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项目编号:GZCQC2401FC01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项目编号:GZCQC2401FC01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07 15:23:50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260 预算金额:1000000.0000 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吴嘉南 项目负责人:吴嘉南
项目概况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QC2401FC01016
项目名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
(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响应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
联系方式:020-86390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83576900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磋商文件(2024020701).zip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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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260采购项目编号:GZCQC2401FC01016项目名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采购人: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260采购项目编号:GZCQC2401FC010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餐饮服务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1.00(项)详见第二章1,0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联系方式:020-863900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联系方式:020-835769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小姐电话:020-83576900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属性:服务类。2、品目类别:餐饮服务(C22040000)。3、供应商应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4、根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包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5、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磋商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6、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项目内容服务期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标的所属行业机关饭堂餐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人民币1,000,000.00元餐饮业7、本项目采购人为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要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数量来定。本次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为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提供机关饭堂餐饮管理及后勤服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8、项目情况说明:采购人饭堂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市农业农村局大院饭堂楼1-2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餐厅分1、2楼,面积约1000平方米(含餐厅、厨房制作间和洗碗区),餐位250个;厨房位于1楼面积约200平方米;接待室1个位于2楼,面积约100平方米。机关早餐就餐人数约15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250人。★9、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00000.00元,该预算金额仅为财政资金中支出的后勤服务人员的最高限价,包含人员劳务费(员工费用包括工资、社保、食宿、交通、服装、培训及其他所有费用)、税费等一切与项目有关的后勤服务费用。★10、供应商就后勤服务人员费用进行总价报价。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采购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对于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30%,在项目实施后第3个月,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3期:支付比例30%,在项目实施后第8个月,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4期:支付比例10%,在项目实施至2025年2月中旬采购人办理第4期合同金额的支付手续,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 注:1、服务费分四次结算, 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等报销所需资料报送至采购人审核,采购人收齐请款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 2、特别说明:结算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经费构成明细和依法纳税的服务发票。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经费构成明细和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而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验收要求1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须保证饭堂服务质量,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采购人的定期检查工作。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或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以及成交供应商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均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由此所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 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①有明显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②成交供应商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一、保密要求,(一)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须加强服务人员管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不得侵害采购人的权益,不得侵害采购人形象及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二)成交供应商承诺服务人员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工作具体内容及行程信息进行保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餐饮服务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项1.001,000,000.001,000,000.00餐饮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情况本项目为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两大部分:(1)为确保饭堂供应情况,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人员能够满足机关饭堂运作,原则上不少于13人。(2)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项目的餐饮服务内容及菜单具体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满足早餐、午餐所涉及到的食材及副食品等。2二、后勤保障项目内容(一)为确保饭堂供应情况,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不少于13人。(二)具体要求1、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不少于13人,主要负责厨房管理:主要包括厨师配备、专职配套服务人员、饮食服务、清洁卫生、餐具洗涤、保洁消毒、拟制膳食计划、指导采购食材、食物成品制作、食材预加工、把控食品安全等。2、负责每周食谱和每天早、午餐菜单的筹划、制定和更新,以及菜式新品种的研发。3、按照要求控制好成本并保证菜肴质量、卫生和服务水平。4、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菜品质量和菜式的意见和建议,合理采购和落实,并按照要求及时改善。5、负责食品安全,协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人员配备1、工作人员配置总人数不少于13人。人员岗位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服务员、厨房辅助工等。2、项目经理具有5年或以上担任过饭堂管理项目经理经验,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或由所服务单位开具等证明并有较强沟通能力。3、厨师和面点师具有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且需具备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服务员需品貌端庄,年龄一般不超45岁,有一定餐饮服务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年龄,男性一般在50岁以下,女性在50岁以下。饭堂所有配备人员需均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遵守防疫规定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项目经理、厨师长和接待餐厅服务员选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其他人员须提前备案)。4、厨工:负责收菜、菜品粗加工及烹饪食物;把关食材和食物的质量;负责烹饪设施的安全卫生以及负责饭堂的卫生清洁工作,餐具的回收、清洗及消毒工作等协助厨师工作。5、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6、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有***门出具的治安情况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7、供应商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的服务团队所有人员不得兼任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或工作。3三、 后勤服务项目管理要求★(一)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成交供应商聘用厨师和服务员团队(以下简称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应与被聘用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费已包含服务人员的“五险一金”,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二)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切合采购人实际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奖惩制度和工作计划, 建立专业稳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依法制定人员聘用制度和招聘方案。各项制度应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三)采购人委托的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的内部承包。一经发现,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四)成交供应商聘用服务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和健康检查,所聘服务人员应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工作勤奋,业务技术强,讲文明、有礼貌,言行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没有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活动。(五)服务人员需经严格培训,厨师和点心师等技术岗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六)成交供应商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根据岗位统一着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选型经采购人确认,佩带统一工号标志。(七)供应商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作为本项目饭堂的实际管理者,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成交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内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八)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 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及时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九)采购人不提供(或只提供3名供应早餐工作人员床位)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的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十)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派驻该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名单(含简历、任职岗位)、员工个税证明,经采购人审查确认后备案。重要岗位(如项目经理、厨师、面 点师等)人员聘用和辞退要经采购人审定,其人员的变动必须报采购人备案其中项目经理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4四、餐饮要求(一)供应餐饮服务对象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单位工作人员。信息情况名称地址每餐平均就餐人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早餐150人午餐250人(二)供餐时间供餐项目供餐时间早餐7:40—8:50午餐12:00—12:451.备餐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若遇国家规定休假及工作时间调整,依照国家规定相应调整。2.单位饭卡开卡人数约350个,此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应数量以采购人每餐人数消费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完全满足采购人每日用餐的实际需求量。(三)餐饮服务内容1、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预定菜单提供自助模式早餐和午餐(根据采购人需求可调整为分餐制),同时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根据菜单情况提供相应食材及餐食加工所涉及的副食品等,确保满足采购人每日用餐的实际需求量。2、费用情况(1)餐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标准执行。早餐费用人民币 5 元/人/餐;午餐费用人民币 8 元/人/餐;加班用餐费用人民币30元/人/餐;根据需要供应少量接待用餐、以及临时性加班用餐,收费及标准另行商议、计收(以上餐费标准根据财政制度及物价情况可适当调整额度)。(2)伙食补助费: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另外支付 200 元/人/月的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标准根据财政制度及物价情况可适当调整额度)(3)结算情况餐费为固定额度(可根据财政制度及物价情况可适当调整额度),需按早、中餐就餐人数进行实际结算。早餐结算费=早餐每份人民币5元×实际用餐人数;午餐结算费=午餐每份人民币8元×实际用餐人数;每月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实际开卡人数。上述费用应用于早餐、午餐所涉及到的相应食材费用及餐食加工所涉及的副食品等费用。成交供应商须做好采购费用清单台账,所有费用须由采购人审核,费用情况按月或批次进行结算。饭堂收入、支出要基本达到平衡,采购食材价格不能高于当日发布的菜篮子批发价格。(四)成交供应商需落实厨(点心)师值班制度,根据需要供应少量接待用餐、以及临时性加班用餐,收费及标准另行商议、计收。(五)成交供应商应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降低餐饮成本。应做到合理的成本控制,做好成本核算。不得对食材、水电煤气等进行浪费,做好成本核算,保持饭堂收入、支出要基本达到平衡。(六)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职工食堂卫生和环境管理制度,做好食品采购和验收制度、食品加工烹饪制作管理制度、食堂餐具清洁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仓库卫生、除虫灭害卫生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并接受采购人对相关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测。应在职工食堂悬挂各项管理制度,主动征求用餐人员意见,及时改进自身工作的不足。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及时改正。(七)成交供应商应当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并确保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5五、餐饮菜单具体要求(一)配餐要求1.备餐标准(1)早餐糕点、粥粉面及其他菜品种类不得少于6种。早餐必须有1种西点、3种中点、1种粥(白粥、杂粮粥或味粥等)、1牛奶或豆浆;1种鸡蛋品种,1种五谷杂粮,1种粉或面,青菜1款和小菜。(2)午餐为六菜一汤(净肉类2个,荤素杂炒类2个,青菜2个),另配汤,米饭,面食,水果或牛奶和小菜。每餐根据实际情况,午餐就餐时间内二楼餐厅提供现场制作的粉、面等。2.午餐(中式套餐)每份饭菜份量应包括(不限于以下种类):(1)主荤:包括禽畜肉、水产类、蛋类等不少于110克;(2)荤素杂炒类:包括禽畜肉、水产类、蛋类等不少于50克,搭配瓜果蔬菜、豆类制品不少于100克;(3)青菜: 瓜果蔬菜不少于110克;(4)米饭:不少于150克(用米量);(5)例汤:老火靓汤或清补汤水,汤水不少于250毫升,带骨肉质类不少于30克,配料:50克;注:以上食品重量是指食品原材料的净重,蔬菜重量为已挑选好的净菜(瓜果类已去皮)的重量,肉类重量为剔除大骨头的净重量。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伙食标准和要求以及结合中华营养、中华文化、时令节气、南北风味、民意调查等,提供营养、安全的菜肴搭配与制作、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品相良好的饭菜供采购人职工选用。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所有菜品必须自行制作,不得采购预制菜(烧腊除外)。4.成交供应商提供不少于8周的菜单供采购人审核。(二)配餐计划1.菜单制定要确保经费正常使用不超支。如菜单需要改变的星期三下班前提交采购人审核下周菜单,并报采购人核准,做到一星期每日菜色不重样,按菜谱做好充足的准备。每月菜品更新率不得低于10%。饭菜要讲究色、香、味、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少数民族或病号的特殊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2.每天下午三点前提交第三天食材配送计划(第二天可做适当修改),所提交数量、种类和标准清晰准确。3.每月对接广州特色瓜果蔬菜、每季度开发出1至2个有特色的菜式或面点。4.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早餐:7:40—8:50,午餐:12:00—12:45。另采购人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就餐,需延迟开餐或留餐的,由采购人指定联系人统一安排与协调,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5.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就餐报备人数并结合供餐经验,合理控制采购提供饭菜,不得少又不宜剩余过多,尽量避免食物浪费。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工作,准时提供餐饮服务。7.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允许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外来人员在饭堂用餐。8.食材加工尽量符合营养学标准,注意避免相克的食材混杂加工,否则由此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的赔偿责任。9.夏季5-9月份每周午餐时段免费供应1次广东凉茶或防暑降温甜品。 6六、饭堂管理内容(一)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餐饮行业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及标准,有规范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监控及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食材的烹饪制作及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二)厨房、集中就餐区、接待餐厅以及相应周边区域,所有厨房设备及餐具等清洁、消毒工作。(三)清洁用品、给养器材和日常消耗品(纸巾、一次性打包盒、炊事用具和餐具、垃圾桶、洗碗用洗洁精、洗碗剂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四)所有厨房使用的设备维保及维修(冰箱、压面机、洗碗机、榨汁机、豆浆机、蒸饭机、消毒碗柜、炉具、炉头、自助餐具发热板等设备)、厨房油池和油烟管道清洗、油烟风机系统维修保养,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五)饭堂需要新增设备或旧设备达到报废要求需要更换、由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审核同意后采购,设备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六)服务过程中的发生的费用支出:水电费、燃气费由采购人负责,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七)厨余垃圾回收处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厨余垃圾、废料等必须在当日营业结束时清除干净。必须搬运到指定的大楼外垃圾房集中存放由街道城管统一收运处理。(八)保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日常做好减蚊及防虫防鼠工作,沟渠必须保持畅通。就餐区域的餐台、椅必须保持无积污、无油渍、无水渍。厨房的地板必须保持无垃圾、无油渍、无水渍。洗手间各设备完好、保持洁具整洁、无味、无污、无臭。(九)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把好卫生关,注重搞好加工现场环境,严格做好食品储藏;做好食品加工卫生和餐具消毒等基本工作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十)成交供应商要制定和执行采购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管理方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必须在半小时内向采购人报告。加强对食堂日常管理和指导监督。食堂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采购来源监控检查工作,加强季节性食物中毒防范措施。(十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和食品留样备查办法,保证厨房和餐厅整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做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食物从进货、加工、储存等整个链条层层把关,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十二)成交供应商要接受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采购的食材价格、质量,及饭堂的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十三)应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降低餐饮成本。7七、 饭堂食材物资管理要求(一)成交供应商每日需根据食材消耗量和库存量合理制订和提供本周的食材采购清单及采购。(二)成交供应商协助做好给养器材、日常消耗品购买工作。监督落实一次性打包盒、炊事用具和餐具需达到食品级标准;协助采购人做好食材、日常消耗品、给养器材到货的验收工作,且每日至少指派一名厨师进行验收工作,妥善保存各类合格证明并张贴公示。(三)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仓库的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专岗负责饭堂仓库管理,所有物品入库、出库都必须有清晰详细的台帐记录,并在每月月初向采购人提交报表。(四)成交供应商在加工食材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等,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并立即停止该种食材的供应、使用,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应急措施。(五)成交供应商应爱护厨房设施设备等公用物品,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8八、 卫生管理要求(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 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二)饭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三)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管理人员对饭堂内工作检查、监督。(四)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分类放置,不得随意弃放。(五)做好饭堂区域内日常除“四害”工作。(六)配合做好就餐秩序监督,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每日进行洗涤、消毒。(七)做好油烟机清洗、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9九、 安全管理要求(一)把好食材等物品进货验收质量关,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 毒事件发生。做好食品生熟分类保存管理,保证不变质。(二)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三)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四)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五)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六)成交供应商应执行每日每餐食品采集生、熟样品留样制度(不锈钢盒内保存48 小时),以备防疫部门检查。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制定“应急方案”并接 受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与检查。 当采购人接到有职工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信息时,成交供应商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一同将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七)因卫生、安全、消防、环境等问题和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特别是食物中毒事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八)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0十、节能管理要求(一)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期间要根据季节温度合理开启空调,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及时开关照明设备,就餐完毕后及时关闭所有空调电灯。(二)落实好“跑冒滴漏”管理制度,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11十一、 违规及损失处理(一)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二)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立即指出并要求更换违规人员。①合同期内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②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本项目不适用。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执行以下价格: (1)以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预算金额在100万以下的,代理服务费按1.5%计算; (3)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代理服务费币种与《成交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必须按《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11.关于分支机构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磋商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吴小姐电话:020-83576900传真:83499619邮箱:gzcqc2006@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邮编:51011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对终止采购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9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0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合同履行期限要求是否满足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要求。2签署盖章要求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3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是否为90天。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报价要求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且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6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号条款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须满足带“★”号条款)。8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其他无效情形未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6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采购人需求响应程度 (5.0分)(1)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5分; (2)1-2个条款不响应采购人需求:2分; (3)3-5个条款不响应采购人需求:1分; (4)6个或以上条款不响应采购人需求:0分。食堂管理方案 (10.0分)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食堂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食堂运作计划、工作流程,②各种规范制度、节能管理、小宗厨具及采耗材采购管理,③膳食的提供及质量保证、卫生及安全保障措施,3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根据上述对食堂管理方案的内容情况进行评审: (1)食堂管理方案完整,内容详细,有利于项目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 (2)食堂管理方案完整,内容详细,能够满足项目实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食堂管理方案不完整,内容简单,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无提供或食堂管理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食材保障及采购渠道 (10.0分)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食堂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食材保障及采购渠道,②食材质量保证,③食品安全措施,3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根据上述对食材保障及采购渠道的内容情况进行评审: (1)食堂管理方案完整,投标产品的来源及食材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详细,有利于项目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 (2)食堂管理方案完整,投标产品的来源及食材质量有一定的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能够满足项目实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食堂管理方案不完整,投标产品的来源及食材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不具体,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无提供或食堂管理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供餐方案 (10.0分)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供餐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提供一周(早餐、中餐)的供餐方案,②荤素搭配、品种、饭菜份量情况,2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根据上述对项目的供餐方案的内容情况进行评审: (1)供餐方案完整,荤素搭配合理,品种丰富,份量足,搭配营养,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2)供餐方案完整,荤素搭配合理,品种少,份量足,搭配营养,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3)供餐方案不完整,荤素搭配欠缺,品种少,份量不足,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无提供或供餐方案内容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应急保障方案 (10.0分)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食物中毒、②原材料无法及时到达厨房、临时增加就餐人员;③对于突然停电、停水步骤等应急措施及响应速度,3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根据上述对项目的应急保障方案的内容情况进行评审: (1)应急保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 (2)应急保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应急保障方案内容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应急保障方案内容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服务人员工资的合理性(人员福利待遇) (10.0分)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服务人员工资的合理性(人员福利待遇)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承诺落实服务人员基础工资、岗位津贴、高温补贴的及节日慰问金、②承诺落实人身意外险、年休假等福利待遇情况;2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根据上述对服务人员工资的合理性(人员福利待遇)的内容情况进行评审: (1)承诺方案完整,内容详细,有利于项目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2)承诺方案完整,内容详细,能满足项目实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3)承诺方案不完整,内容不详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4)无提供或承诺方案内容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企业管理运作制度 (10.0分)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车辆验收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企业服务理念、规范及标准;②企业管理制度;③管理服务运作流程,3项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根据上述对企业管理运作制度的内容情况进行评审: (1)企业管理运作制度完整,有利于项目实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 (2)企业管理运作制度完整,能满足项目实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企业管理运作制度不完整,不利于项目的实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无提供或企业管理运作制度内容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商务部分同类业绩经验 (4.0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同类饭堂服务项目,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请同时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无效。客户评价 (4.0分)供应商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业绩客户评价,且评价结果为优秀/满意/80分(含)以上或类似评价的:每提供一份符合上述要求的评价得2分,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加盖用户单位(甲方)印章的客户评价证明文件复印件,客户评价的用户单位(甲方)盖章与同类业绩合同的用户单位(甲方)盖章须一致(如单位变更名称,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无用户单位(甲方)盖章的不得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配置服务人员情况 (12.0分)1、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拟派本项目人员数量13人的,得2分;不足13人不得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加盖盖章,格式自拟。 2、拟派人员情况: (1)项目经理: 具有5年或以上担任饭堂管理项目经理经验的,得2分,无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 ①具有5年或以上担任饭堂厨师经验的,每个得1分,最高2分,无不得分。 ②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或以上)或厨师证的,每个得2分,最高4分,无不得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面点师: ①具有5年或以上面食的制作工作经验的,得1分,无不得分。 ②具有中式(或西式)面点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或以上)或面点师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 注:①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以上人员在供应商服务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劳务合同。不提供的不得分。 ②经验证明: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或由所服务单位开具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6.汇总、排序采购包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书面的评审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高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此合同文件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在采购结束后,根据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内容以及响应文件等,确定合同条款内容)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项目编号:GZCQC2401FC01016)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标的(一)合同金额:元。(二)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为一年,服务起始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供应餐饮服务对象: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名称地址每餐平均就餐人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早餐150人午餐250人(四)供餐时间供餐项目供餐时间早餐7:40—8:50午餐12:00—12:451.备餐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若遇国家规定休假及工作时间调整,依照国家规定相应调整。2.单位饭卡开卡人数约350个,此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每餐人数消费为准,乙方须完全满足甲方每日用餐的实际需求量。第二条后勤保障项目内容(一)为确保饭堂供应情况,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人员能够满足机关饭堂运作,原则上不少于13人。(二)具体要求1、乙方为甲方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不少于13人,负责厨房管理:主要包括厨师配备、专职配套服务人员、饮食服务、清洁卫生、餐具洗涤、保洁消毒、拟制膳食计划、指导采购食材、食物成品制作、食材预加工、把控食品安全等。2、负责每周食谱和每天早、午餐菜单的筹划、制定和更新,以及菜式新品种的研发。3、按照要求控制好成本并保证菜肴质量、卫生和服务水平。4、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菜品质量和菜式的意见和建议,合理采购和落实,并按照要求及时改善。5、负责食品安全,协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人员配备1、工作人员配置总人数不少于13人。人员岗位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服务员、厨房辅助工。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职责要求2、项目经理具有5年或以上担任过饭堂管理项目经理经验,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或由所服务单位开具证明并有较强沟通能力。3、厨师和面点师具有5年或以上经验且需具备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服务员需品貌端庄,年龄一般不超45岁(接待餐厅服务员35岁以下),有一定餐饮服务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年龄,男性一般在50岁以下,女性在50岁以下。饭堂所有配备人员需均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遵守防疫规定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项目经理、厨师长和接待餐厅服务员选须经甲方审核确认,其他人员须提前备案)。4、厨工:负责收菜、菜品粗加工及烹饪食物;把关食材和食物的质量;负责烹饪设施的安全卫生以及负责饭堂的卫生清洁工作,餐具的回收、清洗及消毒工作等协助厨师工作。5、乙方提供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6、乙方提供的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有***门出具的治安情况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7、乙方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的服务团队所有人员不得兼任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或工作。第三条后勤服务项目管理要求(一)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乙方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乙方聘用厨师和服务员团队(以下简称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应与被聘用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费已包含服务人员的“五险一金”,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二)乙方应制订切合甲方实际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奖惩制度和工作计划,建立专业稳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依法制定人员聘用制度和招聘方案。各项制度应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三)甲方委托的服务项目,乙方不得将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的内部承包。一经发现,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四)乙方聘用服务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和健康检查,所聘服务人员应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工作勤奋,业务技术强,讲文明、有礼貌,言行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没有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活动。(五)服务人员需经严格培训,厨师和点心师等技术岗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六)乙方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根据岗位统一着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乙方提供选型经甲方确认,佩带统一工号标志。(七)乙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作为本项目饭堂的实际管理者,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内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乙方负责。(八)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及时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九)甲方不提供(或只提供3名供应早餐工作人员床位)乙方派遣人员的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十)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派驻该项目管理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名单(含简历、任职岗位)、员工个税证明,经甲方审查确认后备案。重要岗位(如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等)人员聘用和辞退要经甲方审定,其人员的变动必须报甲方备案其中项目经理由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第四条餐饮要求1、乙方须按甲方预定菜单提供自助模式早餐和午餐(根据甲方需求可调整为分餐制),同时乙方须负责根据菜单情况提供相应食材及餐食加工所涉及的副食品等,确保满足甲方每日用餐的实际需求量。2、费用情况2.1餐费标准:乙方须按照甲方的标准执行。早餐费用人民币5元/人/餐;午餐费用人民币8元/人/餐;加班用餐费用人民币30元/人/餐;根据需要供应少量接待用餐、以及临时性加班用餐,收费及标准另行商议、计收(以上餐费标准根据财政制度及物价情况可适当调整额度)2.2伙食补助费:甲方向乙方另外支付200元/人/月的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标准根据财政制度及物价情况可适当调整额度)。2.3结算情况餐费为固定额度(可根据财政制度及物价情况可适当调整额度),需按早、中餐就餐人数进行实际结算。早餐结算费=早餐每份人民币5元×实际用餐人数;午餐结算费=午餐每份人民币8元×实际用餐人数;每月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实际开卡人数。上述费用应用于早餐、午餐所涉及到的相应食材费用及餐食加工所涉及的副食品等费用。乙方须做好采购费用清单台账,所有费用须由甲方审核,费用情况按月或批次进行结算。饭堂收入、支出要基本达到平衡,采购食材价格不能高于当日发布的菜篮子批发价格。3、乙方需落实厨(点心)师值班制度,根据需要供应少量接待用餐、以及临时性加班用餐,收费及标准另行商议、计收。4、乙方应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降低餐饮成本。应做到合理的成本控制,做好成本核算。不得对食材、水电煤气等进行浪费,做好成本核算,保持饭堂收入、支出要基本达到平衡。5、乙方应建立健全职工食堂卫生和环境管理制度,做好食品采购和验收制度、食品加工烹饪制作管理制度、食堂餐具清洁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仓库卫生、除虫灭害卫生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并接受甲方对相关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测。应在职工食堂悬挂各项管理制度,主动征求用餐人员意见,及时改进自身工作的不足。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改正。6、乙方确保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第五条餐饮菜单具体要求(一)配餐要求1.备餐标准1.1早餐糕点、粥粉面及其他菜品种类不得少于6种。早餐必须有1种西点、3种中点、1种粥(白粥、杂粮粥或味粥等)、1牛奶或豆浆;1种鸡蛋品种,1种五谷杂粮,1种粉或面,青菜1款和小菜。1.2午餐为六菜一汤(净肉类2个,荤素杂炒类2个,青菜2个),另配汤,米饭,面食,水果或牛奶和小菜。每餐根据实际情况,午餐就餐时间内二楼餐厅提供现场制作的粉、面等。2.午餐(中式套餐)每份饭菜份量应包括(不限于以下种类):(1)主荤:包括禽畜肉、鱼类、蛋类等不少于110克;(2)副荤:包括禽畜肉、鱼类、蛋类等不少于50克,搭配瓜果蔬菜、豆类制品不少于100克;(3)米饭:不少于150克(用米量);(4)例汤:老火靓汤或清补汤水汤水不少于250毫升,带骨肉质类不少于30克,配料:50克;注:以上食品重量是指食品原材料的净重,蔬菜重量为已挑选好的净菜(瓜果类已去皮)的重量,肉类重量为剔除大骨头的净重量。3.乙方应根据甲方伙食标准和要求以及结合中华营养、中华文化、时令节气、南北风味、民意调查等,提供营养、安全的菜肴搭配与制作、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品相良好的饭菜供甲方职工选用。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所有菜品必须自行制作,不得采购预制菜(烧腊除外)。4.乙方提供不少于8周的菜单供甲方审核。(二)配餐计划1.菜单制定要确保经费正常使用不超支。如菜单需要改变的星期三下班前提交甲方审核下周菜单,并报甲方核准,做到一星期每日菜色不重样,按菜谱做好充足的准备。每月菜品更新率不得低于10%。饭菜要讲究色、香、味、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少数民族或病号的特殊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2.每天下午三点前提交第三天食材配送计划(第二天可做适当修改),所提交数量、种类和标准清晰准确。3.每月对接广州特色瓜果蔬菜、每季度开发出1至2个有特色的菜式或面点。4.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早餐:7:40—8:50,午餐:12:00—12:45。另甲方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就餐,需延迟开餐或留餐的,由甲方指定联系人统一安排与协调,乙方应予以配合。5.乙方需根据甲方就餐报备人数并结合供餐经验,合理控制采购提供饭菜,不得少又不宜剩余过多,尽量避免食物浪费。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工作,准时提供餐饮服务。7.乙方不得擅自允许未经甲方同意的外来人员在饭堂用餐。8.食材加工尽量符合营养学标准,注意避免相克的食材混杂加工,否则由此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的赔偿责任。9.夏季5-9月份每周午餐时段免费供应1次广东凉茶或防暑降温饮品。第六条饭堂管理内容(一)乙方严格按照餐饮行业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及标准,有规范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监控及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食材的烹饪制作及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二)厨房、集中就餐区、接待餐厅以及相应周边区域,所有厨房设备及餐具等清洁、消毒工作。(三)清洁用品、给养器材和日常消耗品(一次性打包盒、炊事用具和餐具、垃圾桶、洗碗用洗洁精、洗碗剂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四)所有厨房使用的设备维保及维修(冰箱、压面机、洗碗机、榨汁机、豆浆机、蒸饭机、消毒碗柜、炉具、炉头、自助餐具发热板等设备)、厨房油池和油烟管道清洗、油烟风机系统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负责。(五)饭堂需要新增设备或旧设备达到报废要求需要更换、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同意后,由乙方负责采购,设备费用由甲方负责。(六)服务过程中的发生的费用支出:水电费、燃气费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七)厨余垃圾回收处理由甲方承担,厨余垃圾、废料等必须在当日营业结束时清除干净。必须搬运到指定的大楼外垃圾房集中存放由街道城管统一收运处理。(八)保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日常做好减蚊及防虫防鼠工作,沟渠必须保持畅通。就餐区域的餐台、椅必须保持无积污、无油渍、无水渍。厨房的地板必须保持无垃圾、无油渍、无水渍。洗手间各设备完好、保持洁具整洁、无味、无污、无臭。(九)乙方要严格把好卫生关,注重搞好加工现场环境,严格做好食品储藏;做好食品加工卫生和餐具消毒等基本工作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十)乙方要制定和执行甲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管理方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必须在半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加强对食堂日常管理和指导监督。食堂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采购来源监控检查工作,加强季节性食物中毒防范措施。(十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和食品留样备查办法,保证厨房和餐厅整洁卫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食物从进货、加工、储存等整个链条层层把关,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十二)乙方要接受甲方对乙方所采购的食材价格、质量,及饭堂的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十三)应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降低餐饮成本。第七条饭堂食材物资管理要求(一)乙方每日需根据食材消耗量和库存量合理制订和提供本周的食材采购清单及负责采购。(二)乙方协助做好给养器材、日常消耗品购买工作。监督落实一次性打包盒、炊事用具和餐具需达到食品级标准;协助甲方做好食材、日常消耗品、给养器材到货的验收工作,且每日至少指派一名厨师进行验收工作,妥善保存各类合格证明并张贴公示。(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仓库的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专岗负责饭堂仓库管理,所有物品入库、出库都必须有清晰详细的台帐记录,并在每月月初向甲方提交报表。(四)乙方在加工食材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等,应及时上报甲方并立即停止该种食材的供应、使用,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应急措施。(五)乙方应爱护厨房设施设备等公用物品,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第八条卫生管理要求(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二)饭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三)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饭堂内工作检查、监督。(四)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分类放置,不得随意弃放。(五)做好饭堂区域内日常除“四害”工作。(六)配合做好就餐秩序监督,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每日进行洗涤、消毒。(七)做好油烟机清洗、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第九条安全管理要求(一)把好食材等物品进货验收质量关,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食品生熟分类保存管理,保证不变质。(二)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三)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四)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五)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六)乙方应执行每日每餐食品采集生、熟样品留样制度(不锈钢盒内保存48小时),以备防疫部门检查。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制定“应急方案”并接受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与检查。当甲方接到有职工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信息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乙方和甲方一同将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七)因卫生、安全、消防、环境等问题和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特别是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八)乙方须承诺合同签订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甲方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条节能管理要求(一)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期间要根据季节温度合理开启空调,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及时开关照明设备,就餐完毕后及时关闭所有空调电灯。(二)落实好“跑冒滴漏”管理制度,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一)付款方式1期:30%合同签订后,对于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期:30%在项目实施后第3个月,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3期:30%在项目实施后第8个月,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4期:10%在项目实施至2025年2月中旬甲方办理第4期合同金额的支付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10%。1、服务费分四次结算,由乙方提供发票等报销所需资料报送至甲方审核,甲方收齐请款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款项。2、特别说明: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经费构成明细和依法纳税的服务发票。乙方未按约定提供经费构成明细和发票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而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二)履约保证金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①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②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第十二条验收要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须保证饭堂服务质量,合同签订后不得拒绝甲方的定期检查工作。乙方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或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以及乙方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甲方均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由此所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规及损失处理(一)乙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二)乙方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指出并要求更换违规人员。①合同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②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人民币元)的0.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如乙方服务期间出现非甲方原因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食物中毒等事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出的违约金、赔偿金、行政罚款,以及甲方为主张和维护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0.0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先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争议及解决办法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请选择):1.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260采购项目编号:GZCQC2401FC01016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ZCQC2401FC01016],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响应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234……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格式六:(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饭堂餐饮服务(二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ZCQC2401FC01016]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一、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二、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格式九:(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如生产商)书面声明、检测报告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所提供第三方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