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床招标公告(武义县社会福利院2024)
项目概况
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TK-ZB2024008
项目名称: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10960
最高限价(元):81096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1096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15天内排产完成,具备安装条件,采购人通知进场后10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s50q1rnHQBQ%2FRBjmft7lVw%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7.3040ce508d8e11ee900a156f47b32fc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见采购文件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义县社会福利院
地 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汤岭脚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821785
质疑联系人:孙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057821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中南名城2号楼商业2-001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晓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791876
质疑联系人:程博翔
质疑联系方式:1592595166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
传 真:
联 系 人:魏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武义县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 (1).docx169.3K
招标文件-武义县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1).docx
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政采云电子标)项目编号:JHTK-ZB2024008采购单位:武义县社会福利院(盖章)代理机构: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一月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三家,具体信息如下: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联系人:徐浩联系电话:178581589090579-87622385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13905792828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朱晨祥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编号:JHTK-ZB2024008项目名称: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书号:临[2024]12号预算金额(元):810960最高限价(元):81096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至2024年2月28日14:00时(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14:00时开标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s50q1rnHQBQ/RBjmft7lVw==&utm=app-announcement-front.5cc075f2.0.0.4b357ed076fb11eea49c999292c1953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见采购文件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义县社会福利院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汤岭脚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821785质疑联系人:孙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0578217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县中南名城2号楼商业2-001铺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晓露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7921876质疑联系人:程博翔质疑联系方式:1592595166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联系人:魏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5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联合体投标特别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标的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的,采购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8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9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报价方式及其他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810960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投标人须以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不保留小数点)。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采购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报价若低于市场价的,应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成本测算资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表上的总价应包括:设计制作、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货款、标准附件、专用工具、运输、安装、管理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相关税费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等一切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CA电子签章,投标人在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需进行CA电子签章加密。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的顺序关联,并标注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关联、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3.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但中标后,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与投标时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打印纸质版3份(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资格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3)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相关材料(以下任意一种):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③监狱企业声明函;(5)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6)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14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3)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描述;(4)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技术文件或说明。投标人在“商务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15报价文件(1)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6现场演示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17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2月28日14:00时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1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20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21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4年2月28日14:00时止2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25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14:00时起26开标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27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由工作人员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确保网络已连接)与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的同一个CA数字证书,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点击项目开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的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必须相同)。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始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全程参加电子开标会议,若开标会议结束前中途退出的,其行为不影响评审结果。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对投标人进行在线询标,投标人须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函,若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有效澄清的,逾期将不再接受澄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6.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对投标人进行在线询标,投标人须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函,若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有效澄清的,逾期将不再接受澄清。商务技术文件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报价文件评审。7.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公布后,在线开启报价文件,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在开启报价文件时,投标供应商认为开标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不符时,投标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提出异议。8.在线公布各投标人得分汇总,并宣布中标候选人,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抽取或推荐表形式推荐由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29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30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31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32质疑与答疑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4优先或强制采购根据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5其他本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符的,以本前附表为准。凡涉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6政策落实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810960元(2)项目属性: ①货物类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是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①)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7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企业按所属行业为“工业”。39节能产品不适用40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8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2.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为重要参数。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人及投标委托有关说明4.1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标人收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75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转账或现金;户名: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武义农商营业部201000196279614。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3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6.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将作废,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其他处罚。6.5本项目涉及采购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6.6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6.7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质疑和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补充(更正)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更正)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4质疑供应商在收到该更正(补充)公告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8.1招标公告;8.2投标须知;8.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4采购需求;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9.投标人的风险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9.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采购人澄清。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补充(更正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更正)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通过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10.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5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详见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往来通知、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3.2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制作、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货款、标准附件、专用工具、运输、安装、管理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相关税费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等一切所有含税费用。投标人必须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1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3.6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保证金15.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5.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15.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5.3.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5.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3.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5.3.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5.3.6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15.3.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15.3.8投标人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15.3.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16.投标文件的制作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16.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加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开制作。如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1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7.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文件均不得撤回其投标。17.6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8.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限时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8.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18.1.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8.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8.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1.6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18.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2.2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上的;18.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8.2.4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18.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四、开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19.2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须前往开评标现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开标程序20.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由各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20.2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评审;20.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0.4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在“政采云”平台上予以公开;20.5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报价评审,确定投标报价评审有效投标单位;20.6对投标报价评审后有效的投标单位计算投标报价分和综合得分;20.7确定预中标人。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如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评审过程中未发现的,履约应按有利于采购人的要求执行。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五、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由1位采购人代表和4位评审专家组成。22.评审纪律和要求22.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2.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22.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22.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22.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2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22.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22.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22.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22.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2.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2.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2.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2.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22.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3.评标程序23.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3.2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3.3实质审查与比较23.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23.3.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政采云”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3.3.3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无效标处理。23.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3.5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3.3.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23.3.7评标委员会对明显不合理的投标报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说明,投标人不能提供的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其投标无效。23.3.8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23.3.9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如投标人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遗留其他投标人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24.6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24.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24.8采购人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24.9不同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人中标或轮流中标的;24.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的投标;24.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4.12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24.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4.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24.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4.1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5.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加盖公章确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8.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六、定标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9.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9.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将上报武义县财政局,武义县财政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武义县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此标的将另行组织采购。3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30.1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31.中标无效情形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1.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1.6拖延、拒签合同的;31.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32.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3.政府采购政策落实33.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3.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3.1.2支持绿色发展33.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3.1.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1.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1.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1.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1.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1.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1.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1.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1.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1.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1.4支持创新发展33.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3.1.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3.1.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tp:/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33.1.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七、授予合同34.合同的签订34.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34.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4.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34.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35.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36.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37.资金支付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38.合同一式陆份,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各执两份,采监科、代理机构各执一份。39.中标人和采购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8.验收40.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41.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3.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4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质疑和投诉45.质疑与投诉45.1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及时提出,评审委员应对异常情况制作相关记录。45.2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小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若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在收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投诉。45.3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一)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二)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投诉。十、监督和解释4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章招标需求一、采购内容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单价(元)最高限价总价(元)1护理床(手摇)张24826008109602床垫张2482708109603床头柜个248400810960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采购类型计量单位数量技术参数及配置规格参考图片1护理床(手摇)张2481.总长度(床头和床尾板两端最大长度位置):2100mm(±20mm),总宽度(床头板上边缘):1020mm(±20mm),内长(床头和床尾板内侧之间距离):2000mm(±20mm),内宽(床垫支撑台面宽度):900mm(±20mm)。2.静态安全工作负载不低于250kg,最大载重不低于178kg。3.背部升降角度:在0-70度之间(±5度)。腿部角度:在0-30度之间(±5度)。4.床体主要部件规格参数:主要有矩形管主要采用50×20×2.0mm规格焊接管。方管主要采用20×20×1.6mm规格焊接管。床头板采用规格18mm环保板材,双面贴三聚氰胺(贴面颜色按照采购方要求定制),提供板材甲醛释放达到E1级环保标准、边框采用榉木实木板。所有塑料件材料采用环保塑胶。所有螺栓、螺母、垫片等五金配件表面采用环保镀锌。投标人须提供床板甲醛释放达到E1级环保标准的料检测报告和喷塑塑粉检测报告。5.床头和床尾板坚固、轻便、安全、易于清洁。床头和床尾板上端设置横杆,方便作为借力杆使用。当床头和床尾板装配在床框上时,床在纵向上应稳固床头和床尾与床框之间是可拆卸的,不用借助任何工具。6.护栏:整床长度全封闭式护栏,护栏的设计应参照“医用床系统尺寸和评估指导以减少受陷”,来预防操作者、病人或者拜访者的头部、身体或者手臂受陷。当护栏升起时,高度(从床垫面至护栏)应为大于等于220mm。当降下护栏时,不应与床分离或与床发生碰撞。护栏升降时,不应使操作者的手受陷。护栏:护栏操作装置需符合“两步操作法:一提一按”安全标准,预防护栏跌落造成操作者、病人或者拜访者的头部、身体或者手臂伤害。投标人须针对护栏实质性要求,在产品性能说明和配置清单说明页提供实物图片及说明。7.每张床标准配置护栏:全封闭护栏,折叠式护栏。8.点滴架插座:床边具备点滴架插孔。9.脚轮:4寸铁皮脚轮,采用6202轴承,转动灵活、锁止自如,无卡死、卡滞现象,静音耐磨、移动平稳。。 10.手摇杆必须有防卡死装置。11.床体板颜色暂定为榉木色,中标人供货前须经采购人确认颜色。12.床体表面处理:表面为灰色塑粉喷塑处理,塑粉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抗菌率达到99%以上,塑粉对巴西霉菌、嗜松蓝状菌、球毛壳霉、绿色木霉、出芽短梗霉具备防霉作用,需提供防霉检测报告和塑粉抗菌检测报告。注1:图片仅供参考,投标产品须满足上述技术要求。注2:上述检测报告在投标时提供或承诺中标后7日内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和 CNAS 标识的拟投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2床垫张2481.长度:1960mm(±10mm),宽度:880mm(±10mm),厚度:90mm(±10mm)。2.半棕半海绵材质,棕面较硬,海绵面较软,可根据需求选择软硬面。3.40mm高密度棕片,经高温高压处理、经防虫蛀处理。4.50mm纯海绵,密度:35千克/立方米。5.外套面料采用优质600D灰色防水牛津布,具有透气性,臀部两折外套面料采用防渗漏PU面料,液体不易渗漏表层,易擦拭。6.四折式设计,以便床垫在床面调节角度时与床面更吻合。注:上述检测报告在投标时提供或承诺中标后7日内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和 CNAS 标识的拟投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3床头柜个2481.规格:长度400mm(±10mm),宽度400mm(±10mm),高度:650mm(±10mm)。2.一门一抽。3.18mm中纤板,双面三聚氰胺贴面。4.配4个小脚轮。5.可根据客户需要定制色系,与护理床搭配。投标人须提供床头柜产品甲醛释放量≤0.2mg/l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注:上述检测报告在投标时提供或承诺中标后7日内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和 CNAS 标识的拟投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三、商务要求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15天内排产完成,具备安装条件,采购人通知进场后10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2.项目地点为武义县社会福利院。现场勘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到现场查勘,熟悉现场情况,根据采购人的安装地点要求做好设备清单核对及所需辅材品种、数量、规格型号测算等工作。售后服务保障要求1.提出技术方案,提供设备配置清单,列出详细规格型号。2.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3.售后服务要求响应时间为: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支持,在收到用户通知后,30分钟内须响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采购人有权就近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5.保修期自采购人、中标人在最终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6.出现故障后,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采购人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7.在保修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外,期间所产生的任何维护或维修及更换配件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1.满足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中的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3.交货完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产品必须保证安装到位。5.投标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须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中标设备有关的附随服务工作。本次采购的项目为 “交钥匙工程”,价格包含主材、运输、用水、用电、就位、安装、辅材、调试等其他一切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付费。验收1.项目产品安装调试,采购人将按规定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参数配置、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使用状况、技术资料及其他进行验收,中标人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如发生所供产品与投标文件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规定(或响应)的产品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3.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部分所规定的全部功能。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方负责包退、包换,因此而涉及的全部违约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根据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应技术要求,由中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环保检测合格报告,再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产品随机资料需齐全,备品备件齐全有效。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为预付款,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全部产品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2.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须注意的其他事项1.中标人需文明安装,保证安全,如在安装过程中发生事故、安装现场原有装修及设施设备产生破坏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安装期间,中标人应妥善保管货物、产品、各种材料和器材,如有被盗和其它损失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二、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三、评分办法(一)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分(70分)+报价分(30分);(二)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三)报价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该项目采购应当不享受报价扣除。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编列内容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满足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再进行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最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3.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报价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 投标人最终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确定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如岀现总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高者优先;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报价文件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为中标候选人。一、资格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采购政策具备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4基本资质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5基本资质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二、符合性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4投标内容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5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6投标报价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7供货期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8质保期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打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标要素评 分 标 准分值(分)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相应发票复印件。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扫描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或提供的业绩无效的,该项业绩均不予计分。)0-3(客观分)2企业实力提供投标人或主要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EC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0-5(客观分)3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2分。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0-12(客观分)4技术参数要求根据所投护理床产品的外观式样、美观度、色调搭配合理性(0-2分),结构合理性、牢固度(0-2分),使用功能性、舒适性(0-2分)等进行综合打分。0-65技术参数要求根据所投床垫产品的材质、结构合理性、使用功能性、舒适性及牢固度和制作工艺、组合结构、缝制工艺等进行综合打分(0-3分)。0-36质保期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内提供相关质保期承诺,无承诺不得分。)0-3(客观分)7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包括产品的生产、供货、验货、安装、调试、测试、调优、检测等内容(0-4分),以及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0-3分)进行综合打分。0-78质量保障项目质量保障方案应包括:运输、安装与维护(0-2分),项目重点和难点分析(0-2分),应急预案(0-2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0-2分),环境保护及其他可持续性措施(0-2分)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0-109进度保证措施结合项目实际和要求,制定进度保证措施,包含项目进度计划和安排(0-2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0-2分),技术人员安排(0-2分)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0-610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的“三包”承诺(0-2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0-2分)、服务措施的完善性(0-2分)、售后人员安排的合理性(0-2分)、后续服务方案的全面性(0-2分)。0-1011备品备件及其他优惠承诺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配套备品备件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0-2分)。2.根据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没有实质性优惠条件的不得分;有优惠条件的,根据供应商提供相应的优惠程度进行综合打分(0-3分)。0-5注:1.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涉及上述评分内容的,均按0分计。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均应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注:本次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全部入围进行商务评审。第五章武义县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甲方(采购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供货单位):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TK-ZB2024008)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采购项目产品名称产品内容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产品要求1、*********2、*********3、*********..............................(以上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对应的服务要求内容填写)三、产品质量要求1、*********2、*********3、*********..............................(以上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对应的服务质量内容填写)四、项目验收项目由甲方单位组织验收。五、付款方式(按采购文件规定付款方式填写)六、履约保证金七、产品数量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增减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且事先须向武义县财政局审核备案。八、售后服务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文件及乙方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九、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或服务)的,每延误1天扣罚1000元,如乙方逾期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十、其他约定事项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其它未尽事宜或履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选择武义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它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监科备案一份,代理机构存档一份。甲 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项目经办人(签字):电话:邮政编码:乙 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必填):账号(必填):邮政编码: 见证方(盖章):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封面格式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名称),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说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或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身份证件号码,作为我的合法的委托代理人,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投标的各项事宜。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附:1、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的不视为投标人的授权代表。2、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四、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二)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三)我方拟在中标后将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四)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并将其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日期:五、开标一览表(计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TK-ZB2024008投标报价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供货期质保期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请在最高限价范围内作合理报价;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对此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3.小写与大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4.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六、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或型号原产地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234合计(元)(小写):合计(元)(大写):注:1、投标报价明细表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内容逐条进行报价,不允许缺漏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且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投标总价金额需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单价、小计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设备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七、投标承诺书(格式)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现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一、我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该行为被记录为不良行为,并在不良行为记录时限内放弃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资格。(1)已报名但无故放弃投标(开标前已有书面说明并证实的除外)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的;(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4)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6)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7)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9)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或未按层级和相关程序逐级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0)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11)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2)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14)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15)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16)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17)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1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9)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0)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21)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22)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二、我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的中标公示有异议,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期限内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质疑,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的决定。1、质疑人须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2、投诉时,应当递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八、中小型、微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不锈钢保温提桶:,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保温箱,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如中标人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监狱企业资格材料(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资格文件)十一、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索引(按页码对应填写)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自评分内容所在对应页码……注: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的自评分或相关材料对应页码造成混乱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政采云电子标)项目编号:JHTK-ZB2024008采购单位:武义县社会福利院(盖章)代理机构: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一月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三家,具体信息如下: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联系人:徐浩联系电话:178581589090579-87622385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13905792828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朱晨祥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编号:JHTK-ZB2024008项目名称: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书号:临[2024]12号预算金额(元):810960最高限价(元):81096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至2024年2月28日14:00时(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14:00时开标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s50q1rnHQBQ/RBjmft7lVw==&utm=app-announcement-front.5cc075f2.0.0.4b357ed076fb11eea49c999292c1953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见采购文件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义县社会福利院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汤岭脚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821785质疑联系人:孙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0578217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县中南名城2号楼商业2-001铺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晓露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7921876质疑联系人:程博翔质疑联系方式:1592595166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联系人:魏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武义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5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联合体投标特别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标的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的,采购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8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9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报价方式及其他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810960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投标人须以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不保留小数点)。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采购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报价若低于市场价的,应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成本测算资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表上的总价应包括:设计制作、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货款、标准附件、专用工具、运输、安装、管理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相关税费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等一切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CA电子签章,投标人在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需进行CA电子签章加密。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的顺序关联,并标注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关联、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3.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但中标后,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与投标时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打印纸质版3份(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资格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3)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相关材料(以下任意一种):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③监狱企业声明函;(5)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6)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14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3)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描述;(4)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技术文件或说明。投标人在“商务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15报价文件(1)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6现场演示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17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2月28日14:00时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1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20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21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4年2月28日14:00时止2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25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14:00时起26开标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二27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由工作人员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确保网络已连接)与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的同一个CA数字证书,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点击项目开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的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必须相同)。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始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全程参加电子开标会议,若开标会议结束前中途退出的,其行为不影响评审结果。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对投标人进行在线询标,投标人须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函,若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有效澄清的,逾期将不再接受澄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6.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对投标人进行在线询标,投标人须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函,若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有效澄清的,逾期将不再接受澄清。商务技术文件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报价文件评审。7.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公布后,在线开启报价文件,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在开启报价文件时,投标供应商认为开标一览表与报价文件不符时,投标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提出异议。8.在线公布各投标人得分汇总,并宣布中标候选人,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抽取或推荐表形式推荐由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29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30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31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32质疑与答疑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4优先或强制采购根据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5其他本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符的,以本前附表为准。凡涉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6政策落实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810960元(2)项目属性: ①货物类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是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①)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7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企业按所属行业为“工业”。39节能产品不适用40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8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2.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为重要参数。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人及投标委托有关说明4.1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标人收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75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转账或现金;户名:金华同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武义农商营业部201000196279614。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3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6.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将作废,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其他处罚。6.5本项目涉及采购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6.6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6.7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质疑和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补充(更正)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更正)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4质疑供应商在收到该更正(补充)公告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8.1招标公告;8.2投标须知;8.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4采购需求;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9.投标人的风险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9.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采购人澄清。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补充(更正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更正)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通过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10.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5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详见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往来通知、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3.2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制作、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货款、标准附件、专用工具、运输、安装、管理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相关税费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等一切所有含税费用。投标人必须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1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3.6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保证金15.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5.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15.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5.3.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5.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3.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5.3.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5.3.6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15.3.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15.3.8投标人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15.3.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16.投标文件的制作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16.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加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开制作。如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1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7.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文件均不得撤回其投标。17.6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8.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限时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8.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18.1.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8.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8.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1.6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18.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2.2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上的;18.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8.2.4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18.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四、开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19.2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须前往开评标现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开标程序20.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由各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20.2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评审;20.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0.4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在“政采云”平台上予以公开;20.5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报价评审,确定投标报价评审有效投标单位;20.6对投标报价评审后有效的投标单位计算投标报价分和综合得分;20.7确定预中标人。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如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评审过程中未发现的,履约应按有利于采购人的要求执行。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五、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由1位采购人代表和4位评审专家组成。22.评审纪律和要求22.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2.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22.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22.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22.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2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22.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22.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护理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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