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线路三线整治工程建设招标公告(饶平县浮山镇人民政府2024)



关于为【荔林村延长线至甬莞高速出入口架空线路三线整治工程建设(结算审核)】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4-02-07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饶平县浮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饶平县浮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荔林村延长线至甬莞高速出入口架空线路三线整治工程建设(结算审核)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51220070163982402040854

项目规模

投资额(¥71,571.80元)

所需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

项目地点位于浮山镇荔林村,项目合同价71571.8元,主要建设内容:整治荔林村延长线至甬莞高速出入口路段三线乱搭乱接问题,并架空,现已竣工验收,根据业主要求对工程费用进行结算审核,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标准计算咨询费,最终金额以合同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标准计算咨询费,最终金额以合同为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2-07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饶平县浮山镇人民政府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荔林村延长线至甬莞高速出入口架空线路三线整治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书补充协议.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02-05

浮山镇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荔林村三线整治架空线路入地工程通信管道项目(荔林村延长线至甬莞高速出入口架空线路三线整治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书补充协议合同编号:GDKH-2023-003发包人:浮山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东坤辉通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3日浮山镇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荔林村延长线至甬莞高速出入口架空线路三线整治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书补充协议发包人(全称):浮山镇人民政府(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广东坤辉通信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浮山镇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荔林村延长线至甬莞高速出入口架空线路三线整治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书补充协议:工程地点:饶平县浮山镇;工程内容:关于浮山镇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荔林村延长线至甬莞高速出入口架空线路三线整治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事项:因“汤溪湖”景区创建,浮山镇从甬莞浮山高速出口至溪嘴省道路段列入“汤溪湖”景区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三线”整治提升范围。为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拟将浮山镇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线整治架空线路入地工程通信管道项目整治范围延伸至甬莞高速出口,整治荔林岔口至甬莞高速出口架空线路。为按期完成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拟与浮山镇全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线整治架空线路入地工程通信管道项目签订《施工合同书补充协议》,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预算书内容施工。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预算书内容施工。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4日完工日期:22024年1月7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15天,施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2四、工程质量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图纸设计要求。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的监督。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合格的方可用于施工;3.2、对材料的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3.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进行结构中间验收;3.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以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以预算造价¥76302.56元,按照饶府规【2021】1号文规定结合原报价人报价下浮率,下浮6.2%取整后计¥71571.80元作为合同暂定价。工期15日历天,工程按实结算,工程结算价以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的审定结果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价。2、合同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定案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广东坤辉通信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51223347541953单位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李晋村一路西侧账号:200402530901503205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平中山支行开户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平中山支行六、施工与设计变更1、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32、确因甲方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误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七、违约责任1、乙方的责任1.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1.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2、甲方的责任2.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2.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误工、返工、储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前,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等实际损失;2.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2.4、乙方验收通知送达五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应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2.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的规定付给乙方赔偿金。八、附则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下无正文)发包人:浮山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东坤辉通信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黄函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架空线路三线整治工程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