共环境设施完善与改造等内容初步方案设计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要求被选取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的资质。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设计工作。
服务金额
¥161,370.00元
金额说明
1、收费标准及计费依据 本项目参考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结合市场调节价中标下浮22.31%计算。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下浮率)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2、设计费计算 (1)确定工程设计费基价 本工程按预算建安费为2097万元为设计收费计费额,设计费基价采用插入法计算: (103.8-38.8)*(2097-1000)÷(3000-1000)+38.8=74.45万元 (2)确定基本设计收费 复杂程度Ⅱ级,系数取1.0,专业调整系数按建筑、市政工程取1.0。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7.2条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建筑与市政工程Ⅱ级初步设计工作量占比为3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为55%。 基本设计收费=74.4525*1.0*1.0=74.45万元 (3)确定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的基本设计费施工图阶段的基本设计费 施工图阶段的基本设计费=74.4525万元*85%=63.28万元 (4)确定其他设计费 竣工图编制费=74.4525*8%=5.96万元 (5)确定本项目工程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63.28+5.96=69.24万元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69.24*(1-22.31%)*30%=16.137万元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2-04 15:55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台山市斗山镇人民政府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初步方案设计合同.pdf
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服务项目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2024-02-01
(建筑专业)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初步方案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广东省台山市工程呈地点:甲方:台山市斗山镇人民政府乙方:签日期订日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合同甲方:台山市斗山镇人民政府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委托事项顺利完成,根据有关法律及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2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第三条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3.1乙方承担本项目设计中的人民路南段(约320米)、太平路(约266米)、康乐路(约218.5米)、东海路及连接码头的支路(约709米),环境提升内容包括道路提升统一白改黑、道路绿化提升、慢行系统设计、沿街立面整治、重要节点景观设计、三线落地整治、排水系统疏通、文体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山顶公园整治提升、公共环境设施完善与改造等内容_初步设计工作。3.2乙方将与甲方共同无条件地履行主合同中相应设计工作的各项承诺。第四条工作内容、工期要求及验收4.1工作内容序号项目名称阶段投资及规模设计内容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人民路南段(约320米)、太平路(约266米)、康乐路(约218.5米)、东海路及连接码头的支路(约709米),环境提升内容包括道路提升统一白改黑、道路绿化提升、慢行系统设计、沿街立面整治、重要节点景观设计、三线落地整治、排水系统疏通、文体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山顶公园整治提升、公共环境设施完善与改造等内容。说明:本表投资额为设计方工程概算结果,用于最终设计费计算的总投资额以相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定额为准。说明:本表投资额为设计方工程概算结果,用于最终设计费计算的总投资额以相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定额为准。说明:本表投资额为设计方工程概算结果,用于最终设计费计算的总投资额以相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定额为准。说明:本表投资额为设计方工程概算结果,用于最终设计费计算的总投资额以相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定额为准。说明:本表投资额为设计方工程概算结果,用于最终设计费计算的总投资额以相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定额为准。4.2工期及进度要求4.2.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设计工作。4.2.2进度要求进度要求满足项目具体要求。4.3项目验收内容及验收方式4.3.1项目验收内容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及文件4.3.2项目验收方式设计文件必须通过甲方验收确认。4.3.3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验收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1设计所需的电子文件1份双方商定2有关工程造价控制的文件1份双方商定3所指定需要进行设计的范围界定文件1份双方商定4配合与效果方面要求的文件1份双方商定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及时间序号设计成果文件名称份数成果要求提交时间1整套初步设计图1双方商定双方商定说明:1、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并及时通知甲方接收。第七条设计收费7.1收费依据及计算7.2本合同的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叁佰柒拾元整(¥161370元)。7.3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最终结算基准价格以有关部门审定价为准。7.4本合同的设计费已包括完成该设计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本合同已明确约定数量的图纸资料文印费以及乙方为完成本分包设计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及支出。7.5在设计与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合理的必要的设计修改。完成这些设计修改工作,甲方不另行补偿乙方设计费用。7.6当因甲方原因,设计方案发生颠覆性改变时,乙方也必须无条件进行设计修改,甲方应补偿修改设计费用。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本合同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设计费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手续办理时间130%48411合同生效且承包人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开始工作后。230%48411完成初步设计图纸编制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340%64548初步设计图纸审核通过后。8.2各阶段的设计费,在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并经甲方验收/验证合格后,甲方按8.1条款支付给乙方。8.3实际设计费按办理结算后财政部门的审核价为基准计算,多退少补,在最后一次付费时全部结清。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20%以上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主合同为包干价的不需要此条款)8.4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有效发票。若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的约定提供付款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8.5乙方每阶段收取的设计费金额依法应缴交的税金由乙方承担,由于甲乙双方就该笔金额使用的税率有可能不同,在可抵扣的情况下,如乙方就该笔金额开具的发票不能使甲方就该笔金额已缴的税金余额被抵扣的,则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将差额部分从应付乙方的该笔金额中直接扣除。第九条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则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9.1.2甲方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策划及总体协调,在本项目范围内承担对乙方的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审查、图纸归档、图纸移交等。9.1.3按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但因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不合格原因未通过甲方审查或验收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设计费,并就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9.2乙方责任9.2.1负责对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分包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主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份数及要求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所出图纸及相应文件应由乙方在相应设计及三审栏内签字盖章。设计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对所提交设计成果应负的所有相关责任。9.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9.2.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技术管理要求,按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阶段成果验收/验证及审查,并根据验收/验证及审查结论,在7天内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9.2.5乙方负责初步设计图审查后的修改以及由于其它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和审批进行变更设计,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的纪律,未经甲方批准自行变更,乙方需承担责任,且甲方不予支付费用。9.2.6按甲方要求提供各阶段成果归档资料。9.2.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范围内的技术咨询服务及管理咨询服务,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实施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参与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及合同服务期限内的其他配合工作。9.2.8本项目工程完成后,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按时验收,出具真实、合法的验收意见。9.2.9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行解决。9.2.10乙方指定为该项目的总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联系,参加必要的协调会议。在工程设计期间,如甲方认为与乙方配合或沟通不畅,则乙方须派1名负责人到甲方现场办公地点进行各专业协调及其它配合工作。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对该项目总负责人和主要联系人有所变动,须于变更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9.2.11乙方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合同中乙方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乙方设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立即增加设计人员,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9.2.12如果乙方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读职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要求,并立即派出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乙方在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可以更换设计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并满足工程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承担本项目乙方主要设计人员名单:姓名性别专业职称联系电话9.2.13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或为履行本合同目的需要之外使用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乙方不得将设计工作转让、分包或者劳务分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完成。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0.1.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要求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双方确认的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在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甲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10.2乙方违约责任10.2.1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承担赔偿责任。10.2.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乙方延误连续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10.2.3因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导致该设计未通过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对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核,由此产生的所有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过次修改仍未通过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对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核,应退回所有设计费。10.2.4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10.2.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10.2.6乙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将设计工作转让、分包或者劳务分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完成,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0.2.7乙方必须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或设计变更问题及时予以解决。10.2.8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时派出合适人员出席各类与本工程相关的会议;若发现乙方不到场,根据对甲方的影响程度,每次不到场从合同费用中扣减1000元。10.2.9因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均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应付乙方款项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支付甲方。第十一条知识产权11.1本合同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11.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期刊上发表与该项工作有关的论文或在其他项目上使用设计成果。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亦不得擅自同意他人使用该设计成果,或将该设计成果转让给他人。11.3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否则应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11.4乙方的设计不得有侵犯本合同以外第三方任何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违反上述约定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负责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承担所有赔偿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5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保密12.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本次设计有关的资料和数据。12.2涉密人员范围:双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有关人员。12.3保密期限:长期。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关于保密的条款将持续有效。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掌握相关方保密内容的本合同各方应将相关方提交的载有保密内容的信息资料归还相关方,并从任何有关记忆装置中删除相关方的保密内容,并且不得继续使用。12.4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执行,违反保密义务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信息披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信息披露方主张赔偿责任的费用。第十三条廉洁13.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规定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13.2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给甲方员工或其亲属进行任何形式的赔赔或给付其不正当利益行为。13.3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员工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充值卡等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员工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员工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员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13.4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13.1、13.2、13.3条,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4.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14.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因一方违约提起的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14.3除本合同各方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各方仍应本着善意原则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5.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及/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或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及/或部分不能履行及/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部分及/或全部免除责任,并由甲方、乙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15.2发生不可抗力时的设计费用支付:不可抗力导致终止合同时,乙方在合同终止日为止所提供已确认的服务都应得到报酬,退还未完成部分的设计费。一旦应付款已付清,乙方将提供甲方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第十六条合同的终止、解除及变更16.1下列情况下,合同终止:(1)双方履行完各自全部合同义务;(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3)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履行完毕终止前应履行的义务,否则仍视为违约。16.2本合同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时起解除。16.3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签订书面协议。16.3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乙方已提交的经双方确认的最终成果,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应价款。(2)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6.4合同终止、解除后,不影响甲方取得的本项目的任何资料、文件的使用、处分等权利,也不影响一方按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16.5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合同各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一切成果并对已完成的工作作充份交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报告、估算、计算、电子档案、一切有关文件等及一份以往已签出文件的交付记录表。16.6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本合同中结算、清理及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16.7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应签订补充合同。第十七条安全、防灾及环保17.1在整个工作期间,无论是在工作现场之内或之外,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及工作所在地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安全、防灾及环保工作等方面的条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17.2乙方应识别设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有相关的措施保障17.3乙方应有相应的措施和制度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并承诺不因乙方人员职业病的发生追究甲方责任。第十八条通讯和送达18.1通讯是指本合同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决定、指令、同意、证明等各类书面形式的函件。18.2本合同所有通讯均通过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任一方式应送至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本合同各方变更通讯递送地址、联系人、电子邮件及/或传真的,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另一方的书面确认,在得到书面确认前各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讯送达地址、联系人、电子邮件及/或传真递送通讯。18.3通讯被视为送达的日期按如下方法确定:以专人递交的通讯在受送达人签收时视为送达,受送达人拒收的,递交当日视为有效送达;以快递发出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单位后第3日视为有效送达,以图文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9.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9.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9.3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生效日期,甲方、乙方双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19.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19.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9.7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服务项目需求书一、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资质)要求要求被选取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的资质。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项目位于台山市斗山镇斗山圩内街,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中的人民路南段(约320米)、太平路(约266米)、康乐路(约218.5米)、东海路及连接码头的支路(约709米),环境提升内容包括道路提升统一白改黑、道路绿化提升、慢行系统设计、沿街立面整治、重要节点景观设计、三线落地整治、排水系统疏通、文体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山顶公园整治提升、公共环境设施完善与改造等内容初步方案设计工作。三、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为台山市。四、采购预算和公开选取方式1、收费标准及计费依据本项目参考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结合市场调节价中标下浮22.31%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下浮率)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2、设计费计算(1)确定工程设计费基价本工程按预算建安费为2097万元为设计收费计费额,设计费基价采用插入法计算:(103.8-38.8)*(2097-1000)÷(3000-1000)+38.8=74.45万元(2)确定基本设计收费复杂程度Ⅱ级,系数取1.0,专业调整系数按建筑、市政工程取1.0。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7.2条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建筑与市政工程Ⅱ级初步设计工作量占比为3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为55%。基本设计收费=74.4525*1.0*1.0=74.45万元(3)确定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的基本设计费施工图阶段的基本设计费施工图阶段的基本设计费=74.4525万元*85%=63.28万元(4)确定其他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74.4525*8%=5.96万元(5)确定本项目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63.28+5.96=69.24万元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69.24*(1-22.31%)*30%=16.137万元3、公开选取方式为直接选取。五、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设计工作。六、结算方式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条款为准。七、解决争议方式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此页无正文)台镇金政府2024年1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设施提升一期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服务 环境设施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