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招标公告(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睢宁县林业局)2024)
睢宁县
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睢宁县
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JSZC-320324-XZDN-C2024-0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
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
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
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元/亩
最高限价(如有):1090元/亩(本项目以单价招标,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最终结算面积以实际面积结算为准)
采购需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区(约1400亩)进行实地踏勘,编制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成果材料,提供成果需通过市、区两级入库审查。具体任务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一级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0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8日17时30分,2024年02月0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2月0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3.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登陆“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3.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的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下同);
2.线上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4.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1.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1.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吴静
联系电话:0516-68062112,15852059272;
地址: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4、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五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伟 联系方式:0516-680626280
2.采购代理机构: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
联系人:吴静 0516-68062112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静15852052972电话:0516-68062112
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2日
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采购人: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JSZC-320324-XZDN-C2024-0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90元/亩最高限价(如有):1090元/亩(本项目以单价招标,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最终结算面积以实际面积结算为准)采购需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区(约1400亩)进行实地踏勘,编制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成果材料,提供成果需通过市、区两级入库审查。具体任务详见采购需求内容;合同履行期限:90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一级资质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2月0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8日17时30分,2024年02月0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2月0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登陆“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3.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的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下同);2.线上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3.线上开标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4.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询问和质疑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1.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1.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吴静联系电话:0516-68062112,15852059272;地址: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3、终止磋商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4、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五楼采购项目联系人:李伟联系方式:0516-6806262802.采购代理机构: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联系人:吴静0516-68062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静15852052972电话:0516-68062112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2月02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各供应商: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项目说明一、采购人: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三、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八、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2《采购需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响应文件十一、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前。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6.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8.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9.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十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1.基本目录《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8项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1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所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即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一级资质证书;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7.供应商信用信息(要求见“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中“(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8.《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1.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及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2.商务部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供应商综合实力(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业绩(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3、其他评分细则中评审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件。(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3)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六)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七)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以系统为准)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3.磋商相关说明13.磋商相关说明(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授权代表或法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5.磋商方式:5.1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5分钟,5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二)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四、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得分)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说明:《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十、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第五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六章询问和质疑二十二、询问和质疑1.根据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邮寄。质疑接收人:吴静联系电话:15852059272通讯地址:徐州市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607室;第七章其他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取标准见附件。2、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上公布。3、采购人: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五楼联系人:李主任电话:0516-68062628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公司: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兴业路70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二楼联系人:吴工电话:0516-68062112第八章附件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5、《偏离表》6、《合同草案条款》7、《承诺书》8、《授权委托书》9、《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5、《供应商相关承诺》1、评分细则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5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商务部分(40分)企业能力(13分)(1)投标供应商具有IOS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2)投标供应商具有“AAA级”信用资信等级证书的得4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应不得分。商务部分(40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15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土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2)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土地或测绘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12分。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40分)业绩(12分)投标人2020年以来承担过、增减挂钩规划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一个得2分,满分12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应不得分。技术部分(45分)项目实施方案(45分)1.项目理解(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研究背景、目的、对本项目现状情况的的理解,需求分析说明,理解全面、详细、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8分;理解较为全面、较为详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6分;理解一般且未针对本项目做详细剖析的得1-3分;2.组织实施方案(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组织思路全面、详细、与实际相符合的得6-8分;思路较为全面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6分;思路有部分缺失的得1-3分;无方案的不得分;3.质量保证措施及响应时间安排(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及响应时间安排,思路全面、详细、与实际相符合的得6-8分;思路较为全面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6分;思路有部分缺失的得1-3分;无方案的不得分;4.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详细进度计划及措施可行具体得6-8分;详细进度计划较科学、较可行、较具体的得3-6分;详细进度计划一般的得1-3分;5.后续服务及具体措施(7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后续服务及具体措施,思路全面、详细、与实际相符合的得6-7分;思路较为全面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6分;思路有部分缺失的得1-3分;无方案的不得分;6.合理化建议(6分):投标人针对本该项目的其他合理化建议,具有创新性且可行的合理化建议的得5-6分;具有一定创新但不突出的得3-5分;提出的建议缺乏创新,较为一般的得1-3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注: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090元/亩(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本项目以单价招标,最终结算面积以实际面积结算为准)。报价包含项目完成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需考虑完成本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包含并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具设备费、方案编制费、税费、保险、培训、售后服务、验收、利润、招标代理等供应商认为可能发生的相关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项目概况耕地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重要任务。随着睢宁县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土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用地矛盾日益突出。为落实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切实做好补充耕地工作,依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369号)、《徐州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徐自然资规发〔2022〕47号)和《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徐自然资规函〔2022〕20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计划开展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土地整治项目包括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2.建设规模:约1400亩;2、服务地点:睢宁县;3、服务期限:90天;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三、工作任务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编制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成果材料,提供成果需通过市、区两级入库审查。具体任务如下:1、资料收集和整理:收集项目方案编制所需资料,对各乡镇上报的拟纳入我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的图层、表格进行梳理,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整理出符合申报要求的图斑图层和表格,并制作外业踏勘图表。2、外业踏勘:对拟纳入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的图斑进行逐一踏勘,了解项目区内及其周边现状以及基础设施配套情况,拍摄项目现场照片,并征求项目所在村组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3、内业整理和反馈:根据踏勘情况,对拟入库的项目地块进行重新整理,并将整理出来的项目范围图层反馈给各乡镇,根据各乡镇反馈的最终意见形成我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最终入库图层。4、规划方案编制及审查:编制项目规划方案,方案编制完成后提请县、市局审查,并根据县、市局审查意见形成方案最终成果。四、成果要求1、项目成果包括项目区入库规划方案、附图、附表、附件材料及项目区范围、新增耕地图层;2、投标人须将技术(服务)成果送到指定地点,各项技术参数及成果必须满足招标单位的要求;3、服务时限要求:按照招标人具体要求;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通过审查、论证、批复、实施及竣工验收;5、质量要求:满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的相关要求,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五、安全生产要求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障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六、人员管理要求1、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定的助理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采购人能随时与之取得联系。2、合同履行期间,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更换均须经过采购人同意。七、数据归属及保密本项目所形成的所有质控检查形成的数据及报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成交供应商无权使用任何质控检查结果或将质控检查结果发送给任何第三方。报告发送和保管人员应遵守《保密程序》的相关规定,为采购人保密。八、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注:本项目招标主体为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标人中标后,与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乡镇签订三方合同。3、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总价(大写)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投入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分项价格表分项价格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格式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5、偏离表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 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合同草案条款编号:_____________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各乡镇):乙方(供应商):丙方(采购人):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各乡镇):乙方(供应商):丙方(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3、服务地点:睢宁4、项目期限:90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第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的确定签约合同价为:(小写)¥元/亩,人民币(大写)元/亩。合同价款的支付成果符合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备案确认为准),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100%项目经费。乙方同时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第三条工作内容完成《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编制工作。第四条主要工作环节包括组织项目的现场踏勘,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以及与本项目编制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第五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对乙方执行本合同的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数据;(2)保证相关费用按时到位;(3)由于甲方原因而终止乙方已按合同规定承接的方案编制工作任务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2.乙方责任(1)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按期保质完成,并确保工作质量;(2)乙方协助甲方进行项目报备,达到省自然资源厅的报备要求;(3)乙方由于本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的,乙方负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4)对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有关数据信息及乙方的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5)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2)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3)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的要求。(4)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5)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3)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4)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第七条数据归属及保密本项目所形成的所有数据及资料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授权,乙方无权使用任何数据及资料发送给任何第三方。数据及资料发送和保管人员应遵守《保密程序》的相关规定,为甲方保密。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虚假承诺,或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20%违约金。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20%。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第九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3、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4、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5、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在合同终止情况下,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予以结算服务费用。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2)合同中有关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为双方的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以下无正文----------------------------------------------合同签署页-----------------------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帐号: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7.承诺书承诺书致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偏离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日期:8、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行业种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能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以来,已为广大中小企业和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测试服务超过100万次。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别企业规模类型回P徐州工信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2、(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3、(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2、(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3、(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特此声明。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徐州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50亿~100亿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的收费金额。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7.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代理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及交易中心场地交易费。1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万元)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办公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开户行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开户行所属行业企业规模(必须填写)1.大型企业□2.中型企业□3.小型企业□4.微型企业□15.供应商相关承诺项目名称:睢宁县2024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4-0001我单位承诺:如有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与我单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单位不再参加该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