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北京大学第六医院2024)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昌平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采购论证公告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昌平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采购论证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昌平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18万元/年(报价不超预算为有效报价)
3、服务周期:1年,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1次,甲方在预算有保障且根据乙方服务质量情况,甲方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论证资格: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名资料及论证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名资料及论证文件的递交:
我院采取电子采购论证方式。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采购论证文件(正本1份)签字加盖公章后分别扫描成电子版格式(PDF),于2024年2月9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zhbzk214@126.com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邮件需附联系人电话,为减少人员聚集,采购论证也将以线上的形式组织进行。
五、咨询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23730
采购文件((昌平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doc
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昌平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1.响应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1.1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昌平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1.2项目预算:18万元/年。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4项目属性:服务。1.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2.合格论证人的资格要求:2.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2.2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2.3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6响应人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文件;2.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10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1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2响应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2.13以上要求所提供材料须真实,若有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供应商经审查核实后将被拒绝参加采购论证。3.定义3.1“采购人”系指北京大学第六医院。3.2“响应人/论证人”系指递交论证文件的服务商。3.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书”规定响应人完成本项目应提供的全部相关服务。4.投标委托4.1如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一),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B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5.1采购文件由下述所列内容组成:1.响应人须知2.服务需求书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附件5.评审细则5.2响应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6.采购文件的修改6.1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采购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响应人要求采购人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6.2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已报名的响应人,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具有同等约束力。6.3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论证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论证的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已报名的每一响应人。C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组成7.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论证文件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即为报名资料应单独成册。7.2响应人对采购人做出的澄清文件均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8.响应文件的编制8.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即报名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且按下列顺序编制,单独成册)(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一)(2)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版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的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3)论证人提供企业声明函;所提供服务的服务商属于中小企业的(格式见附件二)(4)响应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响应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社保资金种类;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近三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截图。(7)响应人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文件。8.2论证文件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且按下列顺序编制)(1)资格证明文件即报名资料所有内容(2)报价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三)(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四)(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五)(5)响应人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六)(6)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七)(7)合同条款承诺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八)(8)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主要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9)服务条款应答表(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九)(10)服务方案(11)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文件9.论证报价9.1论证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各项费用,包括服务及税费等相关费用。9.2所有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9.3响应人要按采购文件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由分项单价计算出的价格应与论证报价一致。9.4投标报价要有竞争性,最低报价不是入选中标供应商的唯一条件。D评标10.评标10.1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论证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0.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10.3评标原则及办法10.3.1对所有响应人的论证文件,都按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0.3.2评标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0.3.3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标方法,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综合打分、排序,按最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10.3.4评议时按照第五部分“评标细则”对响应人进行综合评定。E确定中标供应商候选人11.1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候选人,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11.2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以邮件方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并发放论证结果告知书。11.3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未中标供应商原因做出解释。11.4中标供应商应按论证结果告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服务需求书一、总体要求:1.负责保障昌平院区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主机、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广播、消火栓系统、消防泵房。2.出现故障后即可到现场维修,在24小时内排除修复故障,如出现重大故障或隐患,应立即与甲方协商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3.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联动测试,发现故障或隐患应立即报告甲方。4.协助甲方进行消防改造,对消防设备设施的安装、改造、更换等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5.驻场消防维保技术人员接受医院保卫办公室管理,完成医院领导、保卫办公室交给的各项任务。6.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物品(配件)市场价格人民币:200元(含)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200元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二、人员要求:1.昌平院区消防维保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1名,驻场消防维保技术人员1名。2.消防维保人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3.驻场消防维保技术人员实行5天24小时工作制度,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予以应对,甲方为驻场消防维保技术人员提供住宿。4.公司需要提供备用人员,备用人员需要在昌平院区发生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到场。三、维保内容:序号内容备注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测试、维护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器测试、维护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回路测试、维护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回路测试、维护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电源主、备电源测试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报警功能测试、维护及配件更换2室内消火栓系统消火栓按钮报警功能测试、维护及配件更换2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泵组及控制柜控制功能测试2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泵组及控制柜主、备电源互投功能测试2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泵组及控制柜主、备泵互投功能测试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报警功能测试、输入模块维护及配件更换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信号阀报警功能测试、输入模块维护及配件更换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报警功能测试、输入输出模块维护及配件更换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泵组及控制柜控制功能测试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泵组及控制柜主、备电源互投功能测试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泵组及控制柜主、备泵互投功能测试4正压送风系统正压送风口风口测试4正压送风系统正压送风口模块维护及配件更换4正压送风系统正压送风机及控制柜控制功能测试4正压送风系统正压送风机及控制柜主、备电源互投功能测试5机械排烟系统排烟口风口测试5机械排烟系统排烟口模块维护及配件更换5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及控制柜控制功能测试5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及控制柜主、备电源互投功能测试6防火卷帘控制功能测试6防火卷帘模块维护及配件更换7联动功能测试联动切除非消防电源功能7联动功能测试联动消防广播功能7联动功能测试联动迫降非消防电梯功能7联动功能测试联动启动消火栓泵功能7联动功能测试联动启动喷淋泵功能7联动功能测试联动开启正压送风口功能7联动功能测试联动启动正压送风机功能7联动功能测试联动开启排烟口功能7联动功能测试联动启动排烟风机功能7联动功能测试联动迫降防火卷帘功能四、测试要求:1、每月进行一次主动巡检服务;2、每季度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报警点的总数进行一次不少于10%的测试;3、每季度对消防泵组进行一次测试;4、每季度对喷淋泵组进行一次测试;5、每季度对正压送风机进行一次测试;6、每季度对排烟风机进行一次测试;7、每季度对防火卷帘进行一次测试;8、对于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9、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即使排除。五、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昌平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合同1.总则1.合同双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施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协议条款,共同遵守。1、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昌平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合同;2、项目地点: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昌平院区);3、项目负责人:委托方:,服务方:;4、项目概括:建筑/服务面积:33948平方米;2.合同范围、期限2.合同签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委托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昌平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工作订立本合同。3.本合同范围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作出的本合同的补充约定,以上部分均是本合同有效内容,只有共同使用时方为效。第四条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甲方委托乙方对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昌平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并保障其正常运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即与消防相关的设备设施)包括以下系统: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只含消防控制部分)灭火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检修/检测:合同期内,乙方对系统除正常维修,对上述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填写相应的记录交与甲方备案。每次检测/检修具体内容包括: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中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设备故障,分析故障原因,向甲方提供故障设备维修、保养服务。b.对于本系统内的感烟(温)探测器进行加烟(温)测试。确定火警探测器工作状态,发现故障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换。c.对本系统中消防泵、喷淋泵、气体灭火系统、排烟机、正压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排烟阀、正压风口、卷帘门、消防广播等设备进行联动试验。发现设备故障及时进行维修服务(在有本条所含设备条件下适用)。d.每次系统检测/检修后,根据设备变更实际情况对系统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如:探测器具体位置的确定和变化等)。(2)对系统中线路故障进行维修、维护。(3)提供全年365日报修上门维修服务。4.服务期限本合同维保期限为12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在预算有保障且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可以续签1次,累计服务年限不超2年,是否续签决定权由甲方决定。3.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5.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本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配合乙方维保并指派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联系。2.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再委托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或自行进行维修,同时协助维护好设备的正常运行环境条件,并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系统,以免发生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若紧急情况乙方因人力不可抗因素或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到达现场,或乙方无能力修复,甲方可考虑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乙方承担相关费用。3.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种维修保养工作时,甲方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使其顺利完成合同规定内的各项维修保养工作。4.甲方应在现场委派至少1名消防方面联络人员,乙方在现场需要和甲方商榷某些事宜时可尽快找到联络人员,从而顺利进行工作;乙方维保工作正常时甲方配合乙方维修记录的签字事宜,以便满足存档要求。5.甲方协助乙方维护消防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环境条件,同时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消防设备,以免发生危险。6.甲方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顺利到达现场排除故障。7.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及记录等。8.甲方应按合同付款要求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愿意继续执行原合同或对原合同部分内容有所更改或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9.对于乙方人员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维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投诉。如投诉无效,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10.因乙方责任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依据违约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关违约索赔(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即尾款部分),直到解除合同。11.乙方在给甲方维保期内因维保服务不到位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相关损失。6.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承担本合同维保项目的维护工作,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每月定期到现场巡查,若甲方重大活动期间,乙方提前做好巡查工作,确保活动期间的系统运行安全。2.乙方应在每一合同年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年内进行的正常实验、检测、等内容的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详细的物理地址和点位号与具体的完成时间。3.乙方每年需在甲方相关人员参与的情况下完成对整体消防系统的消防联动实验并提交联动实验合格证书由甲方存档备案。4.乙方维保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期间以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为前提。5.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对甲方的消防设备提供7天×24小时驻场急修服务。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含电话通知)10分钟内予以响应。若遇有特殊情况须与甲方协商,尽快妥善解决。超过24小时的特殊故障不能及时修复运行时,须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相维修期间关责任。如驻场人员休假、离京等情况发生,乙方需要提供备用维修人员待命,遇到突发事件需要2小时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置。6.在保养时,如发现有非乙方原因导致消防设备的修理与更换,为了便利工作以及保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将以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协商在规定时间内乙方完成设备的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7.维修保养过程中,由于乙方维保人员的过错,导致人员伤亡及甲方消防设备损坏,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因甲方操作导致故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8.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开始工作前和工作结束后,都要主动通知甲方的联络人员,在甲方监督下进行工作,工作完成后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9.乙方应建立完整的消防设备运行档案,包括:图纸、技术档案、故障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年检及自检评估报告等。乙方应认真填写各类工作表单,做好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并在每月度末将上述全部资料交与甲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案。10.乙方维保人员应固定人员进行维保并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填写消防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若乙方人员严重违章、玩忽职守,或因其他原因令甲方不满,乙方在收到甲方投诉后,应尽快采取弥补措施。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11.乙方有责任尽力协助甲方解决因非乙方责任、人为破坏等非维修保养范围的困难,其维修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12.为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在国家法定节日及甲方重大活动期间,甲方将派专业工程师突击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向甲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13.在对设备检修检测完毕后,更换部件应得到甲方许可,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各部件的合格证明,以便甲方存档。同时出具有详细记录内容的维保报告和维修记录,维修或更换故障设备要将设备型号及数量标记清楚,最后由甲方指定人员验收工作内容签字确认。14.下列情况下的损失不在乙方负责的范畴之内。a.地震、海啸、雷击等自然灾害。b.非乙方人员造成的人为损坏。c.由于政府、社会原因,如群众罢工、恶意破坏。d.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15.针对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消防系统设计、使用、维护说明书中的有关条要求,加强对该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16.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负责甲方的消防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并保证该设备正常运行。17.乙方应有高层管理人员专属负责甲方工作,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并按甲方工作要求进行防火技术巡查,协助制定各类有效措施,以确保本合同的有效实施。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甲方有关要求的,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甲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名誉损失以及单位或相关人员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即尾款部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向乙方追偿以弥补损失。18.发生前述情形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乙双方、双方工作人员、第三人的人身、财产的损失赔偿以及有关部门罚款的承担等。如甲方因乙方前述行为而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实现权利救济而支出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产生的费用均以事件损失或支持为依据(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即尾款部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向乙方追偿以弥补损失)。19.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本合同解除。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自行退场,并于收到甲方赔偿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各项损失赔偿金。4.结算方式7.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小写:元。2.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月内支付第一次维保款,合同金额的45%,共计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合同履行的第七个月月内支付第二次维保款,合同金额的45%,共计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合同履行结束后一个月月内支付尾款,合同金额的10%,共计大写:人民币小写:元。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物品(配件)市场价格人民币:元(含)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市场价格人民币:元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五章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中,如乙方未达到合同要求,并在甲方提出的合同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未做出整改措施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以作补偿。第九条违约责任除出现不可抗力外,一切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行为,均被视为违约,且由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六章合同争议处理原则第十条合同争议处理原则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争议无法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适用法律第十一条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的处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辖。8.合同生效及合同法律效力附件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法律效力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以下本合同附件和双方签约人注明明确意见的附件均为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的法律文件。(以下为签字页)甲方(委托方):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2号开户行: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签定日期:年月日甲方(委托方):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2号开户行: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签定日期:年月日乙方(服务方):地址:开户行: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签定日期:年月日乙方(服务方):地址:开户行: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签定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附件(文件格式)目录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7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18附件三报价函………………………………………………………………19附件四报价一览表………………………………………………….20附件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1附件六单位情况表….……………………………………………………………22附件七项目服务情况人员表.………………………………………………………23附件八合同条款承诺函………………………………………………………………24附件九技术条款应答表……………………………………………………………25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6附件十一监狱企业声明函……………………………………………………………27附件十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8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论证,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印)章: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人全称(公章):日期: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或货物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xx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三报价函北京大学第六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响应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采购论证。为此:1、提供采购论证规定的全部论证文件:包括电子版报名资料1份,电子版论证文件1份;2、采购论证项目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响应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论证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6、响应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论证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论证文件。7、保证遵守论证要求中的有关规定。8、本论证自采购论证之日起90天内有效。9、与本采购论证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电子信箱地址: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四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序号服务内容报价(元)服务周期备注11年1人驻场采购论证总价大写金额: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贵方______(项目名称)___的采购论证,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论证,提供论证规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和服务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我方的资格报名文件电子版一份。2.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报名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响应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六响应人单位情况表响应人:(公章)填表日期:响应人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职务经济类型授权代表职务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简历及机构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 位 概 况职工总数人生产工人(如有) 人 单 位 概 况职工总数人技术人员(如有) 人 单 位 概 况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万元 单 位 概 况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来源银行贷款万元 单 位 概 况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资金性质生产性万元 单 位 概 况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资金性质非生产性万元企业财 务状况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税后利润负债总额企业财 务状况2021年企业财 务状况2022年企业财 务状况2023年附件七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表姓名部门职务/职称本项目中拟任职人员情况简介响应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八合同条款承诺函我单位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不存在任何负偏离。特此承诺。响应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九服务条款应答表条款号采购文件条款要求投标说明是否偏离一、1负责保障海淀院区各类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主机、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广播、消火栓系统、消防泵房。一、2出现故障后即可到现场维修,在24小时内排除修复故障,如出现重大故障或隐患,应立即与甲方协商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一、3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联动测试,发现故障或隐患应立即报告甲方。一、4协助甲方进行消防改造,对消防设备设施的安装、改造、更换等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一、5驻场消防维保技术人员接受医院保卫办公室管理,完成医院领导、保卫办公室交给的各项任务。一、6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物品(配件)市场价格人民币:200元(含)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200元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二、1海淀院区消防维保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1名,驻场消防维保技术人员1名。二、2消防维保人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二、3驻场消防维保技术人员实行5天24小时工作制度,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予以应对,甲方为驻场消防维保技术人员提供住宿。二、4公司需要提供备用人员,备用人员需要在海淀院区发生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到场。注:(1)对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服务需求书”中所列的要求逐一应答,对不满足要求项需列出偏差。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不填写,将视为该项不符合。(2)表中条款号应与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中所列条款号一致。(3)此表为格式表,各响应人可根据情况调整。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一1.1.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五部分评审细则一、总则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论证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论证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商务、技术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二、评审细则评分类别评价名称分值说明商务部分(15分)文件编制质量2论证文件编写完整、清晰、规范,得2分,每有一个缺漏项扣0.5分,最低0分。商务部分(15分)体系认证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商务部分(15分)业绩102021年1月至今,每有一个消防维保相关业绩,得2分,最多10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公章。技术部分(55分)服务需求响应情况201.无负偏离得20分2.有一项负偏离项扣减2分。技术部分(55分)服务方案20整体服务方案:服务规范、服务机构设置情况、管理措施、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具体服务措施、定期预防性检查方案、故障管理处理方案、突发事件管理方案及维护、服务工具配备情况。服务方案完整清晰得20分,有一项缺漏或阐述不完善扣减2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55分)人员配备151.本项目拟派的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证书(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得2分,未提供得0分;拟派的负责人有五年及以上相关经验,得3分,五年以下相关工作经验,得1分,没有经验,得0分。2.驻场维保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资质证书,得5分;具有初级相关资质证书,得3分;未提供得0分。有十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得5分;五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得3分;五年以下相关工作经验,得1分;没有得0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报价(30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它论证人的价格分=(基准价/该论证人的报价)×30%×100。小数点保留2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