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购买服务招标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2024)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F(2024)-006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业务范围的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 2、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至2024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将《申请表》、《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根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即可)发送到邮箱:862754334@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方式,未提交申请表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招标活动。(报名表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
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 585 号
联系方式:赵虹、18899386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
联系方式:陈鑫、13199900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鑫
电 话: 131999003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克拉玛依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10: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20日每日上午:9:3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
预算金额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鑫
项目联系电话
13199900322
采购单位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 585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虹、18899386206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鑫、13199900322
附件:
附件1
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4.doc
附件2
供应商参加采购项目报名表.doc
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编号:XJHF(2024)-006采购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2第四章合同条款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4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HF(2024)-006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5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实施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相关业务范围的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2、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20日19:00止,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五、开启时间:2022年02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报名:填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将《申请表》、《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根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即可)及报名费扫描件一同发送到邮箱:862754334@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方式,未提交申请表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招标活动。(报名表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报名)。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585号联系方式:188993862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鑫系电话:131999003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编号: XJHF(2024)-0062采 购 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地 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 585 号 联 系 人:赵虹 联系电话:18899386206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联 系 人:陈鑫 联系电话:131999003224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日历日)。5响应文件的份数: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一份(U盘)(如未按要求提供文件及电子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一切后果)6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考察,各供应商自行对采购项目进行考察。各供应商如有疑问,于2024年02月20日19:00前将有关疑问以扫描件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到邮箱:862754334@qq.com ,采购人将对所提疑问以书面形式通知至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位供应商,超过此时间所提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答复。书面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 02月20日19:00联系电话:陈鑫 联系人:13199900322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00至11:00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8磋商时间:2024年02 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9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壹拾伍万元整);每个街道服务费最高单价限价为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此最高单价限价的将作废标处理。10本项目选取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各供应商具体街道区域的划分。11本次磋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供应商12(1)采购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经与采购人协调,确定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8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供应商均摊支付(2)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此部分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因供应商漏报或忽略而后期追加费用。(3)缴纳账户信息:缴纳账户: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银行账号:88202101069740000026A说明1、适用范围及磋商依据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1.2磋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甲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具备资格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供应商若成交,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2.4“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项目采购需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2.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服务”系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为保证完成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2.7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3、采购范围及实施时间3.1采购范围:完成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3.2履约时间: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4.1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4.5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实地考察和费用6.1实地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实地考察。供应商须对采购项目的现场及采购项目所涉及的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地区、相关部门等与此相关的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参观并考察项目情况及其周围环境(包括当地气候条件及自然环境等)以取得所有与准备磋商和实施磋商有关的必要资料及信息。实地考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6.2参与磋商费用6.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准备和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供应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2供应商在磋商准备、实地考察和磋商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7、法律适用7.1本次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8、磋商文件的约束力8.1供应商若成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2、技术资料8.2.1供应商确认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在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所需的技术资料全部内容。8.3、磋商报价8.3.1磋商报价内容8.3.1.1采购范围、本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调研、勘察、用车、差旅、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8.3.1.2供应商认为需包含的其它费用。B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本磋商文件是对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磋商程序、合同条款进行说明。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9.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9.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成交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供应商对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10、磋商文件的澄清10.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以扫描件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到邮箱:862754334@qq.com,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发至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位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2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书面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1、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疑问而修改、补充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发至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位供应商,修改和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1.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位供应商。11.3供应商在每次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至的书面文件后,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确认。C响应文件的编写12、响应文件的编写12.1供应商必须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3.2除在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如供应商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4、响应文件的组成: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文件(U盘):壹份。(电子版文件加盖公章),需编制目录及页码。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供应商应对照“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1.响应文件封面;(2)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详见格式1);(3)响应函(详见格式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格式4);(6)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公告中资格要求第一条基本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商务报价一览表(首次)(详见格式5);(8)本项目管理、服务及其它人员情况表(详见格式6);(9)质量保证措施(详见格式7)(10)实施方案(详见格式8);(11)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详见格式9);(12)采购需求及评分所需的其它资料;(13)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本服务有关的所有工作的承诺,并全程跟踪服务的承诺;(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特别说明:①上述各种证件、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者,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②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供应商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15、响应文件格式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及商务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数量、单价和合价等内容。16、商务报价16.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服务,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任何因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和项目现场情况,若成交,采购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商务报价中不得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内容。16.2商务报价总价应包括的内容和计价因素供应商根据对本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的理解,应达到的技术指标、检验及验收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商务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16.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商务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6.4供应商若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响应而予以拒绝。17、商务报价货币17.1商务报价一览表和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RMB)填报。1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8.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9、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9.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及设备清单和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19.3供应商应逐条对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日历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20.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的同意延长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供应商应提交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书面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壹份正本和叁份副本,电子版文件(U盘):壹份。(电子版文件加盖公章)。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21.3除供应商对错误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增删、涂改或改写。若确有修改必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1.4响应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也可通过复印正本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21.5采购人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邮寄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的磋商。D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均按A4复印纸页面编制、装订。所有响应文件均为明标。22.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22.3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采购人”、“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地址”等事项并注明“开启前不准启封”等字样。22.4未按本要求密封、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后果负责。2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格式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23.2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4、迟交的响应文件24.1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在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有效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5.3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5.4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26、递交响应文件26.1供应商应按本供应商须知前格式第7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26.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26.2.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E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27、磋商会议27.1采购人在本供应商须知前格式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7.2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参加磋商会议的代表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7.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7.4在磋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发现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由磋商小组认定其有效性。磋商小组认定的无效响应文件将不进入磋商、评审阶段。28、磋商小组28.1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确保磋商、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29、磋商2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29.2在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相同轮次的磋商后,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磋商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29.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9.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整修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整修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9.7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任何外部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除外。29.8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30、评审3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0.2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对技术要求、价格等进行比较,并与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比较和评价。30.3商务报价错误的修正如果发现商务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达上错误,则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0.4磋商小组将按第30.3条原则修正商务报价,并要求供应商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报价和文件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并以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31、响应文件的澄清31.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书面答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最后报价或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3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审过程中应保证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质询。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供应商已默认磋商小组对缺席的质询所作出的结论。31.3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通过澄清答复修正其最后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关名次排列。31.4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对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供应商同意上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32、重大偏离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采购范围、服务期、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3、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3.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33.2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3.3出现重大偏离的;33.5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33.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34、评审标准34.1本项目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4.2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4.3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4.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4.3.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4.3.2.1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2.2.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4.4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4.5评审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值为10分,其余部分分值为90分,具体评审评分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34.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4.6.1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审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4.6.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4.7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高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4.8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有关规定确定为成交供应商。35、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采购人保留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的任何时候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6、成交通知书36.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6.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7、纪律与保密事项37.1凡参与磋商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的其他情况。37.2领取本磋商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7.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7.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磋商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磋商。扰乱磋商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37.5磋商之日起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成交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7.6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试图向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7.7除供应商被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外,从磋商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37.8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F授予合同38、授予合同标准38.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4条所确定成交供应商。39、签订合同39.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订立背离本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9.2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含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3采购人如不按本须知39.1条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39.4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须知39.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9.5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名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组织重新选定的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0、合同的签订准则40.1合同签订必须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方能生效。40.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0.3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41、验收41.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克财发〔2016〕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G询问、质疑、投诉42、询问4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质疑4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书面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43.2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标准有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做出答复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有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43.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43.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两范本指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提交的质疑函、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下载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3.5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43.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4、诚实信用44.1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处理。44.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H义务、工作纪律4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目的: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天山路街道、昆仑路街道以及迎宾街道3个基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综合性社区社会组织枢纽型服务平台,给予社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资源和智力支持,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专业公益服务。以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培育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公益“微创投”大赛等为工作任务,旨在建设具有较强实务经验的,专业化及本土化相结合的社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满足居民群众多元服务需求,不断优化和拓展公共服务路2.项目内容:天山路街道、昆仑路街道以及迎宾街道3个基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打造。1.社区社会组织指导咨询服务对街道内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掌握底数及基本情况,为社区社会组织成立、备案、规范化建设、开展服务等提供指导及咨询服务。同时依托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基层“一老一小”活动2场。2.社区社会组织赋能提升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开展规范建设、培育政策、培育过程、培育路径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培训,使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充分认识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治理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特点优势,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的发挥作用。项目周期内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2期4天,每期50人,服务不少于200人次。3.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以社区“红细胞”党员为主导,招募吸纳社区党员、退休干部、身体素质较好的低龄老年人,为他们提供公益服务平台,带动辖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在服务中聚集吸纳群体力量,挖掘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服务的延伸储备群众力量,实现良性循环。项目周期内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家。4.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微创投”大赛梳理街道、社区需求与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清单,搭建供需对接“双向”桥梁,以“理伦+实操、督导+大赛“的方式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微创投”大赛,鼓励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培育建设符合新时代发展需求的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社区基层治理能力。项目周期内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微创投”大赛1场,服务50人次。5.社区社会组织推介会走访辖区共建单位,开展社区社会组织推介会,进行慈善项目宣传及慈善救助活动,为社区社会组织搭建供需平台,为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全年开展推介会1场,不少于10家社区社会组织参加。三、项目总金额:15万四、供应商其他要求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工机构。五、项目周期(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4.合同条款(具体内容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签订)1、定义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及承诺;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修改文件)及答疑纪要;双方约定的其他所有文件等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的总称。1.2“甲方”系指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1.3“乙方”系指取得中标资格,提供合同货物的中标单位。1.4“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卖方在正确、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实际所供合同货物的金额。1.5“合同货物”系指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相关服务。1.6“服务”系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规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完成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1.7“技术文件”系指卖方按照合同条款、项目需求及要求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所有的数据、各种正式的文字资料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照片和影像资料等。1.8“技术规范及标准”系指适用于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所有的规范及标准。当新的规范及标准颁布后以新颁布的规范及标准执行。1.9“验收”系指卖方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其提供的合同货物进行各项性能保证试验,以证明合同货物的性能值符合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1.10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3.2合同价款:包括保证完成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4、支付条款4.1本合同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合同总金额中包含全部鱼苗的采购、运输、保管、税金、保险、服务等费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完成所有鱼苗的放流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进行结算。5、履约时间:6、技术资料6.1卖方应准备与服务相符的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七日内送(或寄)至买方,例如:手册、标准和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有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免费另寄(送)。7、卖方人员7.1卖方应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跟进本项目全部放流任务的实施及相关服务。卖方应对鱼苗相关的质量负责,使其符合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7.2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派遣的执行本项目的有关人员不称职,将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卖方对于买方的此类要求应予以满足。8、卖方履约延误和延期赔偿8.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提供服务,将加收延期赔偿或终止合同。8.2在履约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卖方认可。如卖方在原定提供供货期后7天未提供服务,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9、违约责任9.1若卖方未按本项目采购需求承担相关工作,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10、不可抗力10.1买卖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但不包括违约或疏忽。10.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如电报、传真或电传)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事项。10.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4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4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11、税费11.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按税法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款之中,买方不再与卖方另行结算税费。12、争端的解决12.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2.2在双方之间的争议尚未解决之前,如买方以书面形式坚持要求卖方按其意见行事,则卖方应按买方的意见执行,但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责任均应有卖方承担。但卖方不能因此而故意采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行为。13、违约终止合同13.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服务。(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13.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3.1条的规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卖方除应退还终止的部分或全部合同价款外,还应按本合同第9.1条的规定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卖方仍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3在终止合同后,买方有权按下面方式对卖方进行处置;(1)赔偿设备、材料损失和因卖方违约而造成的维护管理期延期的损失;(2)卖方退场,并向买方赔偿因卖方违约而造成的维护管理期延期的损失,以及买方更换新单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4、破产终止合同14.1当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的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5、合同修改15.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5.2卖方的书面承诺被买方接受后视作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转让和分包16.1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的转让和分包。17、适用法律17.1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和地方法规。18、适用语言和计量单位18.1本合同的适用语言为中文,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通知及其他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8.2卖方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9、通知19.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9.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0、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0.1除了卖方执行合同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规定、规格、计划、或卖方为上述内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工作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0.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1.1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20.3除合同本身以外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21、合同生效及其它21.1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陆份,以满足买卖双方及相关备案部门的需求。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格式2响应函格式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商务报价一览表(首次)格式6本项目管理、服务及其它人员情况表格式7质量保证措施格式8实施方案格式9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克拉玛依区社会组织孵化购买服务项目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编号:XJHF(2024)-006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资格性审查□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资格性审查□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资格性审查□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资格性审查□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格式2响应函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民政局: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文件编号:),决定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每街道服务费商务报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2、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我方承诺完成应尽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本次采购关于响应有效期的相关要求,且承诺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日历日)。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其身份证号为为我供应商代理人,以本供应商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磋商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格式5商务报价一览表(首次)投标项目名称采 购 人供 应 商法 定 代 表 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 系 人联 系 电 话单 位 地 址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须按本商务报价一览表格式制作“最后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行带至磋商现场,经磋商后由各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格式6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表类别姓名职务职称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管理人员1、项目负责人二、服务人员1、2、......三、其他人员1、2、3、......注:提供相应岗位人员社保证明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7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编制和提交的质量保证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质量方针和目标:1.1质量管理方针1.2质量管理目标2、实现质量目标的具体措施2.1组织与人力资源措施3、确保实现质量目标的相关承诺3.1服务质量的相关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8实施方案供应商应详细阐述其若中标,如何提供实际、有效的方案及售后服务保障。1、2、…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9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招标要求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应对照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项目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技术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标项目的具体参数值。2、供应商所提供项目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招标项目要求、技术规格和服务条件的偏离只能优于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的招标项目要求,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按采购文件中相应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3、没有说明的其他条款将被认为完全满足本招标项目技术条款要求。4、各供应商按此表格式自行填写,表格不够时可自行添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一、初审1、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符合相关业务范围的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2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2、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方法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做出响应。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质量技术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服务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其他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注:未通过初审的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二、评审内容序号评分项评标标准分值范围1报价得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分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0-10对项目的认识程度能准确结合相关政策和理论体系,对与项目相关的政策、理论、案例及其他内容有较深的研究和阐述的,梳理准确、清晰、详细,有一定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握作性,符合本项目特点的,依照编写情况得0-10分:0-102财务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合法。根据制度的优劣情况酌情打分,得0-5分0-53实施方案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团队内部规范;团队职责规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时间安排;服务人员安排;相关工作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对项目理解的很充分、编写全面,服务理念及提出的实施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得0-10分;0-104人员配备 设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有项目管理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完善,得7-10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比较完善,得1-6分;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0-105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10-15分;提供了通用的常规的管理制度,细节待完善,得3-9分;管理制度有欠缺,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得0-2分;0-156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完整合理的实施保障计划及措施,实施服务合理、服务响应及时、满足用户需要的,经综合比较: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15分;一般的得8-12分,较差的得0-7分0-157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方案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特点,风险点合理可行、启动预案的条件措施得当并及时有效得提供相关方案,根据方案优劣得1-8分,未提供得0分。0-88业务培训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人员职责安排、岗位规范要求、员工考核表及奖惩制、服务人员的增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等编制方案:内容完全符合项目要求、详细、可行、描述清晰、严谨,得6-10分;一般的得0-5分0-109服务承诺提供非常满意的承诺和优惠条件得4-5分;提供较好的承诺和优惠条件得2-3分;提供承诺较差、优惠条件一般得1-2分;未提供承诺和优惠条件不得分。0-510标函质量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条款和要求认真组织编写响应文件及相关工作。响应文件质量高,编制水平高,方案内容详细,表述完整;得0-2分。0-2得分合计100备注商务、技术最终得分等于评委的平均值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报价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供应商参加采购项目报名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日期企业规模说明:1、如果报名日期与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不一致,以邮件成功发送日期为准。2、企业规模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填写,文件具体规定可在网上查询。3、报名表已提交,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决定放弃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陈鑫(131999003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孵化购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