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客房杂件 客房用品杂件设备招标公告(新疆财经大学2024)



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客房杂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客房杂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57号
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客房杂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64466
最高限价(元):76446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客房杂件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6446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客房用品杂件设备采购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财经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
联系方式:0991-7843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系方式:13009690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释月
电 话:13009690616

附件信息:

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客房杂件采购-招标文件-2024.1.30.pdf462.8K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客房杂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57号采购人(盖章):新疆财经大学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991-7843541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49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石崇华项目联系人:田释月、娆扎电话:13009690616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文件编制:田释月文件复核:田释月文件终审:张曼法律顾问:杜红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客房杂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57号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术交流中心客房杂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6.4466万元采购需求: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客房用品杂件设备采购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每天上午00:01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投标人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49号联系人:杜老师联系方式:0991-78435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项目联系人:田释月、娆扎电话:1300969061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49号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991-784354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项目联系人:田释月、娆扎电话:13009696163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术交流中心客房杂件采购项目4项目编号[2024]57号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6.4466万元(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备注:每项报价不得超出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客房用品杂件设备采购清单”此投标报价包括所投货物相关人工费、设备器材、保险费、税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支持费、运输费等所有技术和服务费用。7采购需求新疆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客房用品杂件设备采购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8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包)9货物质量标准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行业标准;10供货地点新疆财经大学1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所属行业:工业12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账。一、投标保证金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网银、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3.投标保证金上传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相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单位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07675470537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延安路支行行号:104881006135二、投标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总则第15.5条。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财务部联系电话:0991-2338817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5分包不允许/允许1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17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投标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投标单位将导致投标无效。(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2、投标人报价CA签字确认:报价文件开启后将开启签字时段,投标人须在20分钟内用CA证书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3、备注:(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2)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版块获取。(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5)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400-881-7190(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18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投标人的报价包含提供的所有服务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19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20投标答疑会不召开21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2021年度或2022年度22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6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金额的10%27代理机构代理费用代理服务费:货物、服务类30万元(不含)以上,工程类50万元(不含)以上项目,执行市场指导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经双方商定,按中标金额计取,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在取费标准上下浮40%。货物、服务类30万元(含)以下,工程类50(含)万元以下项目,采取固定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每个项目收费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28付款方式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9其他本次招标如有变更、澄清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理。】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序号审查标准通过不通过1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密、签字、盖章;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定的最高限价;5供货期、质保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期限;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7投标文件不得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无效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1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3.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3.5.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概况、开标日期和地点;(2)参与竞争的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4.评标细则及标准4.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商务、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3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比较打分。4.4评标细则及标准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述评分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标,投标人评标得分等于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因素权重表序号123评审因素投标报价技术、商务部分合计权重30%70%100%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7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70分)评审标准1近三年类似业绩10分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分,一项得5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采购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关键页、签订时间、双方签章页,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售后方案30分售后方案包括:①维修方案;②售后服务保障方案;③使用培训方案;④应急处理方案;⑤服务响应预案等内容进行评审。以上内容每有一项得6分,全部提供得30分,内容表述混乱或不完善的每有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3实施方案30分实施方案包括:①包装、运输、装卸方案;②安装调试方案;③验收方式、标准、按时交付验收措施;④货物质量保证措施;⑤人员配备方案;以上内容每有一项得6分,全部提供得30分,内容表述混乱或不完善的每有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报价部分评审标准(3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10%折扣;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2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4.5.1投标人总分=报价部分得分+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5.终止招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至采购人。6.2.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人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采购人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商务、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标意见,参与起草评标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招标项目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标情况。7.4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标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活动中有干预评标、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招标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应邀按时参加评标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标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8.3评标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8.4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标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标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甲方(采购单位):,,电话:乙方(供货单位):,,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下,甲方按照采购程序进行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评审结果及相关招标、投标文件,经友好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本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属于本合同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函;3、乙方提供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二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成交价格(元)2、合同总金额:(大写)¥本合同价格已含税费、检验试验、包装、装车、运输、保险以及考虑除不可抗力外的其他任何风险而增加的所有费用。3、免费配送物品: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第三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定的标准、竞价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_____。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乙方应付费用超过甲方未付货款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限期内付清全部费用,否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5、乙方应保证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的起诉,如因此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6、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自身、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如因此导致甲方被追偿或受损的,由乙方承担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时间:2024年月日;交付地点:新疆财经大学。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因正当理由或者不可抗力可以延期组织验收,但应通知乙方。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相关验收手续。4、验收标准: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以较高者为准)。5、质保期:2年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均以人民币支付;2、预付30%,安装完毕支付90%,审计结束质保期结束支付剩余尾款。第六条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在甲方限期内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4、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同约定的,除合同约定的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全额退还甲方已付费用、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不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仍应按照上述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本合同提及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及财产损害、行政罚款等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维权产生的公证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律师费等。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甲方如因财政原因无法按期支付合同款,应及时通知乙方,支付顺延。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保密条款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获悉的对方的相关资料、信息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双方均应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双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3、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任何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的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双方共同认可的有相关资质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补充合同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xx年xx月xx日_________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客房杂件 客房用品杂件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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