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级衔接资金 自来水管网购安、闸阀井、道路破复、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2024)
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
裕安区
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编号:HXJY111000102143300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工程位于裕安区黄大桥村境内。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黄大桥村自来水管网购安、闸阀井、道路破复、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72890.9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十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7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9时00分
十六、开标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六安-开标11室
十七、磋商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投标人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
(3)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二十、备 注: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质检员、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方式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解密(无需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4、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
国有投资项目, 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本项目磋商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
5、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6日前应以电子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5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磋商公告、补充公告、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人在下载磋商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9280095-5。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二十二、联系方式:
发包人: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主任
电 话:0564-2891992
代理机构:安徽龙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文汇大厦21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蒋工
电 话:0564-5151899
附件:
清单控制价图纸.rar
招标公告.pdf
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docx
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竞争性碳商公告一、招标编号:HXJY1110001021433001二、项目名称: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街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六、项目类型:工程类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碳商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工程位于裕安区黄大桥村境内。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黄大桥村自来水管网购安、闸阀井、道路破复、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72890.9元。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十、计划工期:90日历天。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十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十三、标段数:1个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7日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9时00分十六、开标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六安-开标11室十七、碳商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碳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碳商文件。(2)碳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投标人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3)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碳商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碳商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九、评标办法:竞争性碳商二十、备注: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方式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解密(无需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一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4、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本项目碳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5、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6日前应以电子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5日前统一予以回复。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碳商公告、补充公告、碳商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碳商公告、碳商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碳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9、投标人在下载碳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4009280095-5。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该项目无投标保证金。二十二、联系方式:发包人: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主任电话:0564-2891992代理机构:安徽龙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六安市文汇大厦21层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蒋工电话:0564-5151899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HXJY1110001021433001招标单位: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代理单位:安徽龙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3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1第五章工程技术经济要求89第六章施工图设计文件89第七章工程量清单90第八章磋商文件的答疑及补充(网上下载)112第九章其他资料112附件111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招标编号:HXJY1110001021433001二、项目名称: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六、项目类型:工程类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工程位于裕安区黄大桥村境内。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黄大桥村自来水管网购安、闸阀井、道路破复、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72890.9元。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十、计划工期:90日历天。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十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十三、标段数:1个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7日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9时00分十六、开标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六安-开标11室十七、磋商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投标人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3)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九、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二十、备注: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方式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解密(无需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4、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本项目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5、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6日前应以电子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5日前统一予以回复。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磋商公告、补充公告、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9、投标人在下载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280095-5。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该项目无投标保证金。二十二、联系方式:发包人: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主任电话:0564-2891992代理机构:安徽龙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六安市文汇大厦21层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蒋工电话:0564-5151899第二章投标须知(一)前附表序号序列名称序列1工程名称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2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3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4工程设计单位安徽省新安江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5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72890.9元。6工程概况简要说明裕安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宋岗加压站至黄大桥村主管网改造工程),工程位于裕安区黄大桥村境内。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黄大桥村自来水管网购安、闸阀井、道路破复、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7招标范围☑ 磋商公告及图纸设计范围1.其他说明:8标段划分1个标段9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0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13工程工期合同工期90个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1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其它说明:/ 15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详见清单编制说明。16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综合评价法:商务报价得分和技术标得分累计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第三的投标人依次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18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磋商公告19投标人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及项目班子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4、其他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6月、5月、4月、3月、2月;连续3个月是指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或4月、3月、2月,其他类推)。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本招标文件第9.2.5条的规定处理。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企业,可由流域机构设在相关省的管理机构出具)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3)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1人,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造价人员:1人;本工程拟派的以上专职人员在满足岗位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由同一项目其他岗位人员兼任,但兼职的岗位最多不能超过3个,且同一人最多兼职1个岗位。(4)主要管理人员在建工程要求:在安徽省其他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中任何一种职务的(具体以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为准,下同),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以下现场人员:C类项目:项目经理。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以外,存在已任或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现场公示人员的,投标时应作出承诺,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并提供相应项目法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已任或拟任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投标单位未作出承诺并提供相应依据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8.其它要求:企业不得出借本企业资质、证照以及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等工作人员的资质、证照供他人投标,对出借资质、证照的,无论何时发现,属于投标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予投标人及其拟投标的项目班子成员在六安工程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限制;属于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给予投标人及其投标的项目班子成员在六安工程建设市场3年的投标资格限制,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执法机关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20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采用21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版响应文件网上上传,开标时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签到,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具体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2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90天内有效。23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无投标保证金。24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25中 标 人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具体如下:保证方式: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中标人按合同总价额即中标价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以现金进行履约保证的,应将现金提交到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标人以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交至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工程款。提交时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提交完毕次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汇入账户名称:招标人另行通知 汇入银行名称:招标人另行通知 汇入银行帐号:招标人另行通知 市直预算单位作为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纳入市财政代为管理的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账户管理。其他单位作为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自行指定账户管理。中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超过时限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其中标资格无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6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依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27总包及分包规定不允许分包。28主要材料要求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9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30招标人提供的磋商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磋商文件√清单文本一份□勘察资料 套 份。√图纸目录,施工全图,设计变更文件 份。□建设单位有关技术规定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9时00分32开标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六安-开标11室33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事项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34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方式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解密(无需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35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6评标注意事项1、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 目经理(建造师) 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证书、奖项证书、荣誉证 书或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编 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评标 开始后不接收外部提供的任何证明资料。2、评标顺序:先开评技术标、最后开评商务标。37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38人员到岗履职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所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必须在岗在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每月不得少于22天。中标人(承包人)及其项目班子成员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发包人)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对于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发包人)可以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以补偿建设单位受到的损失包括工期延误损失。中标人(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因病且长期(至少在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短期即六个月以内因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由中标人临时指定不低于该生病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的人员代为行使职责,康复后应立即返岗履职),须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盖有医院公章的证明、病历原件提前14天通知招标人(发包人)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中标人(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班子成员,即使征得了发包人同意,该行为仍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属于去世或突发性事故、灾难致残、病危或因癌症等原因已失去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除外),若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按中标价的1%支付违约金,按中标价的1%计算金额少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支付违约金;更换班子其他人员按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按中标价的0.5%计算金额少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支付违约金。因病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班子成员在治疗及康复期内(至少六个月)参与六安市项目投标的,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有不能胜任工作的项目班子成员的,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直到满意为止。 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班子成员需请假离开现场的,时间在半天以内的须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工程师出具书面意见报招标人(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同意;时间超过两天以上的,需经招标人(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报招标人(发包人)审核同意。请假人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或班子成员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招标人(发包人)均认为是项目经理或该班子成员的行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按前述程序规定取得书面同意离岗的,第一次离岗按中标价的0.1%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按中标价的0.2%支付违约金;第三次及其以后每次均按中标价的0.5%元支付违约金(缺席、离岗次数以天为计),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天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6天的,按违约处理,除由中标人(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招标人(发包人) 按规定清除出场,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并曝光(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有前述行为的,按前述标准的50%支付违约金)。政府投资的其他项目的中标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有前述违规行为的,比照处理,违约金支付按照前述标准的50%执行。中标人(承包人)投标文件所列项目经理(建造师)和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在综合评分中享受了资质(资格)、业绩、奖项、信誉等加分待遇的。享受加分待遇的人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岗在位且不得更换。无论什么理由更换都将被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招标人(发包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并曝光。39材料要求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中标人必须服从。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40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严格执行磋商文件确定的期限。违背工期管理的,将按合同专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进行处理。41施工重点、难点(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列明)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列明。42围、串标行为认定本项目开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依法否决相应的投标,并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理。(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3其他要求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 ☑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中标人承建项目时,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部。4、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因其放弃投标,导致投标人少于3家引起招标失败的,该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若发现投标人属于出借资质或挂靠的(包括在评标中和评标后发现),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投标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投标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1年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若发现中标人属于出借资质或挂靠的(包括在评标中、公示期间、签订合同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招标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1年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执法机关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6、招标人可组织对中标人及其项目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其中属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中标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分管业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班子成员必须参加合同签订前招标人组织的约谈。拒不参加的,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合同签订资格。7、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均由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作出不予退还决定。8、关于对中标人有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为尽快办理施工许可证,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办理工程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中需由中标人提供的一切材料,同时缴纳需由中标人缴纳的一切费用。每逾期一天,由中标人按工程中标价的0.5‰支付违约金。9、市政府本级投资建设项目执行《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非市政府本级投资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收退可参照《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10、其他要求:11、依据六建质【2018】103号文规定,市城区在建项目施工工地设置喷淋设施降尘要求如下:①、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关于现场施工的有关规定。②、投标人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劳动力、材料物资、机械设备等资源投入和夜间加班计划,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及文明施工保障措施。③、中标后施工项目部须配备专车用于材料送检等。④、投标人须按照环保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在现场设置PM2.5、PM10 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转,费用有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⑤、本工程施工开挖过程中,地下如发现矿产资源、文物等,其所有权归裕安区政府所有,施工企业应及时上报区政府,不得随意开挖占用,因私自开挖占用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44联合体要求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5室外配套等附属工程/(二)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承包人)。2、招标范围、承包方式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班子成员资格(见前附表)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6月、5月、4月、3月、2月;连续3个月是指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或4月、3月、2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本磋商文件第35条的规定处理。标书中放原件的复印件。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磋商文件或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文件。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公告和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其内容应详实。4.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结合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提供相应技术说明。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对工程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本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三)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组成8.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8.1.1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8.1.2本工程投标答疑文件及通知。8.2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若有)也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从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由于投标人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投标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9、磋商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规定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招标人是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做出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网上发布,该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自行浏览,自行下载。10、磋商文件的修改10.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10.2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经备案后,通过网络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10.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备案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经网上备案的内容为准。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以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网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0.5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未对磋商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磋商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10.6投标人依据施工图等资料对清单工程量提出异议的(在隐藏投标人信息的前提下),必须附计算书并在网上提出,由招标人复核并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答复。不能提供计算书的,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以后也不再调整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误差±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工程量清单误差超过±3%的,由招标人调整并在网上发布调整结果。无任何投标人依据网上发布的施工图等资料对清单工程量提出异议和计算书的,即使以后提出,也不予调整。招标人将对编制工程量清单误差超过±3%的单位按规定予以追究责任。10.7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网上答疑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10.8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等按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网上发布。网上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等均以网上备案内容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组成。12.2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及评分细则12.3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内容:12.3.1投标报价(1)投标函;(2)承诺函;(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12.4技术标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商务标报价或相关报价信息,否则作废标处理。13、投标文件格式13.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13.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投标报价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了解拟投标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工期、质量要求下,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6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的报价。14.2投标人应根据当前建筑市场行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任何投标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为由等不计成本地进行投标报价。14.3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的除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外的全费用单价,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和施工工期内的风险费用。14.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4.4.1磋商文件;14.4.2设计图纸;14.4.3工程量清单;14.4.4澄清答疑、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14.4.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14.4.6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14.4.7水利部颁发(2002)《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计价依据;14.4.8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14.4.9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14.5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14.5.1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14.5.2其他项目费用,如总包服务费,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项目,按规定或自主确定费用。14.5.3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均为估算金额。投标时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及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计价方式结算。14.5.4投标人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安徽省建设厅发布的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14.6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应严格执行下表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14.6.1不可竞争费用包括:(1)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2.5%(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税金:按9%执行;(3)磋商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4)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5)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14.6.2可竞争费用包括:(1)材料费、机械费用;(2)综合费;(3)措施项目费。14.7除非招标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14.8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14.9工程材料14.9.1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供应;14.9.2材料价格:除甲供材和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因素,中标后不作调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14.9.3结算时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实行暂定价的材料招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二次招标。14.9.4配套等附属工程应当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招标。若项目招标不含配套等附属工程(仅因配套等附属工程暂不具备招标条件),则配套等附属工程在施工图、清单编制等完成后另行招标。14.10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14.11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14.11.1本工程经招标定标后,工程总造价在招标范围内包定,除经政府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14.11.2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清单发放后7日内向招标人网上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14.12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14.13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15、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相应位置,必须加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16、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招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网上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是对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利拒绝其投标文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8、投标担保、放弃投标、中标18.1本工程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对于未能按上述第18.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予以确认后,不进入评审。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8.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中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的国有投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划至招标人账户,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18.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撤回投标文件的;18.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8.4.3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要求更改本磋商文件所附合同内容的或放弃成交资格的。19、投标替代方案19.1投标人所提交的方案应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以下第19.2条规定。19.2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20、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20.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20.2投标文件格式成交明需签字或盖章的位置均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签章是指:签字和盖章。20.3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20.2条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五)投标文件的提交1、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有关本项目资料。2、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在解密程序开始后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六)开标25、开标2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招标人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5.2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25.2.1宣布开标纪律;25.2.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5.2.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七)评标、定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职称较高、经验丰富、原则性强的专家评委担任,业主评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1、磋商人员是按规定组成的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磋商小组。2、在掌握了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磋商是分别单独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4、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两轮报价的方式进行。但最终采取多少轮磋商,由磋商小组视情况而定。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发出二轮报价指令后30分钟内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价。6、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磋商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供应商电子签章后,以在线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27.3评标委员会应详细审查投标人、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班子成员的资质和资格情况。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不满足磋商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等资格和标准的;(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的;(三)同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是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包括已中标待建工程)的;(六)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七)投标人因违法、违约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八)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十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十二)依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应当提交承诺函而未提交的或承诺的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十三)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成交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不在此列。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询标,要求投标人当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列举的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1)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合理幅度的;(2)未设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成交人或成交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写出结论性评标报告。30、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30.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0.2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30.2.1重大偏差的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1)无单位签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资格予审时已经提交的除外);(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6)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8)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10)投标文件中的其他重大偏差(包括缺项、漏项):①当投标文件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计量单位(未依照通用标准或法定标准)或者工程量,与招标人依照通用标准或法定标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且不能比照细微偏差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②不可竞争费用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降低费率标准、税金降低费率标准和计费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标的。③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最高限价)的。④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的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计算错误等绝对值累计总额(高估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以上的。凡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项目、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未阐明充分理由、提供足够证据证明的,均视为缺漏项目或费用。⑤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⑥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或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定材料(设备)价格。⑦投标人填报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标准)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⑧技术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不合格的。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0.3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对界定为细微偏差的应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现场书面接受调整内容。30.4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解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30.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0.6经审查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的修正原则如下:31.1.1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内容为准。31.1.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综合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出的综合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合价金额。但综合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金额;31.1.3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合计或总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合价或总计)金额。31.1.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成交出的综合单价为准。31.1.5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31.1.6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结构、建筑面积、层数有误时,以招标工程的实际内容为准,招标人的招标范围以磋商公告和设计图纸内容为准,超过招标范围的部分招标无效并追究招标代理机构等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2、按照第30.4条款、第31条款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成交,此报价即为成交价。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3.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33.3评标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通过评审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名,即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低、第三低的投标人依次作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和第三成交候选人。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33.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确定成交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人。33.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列出具体理由依法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4、评标办法和程序34.1评标和定标工作不约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评标工作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招标代理机构不作答复。3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价法。评标程序:(1)采用资格预审招标的,先评技术标、最后开评商务标。技术标或商务标评审未通过的,则不予评分;对通过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出顺序并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和第三成交候选人。(2)采用资格后审招标的,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评审。资格后审评审通过的,对投标人先评技术、最后开评商务标。技术标或商务标评审未通过的,则不予评分;对通过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出顺序并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和第三成交候选人。34.2.1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项目班子配备的要求:1、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质等级、类似工程业绩(若招标公告要求)等方面一致。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不配套按不实质性相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结构及数量标准: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人员配备结构和人数不符合要求,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4、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班子成员以投标文件载明的成员名单为准。注:技术标评审不合格、不通过的,商务标不予评审。34.2.2商务标评审34.2.2.1商务标初步评审(1)本项目招标设有最高限价A,投标总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A为无效投标,商务标书不予评审。(2)投标文件的审核、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审查预成交人的商务标文件,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出的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合价金额。但单价金额个别小数点有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小数点有两处以上错误的,作为重大偏差处理。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合价或合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合价或合计)金额。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成交出的综合单价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按照本磋商文件须知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1、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应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综合单价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投标人商务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应当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以内(含三位)有效数字,合价和总价均应当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以内(含两位)有效数字,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目信息价以《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2024年第1期六安城区不含税金信息价;。2、不可竞争费用的评审投标人所列的不可竞争费用,应当符合本磋商文件投标须知第14.6.1条有关不可竞争费用的要求,否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34.2.2.3异常低价处理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报价在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的A1~A2范围内,作为有效报价。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A2值的为异常低价(本项目A1值为0.99;A2值为0.87)。(说明:A1值为从备选范围(0.98、0.99、1.0)、A2值从备选范围(0.85、0.86、0.87、0.88、0.89、0.90)中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投资情况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1)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2)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3)人员闲置;4)亏本让利;5)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6)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7)类似项目业绩;8)税收、人工工资等不可竞争费;9)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八)综合评分法商务标(60分)分值计算方法一、本项目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二、投标总报价分值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60%×100(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9.综合评分法技术标(40分)分值计分方法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满分1主要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充分理解施工需求,对现场环境熟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关键工序、技术保障措施。充分理解施工需求,对现场环境熟悉,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内容详细、关键工序流程完善、技术保障措施针对性强得4-3分(含);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内容较详细、关键工序流程较完善、技术保障措施针对性较强得3-2分(含);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关键工序流程基本满足要求、技术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得1-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2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备得4-3分(含);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健全、较完备得3-2分(含);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有待完善、基本满足要求得1-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3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备得4-3分(含);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健全、较完备得3-2分(含);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有待完善、基本满足要求得1-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4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备得4-3分(含);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较健全、较完备得3-2分(含);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有待完善、基本满足要求得1-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措施。工程进度计划详细、进度措施有效、可操作性强得4-3分(含);工程进度计划较详细、进度措施有效、可操作性较强得3-2分(含);工程进度计划有待完善、进度措施有效性一般得1-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6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施进行评审: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3分(含);基本满足需要的得3-1分;重点、难点没有逐项列明,或某项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措施有重大缺陷或不适用的不得分。4分7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2分。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2分。3、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等项目班子成员人员数量、结构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6分8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具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得4分。注:此项累计最高得4分。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在项目经理岗位上的业绩;开标时提供资料要求见技术标评审说明。4分9企业业绩投标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得3分,每增加一个得3分。(满分6分)注:此项最高得6分。开标时提供资料要求见技术标评审说明。6分10技术标评审说明:1、主观分由评委各自对每一个投标人独立评分,严禁采取分人主评后由其他评委抄袭分数或一人主评其他附和签名的方式评分。出现违反前述规定评标的,一律由现场监督人员对评委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2、某投标人的主观分得分规则为从各评委对该投标人的主观分评分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主观分的得分。3、技术标的评审,由评委对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按照程序核对后,对照得分标准确定相应的分值。严禁采取分人主评后由其他评委抄袭分数或一人主评其他附和签名的方式评分。出现违反前述规定评标的,一律由现场监督人员对评委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4、上述评分表要求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①合同协议书;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5、投标人获奖奖项,属于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颁发单位应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或各级行业协会(其中行业协会应为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行业协会),地市级奖项应为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否则一律不予认可,按无效处理。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某项资料不符合得分条件或不符合某项评分得分标准(包括资料不齐不能印证是其承建的项目)等的,则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询标函,由投标人签字确认,但不得再接受投标人的补充资料。7、近几年是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认定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或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同一范畴是指工程属于同一种类,如房建属于同一种类,而房建与市政、公路则不应作为同一范畴对待,其他亦然。企业业绩:近五年(自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万元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近五年(自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万元水利工程施工业绩。8、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包括奖项、荣誉、信誉、业绩、资质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完税证明、授信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嫌疑的,应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弄虚作假嫌疑的情形并作出移送监督机关处理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发现有弄虚作假嫌疑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由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提请并协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行为记录,给予1年至3年的投标资格限制;查证后不属于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被投诉或由招标人、监督机关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则其中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记录,给予1年至3年的投标资格限制,并由其承担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评委违反评分标准、评分要件、评分程序评分的,一经发现,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督促该评委纠正;不纠正的,除其评分应予纠正外,由现场监督人员记入评委考核档案,同时报管理部门依照评标专家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询标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询标日期:年月日询标内容(由评委填写)投标人的意见(作出确认或说明、纠正、补充、承诺等意见) 投标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标委员会结论意见 各评委签字: 年 月 日招标代表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人员意见 监督人员签字: 年 月 日(十)评标结果34.2.4评标结果34.2.4.1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标和技术标累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4.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2.4.3中标价为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35、投标人有下列第(1)款至第(15)款情况之一者,一律作为废标处理;有下列第(16)款至第(28)款情况之一者,一律作为废标处理,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给予1年至3年的在六安市范围内的投标资格限制。同时,按照《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扣分标准》扣除投标人诚信分值,并上报省住建厅,其结果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等媒体公开。(1)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造价人员“专用章”;(2)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或作出的承诺与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3)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招标人、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招标人、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招标人、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管理关系的;(11)投标人或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在本市及本市以外其他地方因围标串标、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事项被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尚在投标资格限制期内;(12)投标人、投标项目经理及其班子成员在近三年存在犯罪行为记录的;(13)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的;(14)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15)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1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1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1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2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27)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资质证书、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班子成员简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提供虚假的获奖资料等。(28)投标人在六安市范围内因施工扬尘环境治理被环境保护等部门限制投标资格尚在限制期内的。(十一)合同的授予36、合同授予标准36.1合同授予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确定的中标人。36.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法规规定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7、成交通知书3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未发现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有前述3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按程序办理和发放成交通知书。37.2招标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8、招标代理服务费、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含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本工程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等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39、签订合同39.1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款。39.2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应及时与招标人办理洽谈和签订承包合同的各项手续并做好进场准备工作(含临时设施、施工水电接引),招标人另有规定的除外。39.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39.4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3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40、履约担保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不与其签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未发生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工程竣工验收后,可凭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初验报告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向招标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招标人应当从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42、支付担保本工程是否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有关规定见前附表规定,如实行,招标人最迟也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交。第三章合同条款合同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详见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填入发包人的名称)。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1.1.2.6监理人:(填入监理人名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l)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的期限送达(填写文件送达地点)。1.13档案管理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档案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满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的需要,并各自承担项目档案管理所需费用。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按工程招标内容范围内。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工程所涉及全部范围。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2.8其它义务(说明: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1)发包人应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施工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台账。(2)关于农民工工资的义务1)发包人应于开工前负责审验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并对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2)发包人应督促承包人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3)发包人应及时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拨付日期应不晚于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当期;4)承包人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经营风险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要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5)如承包人专用账户余额不足的,发包人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补足专用账户余额不足部分;6)对因转包、违法分包造成的欠薪,及其造成的不利社会影响和损失等责任均由承包人全面承担,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欠薪清偿工作,未及时完成的,发包人将工程款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3)发包人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业务上接受档案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说明: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4)……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承包人应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或)独立核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资金的使用由项目经理负责签字、审批。(2)关于农民工工资的约定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到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承包人对自身招用的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管理负总责,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承包人及其分包企业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4)承包人应在项目部按照规定配备劳资专管员,负责现场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等工作;5)在合同规定的按月工资发放日前,承包人对当期应发放农民工工资金额进行核定,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低于应发工资总额,应及时补足账户资金,保障工资发放日前专用账户资金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6)承包人及其分包企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维权信息公示牌要注明所实施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注明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明示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日期等;7)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需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等。……(3)档案管理承包人应建立符合要求且规范的项目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负责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说明:明确项目文件管理责任,包括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套数、整理标准、介质、格式、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4.2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本款补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无法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发包人可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以质量保证金约束质量和履约风险。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限额:/。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本款补充第4.3.11项~4.3.15项:4.3.11承包人分包工程的,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分包人必须建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4.3.12承包人采取内部承包责任制的,应加强管理,严禁以包代管。4.3.13承包人采用劳务分包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承包人应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并核验劳务分包人与所用劳务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应当对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劳务费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以及保障工程款支付的措施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应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案;(2)劳务分包人可提供小型工具和辅助性材料;(3)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人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4)劳务分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劳务作业,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5)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安全生产及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劳务分包人的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人已取得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所规定的工种从事劳务作业;(6)承包人应建立和完善劳务企业工资预警制度,采取预收担保金、风险金或直接参与劳务企业工资发放等措施,对劳务企业工资发放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民工工资纠纷;(7)承包人应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价款;(8)劳务分包价格应与同期市场价格相符。4.3.14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转包:(1)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以内部承包合同等形式交由分公司施工,但分公司成立未履行合法手续的;(4)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的承包人,其中一方将应由其实施的全部工程交由联营合作方施工的;(5)全部工程由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实施,劳务作业分包单位计取报酬是除上缴给承包人管理费之外全部工程价款的;(6)承包人未设立现场管理机构的;(7)承包人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者派驻的上述人员中全部不是本单位人员的;(8)承包人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的;(9)承包人将工程交由子公司内部承包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4.3.15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法分包:(1)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3)承包人将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工程或关键性工作分包的;(4)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5)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6)劳务作业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机械设备费用的;(7)承包人未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8)承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劳务分包人同时提供机械设备或组织大宗材料、主要材料采购的,或代替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的;(9)采取劳务分包或设备租赁的,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存在异常差别的;(10)设备出租方提供操作人员,操作人员代替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款补充第4.6.5项~4.6.12项:4.6.5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重大自然灾害、人员特殊原因(包括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确须变更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4.6.6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应在合同文件中签名备案,以便工程建设过程中签署各类经济、技术文件时核查。4.6.7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按要求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有关证件供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4.6.8工程现场使用劳务人员的,承包人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若通过劳务公司用工的,承包人应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核验劳务公司与所用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4.6.9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不得再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拟任职务。4.6.10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部有关造价文件必须由水利造价人员编制、签名盖章。4.6.11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22天,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必须在工地,否则每缺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说明:其他岗位人员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确定)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天,否则每缺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4.6.12全省在建水利项目现场人员名单公示及广域网考勤管理,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规定执行。4.11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本条补充第4.12款:4.12施工管理记录承包人应保存施工管理的相关记录,供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检查、稽查或审计时核查。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款补充第5.4.4项:5.4.4禁止使用按非现行有效标准生产的落后产品。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本款补充第6.1.3项:6.1.3承包人采用设备租赁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设备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种类型号,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租赁工作量及结算方式,租赁双方责任及义务,违约及纠纷处理方式等;(2)承包人应严格把好设备出租方资格关,不得向没有相关资质的出租方租赁设备;(3)设备租赁价格应与同期市场价格相符;(4)设备出租方提供操作人员的,操作人员不能代替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的管理。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1.5发包人应组织审核承包人开工前编制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含措施费用明细清单),根据承包人实施过程中措施的落实情况据实支付,并对承包人费用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8承包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开工前应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含措施费用明细清单),按照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包括分包人)进行检查。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承包人应进一步辨识、补充达到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清单。9.4环境保护本款补充第9.4.7项:9.4.7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止粉尘污染、防止空气污染的相关措施。(1)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主要包括:对易产生粉尘污染的水泥、渣土等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程进行封盖,保证车斗严密无泄漏;对进出施工现场的各类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区时,对车轮及底盘部位进行喷淋清理,清理达标后方能进出施工场区;定时对施工区域内的道路和施工作业面采取清扫、洒水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施工区内各类车辆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最大限度降低扬尘生粉尘污染;对粉尘较大的各类施工原材料堆放区要采取喷淋、覆盖等降尘措施;对土方开挖、填筑等长时间暴露作业面,应采用覆盖、洒水、水保植绿等措施。(2)防止空气污染的措施主要包括:现场所有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燃油规定,使用环保燃料,实现机械和车辆尾气达标释放;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焚烧各种工作及生活垃圾;应将施工区内产生的有毒、有害、燃爆气体控制在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范围,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中毒劳动保护用品;施工中要优先选用环保型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对工作人员危害;配备必要的喷淋、洒水、降尘设备用于施工降尘等。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100㎜的雨日超过100天;`(2)风速大于15m/s的7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5℃的高温大于5天;(4)日气温低于-10℃的严寒大于5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双方协商确定;(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工期延误(1)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按下表约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关键节点工期及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完工日期逾期完工违约金 (元/天)1开工5000……完工5000(2)表中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将单独予以确定,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第13.1.2项补充:混凝土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其拌和物水胶比等应满足耐久性指标的规定要求。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第13.2.1项补充:承包人应在施工初期布设观测点对在建工程进行必要的施工期观测,形成观测报告,在单位工程验收时提交。本款补充第13.2.3项:13.2.3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执行。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优良标准为:/。达到优良的奖金为/。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本条补充第13.9款:13.9工程创优13.9.1创优承诺:/;创优承诺未实现的视为违约,违约处理:/。(说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作出相应承诺的适用于此项)13.9.2优质优价费用工程获得/,奖励/万元优质优价费用。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包含的设备确定)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关键项目:/,单价调整方式:/。(说明:如不调整,空格处均填“/”)15.3变更程序15.3.3变更指示本项补充第(3)目:(3)对于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合同变更,发包人应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后方能进行合同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项目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组织审批。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的,合同变更无效,相应责任由发包人承担。15.4变更的估价原则第15.4.3项细化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应按投标单价费用构成和相应费率进行组价;人工、材料、机械台时用量按照现行水利部预算定额和安徽省预算补充定额确定,上述定额不包含的,可参考其他行业相关定额确定;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时价格采用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中不包含的,依据造价信息确定。涉及价格调整的,按照合同条款第16条进行调整(说明:如已约定了价格调整)。本款补充第15.4.4项:15.4.4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预计变更项目单价汇总表”中列明的项目若发生,则执行投标人投标报价。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不调整。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价格调整的项目:本工程仅对钢筋、水泥(说明: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约定)进行调整,其余材料、人工、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均不做调整。材料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法为(说明:招标人可另行约定):△P=P0-Max(P1,P2)*(1±r%)△P:材料价格调差额;P0:施工当月上述指定造价信息来源对应的信息价;P1:投标人对应投标材料价格;P2:投标截止日前上述指定来源对应的最新信息价;r:风险幅度系数,r=(说明: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物价波动在风险幅度范围(-r%,+r%)以内不进行价格调整;价格调增时取“+”号,价格调减时取“—”号。(说明:“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一般填写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如无,则填写就近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的,则对原约定完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上述价格调整公式时,P0>Max(P1,P2)不予调整;由于发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的,则对原约定完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上述价格调整公式时,P0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2计量方法本项目补充:(说明:仅针对河道开挖或堤防土方工程;技术条款有关章节计量方法据此相应修改)土方工程量计量依据为三方(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联合测量成果,经计算若工程量变化超过设计工程量5%,则另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独立机构测量,其测量结果做为计量依据。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除安全生产费用外,总价子目的计量按照通用条款约定进行。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3)第三次预付款………。………(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全部扣清。R = (C - F1S)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S——签约合同价;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17.3工程进度付款具体支付方式:项目开工预付合同价款的30%,按衔接资金要求拨付进度款,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8%,余款2%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本息退还。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可以通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17.3.7承包人应保存工程计量和支付的记录,并在发包人要求时允许发包人指派的人员进行审计。17.4质量保证金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2%,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结算总额的2%。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发包人应同时返还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说明:适用于逐次扣留。需注意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扣留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额的%或由承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担保。(说明:适用于一次性扣留或提交担保)质量保证担保的形式可以为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17.4.2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份。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单位工程验收、完工验收;政府验收包括:竣工验收。验收条件为:具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验收条件,验收程序为:按规定执行。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其余由监理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8.6专项验收18.6.1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计算如下:。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缺陷责任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但缺陷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19.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中标人负责;投保内容:按国家规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国家规定。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2.1承包人员工伤保险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投保此项保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按国家规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按国家规定。20.5其它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条件:。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三节廉政协议书廉政协议书(格式)施工合同名称:施工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加强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要求,特签订本廉政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规定和规范。(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责任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甲方工程交易行为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不准向乙方介绍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强行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并遵守如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相应承发包合同终了之日止。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送甲乙双方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四节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格式)施工合同名称:施工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为进一步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目标与要求1.强化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严格兑现投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3.事故控制目标:不发生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二、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2.建立健全及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明确落实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职有权。4.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认真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安全生产投入应满足实际需要。7.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项目主管及安全生产监督等机构的检查意见并按时反馈整改结果。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要做到责任到人、明确时限、规范程序,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制定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方案或预案。辨识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论证;有度汛要求的工程,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保持与地方相关部门联系畅通。9.严格执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发包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存一份,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一份。四、本责任书自签订施工合同起执行,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五节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格式)本人(姓名)担任(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建设任务:。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5.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万元,暂列金额万元,暂估价万元。6.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7.工程质量符合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11.合同工期及进度(1)工期为。(2)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关键项目控制性工期表序号关键项目名称最迟完工日期备注1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括:。13.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进行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关键项目:,单价调整方式:。(如不调整,空格处均填“/”)14.价格调整(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5.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分次支付给承包人。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与付款时间为: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3)……(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方法约定为:。16.质量保证金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结算总额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发包人应同时返还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说明:适用于逐次扣留。需注意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扣留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额的%或由承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担保。(说明:适用于一次性扣留或提交担保)17.缺陷责任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计算如下:。18.争议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2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履约保函格式(格式如下,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更改,如确需更改,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履约保函(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三:预付款担保函(格式如下,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更改,如确需更改,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预付款担保函(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四:工程款支付担保格式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名称):鉴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订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发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最终结清付款支付完毕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如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你方还需向我方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材料。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五: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签名备案表序号姓 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签 名备 注1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3……456注:表中人员必须本人亲自签名。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标封面格式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日历天的工期和磋商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磋商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1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对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12、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3、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保证金。14、我方承诺:15、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投标人:(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之前无在建工程包括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原有在建工程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有效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变更手续)。如发现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办理的变更手续不符合法定原因、条件、程序,经查证属实即构成以虚假信息(事实)投标,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投标资格限制等。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按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格式和内容填写封面格式工程投标总价投标人:(盖公章)日期:扉页格式投标总报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时间:四、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其他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二)技术标封面格式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合同名称)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三)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备注投标人声明:本工程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述所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施工管理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主要人员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人员及其他主要人员,提供人员证书相关材料扫描件。(四)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五)拟分包情况表(若允许分包)分包的工程项目分包人名称分包项目造价(万元)备注(六)关于有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说明函致:(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活动。现就有无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说明如下:(一)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从本项目开标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之前一年内所承建的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情形(包括已被安全生产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省级衔接资金 自来水管网购安、闸阀井、道路破复、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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