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和县城市更新一期(和县中心城区篾匠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2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信息

一、招标编号:皖E2-53-2024-0069001-2
二、项目名称:和县城市更新一期(和县中心城区篾匠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2标段)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与通江路交叉口西北220米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城市更新用地范围:东至东环路、文昌路,西至禹锡路、和州路,南至功桥路(规划),北至迎江路。总用地面积6.12平方千米,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交通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公园景观及桥梁工程、公共服务工程、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人民政府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8.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5.48亿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规定合格标准。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71万元(暂以建安费15.48亿元计),具体如下:
(1)招标采购咨询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为88万元;
(2)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万元;
(3)造价服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783万元。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服务期:具体为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具体节点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1)监理综合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
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项目造价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专业须为土建专业或土木建筑专业)
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 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
9、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子项服务内容包括招标采购代理、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服务。上述费用均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内,具体见招标人需求。
十二、标段数: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本标段为2标段。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宗汉、18133374449。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和县公安局斜对面)。
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2月27日09时00分。
6、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2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与通江路交叉口西北220米
邮编:2382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尹晓
电话:15555507739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拓基金座C座2203
邮编:230031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徐宗汉、马路
电话:18133374449、18056007900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户名: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账号:122560010400175340000000177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招标公告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4-02-06 18:08:40

提交用时:0天2小时21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4-02-06 18:16:22

办理用时:0天0小时8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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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城市更新一期(和县中心城区篾匠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2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皖E2-53-2024-0069001-2招标人: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电子印章)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电子印章)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人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一、招标编号:皖E2-53-2024-0069001-2二、项目名称:和县城市更新一期(和县中心城区篾匠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2标段)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与通江路交叉口西北220米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城市更新用地范围:东至东环路、文昌路,西至禹锡路、和州路,南至功桥路(规划),北至迎江路。总用地面积6.12平方千米,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交通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公园景观及桥梁工程、公共服务工程、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人民政府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8.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5.48亿元。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规定合格标准。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71万元(暂以建安费15.48亿元计),具体如下:(1)招标采购咨询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为88万元;(2)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万元;(3)造价服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783万元。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九、服务期:具体为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具体节点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1)监理综合资质;(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3)项目造价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专业须为土建专业或土木建筑专业)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信誉要求:(1)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6、业绩要求:/。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9、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十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子项服务内容包括招标采购代理、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服务。上述费用均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内,具体见招标人需求。十二、标段数: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本标段为2标段。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宗汉、18133374449。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和县公安局斜对面)。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09时00分。6、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2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与通江路交叉口西北220米邮编:2382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尹晓电话:15555507739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拓基金座C座2203邮编:230031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徐宗汉、马路电话:18133374449、18056007900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户名: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7534000000017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应规范深度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应审查。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子文档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宗汉,联系电话:1813337444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异议,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不接受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和投诉。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1.10.4重要提示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投标人必须及时登录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等内容。2.在开标前,投标人必须主动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3.3.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网银、电汇、转账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4、递交要求:(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见招标公告。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④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投标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②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附表8:拟投入管理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最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从事设计工作年限从事造价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身份证号码1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2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相关专业经历主要经历备注:本表附相应人员居民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等。按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要求附相应资料。附表9: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名称型号数量用途附表10: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和处罚)表列表说明:附件:1、承诺书(格式)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我公司参加,(工程名称)的投标。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未被当地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或企业处于破产状态;我公司和项目总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我公司和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造价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如有不实,自愿放弃中标权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投标保证金材料(1)如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一类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2)如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3)如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三类电子保函形式,系统自动抓取电子保函信息,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承诺函我单位承诺,以下所附我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影印件)真实有效。如与我单位《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基本账户信息不一致的,以此为准。附: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受益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招标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投标保函示范文本(非独立保函)编号:投标人:地址:担保权人/招标人:地址:保证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就项目组织的招标,招标编号为。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即保证人同意就投标人履行招投标文件项下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一、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1.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二、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2.保证期间:自出具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保证期间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三、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2.给贵方造成损失的,在保证担保最高金额范围内向贵方支付赔偿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四、代偿的安排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2.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担保责任的解除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2.我方按照本保证担保向贵方履行了保证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金额达到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之日起,保证担保责任解除。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保证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保证担保责任亦解除。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本保证担保原件返还我方。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证担保原件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自动消灭。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原因致使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担保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七、其他1.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证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2.本保证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3.本保证担保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时间:年月日注: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纸质银行保函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保函示范文本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附件3、联合体协议书(将联合体协议书编入投标文件)(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依法提出异议的,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共同盖单位公章提交。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另一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供,如有)年月日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招标编号:皖E2-53-2024-0069001-2二、项目名称:和县城市更新一期(和县中心城区篇匠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2标段)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与通江路交叉口西北220米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城市更新用地范围:东至东环路、文昌路,西至禹锡路、和州路,南至功桥路(规划),北至迎江路。总用地面积6.12平方千米,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交通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公园景观及桥梁工程、公共服务工程、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人民政府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8.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5.48亿元。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规定合格标准。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71万元(暂以建安费15.48亿元计),具体如下:(1)招标采购咨询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为88万元;(2)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万元;(3)造价服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783万元。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九、服务期:具体为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具体节点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1)监理综合资质;(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3)项目造价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专业须为土建专业或土木建筑专业)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信誉要求:(1)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6、业绩要求:/。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9、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十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子项服务内容包括招标采购代理、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服务。上述费用均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内,具体见招标人需求。十二、标段数: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本标段为2标段。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宗汉、18133374449。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和县公安局斜对面)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09时00分。6、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2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e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与通江路交叉口西北220米邮编:2382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尹晓电话:15555507739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拓基金座C座2203邮编:230031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徐宗汉、马路电话:18133374449、18056007900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户名: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753400000001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新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