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 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第三方检测 新乡村示范带建设 文旅中心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岸线特色营造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 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 活力码头改造工程 集中式船港提升工程 全域视觉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2024)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

标段(包)名称
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115-04-01-983297

投资项目名称
2023年南沙区新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

标段(包)名称
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南沙区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改造总长度约3公里,总面积约280公顷,项目范围东北侧、西南侧以灵新大道、洪奇沥水道为边界,西北侧、东南侧分别以灵新支线、十四涌半路为边界。包括 300 米水岸迎客厅文旅中心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岸线特色营造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十四涌活力码头改造工程、集中式船港提升工程、示范带 1.0 现状场地景观提升工程、全域视觉系统安装工程、交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水岸整治工程等九大类型等。(具体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原材料检测、实体检测、质量检测、承载力检测等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检测清单和合同)。

工期(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
2109542.7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4〕1号)执行。 3.3.2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道路工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www.gzggzy.cn/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2-03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7 14: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7 14: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2-27 14:30:00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8494310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20-3115890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20-84943106

发布责任人
周松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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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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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2.2).doc

万颐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颐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郭文轩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项目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4〕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总长度约3公里,总面积约280公顷,项目范围东北侧、西南侧以灵新大道、洪奇沥水道为边界,西北侧、东南侧分别以灵新支线、十四涌半路为边界。包括300米水岸迎客厅文旅中心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岸线特色营造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十四涌活力码头改造工程、集中式船港提升工程、示范带1.0现状场地景观提升工程、全域视觉系统安装工程、交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水岸整治工程等九大类型等。(具体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原材料检测、实体检测、质量检测、承载力检测等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检测清单和合同)。2.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1-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2.2.4最高投标限价:¥2109542.74元。其中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清单》。投标人在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做废标处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4〕1号)执行。3.3.2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道路工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6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9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3-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4943106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3楼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31158902异议受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20-84943106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满足招标公告其中任意一项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5-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附件二:投标承诺函致: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业务均不再承接。特此承诺!投标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2月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1.1.1.招标条件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项目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投批〔2024〕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万顷沙镇渔舟唱晚新乡村示范带(二期)第三方检测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总长度约3公里,总面积约280公顷,项目范围东北侧、西南侧以灵新大道、洪奇沥水道为边界,西北侧、东南侧分别以灵新支线、十四涌半路为边界。包括300米水岸迎客厅文旅中心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岸线特色营造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筑及景观改造工程、十四涌活力码头改造工程、集中式船港提升工程、示范带1.0现状场地景观提升工程、全域视觉系统安装工程、交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水岸整治工程等九大类型等。(具体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2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原材料检测、实体检测、质量检测、承载力检测等检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检测清单和合同)。2.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2.2.4最高投标限价:¥2109542.74元。其中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检测清单》。投标人在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以内(含本数)自行填报,超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做废标处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4〕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4〕1号)执行。3.3.2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道路工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6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7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1.3.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41.5.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月日时分至2024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2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1.7.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4943106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3楼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31158902异议受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20-84943106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兴西路20号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满足招标公告其中任意一项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投标承诺函致: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经认真研究(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业务均不再承接。特此承诺!投标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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