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咨询评估服务招标公告(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2025年沈阳市发改委咨询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沈阳市发改委咨询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拟对2024-2025年沈阳市发改委咨询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联系人:关欣
3.联系方式:024-83962720
4.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发改委咨询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2101012024000003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投资和专项资金奖补等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咨询评估效率和质量,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 年第 9 号令)、《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沈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19〕11号)等文件规定,拟对沈阳市发改委咨询评估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2024-2025年沈阳市发改委咨询评估服务
2024-2025年沈阳市发改委咨询评估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0


2
2024-2025年沈阳市发改委安全管理咨询评估服务
2024-2025年沈阳市发改委安全管理咨询评估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0.0


3
2024-2025年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财务评审
2024-2025年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财务评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2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3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发改委咨询评估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至少在全国在线监管审批平台具备农业、林业、水利水电、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石油天然气、建筑、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节能其中一项专业备案,并提供备案截图。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至今参与过市级及以上项目评审签订的服务合同。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分包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发改委安全管理咨询评估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至今参与的相应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估服务合同。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分包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和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财务评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 2024年02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帅
电 话:024-22896663
2.入围通知书受理
地址:21世纪大厦B座8楼交易组织部
电话:024-22890052
3.协议返还
项目联系人:付超
地址:21世纪大厦B座10楼档案合同部
电 话:024-22890069

征集人: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02月0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咨询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