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招标公告(无锡市财政局2024)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财政局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CGZX2023-320Y
项目概况
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GZX2023-320Y
项目名称: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2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
1
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1
项
4280000
详见采购文件
否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wuxi.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技术服务电话:4008817190(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答疑地点: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3楼342
答疑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3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财政局
地 址:无锡市市民中心3号楼9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81822227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佳婧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510-81822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10-81827759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洋、王铮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81827759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XCGZX2023-320Y公开招标文件.doc215.5K
无锡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3-320Y采购项目名称: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二月四日目录一.投标邀请函------------------------------------------(2)二.投标人须知------------------------------------------(5)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3)四.合同书(格式文本)----------------------------------(24)五.合同条款(格式)------------------------------------(25)六.附件------------------------------------------------(28)一.投标邀请函我中心受无锡市财政局的委托,对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采购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XCGZX2023-320Y3.项目预算:428万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人:无锡市财政局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商家入驻”按钮进入注册界面,选择对应地区进行账号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middle.wuxi.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进入注册界面。(2)领取CA(办理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1楼CA窗口)和办理电子签章(办理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2号窗口),(原已办理过CA进行过电子投标的供应商可不重复申领)。(3)投标客户端下载链接:https://zcy-cdn.oss-cn-shanghai.aliyuncs.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wuxi/ZhengCaiYunStep.3.11.7.exe(4)CA驱动下载链接(江苏省-国信CA驱动):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09b3709.0.0.004ab15096ee11ebbc33f5d151e70834技术服务电话:4008817190(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2.投标人在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前务必前往“无锡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息库”(网址:https://cz.wuxi.zcygov.cn/wxCategory19/wxCategory125/index.html?utm=sites_group_front.5b1ba037.0.0.959ae250ca6711ebb0349920799faebc)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登录政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我的工作台】——页面右上方【CA管理】--【绑定CA】,上传投标文件,进行投标。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供应商信息库”中无法查询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未审核资料。(四)完成注册,获取采购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login.wuxi.zcygov.cn/user-login/#/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待申请”标签页下,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完成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以下时间、地点对投标人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投标人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提出“XCGZX2023-320Y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会前传真项目联系人(答疑会时递交盖章原件)。公开答疑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2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3楼)公开答疑会时间:2024年2月19日9:30(六)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4年2月26日开启解密后半小时。现场答辩到达等候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26日10:00起至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2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3楼)等待。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八)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九)其它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李洋、王铮;电话:0510-81827759;传真:0510-81827755二.投标人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2.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2.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负责人”。3.投标人应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http://ggzyjy.wuxi.gov.cn/wxsggzyjyzxzl/jyxx/zfcg/index.shtml,下同)或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4.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采购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依法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答复范围限于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以外内容。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包括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以及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2.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6.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2.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及项目技术要求中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7.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9.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1-6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9)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六)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要求如实填写,须有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费用自理。(七)网上投标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人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未按规定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注册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4.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9.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2.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6.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1.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九)开标、评标:1.1.所有投标单位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1.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3.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4.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发起询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1.8.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十)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人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冠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日前缩短至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实质性条款见证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部分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书(格式条款),见证后的格式条款不得作任何修改。2.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十四)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8.3.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8.3.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3.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五)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一)项目技术要求:1.项目背景2019年,财政部提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目标:以建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含会计核算)、决算和财务报告管理等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为基础,逐步纳入资产管理和债务管理等,形成预算管理一体化。2020年3月,财政部出台试行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江苏省财政厅遵循财政部的标准规范,相应制定了《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苏财办﹝2020﹞41号),启动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建设。2021年,根据省财政厅《全省推广部署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苏财办﹝2021﹞10号)的要求,我市完成了全市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板块的本地化部署,并按时上线运行。2022年4月7日省财政厅下发了《2022年江苏省财政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苏财办〔2022〕14号),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业务拓围:一是开发全省共性需求,二是整合财政部下发系统,三是融合专项业务系统,四是完善现有系统功能。2023年2月省财政厅下发了《2023年度预算管理一体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从推进改革类、系统建设类、系统优化类、综合类四个方面明确了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应用的58项重点任务。为保证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稳定、持续运行,以及新的业务拓展模块的部署实施工作;需要启动新一轮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从技术、管理、实施等各个方面完成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业务拓展功能部署实施和运行维护保障工作。部署实施服务对象包括无锡市、区、镇街三级财政用户、预算单位用户、银行用户等,需完成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拓展功能部署实施包括在无锡市本级、6个区及6个区所辖镇街的本地化配置部署、系统培训、对接联调测试等。运行维护保障服务对象包括无锡市、区两级财政用户、预算单位用户、银行用户等,系统运维保障包括运营和维护的组织和人员保障、运营和维护的管理和制度保障、系统运行监测和预警、系统日常维护、系统功能完善、业务数据整理、应急故障处理等。为确保各项财政业务能高效稳定运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需由专业化服务团队驻场实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的运维服务保障工作。2.运维服务要求2.1省系统年度初始化针对已经在我市市本级和6个区上线运行的省系统功能模块,根据当年度部、省、市业务要求,配合财政部门对系统中现有规则、流程、要素、权限等信息进行梳理,根据财政确认后的结果对系统各功能模块进行年度初始化配置,做好市本级和6个区的省系统年度初始化工作,保障无锡市本级和6个区的新年度财政业务工作顺利开展。2.2省系统功能完善针对无锡市市、区、镇街三级已上线的省系统各业务板块和功能模块,根据无锡本地业务需求,与省系统开发商对接,配合做好功能拓展开发和功能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收集、梳理无锡市市、区、镇街三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提出的系统优化完善的合理需求,积极与省厅开发商对接。1.2.根据无锡市市、区、镇街三级财政业务管理模式的调整和变更需求,对接配合软件开发商,进行需求调研和省系统调整方案的制定,完成功能测试及更新上线。1.3.收集、整理省系统运行中发现的系统设计缺陷,并与开发商沟通。1.4.配合省系统开发商完成软件性能的优化,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1.5.配合省系统开发商完成系统升级和部署测试。1.6.其他功能完善。2.3省系统拓展业务板块和功能模块部署、实施、运维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求,为无锡市市、区、镇街三级完成省系统所有拓展业务板块和功能模块的部署、实施、培训、上线运行,并为无锡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用户提供拓展业务板块和功能的运维保障服务。同时,针对省系统现有功能中,暂未覆盖到市、区、镇街的部分,按照省厅要求完成市、区、镇街的相关功能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并为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提供运维保障服务。表1省系统拓展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表中内容)序号业务板块相关要求1预算编制1、各板块已上线功能在市本级、六区的运维保障;2、根据省厅部署,各板块拓展功能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3、各板块已有功能尚未延伸至市、区、镇街的,根据省厅要求,在市、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2预算执行1、各板块已上线功能在市本级、六区的运维保障;2、根据省厅部署,各板块拓展功能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3、各板块已有功能尚未延伸至市、区、镇街的,根据省厅要求,在市、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3单位会计核算1、各板块已上线功能在市本级、六区的运维保障;2、根据省厅部署,各板块拓展功能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3、各板块已有功能尚未延伸至市、区、镇街的,根据省厅要求,在市、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4资产云1、各板块已上线功能在市本级、六区的运维保障;2、根据省厅部署,各板块拓展功能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3、各板块已有功能尚未延伸至市、区、镇街的,根据省厅要求,在市、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5一卡通1、各板块已上线功能在市本级、六区的运维保障;2、根据省厅部署,各板块拓展功能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3、各板块已有功能尚未延伸至市、区、镇街的,根据省厅要求,在市、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6社保基金管理1、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2、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7部门决算管理1、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2、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8政府财务报告管理1、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2、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9财会监督管理1、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2、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10基本建设项目管理1、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2、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11其他拓展内容1、在市本级、六区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和运维;2、在镇街完成部署、实施、培训、上线。2.4省系统对接联调测试按照我市财政业务的现状和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推广要求,在保证业务信息化处理贯通的基础上,解决相关信息系统合理对接需求。为此,实施服务团队需配合做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的对接联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电子凭证库国密算法联调根据财政部及全省业务规范,将现有的RSA加密算法统一升级到国密算法,升级到国密算法以后,电子凭证与代理银行的额度类报文、支付类报文、清算类报文以及其他报文都需要进行联调测试。2.与人民银行联调3.与省级相关部门业务系统联调4.与我市相关自建业务系统联调5.其他具体需要进行对接联调测试的内容,以省系统推广及使用过程中的实际业务需求为准。2.5省系统日常维护针对市、区两级已上线的省系统业务板块、功能以及市、区两级新部署上线的业务板块、功能,提供省系统日常维护,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日常操作业务咨询,修复异常业务操作。2.编制查询报表,以及报表模板调整。3.对系统进行初始化和日常调整、配置工作,如配置系统参数、业务参数、凭单格式、打印设置、计算公式、视图和查询报表等。4.与省系统开发商协调系统版本升级、打补丁,调整中间件、插件等相关设置,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等。5.收集整理各类系统故障记录,分析具体原因并协调各方改进。6.协调省厅做好系统数据回流、备份服务,确保数据安全性。7.提供系统实施和运行维护文档,包括且不限于用户手册、系统手册、应急预案、故障紧急处理措施等。8.年度结转服务,建立新年度帐、年底业务数据调整、数据结转等。基于业务应用的定制优化服务。9.市级单位会计核算软件、资产云平台的运维均包含在本项目日常维护中。其中,单位会计核算软件的运维费用参考省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市县一体化系统单位会计核算软件整合工作的通知》(苏财库﹝2022﹞28号)的服务价格。2.6省系统考核支持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在市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情况考核中,为无锡市市、区、镇街三级提供考核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考核内容:1.财政总预算。该项考核包含日常动态版本准确度情况和政府预算与地**府债务平衡关系情况。涉及内容包括:有效区划的认定;本级收入准确定的检查;本级支出准确度的检查;转移支付准确度的检查;债务转贷支出认定等。2.部门预算编制。该项考核包含全市预算单位预算编制规范性情况,各级财政部门预算与本级政府预算编报完整性情况,部门预算支出与本级可用财力的匹配情况。涉及内容包括:有效区划的认定;预算单位开展了单位收入预算编制;预算单位开展了项目年度绩效编制;预算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且该单位有人员信息时,应具有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项目;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政府预算支出应按支出功能分类编制到项级科目;计算年初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是计算可用财力口径;计算偏离度等。3.财政总预算执行。该项考核包含总预算会计和财政专户情况,涉及内容包括:有效区划认定;总会计核算数据规范性情况;总预算执行收支比较;各级财政预算执行支出情况;各级财政库款情况;各级财政暂付款情况;分区划将一体化系统账户信息中财政专户数量与各地上报省厅备案的财政专户进行对比等。4.单位会计核算。该项考核包含单位预算执行和单位会计核算,涉及内容包括:预算单位执行数据规范性情况;单位预算执行支出对比情况;直达资金项目执行情况;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数据规范性情况;财政拨款资金记账凭证和支付凭证对比;单位资金记账凭证和支付凭证对比等。5.资产管理。该项考核包含系统上线情况、系统使用情况和数据信息管理情况等。涉及内容包括:开通资产管理系统,完成基础功能配置、部署;资产管理员开通及时登录系统,并完成初始核账工作;及时进行资产台账数据更新,资产计提折旧,月结,系统中资产台账业务日期月实际会计月份同步;资产云系统中单位信息与一体化系统、资产年报等其他业务单位信息保持基本一致,并能及时更新和校验等。6.其他。运维团队需针对考核内容,协助我市财政部门梳理、核实考核规则,积极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做好考核数据修正和完善。2.7省系统培训服务对系统用户提供咨询、操作指导和培训服务。系统培训包括两种:(1)最终用户培训:针对预算单位或财政业务人员的操作培训,侧重业务管理与系统的管理操作。不限于集中培训和上门辅导培训服务等方式。1.培训对象:按角色分预算单位1)经办会计:对业务数据的录入、打印、查询等相应的操作。2)审核会计:掌握业务数据的审核、报表的编制、报送等工作。主管部门1)经办会计:掌握对业务数据的录入、对数据和报表的查询方法。2)审核会计:掌握对业务数据的审核、报表的编制、报送等工作。财政相关处室1)业务处室专管员:掌握业务的办理,对数据的审核、汇总审核,数据的查询和汇总数据的查询方法。2)业务处室处长:掌握业务的办理,对数据的审核、汇总审核,数据的查询和汇总数据的查询方法。3)综合处室:掌握对业务的办理,数据的审核、汇总审核,数据的查询和汇总数据的查询方法。2.培训内容:根据前期是否培训过的功能模块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培训1)前期已经培训过的功能模块主要采用问答的培训方式,由用户提出常见问题,讲师根据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讲解和系统演示。讲师总结用户经常碰到的问题以及注意事项,统一进行讲解和系统演示。针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讲解和演示,强化用户熟悉掌握系统。2)新功能新模块主要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进行系统功能演示和讲解,包含软件整体介绍,登录演示、界面演示、功能模块演示,业务流程讲解、用户模拟操作及指导等。(2)系统管理用户培训:针对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侧重系统管理、配置、维护的培训,包括基础数据管理、用户角色授权、工作流管理、报表管理、银行接口交换中心、安全认证管理等。2.8省系统应急服务提供省系统应急服务,主要包括:(1)为降低系统运行风险,在系统上线或更新前需提交应急事件处理方案,用于应对系统上线或更新后的问题处理。应急事件处理方案内容包括应急处置范围,应急处置方案风险分析,应急处置验证通过和失败准则,应急处置方法,应急处置问题跟踪策略等。(2)为保障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需根据财政业务周期性特点,加大运维保障力度,增加驻场服务,以缓解业务高峰期间的系统压力风险2.9安全及保密要求(1)安全运维管理要求中标人必须遵守省财政厅、无锡市财政局的各项规范制度要求,规范日常的安全操作,通过实施必要的安全运行维护措施,保障符合财政部的总体安全策略。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自查内容至少包括系统日常运行情况、系统漏洞等;配合采购人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审计内容至少包括系统账号、权限、操作行为和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等,及时发现和处理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减少或避免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2)技术安全防护要求规范管理信息化设备的安全维护;根据工作所需设置最小访问权限;禁止将系统管理员权限授予其他人员;禁止绕过运维安全审计系统对基础软件进行远程维护;严格控制运维工具的使用,经过采购人审核后才可接入财政网络进行操作;规范财政网络和信息系统软硬件的配置管理,信息系统配置、升级或改造等方面的变更按照审批流程操作。因运维实施人员配置错误、操作错误,造成系统、设备、资金损失,追究相关公司责任。(3)信息保密要求中标人须对采购人提供的内部资料、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许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中标人应与驻场运维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督促运维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2.10运维服务要求实施运维服务要充分考虑容错、应急、负载等要求,依托运维服务平台,结合严谨的测试管理,以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实施运维服务模式包括现场支持、电话咨询、Email等。(1)现场服务实施运维服务商负责提供服务支持小组7*24小时现场服务。服务工作包括软件使用咨询、软件异常情况处理、数据异常维护、系统缺陷修复、系统迁移、重新安装等服务。并根据用户需要,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服务。包括软件使用咨询、软件异常情况处理、软件数据异常的维护等。现场指导用户完成系统操作,对系统的功能操作或用户提出的其他系统问题进行现场讲解,对用户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等。(2)电话服务标准实施运维服务商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在日常技术支持服务中,服务团队接听财政用户、预算单位用户的热线电话,详细记录问题并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更新对应系统的运维知识库,做好问题跟踪记录。对电话服务承诺如下:3.工作日内实时响应客户电话。4.非工作日30分钟内回复客户电话。(3)故障响应标准积极与省厅系统开发运维团队沟通协调,对一般故障,在半小时内响应并在1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在2小时内解决。2.11运维保障要求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以财政局信息处为管理团队,以驻场外包服务方式组建实施服务执行团队,根据管理团队的要求、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约定,依靠运维管理系统对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供运维服务。驻场实施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27人(含项目经理1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至少2人驻场省厅对接支持运维服务,至少25人驻场市财政局及各区财政局支持本地运维服务(市本级不少于7人,每个区级财政不少于3人,并保持稳定)。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列明相关人员,人员须填列至《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中,并提供上述人员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实施服务管理团队无锡市财政局信息处行使管理团队的相关职能,负责管理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无锡市的实施服务保障工作,并对实施服务执行团队的工作进行考核。(2)实施服务执行团队实施服务执行团队以驻场服务外包的形式组建,提供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实施服务和运行保障。(3)驻场省厅对接人员工作负责问题、需求收集汇总与分析,协调项目现场人员、开发厂商对问题需求进行分析,商讨解决方案,对一些影响重大的问题及需求及时汇报。协助项目现场人员实施运维服务,接收项目现场实施运维人员提交的问题,对问题进行二次分析处理,如果支持人员不能处理,提交给开发商,配合开发商复现问题,协助开发商解决问题。(4)相关要求中标人必须成立合理的维护团队,建立健全保障项目维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供应商必须指定专职于本地维护的人员,配置相应的项目维护、需求分析、测试、培训等人员,保证有足够的高素质人员参加本地维护。中标人应对上述内容列出详细人员计划,包括人员姓名、经验、学历和在维护中的职责分工等。中标人应根据维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切实可行的维护工作方案。服务人员能力要求:参与本地维护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财政业务系统服务经验,能够与用户进行良好沟通,具备相关产品维护能力。培训:为持续提升运维服务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及业务技能,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培训计划及要求,按时参加由采购人指定的相关信息技术及项目管理培训,中标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与中标人驻场服务人员相关的费用。人员变更:中标人应保证项目经理和驻场服务人员的稳定,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及驻场服务人员必须与合同中的人员一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驻场服务人员,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驻场服务人员的视为中标人主动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如确实因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及驻场服务人员,需要管理团队同意后方可调整。驻场实施服务人员应严格遵从财政局相关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和保密要求,实施服务商与财政局签订保密协议,为本项目配备的实施服务人员均须同公司签署保密协议,不得将此项目执行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财政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带离财政局。提供不定期的系统巡检服务。根据用户反馈问题和系统运行日志,对系统的数据空间、系统性能以及软硬件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并对系统性能作优化。在实施服务年度结束后,现场驻场工程师提交系统维护总结报告。3.其他要求3.1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3.2合同付款合同签订完成后,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付款发票进行付款。(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运维期满半年后的一个月内,根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和考核要求,按进度完成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拓围业务板块和功能的本地化部署并上线稳定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3)运维期满9个月后的一个月内,根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和考核要求,按进度完成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拓围业务板块和功能的本地化部署并上线稳定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4)运维期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根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和考核要求,按进度完成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拓围业务板块和功能的本地化部署并上线稳定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二)有关说明:1.1.投标总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到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3.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到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1.4.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在本项目的报价范围。1.5.本项目中如有被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1.6.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1.7.投标人必须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1.8.完工期:详见“项目技术要求”。1.9.付款方式:详见“项目技术要求”。1.10.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1.11.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如有涉及到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1.12.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0】17号文件执行。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1.13.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1.14.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1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6.开标后,投标人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合同书(格式文本)合同书(服务)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项目(项目编号:)实施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需方(采购人):供方(中标方):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名称:三、中标(成交)金额:(大写);(小写);四、项目服务期限:五、项目整体免费服务期:六、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七、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成交)通知书,供方在投标(响应)、评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合同书组成:合同书由格式条款和合同条款二部分组成。合同条款应当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应与“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的内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规模,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履约保证金要求,价款或报酬、付款进度安排、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供需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分包要求,合同类型等。九、合同书生效及注意事项:合同书格式条款与合同条款共同组成完整合同书。采购人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书签订工作。供需双方在合同书上确认签章后,合同即生效并经系统自动将合同书推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十、供需双方如有其它要求,可参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并在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供需双方自行拟定补充条款。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五十条规定,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见证方: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签章)见证人:年月日五.合同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确定事项订立)(一)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二)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元。6.2.付款方式:6.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付: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退付办法:。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三)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质量要求与检验:1.供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6.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7.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五)交货条件: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4.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5.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1.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2.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3.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4.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5.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采购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七)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4.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5.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6.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8.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8.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合同书(格式条款)》见证后,供需双方代表需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5.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需方(采购人):(签章)供方(中标方):(签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供方户名:供方开户银行:供方帐号:六.附件附件一:评分标准1.8.3.3.1.价格(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1.8.3.3.2.人员配置情况(13分):考察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情况。1.8.3.3.2.10.1.项目经理(4分):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具有三年及以上的同类项目管理经验(须包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业务管理等部分或全部功能)的得2分;须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并盖有用户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相关经验及时间证明,无证明不得分。人员以投标人填列的《项目人员配置清单》为准(格式见附件)。1.8.3.3.2.10.2.驻场实施服务人员的经验(6分):考察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驻场实施服务人员中具有两年以上同类项目(须包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部分或全部功能)实施经验的人员数量,该类人员数量低于14人不得分,满14人(含)得1分,满16人(含)得2分,满19人(含)得3分,满22人(含)得4分,满24人(含)得5分,满27人(含)得6分,本项最高6分,不累计计算。须提供相应项目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中须盖用户单位公章并明确本项目中标后该人员将作为本项目的驻场实施服务人员,否则不得分。人员以投标人填列的《项目人员配置清单》为准(格式见附件)。1.8.3.3.2.10.3.驻场实施服务人员的服务年限(3分):考察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驻场实施服务人员服务年限,从事运维实施服务满3年(含)的人员有9人及以上的得1分,从事运维实施服务满4年(含)的人员有9人及以上的得2分,从事运维实施服务满5年(含)及以上的人员有9人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3分,不累计计算;上述人员须提供可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且投标人须提供该人员从事相应运维实施服务年限的承诺函。人员以投标人填列的《项目人员配置清单》为准(格式见附件)。1.8.3.3.3.投标人综合情况(14分):1.8.3.3.3.0.1.业绩(6分):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须包含有应用系统建设实施部署或运维项目)案例的,每提供一个案例得2分,最高6分;须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或服务确认单扫描件。1.8.3.3.3.0.2.投标人证书(4分):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该认证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到的有效认证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8.3.3.3.0.3.本地化服务要求(2分):报价人提供本地化服务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在本地设立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或安排本地服务人员的得2分。1.8.3.3.3.0.4.人员稳定性承诺(2分):投标人能够承诺项目有效期内为本项目配备的实施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团队成员;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1.8.3.3.4.省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拓围板块和功能的部署方案(25分):考察投标人所投部署实施方案中,对省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拓围板块部署工作的理解,与需求之间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具体方案考察如下,无方案不得分:1.8.3.3.4.0.1.基础数据整理(3分):能结合采购人的业务实际和上级规范,详细地描述我市市、区、镇街三级基础数据整理内容。方案完整、理解清晰、方法科学合理得3分;方案较完整、理解较清晰、方法较合理得2分;方案一般,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1.8.3.3.4.0.2.现有板块拓围功能的部署实施(7分):能结合采购人的业务实际,详细地描述省系统现有板块拓围功能在我市市、区、镇街三级的部署实施内容。部署实施内容描述准确、理解清晰、实施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性强、管理安全的得7分;部署实施内容描述较准确、理解较清晰、有实施方案且方案有可行性的得6分;部署实施内容描述一般、理解性一般、有实施方案,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5分;实施方案一般,基本满足要求的得4分。1.8.3.3.4.0.3.新增拓围板块的部署实施(7分):能结合采购人的业务实际,详细地描述省系统新增拓围板块在我市市、区、镇街的部署实施内容。部署实施内容描述准确、理解清晰、实施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性强、管理安全的得7分;部署实施内容描述较准确、理解较清晰、有实施方案且方案有可行性的得6分;部署实施内容描述一般、理解性一般、有实施方案,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5分;实施方案一般,基本满足要求的得4分。1.8.3.3.4.0.4.专项业务系统的融合集成(5分):能结合采购人的业务实际,详细地描述专项业务系统融合集成的部署实施内容。部署实施内容描述准确、理解清晰、实施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性强、管理安全的得5分;部署实施内容描述较准确、理解较清晰、有实施方案且方案有可行性的得4分;部署实施内容描述一般、理解性一般、有实施方案,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3分;实施方案一般,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分。1.8.3.3.4.0.5.各类报表编制(3分):能结合采购人的业务需求,详细地描述各类报表的编制方案。方案完整、理解清晰、方法科学合理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理解较清晰、方法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一般,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1.8.3.3.5.系统对接方案(9分):按照我市财政业务的现状和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推广要求,在保证业务信息化处理贯通的基础上,解决相关信息系统合理对接需求;结合国密算法升级需求,将人民银行系统、省级相关部门业务、我市相关自建业务系统、其他系统等与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效衔接。方案统一完整、描述清晰、规范合理、安全可行的得9分;方案较完整、描述较清晰、较规范合理、安全可行性较行的得8分;方案完整度一般、描述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7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6分;无方案不得分。1.8.3.3.6.项目需求把握理解(3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背景、财政业务标准、采购人业务应用现状、系统操作功能、实施服务要求等需求的了解、熟悉程度,以及提供的分析解决方案是否完整清晰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完整、理解清晰、把握准确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理解较清晰、把握较准确的得2分;方案一般,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1.8.3.3.7.实施服务方案(10分):考察投标人的实施服务方案是否结合本项目的总体要求,方案是否完整、合理、科学,具体方案考察如下,无方案不得分:1.8.3.3.7.0.1.实施服务规范性(3分):考察报价人是否根据实施服务内容提出详细的实施服务规范和流程,建立实施服务管理相关制度。方案完整、流程规范、制度科学合理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流程较规范、制度较科学合理的得2分;方案一般,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1.8.3.3.7.0.2.组织实施计划(3分):实施服务计划和进度安排是否完整合理、详实。计划完整、进度科学合理的得3分;计划较完整、进度较科学合理的得2分;计划一般,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1.8.3.3.7.0.3.应急措施(2分):针对实施服务进度、质量、风险、资源、范围等方面的必要措施是否可行;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有应急故障服务方案、系统重大故障的应急预案以及措施安排。应急措施完善,可行性强的得2分;应急措施较完善的得1.5分;应急措施一般,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1.8.3.3.7.0.4.培训服务(2分):考察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及承诺是否完备、具体、详细、可行,包括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内容、人数等安排是否合理。培训方案完整、具体、详细、可行得2分;培训方案较为详细可行得1.5分;培训方案一般,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1.8.3.3.8.建立实施服务知识库(1分):考察投标人是否建立实施服务知识库或实施服务档案管理方案,以及是否能够提供相关产品截图;根据方案及提供的截图情况进行打分。方案详细,截图完整的得1分;只有方案或只有截图的得0.5分无方案也无截图的不得分。1.8.3.3.9.服务响应时间和故障恢复时间承诺(1分):考察投标人服务响应方案,包括服务响应时间和故障恢复时间等。服务响应方案完善,针对响应时间和故障恢复时间均有相应承诺函的得1分;服务响应方案一般,响应时间和故障恢复时间有相应承诺函的得0.5分。无方案或无承诺函的不得分。1.8.3.3.10.投标文件评价(2分):主要考察投标文件制作的规范性、表述清晰程度以及投标文件内容按照评分标准做对应位置绑定情况,由评审专家进行打分。1.8.3.3.11.现场答辩(12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派出2人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人必须是投标人按“项目技术要求”填列在《项目人员配置清单》中的人员,不接受录好的视频播放形式,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无现场答辩不得分。1.对财政部、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及业务的理解与表述(5分):投标人答辩代表分别针对《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2.0》、《预算管理一体化技术规范》以及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现有功能模块,表述自己对规范和业务的理解和掌握,考察准确性、逻辑性、熟练度等。理解准确、语言表述清晰连贯、逻辑性强、熟练度高得5分;理解较准确、语言表述较清晰、逻辑合理、较为熟练得4分;理解一般、语言表述一般得3分。2.对实施服务总体内容的理解与表述(4分):投标人答辩代表结合采购人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详细地描述实施服务内容,考察投标人对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熟悉程度和实施水平等。理解准确、语言表述清晰连贯、逻辑性强、熟练度高得4分;理解较准确、语言表述较清晰、逻辑合理、较为熟练得3分;理解一般、语言表述一般得2分。3.对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准确落地的理解与表述(3分):针对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现有功能完善及未来的业务拓围功能,充分理解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表述如何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完整、准确地部署到位、落地应用,考察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需求理解准确、语言表述清晰连贯、逻辑性强、可行性高得3分;需求理解较准确、语言表述较清晰、逻辑合理、具有可行性得2分;理解一般、语言表述一般得1分。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3-320Y采购项目名称: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投标人:二○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方编号XCGZX2023-320Y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认为贵中心有权决定中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8.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XCGZX2023-320Y)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XCGZX2023-320Y)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XCGZX2023-320Y)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XCGZX2023-320Y)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到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本公司(单位)对于中标产品的包装将严格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5.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本公司(单位)将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所提供的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均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指标及标准。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项目技术要求中如对本项目标的及其所属行业进行逐一列明的,投标人须根据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明的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根据本《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型,服务类的只须按项目技术要求中的服务部分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企业名称”应填报为提供该项服务的承建(承接)商;货物类的只须按项目技术要求中的货物部分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企业名称”应填报为该项货物的制造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填报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填报的将不进行中、小、微型企业认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六)(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七)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3-320Y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八)明细报价表(格式):明细报价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3-320Y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报价分项总报价 服务期服务承诺1.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服务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须提供按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上述证明材料(如有)请附本表之后,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2)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九)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3-320Y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XCGZX2023-320Y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职责驻场区域人员证书名称(本项对应评分要求)人员相关经验描述(本项对应评分要求)从事运维实施服务的年限(本项对应评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以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附本表之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