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外包服务招标公告(慈溪市农业局2024)


慈溪海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慈溪海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就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
项目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120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拟采购职工食堂外包服务,主要负责主副食的采购、加工供应,保障职工150人早餐、中餐、接待餐等服务工作。提供包含菜、食品原料及油、盐、酱、醋、米等调料食品等辅料;总服务人员不少于7名,其中项目经理(兼食品安全员)1名,主厨不少于1名、面点师不少于1名、帮厨不少于2名、服务员不少于2名。具体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2 月5日至2024年2 月27日09:00时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 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4年2 月27 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
项目联系人:罗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0574-63976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慈溪海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楼家路11号时代华都商务楼8楼
传真:0574-63114077
项目联系人:吴青青
项目联系方式:0574-63114077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1138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
传真:/
联系人:赵先生、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0574-6383717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定稿).docx151.6K

来源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慈溪海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分办法及标准12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0第五章采购需求24第六章商务条款2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0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95763获取相关服务支持。12.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慈溪海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就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项目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12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拟采购职工食堂外包服务,主要负责主副食的采购、加工供应,保障职工150人早餐、中餐、接待餐等服务工作。提供包含菜、食品原料及油、盐、酱、醋、米等调料食品等辅料;总服务人员不少于7名,其中项目经理(兼食品安全员)1名,主厨不少于1名、面点师不少于1名、帮厨不少于2名、服务员不少于2名。具体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7日09:00时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项目联系人:罗主任项目联系方式:0574-639769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慈溪海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楼家路11号时代华都商务楼8楼传真:0574-63114077项目联系人:吴青青项目联系方式:0574-63114077质疑联系人:王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6311380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传真:/联系人:赵先生、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0574-6383717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3.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货物和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需承担的义务。4、“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5、“▲”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未响应本实质性条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份数、制作1、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册:资格文件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见附件);5)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7)同类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投标人提供的证书;9)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堂服务方案;10)投标人提供的菜品搭配、品种数量及营养配比方案;11)投标人提供的特色服务方案;12)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架构、管理运行机制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等;14)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及团队实力;15)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安全防火制度;16)投标人提供的各工种员工岗位职责、内部员工考核制度;17)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购买渠道、验收标准、保管措施;18)投标人提供的索证、索票备案台账;19)投标人提供的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20)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承诺;21)其他和商务技术评分有关的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三册: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3)项目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通过EMS等邮寄送达,送达地址:慈溪海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山街道楼家路11号时代华都商务楼8楼),联系方式:吴青青,0574-63114077。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366930430@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其中在政采云发起视频会议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目前不支持手机端。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4、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的,以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为准,附件中须上传供应商盖章的《质疑函》。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本项目预算总价12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预算总价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6600.00元(壹万陆仟陆佰元整),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慈溪海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慈溪支行银行账号:309006276013000190082十八、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7、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各标项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审查:报价文件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一览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2.4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5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的决定理由。2.2.6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7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2.3确定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事后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3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4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6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报价的内容。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9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项目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分项评审标准分值商务和技术80分1、业绩(2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1分(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高得2分,同一业主不累计得分。2商务和技术80分2、证书(2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0.5分,最高得2分。注: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书材料,并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一致,未按要求提供本项不得分。2商务和技术80分3、根据供应商提交的食堂服务方案进行评议(10分):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方案稍有欠缺,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方案存在缺陷,偏离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10商务和技术80分4、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菜品搭配、品种数量及营养配比方案等情况进行评议(8分):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方案稍有欠缺,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方案存在缺陷,偏离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8商务和技术80分5、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特色服务方案进行评议(6分):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方案稍有欠缺,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方案存在缺陷,偏离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6商务和技术80分6、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停水停电突发应急、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安全事故突发应急、临时性接待任务突发应急等)进行综合评议(8分):方案科学、合理,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方案简单,稍有欠缺,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8商务和技术80分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架构、管理运行机制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信息反馈(投诉处理)渠道及时间等进行评议(8分):管理制度设置合理、制度健全、可行的得8分;管理制度设置基本明确,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可行的得5分;管理制度设置存在缺陷的得2分。8商务和技术80分8、人员配置方案及团队实力(8分):①根据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从业经验等情况进行评议:人员配置合理、经验丰富,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人员配置稍有欠缺、有一定经验,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人员配置存在缺陷,欠缺经验,偏离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②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或职务在餐饮企业任职经历2年以上,且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③厨师长:年龄65周岁(含)以内,以厨师长身份或职务在餐饮企业任职经历2年以上,且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注:上述人员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及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均不得分。8商务和技术80分9、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安全防火制度进行评议(3分):制度健全、可行的得3分;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可行的得2分;制度存在缺陷的得1分。3商务和技术80分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工种员工岗位职责、内部员工考核制度进行评议(3分):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可行的得3分;职责基本明确、制度基本健全、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职责模糊、制度不健全、措施存在缺陷的得1分。3商务和技术80分1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购买渠道、验收标准、保管措施等情况进行评议(3分):食材购买渠道正规,验收标准、保管措施健全、可行的得3分;食材购买渠道正规,验收标准、保管措施健全、基本可行的得2分;食材购买渠道混乱,验收标准、保管措施不健全、有缺陷的得1分。3商务和技术80分12、索证、索票备案台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3年10-12月份食品原材料的索证备案台账进行评议(10分):①采用电子台账的上传电子台账记录,采购纸质台账的,上传纸质台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建立食品原材料索证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5分):台账记录完整、清晰的得5分,台账记录较完整、较清晰的得3分,台账记录欠完整、欠清晰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②供应商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证、索票)5分:索证、索票记录完整的得5分:索证、索票记录较完整的得3分,索证、索票记录欠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商务和技术80分13、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进行评议(6分):(1)供应商具有专用冷链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得3分;1辆得1分;没有冷链车辆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其他专用运输车辆每辆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供应商自有配送车辆以车辆有效的行驶证为准,车辆所有人须与投标供应商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如为是租赁车辆的,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租赁协议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租赁期限;另需提供车辆实景照片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车辆为菜篮子绿通车,还需提供绿通车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资料不全者,本项不得分。61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承诺进行评议(3分):优惠承诺幅度大,且切实可行的得3分;有一定的优惠承诺,且切实可行的得2分;优惠承诺实施性不强的得1分。31、评审小组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评审小组成员签名:年月日附表4初步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本项目预算总价12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预算总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2.序号2-序号4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5价格评分表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项目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分项评分内容及细则分值价格分(20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0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项目成交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一、委托管理事项和服务期限本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事项谨作如下简要说明,具体详见甲方发出的“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阐述之相关内容。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具体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1)本采购合同;(2)中标通知书;(3)招标补充文件及招标文件;(4)询标承诺、询疑答复;(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双方来函;2、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三、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合同金额中包含:(1)菜品、食品原料及油、盐、酱、醋、米等调料食品的费用;(2)服务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社保等所有人工费用;(3)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费用;(4)日常保洁、烟道清洗等费用;(5)服务人员的服装费;(6)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的税、费及应获取的利润;(7)其它应当承担的费用。2、合同金额为固定金额,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3、乙方应详细列明各分项工作相关报价及依据,未列明的相关报价应视为已包含在已列明费用的报价中,甲方将不予单独支付。四、支付方式1、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具体支付比例按企业规模类型选定(中小企业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大型企业不设定),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按乙方的要求适时调整。2、费用结算:每个月结算一次,其中早餐结算按局大院办公人数的80%计算(办公人数以当年3月份情况为准)。每次结算在下个月月初7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完成后投标人按结算金额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报销费用。3、考核款:每季度支付一次,采购人每季度对投标人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全额支付上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结算费用;考核不合格,扣付当季度工作人员早、中餐结算金额的1.5%。4、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五、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1、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工作,保证食堂正常运转。2、进入乙方工作区域实施现场检查。3、对乙方采购食品实施抽样留样检查。4、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及其他材料。5、如发现违法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被污染工具、设备,在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对乙方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乙方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7、负责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伙食质量、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考核;8、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乙方;9、当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餐厅员工晚上或周末加班的,如抗台、包厢服务等,产生的加班费由甲方负责。10、负责对乙方管理服务工作质量的考核,考核办法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11、对于违反规章制度、不适应食堂工作要求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不予更换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二)乙方1、在服务期间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2、在服务期间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食品质量要求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料。3、在服务期间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准时开餐。4、食堂人员要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受到污染的食品原辅料,确保食物新鲜,坚决杜绝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如因菜肴原因导致食物中毒,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5、食堂人员必须每天要对各种餐具进行灭菌消毒;各种厨房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放置指定地点。由于餐具、用具不洁而造成的疾病传播和感染,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食堂人员要对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每天必须对餐厅及厨房清洗一次。7、食堂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餐厅及厨房卫生,随时保持清洁。要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对危险的敏感,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防止事故发生。8、甲方厨房现有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精心维护,服务结束时,乙方应根据清单清还甲方,对损坏或丢失的,按价赔偿。9、乙方负责对油烟机滤网的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并委托专业清洗单位做好油烟管道及排烟风机的清洗质量管理,每次清洗完毕后甲方安保部门及乙方管理人员需签字确认。10、特殊餐饮服务:因工作需要,须满足甲方会客就餐、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餐饮服务;11、乙方必须指定负责人,全权代表其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到岗率100%。12、保证服务及菜肴质量,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13、做好仓库物资管理工作,必须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建立和健全良好的台账制度。所有进出原料应当有据可查,包括价格、数量、品牌、品名、来源等内容及发票等证明材料。甲方有权对台账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作为考核和核对菜品价格的重要依据。14、食堂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及使用单位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甲方有权对食堂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食堂人员有违反医院的规定和制度的行为,甲方将要求其改正,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15、乙方需做好员工培训工作,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培训合格后上岗,录用的员工要求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需身体健康且必须与用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劳务)合同,乙方必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员工保障的其它规定。食堂工作人员要持有效期的卫生健康证上岗,上班期间应穿统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出售饭菜时应戴口罩、帽子,负责食堂卫生工作。16、要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每月应按时、足额向用工人员支付相应的工资、福利、高温费、加班费等待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能低于慈溪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若发现乙方少支付或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费用时扣除相应的少支付费用。服务期间如慈溪市社会平均最低工资调整、社保基数调整时,仅限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调整(第1年合同不做调整),其中慈溪社会平均最低工资调整,工资调整部分由甲方负责;税金及社会保障等其他费用调整时,调整部分由乙方负责。17、所有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工伤事故疾病乃至死亡和一切意外伤害都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18、乙方需做好对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措施,强化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负责用工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定期检查水、电、气,做到规范操作,严防发生触电、火灾、烫伤、烧伤、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负。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19、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资料。20、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甲方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21、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合同期内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22、乙方不得合包、转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分包。乙方不得借用他人资质或名义参与投标,一经发现且查实有上述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23、食堂经营销售拒绝现金支付,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一套先进、操作性强的收费系统。24、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款。七、监督与考核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扣分分值1员工管理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及需要时段的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的扣分。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未到位的扣分。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 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餐前按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开餐时及时清理售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售餐台和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保证营业时间,保证饭菜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开餐后做好收尾整理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仓库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使用之后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操作加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按“五常”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是否干净无水渍,每日消毒工作是否规范,消毒记录是否完整。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营业区有无苍蝇蚊子,消杀记录是否完整。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电源设备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水源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空调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按“五常”标准做好相关节能标示。每发现1次扣1分6部门管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节能意识明确。每发现1次扣1分6部门管理对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及时贯彻落实。每发现1次扣1分合计  甲方每周对乙方进行考核,月底汇总。采用倒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每扣1分扣除服务费100元;如总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本月考核不合格,所有所扣分数每扣1分扣服务500元;在服务期间有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的资格,甲方视乙方无能力履约,可随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亦不退还。八、转包与分包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单方面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九、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5日不能进驻的,视为乙方不能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合同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当期应付费用千分之二的违约金。3、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在各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解除协议。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原因发生中途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格的2%计算。4、在项目服务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按考核合格情况和分值实行相关具体措施。5、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服务内容与标准提供服务管理的,经甲方考核确认,有权通知乙方扣留当月合同款,直至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改正。如果乙方在甲方要求改正后仍未改正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通知乙方拒付所有未付的合同款,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6、当发生由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时,如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治安事故及卫生防疫等事故,乙方除了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外,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十、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书发生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5.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保障农业农村局员工150人早、中餐就餐(自助式)及接待餐(桌餐)等需要。包含菜品、食品原料及油、盐、酱、醋、米等调料食品等。3、服务人员:总服务人员不少于7名,其中项目经理(兼食品安全员)1名,主厨不少于1名、面点师不少于1名、帮厨不少于2名、服务员不少于2名。4、采购人应承担的费用(1)提供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等工作间以及节能大灶、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全套的厨房设备设施。(2)水、电、煤气(燃气)、消杀用品费用;(3)规定费用: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测试费用,以及排污、垃圾清运等费用。5、投标人应承担的费用(1)菜品、食品原料及油、盐、酱、醋、米等调料食品的费用;(2)服务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社保等所有人工费用;(3)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费用;(4)日常保洁、烟道清洗等费用;(5)服务人员的服装费;(6)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的税、费及应获取的利润;(7)其它应当承担的费用。二、服务要求(一)服务人员要求1、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食堂现场服务总人数不少于7人,所有服务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形象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服务期间,投标人应为服务人员统一配制工作鞋、服、帽、手套等装备,并保持干净整洁,数量每季度不少于二套。人员类别数量基本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传达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有关指令、协调采购人和食堂服务员工之间的联系,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关证书或委任书。男性在65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厨师(核心岗位)1人具有相关厨师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具有中式烹调师中级(含)以上职称。面点师(核心岗位)1人具有相关面点师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中式面点师中级(含)以上职称。帮厨2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服务员2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男性在65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形象良好。(二)就餐要求1、就餐方式:工作日早餐、中餐为自助餐形式。2、就餐地点: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3、就餐人员:工作日早餐、中餐就餐人员150人。招待餐在就餐前2小时通知,根据通知的人数和标准,提供服务,费用另计。4、就餐标准(1)早餐:8元/人;早餐品种18种以上,提供豆浆、豆花、纯牛奶、吐司面包以及豆腐乳、榨菜、咸菜、青菜等辅菜。(2)中餐:15元/人;中餐12个菜(6荤6素)及豆腐乳、咸鸭蛋等辅菜。(3)接待餐按接待标准准备本地菜,由本地善于烹饪的人员烧制,费用另计。(4)以上就餐标准中均包含菜、食品原料及油、盐、酱、醋、米等调料食品。其中:米为当年的龙稻18大米;油为非转基因一级菜籽油。采购人承担水、电费、煤气(燃气)。5、服务时间:早餐在工作时间前45分钟开始提供,中餐根据作息时间准时开膳,接待餐根据采购人需求时间备餐。(三)原辅料采购要求建立进菜台账,伙食搭配科学、营养。供应商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原辅材料,每批次进货货源可追溯,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肉类及水产类食品必须有检疫合格证。鼓励采购本地特色环保农产品,杜绝来路不明的各种货源进入食堂。(四)菜品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菜品应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色香味俱佳,每日确保菜品50%以上更新率。2、定期或不定期调整工作人员来满足菜肴开发,保证质量,满足口味和服务工作需要。对于采购人反映较多的质量、口味不佳的菜品,供应商应及时更换。(五)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做好厨房间、就餐大厅及包厢的清洁卫生工作,餐具应全面消毒。地面、门窗应每天清洁,桌椅餐后及时清洁。2、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方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偶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3、中标方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办理租借手续及交接清单,负责养护管理、遗损赔偿以及安全值班。4、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5、中标方落实专人对餐厅、厨房、加工间等配套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落实“五常法”的管理和评比制度。剩饭剩菜按规定要求及时清理。6、中标方自行办理健康证,费用自理。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中标方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办理相关保险。7、中标方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统一着装上岗。8、中标方必须按月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三、考核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扣分分值1员工管理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及需要时段的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的扣分。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未到位的扣分。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 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每发现1次扣1分1员工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餐前按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开餐时及时清理售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售餐台和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保证营业时间,保证饭菜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每发现1次扣1分2服务质量管理开餐后做好收尾整理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仓库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每发现1次扣1分3后厨操作管理使用之后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操作加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按“五常”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是否干净无水渍,每日消毒工作是否规范,消毒记录是否完整。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营业区有无苍蝇蚊子,消杀记录是否完整。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每发现1次扣1分4安全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电源设备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水源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空调是否按规定开启、关闭。每发现1次扣1分5节能管理按“五常”标准做好相关节能标示。每发现1次扣1分6部门管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节能意识明确。每发现1次扣1分6部门管理对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及时贯彻落实。每发现1次扣1分合计  采购人每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月底汇总。采用倒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每扣1分扣除服务费100元;如总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本月考核不合格,所有所扣分数每扣1分扣服务500元;在服务期间有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的资格,采购人视中标人无能力履约,可随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亦不退还。4.费用结算1.费用结算:每个月结算一次,其中早餐结算按局大院办公人数的80%计算(办公人数以当年3月份情况为准)。每次结算在下个月月初7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完成后投标人按结算金额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报销费用。2、考核款:每季度支付一次,采购人每季度对投标人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全额支付上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结算费用;考核不合格,扣付当季度工作人员早、中餐结算金额的1.5%。3、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五、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所发生的各类工伤及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涉。2、本项目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采购人将每月向就餐人员进行一次伙食标准(包括口味、数量、质量、食品安全等)满意度测评,如试用期间每次测评的满意度达不到50%的,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3、如采购人有临时性加餐要求时,会提前2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准备,费用月底结算。4、费用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因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物价普遍上涨、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提高时,采购人将给予适当的补偿。5、如供应商未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保费用的,除非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已经说明,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在支付费用时扣除该笔费用。6、供应商应与服务人员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按时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得拖欠服务人员工资。7、服务期特别说明: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因采购人政策性调整导致取消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支付方式:(1)费用结算:每个月结算一次,其中早餐结算按局大院办公人数的80%计算(办公人数以当年3月份情况为准)。每次结算在下个月月初7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完成后投标人按结算金额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报销费用。(2)考核款:每季度支付一次,采购人每季度对投标人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全额支付上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结算费用;考核不合格,扣付当季度工作人员早、中餐结算金额的1.5%。(3)甲方每次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2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4合同签订:(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视中标人单方面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正(副)本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资格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附件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各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列入不良信用公示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封面:正(副)本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附件2:投标书致:采购人(投标人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投标人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致:(采购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5: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经营范围(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从业人员数量9营业收入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项目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供应商应对照商务条款逐条完整填写。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7:技术服务响应表采购编号:330282202401000580项目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 注:须与相应标项的所有技术服务需求逐项比较填写;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8:同类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项目名称: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元)用户单位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封面:正(副)本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附件9:开标一览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30282202401000580)的实施。名称报价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单价折扣)服务期限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工作日早餐标准8元/人/餐折扣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慈溪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工作日午餐标准15元/人/餐折扣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形式,折扣=1-下浮率。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 Y(万元)资产总额 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本表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提供给各供应商,由各供应商签署。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