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务评价服务招标公告(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



项目概况                                                                
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75号
项目名称: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990000
最高限价(元):9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9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培训中心1216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培训中心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经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4111873
质疑联系人:沈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4111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超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979685/15068509493
质疑联系人:孙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976639
3.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培训中心
传真:/
联系人:金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5-84117892

附件信息:

定稿: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doc311.3K

定稿: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doc

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75号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75号项目名称: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990000最高限价(元):99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9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培训中心1216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培训中心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经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4111873质疑联系人:沈工质疑联系方式:0575-841111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超莹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979685/15068509493质疑联系人:孙莉质疑联系方式:0575-889766393.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培训中心传真:/联系人:金工监督投诉电话:0575-8411789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人工、福利、交通、出具报告及文本、管理、税费及不可预见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3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4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7演示不组织。8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9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电子招投标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始解密后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询问、质疑、投诉3.1供应商询问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3.2供应商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3.4事实依据;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3.3供应商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4.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0.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国企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10.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0.1.2投标声明函;10.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0.1.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0.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2.1评分对应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投标人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10.2.2技术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如官网查询截图、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技术指标视为负偏离;10.2.3商务响应表;10.2.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0.2.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0.2.6项目组人员名单;10.2.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10.2.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0.2.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0.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3.1投标(开标)一览表。1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1.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1.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3.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5.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5.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8、信用信息查询1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8.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8.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国企采购活动。18.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9.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0.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1.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合同授予23.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合同的签订2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履约保证金/九、履约验收26.履约验收26.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6.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6.4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6.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特别说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一、服务清单及要求1.1服务内容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项目财务评估服务。中标单位按照财政部、浙江省财政厅的有关政策要求对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项目进行财务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1.2服务要求1.2.1中标单位负责依法依规提供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项目财务评估服务,对出具的相关评估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2中标单位按照承诺时限响应、与采购单位约定的时间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1.2.3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1名,常驻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名);并视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增派人员,以达到满足项目实际进展需要。采购人有权对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监督。1.2.4鉴于本项目工作要求的特殊性,中标单位在承接业务期间,必须在采购人所在地落实必要的工作场所,以确保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相关人员的随时联系,确保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明确的条款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1.2.5中标单位在承接业务时须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1.2.6采购人、行业主管部门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会不定期地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中标单位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中文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不得拒绝、延误、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1.2.7中标单位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否则采购单位将告知其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一)以个人名义出具评估报告;(二)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三)未经委托方许可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四)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行为。1.3成果要求1.3.1专项评估报告资料及文件份数要求:需提供纸质成果6份,电子文档1份。注:过程稿按需提供,具体内容由采购人视项目情况而定。1.3.2质量要求: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标文所有条款要求。二、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2数量调整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2.3付款方式若不涉及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中标单位在单个项目出具评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评估费。若涉及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在单个项目发行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发行不成功的项目则不予支付。▲2.4收费标准2.4.1非专项债券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6000元/个收取;1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项目,按7000元/个收取;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按总投资的0.007%收取。2.4.2专项债券项目,按每次发行债券金额的0.007%收费,低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收费。▲2.5结算原则2.5.1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人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2.5.2中标单价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国企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国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7.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一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比较与评价。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9.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10.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10.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0.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11.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2.中标候选人推荐。12.1评审后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12.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13.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3.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13.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3.11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3.1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3.13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3.1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15《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1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1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3.17.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3.17.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3.17.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3.17.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3.17.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3.18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3.18.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8.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8.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8.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13.18.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3.18.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国企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3.18.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3.18.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18.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18.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18.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18.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五、评标报告14.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15.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废标16.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7.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8.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八、具体评标标准19.商务技术分(70分)类别项目评分细则分值商务资信企业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项目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合同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含客户名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双方盖章页。0-3商务资信项目团队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会计类或审计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2.项目小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5名注册会计师证书人员的,得2分;5名以上每增加1名注册会计师加1分;最高得8分。3.项目小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在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同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每人加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及在投标人2023年10月至2023年12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复印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提供不得分。0-14商务资信企业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员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市级荣誉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累计三个奖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证书或文件或相关官网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员工获奖的,须提供在投标人2023年10月至2023年12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提供不得分。0-6技术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对建设项目资金平衡政策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结合项目的特点,提出的服务定位、目标及标准等是否合理优越;提供的服务模式是否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合理、针对性强,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的,得10分;服务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符合招标人一定需求的,得7分;服务方案内容简单,存在一定偏差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0-10技术重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和提出的重点、难点的相应解决方案进行打分。分析准确、全面,解决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10分;分析较准确、较全面,解决方案较合理、较有针对性得7分;分析、解决方案模糊、无针对性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0-10技术内控体系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内控体系情况的说明是否详尽、明晰,结合项目实际,进行综合评分:对内控体系说明详尽、清晰的,符合实际的,得10分;对内控体系说明详较尽、清晰的,符合实际的,得7分;对内控体系说明内容简单,存在一定偏差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0-10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是否详细说明服务工作流程及各环节主要工作内容;是否具有保证项目进度的其他有效措施以及是否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能否体现成果文件编制深度和完整度、展现服务成果的积累与应用等进行综合评分:质量保证合理、针对性强,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0分;质量保证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符合采购人一定需求的,得7分;质量保证内容简单,存在一定偏差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0-10技术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是否具有较强较快的便捷服务能力,办公场所设置及服务能力;协调与项目实施相关各方关系的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服务能力全面,对后续服务有保障的,得7分;服务能力较全面,具有一定服务保障的,得5分;服务能力不全面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0-7(计算得分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20.价格分(30分)价格权值计算方法价格权值=0.30本项目价格标无需报价,供应商只需对投标(开标)一览表进行响应。如响应得30分,不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一旦中标后供应商需按照投标(开标)一览表要求的报价进行收费。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国企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2.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无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八、付款付款方式: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投标声明函………………………………………………………………(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投标声明函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申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我方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和正在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的。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且合法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7、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8、我方中标后拟在中标后将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9、我方承诺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五、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对应表……………………………………………………(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页码)(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页码)(6)项目组人员名单…………………………………………………(页码)(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页码)(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页码)(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评分对应表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响应表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商务响应表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服务期限数量调整付款方式收费标准结算原则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五、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项目组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售后服务方案(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八、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九、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一、投标(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项目名称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投标报价我单位愿意以“采购需求2.4收费标准”的报价承接本采购项目。对上述项目内容无异议响应填写“响应”或“不响应”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因政企云系统原因,系统上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必须填写,请填写项目预算价。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75号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绍柯企{2024}75号项目名称: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990000最高限价(元):99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9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14:30开标地点(网址):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培训中心1216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培训中心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经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4111873质疑联系人:沈工质疑联系方式:0575-841111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超莹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979685/15068509493质疑联系人:孙莉质疑联系方式:0575-889766393.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培训中心传真:/联系人:金工监督投诉电话:0575-8411789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人工、福利、交通、出具报告及文本、管理、税费及不可预见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3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4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7演示不组织。8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9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电子招投标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始解密后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询问、质疑、投诉3.1供应商询问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3.2供应商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3.4事实依据;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3.3供应商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4.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5.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0.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国企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10.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0.1.2投标声明函;10.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0.1.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0.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2.1评分对应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投标人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10.2.2技术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如官网查询截图、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技术指标视为负偏离;10.2.3商务响应表;10.2.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0.2.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0.2.6项目组人员名单;10.2.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10.2.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0.2.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0.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3.1投标(开标)一览表。1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1.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1.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3.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5.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5.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8、信用信息查询1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8.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8.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国企采购活动。18.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9.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0.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1.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合同授予23.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合同的签订2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履约保证金/九、履约验收26.履约验收26.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6.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6.4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6.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特别说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一、服务清单及要求1.1服务内容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项目财务评估服务。中标单位按照财政部、浙江省财政厅的有关政策要求对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项目进行财务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1.2服务要求1.2.1中标单位负责依法依规提供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项目财务评估服务,对出具的相关评估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2中标单位按照承诺时限响应、与采购单位约定的时间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1.2.3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1名,常驻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名);并视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增派人员,以达到满足项目实际进展需要。采购人有权对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监督。1.2.4鉴于本项目工作要求的特殊性,中标单位在承接业务期间,必须在采购人所在地落实必要的工作场所,以确保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相关人员的随时联系,确保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明确的条款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1.2.5中标单位在承接业务时须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1.2.6采购人、行业主管部门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会不定期地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中标单位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中文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不得拒绝、延误、阻挠、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1.2.7中标单位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否则采购单位将告知其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一)以个人名义出具评估报告;(二)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三)未经委托方许可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四)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行为。1.3成果要求1.3.1专项评估报告资料及文件份数要求:需提供纸质成果6份,电子文档1份。注:过程稿按需提供,具体内容由采购人视项目情况而定。1.3.2质量要求: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标文所有条款要求。二、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2数量调整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2.3付款方式若不涉及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中标单位在单个项目出具评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评估费。若涉及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在单个项目发行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发行不成功的项目则不予支付。▲2.4收费标准2.4.1非专项债券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6000元/个收取;1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项目,按7000元/个收取;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按总投资的0.007%收取。2.4.2专项债券项目,按每次发行债券金额的0.007%收费,低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收费。▲2.5结算原则2.5.1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人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2.5.2中标单价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国企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国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7.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一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比较与评价。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9.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10.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10.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0.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11.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2.中标候选人推荐。12.1评审后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12.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13.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3.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13.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3.11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3.1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3.13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3.1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15《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1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1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3.17.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3.17.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3.17.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3.17.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3.17.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3.18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3.18.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8.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8.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8.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13.18.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3.18.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国企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3.18.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3.18.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18.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18.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18.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18.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五、评标报告14.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15.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废标16.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7.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18.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八、具体评标标准19.商务技术分(70分)类别项目评分细则分值商务资信企业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项目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合同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含客户名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双方盖章页。0-3商务资信项目团队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会计类或审计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2.项目小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5名注册会计师证书人员的,得2分;5名以上每增加1名注册会计师加1分;最高得8分。3.项目小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在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同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每人加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及在投标人2023年10月至2023年12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复印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提供不得分。0-14商务资信企业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员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市级荣誉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累计三个奖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证书或文件或相关官网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员工获奖的,须提供在投标人2023年10月至2023年12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提供不得分。0-6技术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对建设项目资金平衡政策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结合项目的特点,提出的服务定位、目标及标准等是否合理优越;提供的服务模式是否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合理、针对性强,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的,得10分;服务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符合招标人一定需求的,得7分;服务方案内容简单,存在一定偏差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0-10技术重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和提出的重点、难点的相应解决方案进行打分。分析准确、全面,解决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10分;分析较准确、较全面,解决方案较合理、较有针对性得7分;分析、解决方案模糊、无针对性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0-10技术内控体系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内控体系情况的说明是否详尽、明晰,结合项目实际,进行综合评分:对内控体系说明详尽、清晰的,符合实际的,得10分;对内控体系说明详较尽、清晰的,符合实际的,得7分;对内控体系说明内容简单,存在一定偏差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0-10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是否详细说明服务工作流程及各环节主要工作内容;是否具有保证项目进度的其他有效措施以及是否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能否体现成果文件编制深度和完整度、展现服务成果的积累与应用等进行综合评分:质量保证合理、针对性强,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0分;质量保证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符合采购人一定需求的,得7分;质量保证内容简单,存在一定偏差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0-10技术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是否具有较强较快的便捷服务能力,办公场所设置及服务能力;协调与项目实施相关各方关系的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服务能力全面,对后续服务有保障的,得7分;服务能力较全面,具有一定服务保障的,得5分;服务能力不全面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0-7(计算得分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20.价格分(30分)价格权值计算方法价格权值=0.30本项目价格标无需报价,供应商只需对投标(开标)一览表进行响应。如响应得30分,不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一旦中标后供应商需按照投标(开标)一览表要求的报价进行收费。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国企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2.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无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八、付款付款方式: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投标声明函………………………………………………………………(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投标声明函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申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我方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和正在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的。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且合法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7、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8、我方中标后拟在中标后将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9、我方承诺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五、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评分对应表……………………………………………………(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页码)(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页码)(6)项目组人员名单…………………………………………………(页码)(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页码)(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页码)(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评分对应表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响应表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商务响应表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服务期限数量调整付款方式收费标准结算原则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五、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项目组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售后服务方案(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八、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九、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一、投标(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项目名称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区轨道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服务项目投标报价我单位愿意以“采购需求2.4收费标准”的报价承接本采购项目。对上述项目内容无异议响应填写“响应”或“不响应”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因政企云系统原因,系统上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必须填写,请填写项目预算价。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评价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