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
24-02-08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项目概况
RDCGJH-2024-01-012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RDCGJH-2024-01-0123
项目名称: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20000.0(元)
最高限价:
120000(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安全评价师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12月份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每天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友谊东路2号)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友谊东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进行书面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提出。 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每个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扫描“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并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将填报的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详见附件。 7. 本次采购流标后,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现场继续进行采购活动,采购对象仅限于在本次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东路2号
联系方式:0513-80868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
联系方式:1801842611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崔益波
电 话:0513-80868730
附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_三次_.doc
信用承诺书.jpg
1.1.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人式:竞争性谈判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0-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第五章合同181.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三次)项目概况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20000元限价金额:120000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项目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评价资质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安全评价师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12月份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地点: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友谊东路2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友谊东路2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模式。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进行书面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提出。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每个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扫描“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并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将填报的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详见附件。7.本次采购流标后,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现场继续进行采购活动,采购对象仅限于在本次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东路2号联系人:崔益波联系方式:0513-808687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联系人:史隆卿联系方式:18018426113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崔益波联系方式:0513-80868730附件:项目竞谈文件1.3.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如东县交通运输局拟对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如下:委托服务单位进行辖区内危货运输企业、客运企业、货运站场、危货码头和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安全检查;聘请安全专家开展安全培训等,累计25个技术服务日。服务质量及标准: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服务期限:2024年度内,根据采购人的指示提供技术服务,预计全年25个技术服务工作日。主要服务要求:(1)安全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采购人辖区内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及采购人辖区内企业的生产工艺、过程和技术等予以保密,不得泄露采购人辖区内企业的商业秘密;(2)受采购人的委托,安全检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手段,定期对其辖区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指出采购人辖区内企业存在的问题与隐患;(3)安全检查单位对在提供安全检查技术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相关企事业单位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指导并协助采购人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和实施有关安全整改措施;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通报采购方;检查结束后,安全检查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4)针对交通运输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情况应如实记录,并交采购人及辖区内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存档。二、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由服务方履行完检查任务,出具检查分析报告后,按实际检查天数结算技术服务费用,并于当年服务年年底前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三、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如成交方履约不到位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成交方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采购代理”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供应商”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谈判小组”为本项目评标组织,“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2.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企事业法人或自然人。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及成交原则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2.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⑴资格性检查内容包括:①投标文件数量及密封、标记情况;②供应商及投标服务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⑵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②供应商和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3.谈判小组宣布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与合格供应商逐一进行服务和技术谈判。⑴在谈判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采购项目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⑵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服务和技术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向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宣布本采购项目的最终采购需求,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两轮的现场报价(含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的最终采购需求、谈判内容及相关项目要求,在最终报价时对每个供应商是一致的。5.合格供应商对投标项目做出现场报价。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6.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出现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必须小于前次报价。7.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8.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四、无效投标及流标情形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供应商投标无效:(1)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2)供应商或投标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限价的;(5)供应商改变本采购文件相关项目要求的(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6)未按现场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7)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伪造、变造、过期资料的;(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9)未按要求报名而前来参加投标的;(1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要求(服务质量、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1)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2)未按要求去采购。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可流标:(1)经谈判小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经现场报价,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最终现场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采购限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本次采购流标后,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现场继续进行采购活动,采购对象仅限于在本次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五、谈判报价要求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并参加现场谈判和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谈判采购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含澄清、承诺、报价等)均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2.投标文件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40个日历日。3.投标文件中的报价非最终投标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现场谈判中作出的最终现场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4.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谈判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对所有项目分别报单价,并合计总价。5.供应商应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6.本项目采购限价详见采购公告,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与之相关的人员、材料、设备、交通、食宿、利润、保险等一切费用。8.报价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无效。谈判小组不接受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谈判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9.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对谈判中做出的承诺与澄清进行确认,并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书面报价(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谈判承诺及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10.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1.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货物(服务)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标准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12.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终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终总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六、投标要求1.投标文件: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3)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4)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5)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代理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6)供应商与谈判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或向谈判专家、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9)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本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4.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⑴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⑵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5.递交地点:详见采购公告。6.投标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7.其它说明(1)无论本次竞谈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2)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需求有解释权。(3)采购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或股份制银行支行以上),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账户指定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账户名称:如东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如东支行银行帐号:32001647336051120138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投标单位(以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公布结果为准),可以减少20%的履约保证金;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红名单的投标单位(以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结果为准),可以减免50%的履约保证金。1.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的数量、密封及标记1.投标文件数量、制作及密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封袋上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可也分别密封,若投标人将正副本分别密封,须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二、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并按照序号装订。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必须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文件谈判小组有权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1)*封面(2)*投标函及投标报价单;(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7)*投标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四);(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五);(9)*满足采购公告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0)*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11)*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注: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可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原件须加盖社保部门红色实物公章,带至开标现场核查),②带社保部门电子专用章及二维码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带二维码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若评标时扫描失败(无信息显示或与提供的记录不一致),则视为无效投标】,③带社保部门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带社保部门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网证明材料打印件作为原件备查】(12)*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样本)(格式见附件六)(13)*供应商需提供其他资料: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计划安排、质保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后续服务(格式自拟)(14)*扫描“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并填报相关信息的截图;(15)供应商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封面: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函如东县交通运输局:1、经考察现场和研究(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含号~号补遗书)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价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承担并完成所有工作。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立即开始工作,并在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任务。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我方同意本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本采购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是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组成部分。6、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应任务。 投 标 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职 务 ) ( 姓 名 ) ( 亲笔签名 )投标人地址: 投 标 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职 务 ) ( 姓 名 ) ( 亲笔签名 )邮政编码: 投 标 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职 务 ) ( 姓 名 ) ( 亲笔签名 )电话: 投 标 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职 务 ) ( 姓 名 ) ( 亲笔签名 )传真: 投 标 人: (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职 务 ) ( 姓 名 ) ( 亲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报价单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单位数 量单价(元)合价(元)1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技术服务日25投标总价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报价非本项目最终报价。2.报价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与之相关的人员、材料、设备、交通、食宿、利润、保险等一切费用。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东县交通运输局: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报价,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无转委权。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情况: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四:投标响应函致:如东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我方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始时间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开始时间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7.与本询价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填写):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六: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1.6.第五章合同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报价单;(4)通用合同条款;(5)发包人要求;(6)承包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7)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项目负责人:。5.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工作:7.费用支付阶段如下:8.服务周期: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承包人完成全部工作且费用结清后失效。10、本协议书一式八份,合同双方各执四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如东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咨询单位(咨询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咨询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咨询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咨询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咨询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咨询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咨询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咨询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咨询人和相关单位在服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5)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服务队伍。3.咨询人的义务(1)咨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咨询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咨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咨询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咨询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咨询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咨询人或咨询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失效日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咨询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咨询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咨询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章)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章)1.7.附件“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编号:RDCGJH-2024-01-0123)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赔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典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1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