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融债主承销商 银行类主承销商招标公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
重庆银行2024年金融债主承销商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银行2024年金融债主承销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15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金融债承销规模为230亿元,债券品种主要为二级资本债、专项金融债(小微债、绿色债)、普通金融债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分包一:券商类主承销商;
(002)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分包一:券商类主承销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选聘主要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主承销商选聘工作,本次最终选聘1家券商担任牵头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服务资质:
A、总公司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2年和2023年均具有中国***分类评价结果“A”级及以上级别。提供:总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2023年相关“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盖章复印件,若无复印件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
3、项目团队须至少1名人员具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主承销经验。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及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若募集说明书上无法看出团队人员参与了该项目,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
B、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2022年和2023年均具有中国***分类评价结果“A”级及以上级别。提供:总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2023年相关“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盖章复印件,若无复印件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
3、项目团队(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团队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拟派均可)须至少1名人员具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主承销经验。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及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若募集说明书上无法看出团队人员参与了该项目,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
4、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分公司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002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选聘主要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主承销商选聘工作,本次最终选聘1家银行担任牵头副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服务资质:
A、总行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团队须至少1名人员具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主承销经验。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及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若募集说明书上无法看出团队人员参与了该项目,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
B、总行授权分行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总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团队(总行授权分行参与投标的,项目团队由总行或分行拟派均可)须至少1名人员具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主承销经验。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及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若募集说明书上无法看出团队人员参与了该项目,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
3、提供总行对分行的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分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8到2024年03月07日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七、其他
分包一:券商类主承销商
(一)服务内容:主要负责牵头完成我行230亿金融债发行方案、撰写申报材料、与监管机构沟通,簿记/招标事宜、履行余额包销义务及其他后续服务,牵头完成债券发行路演,根据销售安排和包销任务完成发行销售。其余未尽事宜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二)服务期限:2024年3月至项目完成。
(三)服务地点:重庆、北京等。
(四)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服务成果要求:主承销商应按项目时间进度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本期债券成功发行。
(六)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1、本项目从进场到全套准备文件完成:3-4周左右。
2、监管审批阶段:主承销商应积极协助银行与监管机构沟通回报,加快审批进度
3、定价发行:项目审批完成后,按照发行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定价择机发行。
(七)售后服务要求:项目发行成功后协助完成后续登记托管、交易流通、发行总结、信息披露等工作。
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
(一)服务内容:主要负责牵头完成我行230亿金融债发行方案、配合完成撰写申报材料、与监管机构沟通,簿记/招标事宜、履行余额包销义务及其他后续服务,牵头完成银行类投资者销售推荐路演,根据销售安排和包销任务完成发行销售。未尽事宜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二)服务期限:2024年3月至项目完成。
(三)服务地点:重庆、北京等。
(四)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服务成果要求:副主承销商应按项目时间进度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本期债券成功发行。
(六)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1、本项目从进场到全套准备文件完成:3-4周左右。
2、监管审批阶段:主承销商应积极协助银行与监管机构沟通回报,加快审批进度
3、定价发行:项目审批完成后,按照发行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定价择机发行。
(七)售后服务要求:项目发行成功后协助完成后续登记托管、交易流通、发行总结、信息披露等工作。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分包,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1个分包的投标。
2、招标文件中未按分包分别表述的要求、规则、评审办法等内容,均视为适用于所有分包。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3-633671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4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3-67706153
电子邮件:/
重庆银行2024年金融债主承销商采购 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800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27803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0029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629864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194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1012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32769
重庆银行2024年金融债主承销商采购招标文件.docx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重庆银行2024年金融债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编号:SFG2400040125A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方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35第五章项目需求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重庆银行2024年金融债主承销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15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次金融债承销规模为230亿元,债券品种主要为二级资本债、专项金融债(小微债、绿色债)、普通金融债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分包一:券商类主承销商;(002)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分包一:券商类主承销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选聘主要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主承销商选聘工作,本次最终选聘1家券商担任牵头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服务资质:A、总公司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2022年和2023年均具有中国***分类评价结果“A”级及以上级别。提供:总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2023年相关“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盖章复印件,若无复印件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3、项目团队须至少1名人员具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主承销经验。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及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若募集说明书上无法看出团队人员参与了该项目,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B、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总公司2022年和2023年均具有中国***分类评价结果“A”级及以上级别。提供:总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2023年相关“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盖章复印件,若无复印件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3、项目团队(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团队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拟派均可)须至少1名人员具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主承销经验。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及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若募集说明书上无法看出团队人员参与了该项目,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4、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分公司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002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选聘主要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主承销商选聘工作,本次最终选聘1家银行担任牵头副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服务资质:A、总行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项目团队须至少1名人员具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主承销经验。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及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若募集说明书上无法看出团队人员参与了该项目,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B、总行授权分行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总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项目团队(总行授权分行参与投标的,项目团队由总行或分行拟派均可)须至少1名人员具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主承销经验。提供: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表及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若募集说明书上无法看出团队人员参与了该项目,则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说明。3、提供总行对分行的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分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8日到2024年03月07日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七、其他分包一:券商类主承销商(一)服务内容:主要负责牵头完成我行230亿金融债发行方案、撰写申报材料、与监管机构沟通,簿记/招标事宜、履行余额包销义务及其他后续服务,牵头完成债券发行路演,根据销售安排和包销任务完成发行销售。其余未尽事宜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二)服务期限:2024年3月至项目完成。(三)服务地点:重庆、北京等。(四)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五)服务成果要求:主承销商应按项目时间进度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本期债券成功发行。(六)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1、本项目从进场到全套准备文件完成:3-4周左右。2、监管审批阶段:主承销商应积极协助银行与监管机构沟通回报,加快审批进度3、定价发行:项目审批完成后,按照发行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定价择机发行。(七)售后服务要求:项目发行成功后协助完成后续登记托管、交易流通、发行总结、信息披露等工作。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一)服务内容:主要负责牵头完成我行230亿金融债发行方案、配合完成撰写申报材料、与监管机构沟通,簿记/招标事宜、履行余额包销义务及其他后续服务,牵头完成银行类投资者销售推荐路演,根据销售安排和包销任务完成发行销售。未尽事宜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二)服务期限:2024年3月至项目完成。(三)服务地点:重庆、北京等。(四)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五)服务成果要求:副主承销商应按项目时间进度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本期债券成功发行。(六)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1、本项目从进场到全套准备文件完成:3-4周左右。2、监管审批阶段:主承销商应积极协助银行与监管机构沟通回报,加快审批进度3、定价发行:项目审批完成后,按照发行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定价择机发行。(七)售后服务要求:项目发行成功后协助完成后续登记托管、交易流通、发行总结、信息披露等工作。特别说明:1、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分包,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1个分包的投标。2、招标文件中未按分包分别表述的要求、规则、评审办法等内容,均视为适用于所有分包。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23-63367107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4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3-67706153电子邮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一、说明1.1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23-63367107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1.2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3-6770615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4室1.3项目名称:重庆银行2024年金融债主承销商采购服务地点:见本文件第一章1.4资金来源:自筹1.5服务内容:见本文件第一章1.6服务期限:见本文件第一章1.7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前提为本项目发行完成,发行人在收到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相等金额款项后,由发行人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付款。特别说明,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可全额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投标人2.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文件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三、招标文件5.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时,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匿名提问,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8日09时00分。5.41、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应于2024年02月20日18时00分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出,并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2、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6.11、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主动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于2024年02月20日18时00分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出,并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2、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已负责。四、投标文件11.1投标货币:人民币11.21、投标报价为各分包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按照发行规模的费用百分比进行报价,具体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格式进行响应填报),应完全包含招标文件(含附件、答疑、澄清及修改文件等)要求的采购范围。若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有漏报、缺项的情况发生,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漏报、漏项部分已计入投标报价之中,若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单价不予调整。具体要求:项目报价为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服务的包干单价(费率);各分包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投标承销费率(承销费率=牵头管理费率+销售佣金费率)。本次报价为包含可全额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的价格。招标文件中的发债数量为预估发债数量,不是采购人承诺的实际发债数量,仅供报价使用。实际发债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及具体通知为准。采购人将按实际发债数量与成交单价结算款项。承销费计入发行初始成本。2、(1)分包一:券商类主承销商投标人承销费率报价(承销费率=牵头管理费率+销售佣金费率)不超过发行规模的0.05%(其中:牵头管理费不超过0.02%),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2)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投标人承销费率报价(承销费率=牵头管理费率+销售佣金费率)不超过发行规模的0.05%(其中:牵头管理费不超过0.01%),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报价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节“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的约定,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项。12.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1、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包一:人民币4万元,分包二:人民币3万元。注:总行或总公司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总行或总公司缴纳;总行或总公司授权分行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总行或总公司或被授权的分行或分公司缴纳均可。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任选一种。3、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小时,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各分包投标保证金须按各分包金额分别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按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出的随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账号,任选择其一。(注: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请以随本次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的为准!按各分包的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5、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从2018年8月1日起,投标人(市场主体)应按要求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未办理信息登记的,开标现场保证金展示信息上可能无法体现企业信息,后果自负;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或变更(如银行基本账户有变更的投标人)的投标人,请自行携带本单位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总行或总公司授权分行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总行或总公司或被授权的分行或分公司缴纳均可,故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开标会结束前现场提交代理机构(或已将以上证明资料装入投标文件中),以递交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其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与该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是否一致(总行或总公司授权分行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总行或总公司或被授权的分行或分公司缴纳均可,故评标委员会核对其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市场主体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进入“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系统”或“主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专区,认真阅读登记流程,下载安装驱动,点击“市场主体登记”标签页,进入登记流程,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妥善保存登录名及密码。(3)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果不是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者不是汇到上述指定专用帐户,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件大厅相关信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咨询电话:023-63626781网址:www.cqggzy.com12.3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帐户。12.4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他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如果有)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账户。12.5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资料复核;2、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参加相关测试(面试)或相关测试(面试)未通过的。13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14.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正本1份,纸质版副本1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2份;其中电子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执行:全套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2份,采用U盘作为载体,格式为PDF或JPG。注:1、电子投标文件仅作存档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应当一致,当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2、特别提醒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虽“仅作存档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但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交易管理所需要;若因投标人个体行为(电子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的)导致后期自身的投标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的,其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各分包投标文件按分包分别制作。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人应制作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同时按要求提供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不作为评审的依据。15.2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由投标人自行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若投标文件过厚,投标人可自行将投标文件分装成多册多部分。各分包投标文件按分包分别制作、分别密封。注:若是总行(或总公司)授权分行(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按要求由其总行(或总公司)或者被授权的分行(或分公司)盖章均可;按要求由总行(或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也可以由分行(或分公司)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16.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LED显示屏。不接受邮寄投标。六、开标及评标18.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LED显示屏。18.2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18.2。19.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19.2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9.4评标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19.4。19.5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规定。七、评标结果及定标20招标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开标后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查询。211、评审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资料复核及测试(面试)且无以下第2条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情况,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当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2、如存在以下情况,招标人可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经招标人采购委审批同意的其他情形除外),依中标候选人排位顺序按以上第1项规则确定其他具备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被取消中标资格,则该项目(分包)采购失败,可重新组织采购。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资料复核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测试(面试)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3、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如存在以下情况,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依中标候选人排位顺序按以上第1、2项规则确定其他具备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所有中标人均被取消中标资格,则该项目(分包)采购失败,可重新组织采购。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低价履约担保或未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时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八、授予合同22.1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领取。24.21、履约担保金额:无十、纪律、监督和异议及投诉28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监督,具体监督部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3367365。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30.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服务招标”所列费率执行,以中标的投标总报价为计费基数计算(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取)。若为重新第n(n≥2)次招标的,在按以上规则计算出的代理费基础上增加(n-1)×1万元/分包。各分包单独计费。注:结算代理服务费时,各分包中标的投标总报价=230亿×0.5×各分包中标的承销费率。如出现本附表37条第4款“若分包一采购成功,但分包二采购流标,则分包二的工作由分包一的中标人负责,分包二不再重新组织采购”情况,则分包一、二代理服务费均由分包一的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招标类型(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80%500-10000.45%*80%1000-50000.25%*80%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按招标文件约定,由各分包中标人分别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注:招标代理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1入场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收取,全额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注:结算交易服务费时,各分包中标的投标总报价=230亿×0.5×各分包中标的承销费率。如出现本附表37条第4款“若分包一采购成功,但分包二采购流标,则分包二的工作由分包一的中标人负责,分包二不再重新组织采购”情况,则分包一、二交易服务费均由分包一的中标人承担。十二、其他3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资料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因相关证明资料不清晰、不清楚或不能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等原因否决该投标或决定该投标的对应评分项不予得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3本招标文件中提及产品品牌(如有),均为供投标人投标参考,非指定产品品牌。34招标文件相关部分出现的“供应商”、“外包商”、“外包投标人”、“乙方”,在招标阶段均表示“投标人”。35招标文件相关部分出现的“采购人”、“甲方”、“重庆银行”、“行方”,在招标阶段均表示“招标人”。36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表述,均指加盖该单位的法定名称章(非投标专用章等)且为鲜公章。37特别约定:1、各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牵头主承销商,其中券商类主承销商为总牵头主承销商,银行类主承销商为牵头副主承销商。若各分包其他合格投标人接受本分包牵头主承销商的销售佣金费率,则招标人可接受其作为联席承销商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各分包承销商数量按以下第2、4款规则确定)。若投标人接受本约定,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券商类承销商原则不超过7家,银行类承销商最多不超过3家;若银行类承销商不足3家则可以增加相应数量的券商类承销商,券商类承销商最终不得超过10家。3、原则上牵头主承销商(即:总牵头主承销商和牵头副主承销商)各负责承销本项目发行总额的20%,剩余额度在联席主承销商中平均分配,具体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若分包一采购成功,但分包二采购流标,则分包二的工作由分包一的中标人负责,分包二不再重新组织采购;若分包一采购流标,则分包一需重新组织采购。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项目相关情况说明1.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服务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服务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2.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2.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2.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2.2.3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2.3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分包中投标。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前附表(5)评标方法(6)合同条款及格式(7)项目需求(8)投标文件格式(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补遗、澄清、修改。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5.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5.1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资料,并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技术要求及规格等全部内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需澄清的具体事项及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或答复。5.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www.cqggzy.com)网上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5.4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质疑和澄清问题的回答内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www.cqggzy.com)网上发布,但不指明质疑和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则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6.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www.cqggzy.com)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在网上查寻并自行下载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修改、答疑、补疑等重要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四、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函(2)资格、技术、商务部分8.2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9.投标文件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等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然后装订成册。10.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10.1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1.投标报价11.1币种为人民币。11.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内容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12.投标保证金12.1本项目约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1)银行转帐;(2)银行电汇;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12.3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3)中标人未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其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5)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低价履约担保的(如有)。(6)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交易服务费的。(7)投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8)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9)《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4.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盖章处)。注:若是总行(或总公司)授权分行(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按要求由其总行(或总公司)或者被授权的分行(或分公司)盖章均可;按要求由总行(或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也可以由分行(或分公司)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14.3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数量、电子文件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14.5投标文件如果有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同一人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注:若是总行(或总公司)授权分行(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按要求由其总行(或总公司)或者被授权的分行(或分公司)盖章均可;按要求由总行(或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也可以由分行(或分公司)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14.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五、投标文件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1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15.2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6.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受理。16.3投标产品样品的要求及递交:招标文件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样品,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样品的规格及数量,样品提交时间、地点,以及样品的包装、标记及处置方式。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收到书面材料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17.2投标人修改或撒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本章14.2、15.1的要求签字、盖章、密封、标记,派人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并标明“修改”或“撒回”字样。17.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修改的投标文件无效;撒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18.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展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随机当众开标,公布《投标函》规定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均未参加开标或中途离场的,视为其默认开标结果且对开标现场无异议权。开标结束后,不接受投标人对开标环节的任何异议。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会结束。19.评标19.1评标委员会19.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及成员的确定方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9.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9.1.3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及需求,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办法设置等情况。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19.1.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19.1.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19.2评标原则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9.3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和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载明的评审因素、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19.4评标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9.5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评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或评标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也可根据招标人授权,由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七、评标结果及定标20.评标结果公示20.1招标人公示中标候选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1.定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八、授予合同22.中标通知书2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2.3中标通知书将是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3.签订合同2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并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时)后,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3.2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4.履约担保24.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4.2履约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提交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中标人如未按第24.1及24.2条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4.4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重新招标25.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1)招标公告截止后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25.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6.不再招标26.1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26.2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十、纪律、监督和投诉27.纪律要求2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27.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7.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虚假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2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标。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8.监督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监督,具体监督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异议及投诉2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拟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异议回复不满意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异议回复之日起10日内向具体监督部门投诉。29.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问截止时间前或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程序及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交加盖公章且经投诉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投诉书》。29.3投诉人应保证其提出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29.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异议及投诉。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30.招标代理服务费30.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31.交易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二、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评标方法前附表是对《评标方法》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分包一:券商类主承销商评审细则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项规定。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盖章处签字及盖章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唯一只能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它资格条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4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投标报价分包一:券商类主承销商投标人承销费率报价(承销费率=牵头管理费率+销售佣金费率)不超过发行规模的0.05%(其中:牵头管理费不超过0.02%),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商务符合性符合商务符合性应答表中的要求(无负偏离)。技术符合性符合技术符合性应答表中的要求(无负偏离)。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100分)1.报价部分50分2.商务部分35分3.技术部分15分2.2.2评分标准报价部分(50分)承销费率=牵头管理费率+销售佣金费率承销费率报价(50分)(1)评标基准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中去掉最高费率和最低费率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含三个)的,则直接以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承销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算术性错误修正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2)计分方法: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0分,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和评标基准价相减,每高0.01%扣1分,每低0.01%扣1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费率,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以上计分计算的最终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五位,第六位四舍五入,按插入法计算。例如:A的投标费率为0.05%,评标基准价为0.01%,则A得分=50-1×|(0.05%-0.01%)/0.01%|=46;B的投标费率为0.009%,评标基准价为0.01%,则B得分=50-1×|(0.009%-0.01%)/0.01%|=49.9商务部分(35分)(注: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以总公司的资料参与评审)综合实力(15分)5分投标人2020-2022年度的资产规模(以年度报告中三年度的累计金额为准):排名第1-3:得5分;排名第4-6:得4分;排名第7及之后:得3分提供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复印件。5分投标人(不论是总公司还是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投标,均以总公司情况进行考核,不含分支机构)2020年至今未受到中国***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或人民银行三个主管部门及下属的省、市级机构行政处罚的,得5分;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每处罚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受到过相关处罚的,提供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及下属的省、市级机构的官方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提供受到相关处罚的说明原件;未受到过相关处罚的,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投标人须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5分投标人根据2023年主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承销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排名第1-3:得5分;排名第4-6:得4分;排名第7及之后:得3分。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项目业绩、发行实力(15分)5分投标人根据2023年成功发行商业银行类金融债总承销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排名第1-3:得5分;排名第4-6:得4分;排名第7及之后:得3分。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5分投标人根据2023年成功发行城农商行金融债券总承销规模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排名第1-3:得5分;排名第4-6:得4分;排名第7及之后:得3分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5分投标人根据2023年成功发行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类债券总承销规模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排名第1-3:得5分;排名第4-6:得4分;排名第7及之后:得3分。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相关承诺(5分)2分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承诺余额包销(2分)。未承诺余额包销得0分。提供承诺函原件。3分按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承诺的投资规模从大到小排名,第一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及以后得1分。未承诺投资规模得0分。提供承诺函原件,并承诺将投资金额写入合同协议。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以排名打分的各项中,若出现2个及以上投标人并列第n名,则紧跟其后位的投标人排名为n+1。技术部分(15分)(注:投标人技术部分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承销服务方案合理性15分本期债券基本条款设计、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销售工作安排、销售策略等情况。针对融资业务的具体承销服务方案评分;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对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论证依据,工作质量、时间流程等方面),满分15分,根据服务方案内容和可行性进行打分:1)服务方案设计(3分):包括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利率类型、分期发行、发行利率和发行窗口研判等2)工作安排(3分):包括不限于时间进度、申报文件、公司内部流程及制度梳理3)监管沟通能力(3分):包括但不限于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监管关系及监管协调能力4)项目团队及人员安排(3分):包括不限于参与本次项目人员介绍,各部门人员安排及工作内容、参与人员相关项目经历等5)销售发行工作(3分):包括不限于路演安排、销售推介工作安排、投资人内部对销售发行的保障措施以上5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主观打分。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本附表2.1.1~2.1.3对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查,再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附表2.2.2规定的标准和分值进行详细评审。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评审细则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项规定。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盖章处签字及盖章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唯一只能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它资格条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4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投标报价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投标人承销费率报价(承销费率=牵头管理费率+销售佣金费率)不超过发行规模的0.05%(其中:牵头管理费不超过0.01%),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商务符合性符合商务符合性应答表中的要求(无负偏离)。技术符合性符合技术符合性应答表中的要求(无负偏离)。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100分)1.报价部分50分2.商务部分45分3.技术部分5分2.2.2评分标准报价部分(50分)承销费率=牵头管理费率+销售佣金费率承销费率报价(50分)(1)评标基准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中去掉最高费率和最低费率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含三个)的,则直接以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承销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算术性错误修正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2)计分方法: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0分,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和评标基准价相减,每高0.01%扣1分,每低0.01%扣1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费率,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以上计分计算的最终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五位,第六位四舍五入,按插入法计算。例如:A的投标费率为0.05%,评标基准价为0.01%,则A得分=50-1×|(0.05%-0.01%)/0.01%|=46;B的投标费率为0.009%,评标基准价为0.01%,则B得分=50-1×|(0.009%-0.01%)/0.01%|=49.9商务部分(45分)(注:若分行参与投标的,以总行的资料参与评审)综合实力(15分)5分投标人2020-2022年度的资产规模(以年度报告中三年度的累计金额为准):排名第1-3:得5分;排名第4-6:得4分;排名第7及之后:得3分提供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复印件。5分投标人(不论是总行还是总行授权分行参加投标,均以总行情况进行考核,不含分支机构)2020年至今未受到中国***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或人民银行三个监管机关及下属的省、市级机构相关处罚的,得5分,每处罚一次扣1分。受到过相关处罚的,提供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及下属的省、市级机构的官方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提供受到相关处罚的说明原件;未受到过相关处罚的,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投标人须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5分投标人根据2023年债券总承销规模(wind口径)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金额数据为准):排名第1-3:得5分;排名第4-6:得4分;排名第7及之后:得3分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项目业绩、发行实力(15分)5分投标人根据2023年主承销商业银行金融债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金额数据为准):排名第1-3:得5分;排名第4-6:得4分;排名第7及之后:得3分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5分投标人根据2023年成功发行城农商行金融债承销规模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排名第1-3:得5分;排名第4-6:得4分;排名第7及之后:得3分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5分投标人根据2023年成功发行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类承销规模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排名第1-3:得5分;排名第4-6:得4分;排名第7及之后:得3分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相关承诺(15分)3分投标人(或投标人总行)承诺余额包销(3分)。未承诺余额包销得0分。提供承诺函原件。6分按投标人(或投标人总行)承诺的投资规模从大到小排名,第一得6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及以后得2分。未承诺投资规模得0分。提供承诺函原件,并承诺将投资金额写入合同协议。6分按投标人(或投标人总行)对招标人债券投资授信额度从大到小排列,第一得6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及以后得2分。无投资授信额度得0分。投标人自行提供佐证资料。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以排名打分的各项中,若出现2个及以上投标人并列第n名,则紧跟其后位的投标人排名为n+1。技术部分(5分)(注:投标人技术部分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承销服务方案合理性5分本期债券基本条款设计、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销售工作安排、销售策略等情况。针对融资业务的具体承销服务方案评分; 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对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论证依据,工作质量、时间流程等方面),满分5分,根据服务方案内容和可行性进行打分:1)服务方案设计(1分):包括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利率类型、分期发行、发行利率和发行窗口研判等2)工作安排(1分):包括不限于时间进度、申报文件、公司内部流程及制度梳理3)监管沟通能力(1分):包括但不限于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监管关系及监管协调能力4)项目团队及人员安排(1分):包括不限于参与本次项目人员介绍,各部门人员安排及工作内容、参与人员相关项目经历等5)销售发行工作(1分):包括不限于路演安排、销售推介工作安排、投资人内部对销售发行的保障措施以上5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方案横向比较后进行主观打分。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本附表2.1.1~2.1.3对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查,再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附表2.2.2规定的标准和分值进行详细评审。第二节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1)评审排名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承销费率)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总报价(承销费率)低的评审排名优先;总报价(承销费率)也相等的,商务部分评分高的评审排名优先;商务部分评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投标人评审排名顺序。(2)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排名后,评标委员会推荐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评审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按实际数量推荐。(3)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00分):2.2.1.1分包一:券商类主承销商报价部分(50分);商务部分(35分);技术部分(15分)。2.2.1.1分包二:银行类主承销商报价部分(50分);商务部分(45分);技术部分(5分)。2.2.2评分标准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2.1.1、2.1.2、2.1.3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2.2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2.3投标人总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算术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以下内容为合同部分条款。签订合同时,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已明确内容的合同条款必须按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已明确内容签订;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未明确内容的合同条款应按合同部分条款或双方商定签订;如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已明确内容与合同部分条款不一致的,相关合同条款必须按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已明确内容签订。1.定义“发行人”指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指****股份有限公司。…………2.本期证券3.发行与托管4.承销责任5.募集款项的划付6.与本期债券有关的费用7.付息和本金兑付8.主承销商的义务9.税款10.违约责任一、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各方应根据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按时划付有关款项,违约方应按照未划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比例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除此之外,前述收款方有权依法采取针对违约方的一切行动以弥补其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蒙受的损失。二、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合称“关联人士”)履行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义务时,因过错而造成其他一方或多方损失的,该协议方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11.保密一、任何一方(“接收方”)保证对本协议及其条款,以及另一方(“披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保密信息”)严守秘密,除为履行项目之目的向接收方有知悉必要的关联人士或咨询顾问披露保密信息外,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接收方将促使其关联人士或咨询顾问履行与接收方同等的保密义务。二、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一)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之时,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被接收方知悉。(二)非因接收方原因,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三)保密信息是接收方从与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四)接收方应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其他监管规定要求披露。(五)接收方应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证券/金融监管机构、自律机构等有权机关之要求披露。主承销商在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满6个月时终止。三、主承销商向发行人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或口头建议(包括任何意见或报告),或者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之间与承销工作有关的任何交流,应仅能由发行人所使用,未经主承销商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第三方所使用,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发行人所聘请的专业顾问除外,但该等顾问不得依赖该等建议或交流行事)。四、双方如另行签有保密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第五章项目需求第一节商务符合性要求条款号招标要求1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服务期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服务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人员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服务成果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6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7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报价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履约担保: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合同条款: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12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有权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要求的上述资料送达招标人处。经招标人复核无误后,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要求通过复核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后续招标工作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款相关规定处理。注: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响应后,招标人在后期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再做出调整。第二节技术符合性要求无第三节测试(面试)要求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本篇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各项需要签字、盖章的资料,若是总行(或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按格式要求由总行(或总公司)盖章、由总行(或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若是总行(或总公司)授权分行(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按格式要求由其总行(或总公司)或者被授权的分行(或分公司)盖章均可;按格式要求由总行(或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也可以由分行(或分公司)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项目名称:(标注正本或副本处)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目录(投标人自拟)A: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分包信息)的投标。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工作,承销费率为%,其中:牵头管理费率为%,销售佣金费率为%。2、我们现提交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纸质版副本1份,电子投标文件2份。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评审办法。4、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5、若我们成为中标人,我方将按照评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投标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中标人,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入场交易服务费。7、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需提供其以上身份证明复印件,建议复印件格式如下。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以上身份证明,需提供正规官方机构颁发(出具)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格式自拟。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信息必完整清晰。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双面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相关证件(材料)号码(如有))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如被授权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需提供其以上身份证明复印件,建议复印件格式如下。如被授权人无以上身份证明,需提供正规官方机构颁发(出具)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格式自拟。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信息必完整清晰。此处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双面复印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B:资格、技术、商务部分1:诚信声明及承诺致:(招标人)我司申明:1、我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可靠性的。若在评标及后续工作中发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我司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我司愿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2、我方完全认可: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5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相关规定。3、我方完全认可招标文件中“相关测试(面试)”(如果有)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并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4、我方完全认可招标文件中“复核”(如果招标人要求)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并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执行。……注:投标人可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补充其他更优的承诺或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3:其他资料(该部分资料由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商务评审(如果有)、技术评审(如果有)等内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并附相应证明资料)附件1评审表页码对照表建议各投标人按照第三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内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所罗列的内容,以表格形式在此一一对应地将投标文件中所对应页码标注说明,以便评标委员会查找和评审。本表仅供评标委员会参考使用,如出现错漏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附件2:商务符合性应答表(该表以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项目需求》中“商务符合性要求”描述为准,请各投标人按序号作出响应,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项目需求》中“商务符合性要求”描述为准)条款号招标要求有无偏离如有偏离,请自此备注偏离内容1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服务期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服务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人员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服务成果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6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7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报价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履约担保: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合同条款: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12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有权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要求的上述资料送达招标人处。经招标人复核无误后,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要求通过复核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后续招标工作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款相关规定处理。注: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并对该表内容逐条响应。2、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在“有无偏离”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响应后,招标人在合同签订时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投标文件中“无偏离”、“正偏离”、其他优惠承诺响应内容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执行,不再做出调整。投标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3:技术符合性应答表无附件4:承诺函(若有)致:(招标人)若我单位成为本分包合格投标人,在招标人同意且我方接受本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销售佣金费率的情况下,我方愿意作为本分包的联席承销商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并按与招标人商定的具体服务内容签订合同。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融债主承销商 银行类主承销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