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招标公告(湘潭县第二中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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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YZQ-20240109)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招标条件本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0万元,招标人为湘潭县第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SS、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二十规模:采购预算:240万元/年,三年合计720万元,按实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其中第一包干货、调味品类:60万元/年,三年合计180万元;第二包菜籽油类:10万元/年,三年合计30万元;第三包猪肉类:45万元/年,三年合计135万元;第四包米类:45万元/年,三年合计135万元;第五包家禽类:15万元/年,三年合计45万元;第六包肥腰类:15万元/年,三年合计45万元;第七包牛肉类:10万元/年,三年合计30万元;第八包米粉类:15万元/年,三年合计45万元;第九包蔬菜类:25万元/年,三年合计75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一包;(002)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二包;(003)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三包;(004)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四包;(005)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五包;(006)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六包;(007)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七包:(008)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八包;(009)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九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6.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月(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原件。6.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6.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6.13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002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6.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原件。6.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6.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6.13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003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三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6.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原件。6.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6.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6.13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004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四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6.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原件。6.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6.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6.13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005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五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6.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原件。6.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6.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6.13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006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六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6.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原件。6.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6.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6.13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007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七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6.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原件。6.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6.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6.13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008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八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6.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原件。6.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6.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6.13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009湘潭县第二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第九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6.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原件。6.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6.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1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6.13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8.1请投标供应商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8.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8.3碳商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8.4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获取)、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0分开标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七、其他三、服务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七、投标保证金7.1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包:贰万元整;第二包:肆仟元整;第三包:壹万元整;第四包:壹万元整;第五包:捌仟元整;第六包:捌仟元整;第七包:陆仟元整;第八包:肆仟元整第九包:肆仟元整(人民币)。7.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7.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转入(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并备注项目编号)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全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帐号:88250312000003262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芙蓉支行7.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特别提示:(1)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2)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3)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以银行转帐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退还后,五日内由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十二、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湘潭县教育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湘潭县第二中学地址:湘潭县石潭镇联系人:潘老师电话:1817382882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联系人:江媛赵玲电话:00731-58610173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2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