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项目编号:1371-2341GDGH2351)招标公告
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项目编号:1371-2341GDGH2351)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07 15:18:14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980 预算金额:318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魏雪琴 项目负责人:杨斯文
项目概况
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371-2341GDGH2351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8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2)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中小企业的协议中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6)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
(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开标地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选择“新供应商开标大厅”里对应的项目进行开标、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电子签章。供应商亦可委派授权代表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现场开标,如供应商选择现场开标的,须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备用标书)的U盘。(温馨提示:供应商选择“远程电子开标”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及电子签章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统一安全认证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方式:020-83369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37633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小姐、杨先生
电话:020-37633362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7日
相关附件:
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招标文件(2024020701).zip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docx
招标代理合同-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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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980采购项目编号:1371-2341GDGH2351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采购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980采购项目编号:1371-2341GDGH235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18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采购包预算金额:3,1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1.00(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2)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第2页-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中小企业的协议中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6)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www.zgguohe.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第3页-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联系方式:020-833692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联系方式:020-376333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小姐、杨先生电话:020-37633362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且具备支付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提交项目中期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中标人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提交项目全部最终成果,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通过,由采购人出具结题函,完成成果归档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向中标人办理支付手续,付清全部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10%。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每期支付,采购人均需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手续(政府财政直接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不确定,故具体到账时间采购人不作保证。)因财政预算资金的指标未及时下达、财政审核时间过长、集中支付延误等致中标人收款延迟到账,不属于采购人违约情形,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验收要求1期:1.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工作。中标人负责提供验收所必需的工作成果和评审资料。2.工作成果审查和验收的时间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中标人应于审查前派专人将工作成果送达采购人,中标人应根据审查意见按时修改完成。各阶段提交成果文本的数量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1.本项目最高限价:3,180,000.00元。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项1.003,180,000.003,18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总则-第5页-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积极推进社区设计师工作,开展更贴民心示范项目和更广泛公众参与工作,努力以设计的力量,精心绣出宜业、宜居、宜乐、宜游、宜养的品质之城,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推动广州老城市焕发新活力。第二条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采购单位,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工作,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的承接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第三条工作目标(一)强化公众参与,促进多方共建关注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公园、公厕、垃圾收集点、泵站、乡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引领全民参与公共环境营造,引导承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方等多方合作,改善市民生活质量。(二)形成示范效应,改善人居环境以具备较高市民关注度、可实施性的公益性项目为载体,以往年项目结合本年度项目进行推广,形成示范效应,并逐步推广到全市,促进设计创新,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活力。(三)策划城市事件,激发社区互动邀请建筑、规划、景观、艺术等领域的国内外优秀设计师,依托设计师自身的专业水平行业影响力和创作激情,引导市民参与本次活动,促进市民关注城市的品质和活力建设。第四条技术服务期及进度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技术服务进度: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中期成果,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二、工作内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开展本项目以下工作内容:第五条“社区事•专职做”工作平台动态维护(一)更新维护选点项目库,征集新一轮示范项目,优化项目征集条件,充分考虑项目的可实施性、规模尺度等要求,为开展相关设计工作提供依据。(二)跟进全市社区设计师工作推进情况,包括汇总各区社区设计师工作总体进展,统计社区设计师、示范项目开展数量、范围等情况。(三)跟踪社区设计师各项目进展情况,对每个项目从设计到实施进行动态评估。列举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完善项目开展实施路径和运作模式,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四)制定示范项目成果的推广方案,针对项目不同特点,联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选择合适的推广途径,组织推广项目经验等。第六条“社区事·大师做”示范项目方案设计咨询,选取5个示范项目,引入设计师参与方案设计(一)项目筛选:研究并明确示范项目筛选原则,以筛选条件及项目合理性为原则,对各单位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初步筛选,汇总形成项目清单。-第6页-(二)开展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落实与地域、文化、环境、生态等有机结合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场地紧密联系的社会、生态、人文、历史等因素,推动精细化品质化建设。(三)组织协调和跟踪记录:组织协调方案设计阶段的各项工作,落实采购单位的工作指示、传达建设单位的建设要求、跟踪记录设计方的工作进度、保证项目的高效推进。第七条“社区事·街坊做”公众参与活动策划与组织公众参与活动,激发社区活力,推动全民关注并参与社区家园建设,提升社区空间品质和社区治理水平。三、成果要求第八条项目成果应符合本任务书的规定,充分实现本次工作的预期目标。第九条具体成果要求如下:(一)“社区事·专职做”工作平台动态维护根据第五条内容,汇编成册。(二)“社区事·大师做”示范项目方案设计咨询工作要求根据第六条内容,汇编成册。(三)“社区事·街坊做”公众参与活动根据第七条内容,汇编成册。第十条所有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并应满足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第十一条所有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以中文版本为准。第十二条全部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文件采用word、ppt等可编辑格式。承接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提供上述成果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四、工作成果报送与审查的规定第十三条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承接单位负责提供审查和验收所必需的工作成果和评审资料。第十四条工作成果审查和验收的时间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经采购单位和承接单位双方协商确定。承接单位必须于审查前派专人将工作成果送达采购单位,承接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按时修改完成。各阶段提交成果文本的数量与组织单位协商后确定。第十五条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加注采购单位名称、承接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等名单,并加盖承接单位公章和出图专用章。第十六条后续技术服务。为保证该工作的实施效果,提高实施效能,承接单位和具体人员必须履行后续跟踪服务职责。承接单位应派1-2名人员驻场服务并提供驻场人员所需的办公设备。第十七条承接单位需配合该工作的各类汇报宣传工作,包括向上级领导专题汇报、会议汇报等。五、附则第十八条成果署名权归采购单位和承接单位共有,版权归采购单位所有;采购单位有权在成果文件审定后公开展示本项目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与评价。第十九条如工作成果通过审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购单位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工作成果。-第7页-第二十条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函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做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答复。第二十一条承接单位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一)提交的规划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二)提交的规划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三)未盖有承接单位公章(或出图章)的。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第二十二条本任务书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十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第二十二条本任务书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十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8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9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1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第10页-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序号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789……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第55页-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1拟定___年___月___日签定合同并生效2___月___日—___月___日3___月___日—___月___日4___月___日—___月___日质保期-第56页-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57页-格式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1371-2341GDGH2351),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第58页-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59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60页-格式二十二: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61页-___年___月___日-第62页-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63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64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980采购项目编号:1371-2341GDGH2351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采购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980采购项目编号:1371-2341GDGH235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18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采购包预算金额:3,1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1.00(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2)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中小企业的协议中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6)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4)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www.zgguohe.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联系方式:020-833692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联系方式:020-376333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小姐、杨先生电话:020-37633362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且具备支付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提交项目中期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中标人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提交项目全部最终成果,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通过,由采购人出具结题函,完成成果归档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向中标人办理支付手续,付清全部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10%。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每期支付,采购人均需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手续(政府财政直接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不确定,故具体到账时间采购人不作保证。)因财政预算资金的指标未及时下达、财政审核时间过长、集中支付延误等致中标人收款延迟到账,不属于采购人违约情形,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验收要求1期:1.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工作。中标人负责提供验收所必需的工作成果和评审资料。 2.工作成果审查和验收的时间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中标人应于审查前派专人将工作成果送达采购人,中标人应根据审查意见按时修改完成。各阶段提交成果文本的数量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1.本项目最高限价:3,180,000.00元。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项1.003,180,000.003,18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积极推进社区设计师工作,开展更贴民心示范项目和更广泛公众参与工作,努力以设计的力量,精心绣出宜业、宜居、宜乐、宜游、宜养的品质之城,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推动广州老城市焕发新活力。第二条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采购单位,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工作,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的承接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第三条工作目标(一)强化公众参与,促进多方共建关注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公园、公厕、垃圾收集点、泵站、乡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引领全民参与公共环境营造,引导承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方等多方合作,改善市民生活质量。(二)形成示范效应,改善人居环境以具备较高市民关注度、可实施性的公益性项目为载体,以往年项目结合本年度项目进行推广,形成示范效应,并逐步推广到全市,促进设计创新,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活力。(三)策划城市事件,激发社区互动邀请建筑、规划、景观、艺术等领域的国内外优秀设计师,依托设计师自身的专业水平行业影响力和创作激情,引导市民参与本次活动,促进市民关注城市的品质和活力建设。第四条技术服务期及进度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技术服务进度: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中期成果,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二、工作内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开展本项目以下工作内容:第五条“社区事•专职做”工作平台动态维护(一)更新维护选点项目库,征集新一轮示范项目,优化项目征集条件,充分考虑项目的可实施性、规模尺度等要求,为开展相关设计工作提供依据。(二)跟进全市社区设计师工作推进情况,包括汇总各区社区设计师工作总体进展,统计社区设计师、示范项目开展数量、范围等情况。(三)跟踪社区设计师各项目进展情况,对每个项目从设计到实施进行动态评估。列举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完善项目开展实施路径和运作模式,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四)制定示范项目成果的推广方案,针对项目不同特点,联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选择合适的推广途径,组织推广项目经验等。第六条“社区事·大师做”示范项目方案设计咨询,选取5个示范项目,引入设计师参与方案设计(一)项目筛选:研究并明确示范项目筛选原则,以筛选条件及项目合理性为原则,对各单位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初步筛选,汇总形成项目清单。(二)开展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落实与地域、文化、环境、生态等有机结合的要求, 综合考虑与场地紧密联系的社会、生态、人文、历史等因素,推动精细化品质化建设。(三)组织协调和跟踪记录:组织协调方案设计阶段的各项工作,落实采购单位的工作指示、传达建设单位的建设要求、跟踪记录设计方的工作进度、保证项目的高效推进。第七条“社区事·街坊做” 公众参与活动策划与组织公众参与活动,激发社区活力,推动全民关注并参与社区家园建设,提升社区空间品质和社区治理水平。三、成果要求第八条项目成果应符合本任务书的规定,充分实现本次工作的预期目标。第九条具体成果要求如下:(一)“社区事·专职做”工作平台动态维护根据第五条内容,汇编成册。(二)“社区事·大师做”示范项目方案设计咨询工作要求根据第六条内容,汇编成册。(三)“社区事·街坊做”公众参与活动根据第七条内容,汇编成册。第十条所有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并应满足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第十一条 所有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以中文版本为准。第十二条 全部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文件采用word、ppt等可编辑格式。承接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提供上述成果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四、工作成果报送与审查的规定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承接单位负责提供审查和验收所必需的工作成果和评审资料。第十四条 工作成果审查和验收的时间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经采购单位和承接单位双方协商确定。承接单位必须于审查前派专人将工作成果送达采购单位,承接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按时修改完成。各阶段提交成果文本的数量与组织单位协商后确定。第十五条 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加注采购单位名称、承接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等名单,并加盖承接单位公章和出图专用章。第十六条 后续技术服务。为保证该工作的实施效果,提高实施效能,承接单位和具体人员必须履行后续跟踪服务职责。承接单位应派1-2名人员驻场服务并提供驻场人员所需的办公设备。第十七条 承接单位需配合该工作的各类汇报宣传工作,包括向上级领导专题汇报、会议汇报等。五、附则第十八条 成果署名权归采购单位和承接单位共有,版权归采购单位所有;采购单位有权在成果文件审定后公开展示本项目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与评价。第十九条 如工作成果通过审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购单位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工作成果。第二十条 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函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做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答复。第二十一条 承接单位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一)提交的规划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二)提交的规划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三)未盖有承接单位公章(或出图章)的。第二十二条 本任务书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1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的币种相同;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标准1.5%;金额100-500万元,收费标准0.8%;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进行计取。4.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划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账号:44001490907053002754;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的,其已交的中标服务费均不予退还。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其他,一、预算金额:3,180,000.00元(最终以广州市财政部门实际下达项目资金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gguohe.com)下载中心点击《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下载。 三、信用评价(一)综合信用得分。(1)本项目商务评分部分的综合信用得分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用3.0”)。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登记手册可查阅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51149.jhtml。(2)综合信用得分运用“政府采购信用3.0”评价分进行计算,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二)履约评价。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详见《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应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的通知》(穗财采〔2023〕55 号)。采购人在合同备案后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诚信管理-评价管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得分。19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预留,预留比例:40.0%。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www.zgguohe.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www.zgguohe.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20-37625112传真:020-37625228邮箱:ghzxgz@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邮编:510075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9特定资格要求已在云平台系统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10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 2)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中小企业的协议中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3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总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6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8其他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一) (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能提供以上内容的,得1分;不提供的得0分,且不能参与“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二)”项的评分。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二)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1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一)”内容进行评审: (1)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对工作内容、项目背景的理解到位,对规划范围和内容进行评价,得10分; (2)思路较清晰、目标较明确,对工作内容、项目背景的理解一般,符合本项目要求,得6分; (3)有思路,但不清晰,对工作内容、项目背景理解不够到位,得3分; (4)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对相关工作基础的了解情况(一) (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对相关工作基础的了解情况。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1分;不提供的得0分,且不能参与“对相关工作基础的了解情况(二)”项的评分。对相关工作基础的了解情况(二)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1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相关工作基础的了解情况(一)”内容进行评审: (1)对采购需求理解深刻,对本项目发展历程、现状、规划成果、重点项目等基础情况了解深入,对本项目做出充分研判,相关基础工作准备充分,得10分; (2)对采购需求理解一般,对本项目发展历程、现状、规划成果、重点项目等基础情况不够了解,对本项目研判不够充分,相关基础工作准备一般,得6分; (3)对采购需求理解不够透彻,对本项目发展历程、现状、规划成果、重点项目等基础情况的了解不够具体充分,对本项目不充分,没有基础工作准备,得3分; (4)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一) (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1分;不提供的得0分,且不能参与“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二)”项的评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二)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一)”内容进行评审: (1)从本项目多个层面提出规划重点难点研判,对规划重点难点阐述清晰,应对方案合理、可行的,得5分; (2)从本项目多个层面提出规划重点难点研判,对规划重点难点阐述较清晰,应对方案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 (3)从本项目多个层面提出规划重点难点研判,对规划重点难点阐述不清晰,应对方案不合理,得1分; (4)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项目技术路线、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方案(一) (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项目技术路线、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方案。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1分;不提供的得0分,且不能参与“项目技术路线、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方案(二)”项的评分。项目技术路线、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方案(二)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1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技术路线、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方案(一)”内容进行评审: (1)工作方案创新、可行、有保障,有利于项目实施:得10分; (2)工作方案比较有创新、可行、有保障:得6分; (3)工作方案有一定的创新、可行、有保障:得3分; (4)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工作时间计划、项目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一) (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工作时间计划、项目承诺及合理化建议。能提供以上内容的,得1分;不提供的得0分,且不能参与“工作时间计划、项目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二)”项的评分。工作时间计划、项目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二)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4.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时间计划、项目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一)”内容进行评审: (1)具有详细、完整的工作计划,工作时间科学合理且可行性高,能按时交付成果,项目承诺及建议合理,得4分; (2)具有较详细、较完整的工作计划,工作时间较合理且可行性较高,能按时交付成果,项目承诺及建议较合理,得2分; (3)工作计划一般,工作时间基本合理且有一定可行性,能按时交付成果,项目承诺及建议基本合理,得1分; (4)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质量保障措施(一) (1.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能提供相应内容的,得1分;不提供的得0分,且不能参与“质量保障措施(二)”项的评分。质量保障措施(二)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一)”内容进行评审: (1)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完全满足反复修改论证、随时汇报以及短期内提交成果等特殊要求,得5分; (2)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比较具体、合理、可行,能够满足反复修改论证、随时汇报以及短期内提交成果等特殊要求,得3分; (3)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基本能够满足反复修改论证、随时汇报以及短期内提交成果等特殊要求,但有偏差,得1分; (4)其它或无效响应,得0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 (8.0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以下项目经验: (1)同时具有竞赛组织、活动策划、规划宣传、策划展览类四类项目经验的,得2分; (2)具有竞赛组织、活动策划、规划宣传、策划展览项目经验,每提供一项得0.4分;累计最高分为6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8分。 注: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显示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 (7.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7.0;)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1)具备城市(乡)规划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7分; (2)具备城市(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 (3)其它情况不得分。 本分项最高得7分。 注: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链接)、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技术服务团队的专业能力 (1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12.0;)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服务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审: (1)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8人或以上,中级职称人员8人或以上,得12分; (2)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6人或以上,中级职称人员6人或以上,得7分; (3)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4人或以上,中级职称人员4人或以上,得4分; (4)具有城乡(市)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人员2人或以上,中级职称人员2人或以上,得1分; (5)其它情况,不得分。 本分项最高得12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链接)、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管理体系认证 (3.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3.0;)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上述证书如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原因未能获得的,可对应得分。服务响应情况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1)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0.5小时内(含0.5小时)响应的,得5分; (2)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小时内(含1小时)响应的,得3分; (3)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2小时内(含2小时)响应的,得1分; (4)其他,得0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委托方:(甲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签订地点:中国广州市有效期限:年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工作范围: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城市设计技术服务)的技术服务工作。2.工作目标(1)强化公众参与,促进多方共建关注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公园、公厕、垃圾收集点、泵站、乡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引领全民参与公共环境营造,引导承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方等多方合作,改善市民生活质量。(2)形成示范效应,改善人居环境以具备较高市民关注度、可实施性的公益性项目为载体,以往年项目结合本年度项目进行推广,形成示范效应,并逐步推广到全市,促进设计创新,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活力。(3)策划城市事件,激发社区互动邀请建筑、规划、景观、艺术等领域的国内外优秀设计师,依托设计师自身的专业水平行业影响力和创作激情,引导市民参与本次活动,促进市民关注城市的品质和活力建设。3.工作内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开展本项目以下工作内容:(1)“社区事•专职做”工作平台动态维1)更新维护选点项目库,征集新一轮示范项目,优化项目征集条件,充分考虑项目的可实施性、规模尺度等要求,为开展相关设计工作提供依据。2)跟进全市社区设计师工作推进情况,包括汇总各区社区设计师工作总体进展,统计社区设计师、示范项目开展数量、范围等情况。3)跟踪社区设计师各项目进展情况,对每个项目从设计到实施进行动态评估。列举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完善项目开展实施路径和运作模式,形成可推广的经验。4)制定示范项目成果的推广方案,针对项目不同特点,联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选择合适的推广途径,组织推广项目经验等。(2)“社区事·大师做”示范项目方案设计咨询,选取5个示范项目,引入设计师参与方案设计1)项目筛选:研究并明确示范项目筛选原则,以筛选条件及项目合理性为原则,对各单位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初步筛选,汇总形成项目清单。2)开展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落实与地域、文化、环境、生态等有机结合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场地紧密联系的社会、生态、人文、历史等因素,推动精细化品质化建设。3)组织协调和跟踪记录:组织协调方案设计阶段的各项工作,落实采购单位的工作指示、传达建设单位的建设要求、跟踪记录设计方的工作进度、保证项目的高效推进。(3)“社区事·街坊做”公众参与活动策划与组织公众参与活动,激发社区活力,推动全民关注并参与社区家园建设,提升社区空间品质和社区治理水平。3.成果要求:(1)项目成果应符合本任务书的规定,充分实现本次工作的预期目标。具体成果要求如下:1)“社区事·专职做”工作平台动态维护根据第一条内容,汇编成册。2)“社区事·大师做”示范项目方案设计咨询工作要求根据第一条内容,汇编成册。3)“社区事·街坊做”公众参与活动根据第一条内容,汇编成册。(2)所有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并应满足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的要求。(3)所有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以中文版本为准。(4)全部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文件采用word、ppt等可编辑格式。承接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提供上述成果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广州市2.技术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3.技术服务进度: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中期成果,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成果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以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与合同及工作需要期限一致。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具体与乙方协商确定。2.提供工作条件:负责项目成果评审组织、技术协调、技术服务费申请。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在双方协商确定清单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元)。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三期支付乙方。3.乙方须根据甲方分期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开具相应的发票金额,在甲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的5个工作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完税发票。4.乙方提供上述合法有效发票是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逾期不提供的,甲方可以顺延付款时间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乙方提交中期成果,并经甲方组织审查通过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乙方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并经甲方组织验收通过,由甲方验收出具结题函,完成成果归档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向乙方办理支付手续,付清全部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10%;(4)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付手续即视为已经按时支付,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拨款为准。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地址:账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3.保密期限:(1)一般资料的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2)涉密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保密期限规定执行;(3)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4.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本次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次工作的全体人员。3.保密期限:(1)一般资料的保密期限与项目期限一致;(2)涉密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保密期限规定执行;(3)具体可根据甲方要求再作协商。4.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依据项目任务书和甲方要求提交工作成果。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以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组织验收。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年月广州。第七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及时组织成果审查以致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甲方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保障乙方按合同收取经费的权益,具体由双方协商。2.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3.乙方未按时提交项目成果,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下一笔合同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逾期累计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4.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质量经甲方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并无偿重新提供成果或无偿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由此造成延迟提交项目成果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下一笔合同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因乙方未按时提交项目成果,或者提交项目成果质量不合格的,除按本合同第九条第3、4点承担责任外,所造成的其他后果也均由乙方承担。如造成本项目剩余资金被财政部门收回的,乙方同意免除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义务,同时乙方仍应当继续按照本合同要求及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直至最终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否则,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因项目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担。6.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项目任务书要求及合同要求,未遵守项目任务书要求及合同要求或未经甲乙双方同意变更项目任务书要求及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下一笔合同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7.甲乙双方任一方如若出现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遵守相应的保密义务,则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第九条: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再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的;4.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项目任务书。第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乙方必须履行后续跟踪服务职责。2.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3.乙方应根据项目任务的要求,派驻1-2名技术人员驻场办公并提供驻场人员所需的办公设备,确保项目落实。4.技术服务团队要求:乙方所提交的项目组成员名单以及项目负责人未经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汇报应由项目负责人汇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调整汇报人。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法定代表人邓毛颖项目联系人:(签名)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02980采购项目编号:1371-2341GDGH2351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1371-2341GDGH2351],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城维计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社区设计师技术服务咨询)”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设计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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