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BHSWT040
项目名称: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矿山巡查;2、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编制;4、矿山储量年报编制;5、矿泉水企业的巡查与季度报、年报;6、关闭未注销矿山的监督检查;7、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8、治理性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根据《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E级和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目录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2023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线上开启: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5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落实的政策: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1.3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2.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3投标文件制作:2.4.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2.4.3.3投标人可自愿提交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2.9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2.9.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拟在2023年3月4日17: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拟在2023年3月4日17:00之后,2023年3月5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收件人:邓平,联系方式:0574-87208638。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9.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2.10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劳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37672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37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梅、邓平、徐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8638
质疑联系人:江华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86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矿产资源督察服务项目-20240208【可上传】.docx312.2K
【招标文件】矿产资源督察服务项目-20240208【可上传】.docx
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2024NBHSWT040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5第二章招标需求10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6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5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NBHSWT040项目名称: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矿山巡查;2、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编制;4、矿山储量年报编制;5、矿泉水企业的巡查与季度报、年报;6、关闭未注销矿山的监督检查;7、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8、治理性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根据《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E级和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目录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2023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开标时间:2024年3月5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线上开启: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落实的政策: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1.3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2.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3投标文件制作:2.4.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2.4.3.3投标人可自愿提交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2.9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2.9.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拟在2023年3月4日17: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拟在2023年3月4日17:00之后,2023年3月5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收件人:邓平,联系方式:0574-87208638。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9.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2.10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传真:0574-87237607项目联系人(询问):劳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37672质疑联系人: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376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梅、邓平、徐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8638质疑联系人:江华波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863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传真:/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招标需求项目编号:2024NBHSWT040项目名称: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基本情况根据国家《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进行矿产资源督察服务。二、工作内容1、矿山巡查;2、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编制;4、矿山储量年报编制;5、矿泉水企业的巡查与季度报、年报;6、关闭未注销矿山的监督检查。7、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8、治理性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三、人员基本要求1、督察人员应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熟悉矿政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必须深入矿山现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作要求,科学、公正、客观地逐项对照检查;2、督察人员不得与矿业权人有合资、合作、入股、持股或其它形式的经济关系;3、督察人员不得接受矿业权人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向矿业权人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矿业权人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借矿产督察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利益;4、督察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或者违反上述相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应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5、投标文件中所列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实际到岗到位,并指定2名人员驻点服务海曙矿政管理,服务期内不得未经业主同意无故变更项目组人员和驻点人员,因投标方无故更换技术人员或人员素质及技术能力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业主将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方承担赔偿责任。投标方违约行为将记录信用失信行为并上报“浙江省地矿综合监管系统”。四、工作基本要求1、矿山巡查每矿每月一次,在每月下旬进行,按以下内容巡查:①界桩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减少、位置是否移动;②地面标志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减少、位置是否移动;③最低开采标高标志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减少、位置是否移动;④告示牌是否受损;⑤是否有越界开采情况。根据巡查结果,认真填写《矿山巡查记录表》,必要时应做好现场拍摄等影像记录工作。次月5日前将记录表汇交采购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采购单位,督促矿山企业整改。2、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每矿每季度一次,在季度未月结合矿山巡查一并进行。按以下内容检查:①在开采范围内是否定期进行现状图实测;开采的平面位置与高程是否超越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范围;②是否按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建立了开拓系统,并实施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③最终台阶要素,包括台阶高度、安全平台及清扫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是否达到了方案设计的要求;④不同品位的矿石、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可利用的废石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得到合理利用;⑤排土场是否按方案要求进行设置,剥离的表土是否单独堆放;⑥是否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实施边开采边治理;根据检查结果,认真填写《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备案表》。每季度次月5日前将记录表汇交给采购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采购单位,督促矿山企业整改。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编制矿山储量动态检测采用季报形式,每矿每季度一次,在季度未月进行。按《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56号)、《关于加强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3〕5号)、《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4号)和《浙江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浙土资规〔2017〕5号)要求开展工作。①开展矿山1:2000开采现状地形图测绘;②开展矿山1:2000地质测量;③综合整理各类地质资料后,编制矿山储量季报。《矿山储量季报》须经专家审查通过,每季度次月5日前按每矿一式五份提交(附电子光盘一张,测量的相关图件需CAD格式)。4、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每矿每年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经单位审核通过的矿山储量年报及附图。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56号)、《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4号)和《浙江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浙土资规〔2017〕5号)要求开展工作。①开展矿山1:2000开采现状地形图测绘;②开展矿山1:2000地质测量;③实测矿山界桩是否移动;④拍摄矿山界桩、最低开采标高标志及告示牌照片;⑤综合整理各类地质资料后,编制矿山储量年报。年报中应附矿山界桩、最低开采标高标志、告示牌照片。对越界开采现象,说明引起原因。《矿山储量年报》须经专家审查通过,次年1月5日前按每矿一式五份提交(附电子光盘一张,测量的相关图件需CAD格式)。5、矿泉水企业的巡查与季度报、年报每季度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检查内容编制检查报告。检查内容,界桩及采矿权告示牌安装情况,生产及销售台账,是否安装按照规范生产。6、关闭未注销矿山的监督检查根据省厅采矿权管理要求,提供未注销矿区的季度报、年报资料,协助分局做好日常监管工作。7、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1)每月一次,检查内容:①治理施工是否按《治理方案》要求正常实施;②治理范围是否超越《治理方案》设计的范围;③形成的台阶要素,包括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是否符合《治理方案》设计要求;④其它治理措施(包括截、排水沟、挡墙、复土绿化等)是否符合《治理方案》设计要求。根据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表》。次月5日前将记录表汇交给采购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采购人,督促矿山企业整改。(2)根据采购人需要,对治理项目开展地质测量,服务费另行结算(按矿山季度报的80%计价)。8、治理性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标单位须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对矿山的安全现状进行检查会诊,对诊断中所发现安全隐患情况按时提交诊断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会诊内容:矿山企业会诊时参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4〕16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6〕9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和等要求执行。人员要求:项目组成人员两人及以上,其中至少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矿山类安全评价师资格。检查服务要求:需指定详细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组别、人员、时间、频次、内容和标准,制定详细工作流程(报采购人)、检查表、检查结果反馈表等,建立健全安全专业检查责任制和检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根据企业数量、特性等合理安排服务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和企业书面交底,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出具专门的诊断报告,由参与工作的相关专家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送采购单位及应急管理主管单位。出具的诊断报告应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对检查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服务数量及时间要求:计划一年进行四次检查,每季度一次,并出具诊断报告及整改建议。附件:2024年度全区采矿权一览表序号采矿权人地址矿山名称1宁波市高桥新欣采石场(过期未注销)高桥镇岐湖村宁波市海曙高桥镇岐湖村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矿2宁波市海曙诺盛矿业有限公司鄞江镇光溪村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光溪村凤山普通建筑石料矿3宁波市海曙诺诚矿业有限公司鄞江镇梅园村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扇子洋普通建筑石料矿4宁波江诺建材有限公司高桥镇岐湖村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双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5宁波君汇矿业有限公司高桥镇岐阳村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乌石浪山普通建筑石料矿6宁波海捷矿业有限公司高桥镇岐湖村高桥镇潘岙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矿7宁波海捷矿业有限公司鄞江镇光溪村凤山第一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矿8宁波市万顺矿业有限公司集士港镇山下庄村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9宁波灵峰矿泉水开发有限公司横街镇梅梁桥村宁波灵峰矿泉水开发有限公司矿泉水厂五、其他要求1、免费成果维护期:督察任务完成后一年内如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成果维护,提供小规模调查服务。发生越界开采时,根据季度报测绘成果单独出具越界开采量估算报告,不另行收费。2、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提供给中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中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中标人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4、本项目重要、关键性工作部分,必须由中标人单位自身负责完成,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若经采购人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5、项目组成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归档,服务期间不得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投标人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6、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相关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投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7、投标人递交认为有必要说明、证明有能力、有资格承担合同的其他文件。六、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2)以单个项目计算费用,因老矿山到期或新矿山开采及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变化,中标方实际督察矿山家数、督察次数会有所变化,费用结算以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及最终实际监管工作量为准;完成各项任务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统计、核算,每半年结算一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服务合同按半年度结算:合同期限内上半年度费用当年付清(如有预付款的,扣除预付款),合同期限内下半年度费用在下一年付清。(3)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支付预付款或者降低预付款比例。(4)除预付款外(如有),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技术服务内容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标人迟延开具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5)如按照实际工作量核算费用大于中标价,多出部分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2采购内容: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投标报价应该包含所有与本采购服务相关的、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税金、利润、材料等易耗品费用,以及检测等一切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设有招标单价限价,其中:①矿山服务费用:每家石料矿山每年服务费7.2万元,矿泉水企业每年服务费1.6万元,过期未注销矿山监督检查,每矿每年0.8万元;②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服务费,每矿每年1.4万元;③治理性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服务费,每矿每年1.2万元;委托矿山及企业名单见第二章招标需求,其中过期未注销矿山数量暂定1家、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暂定2家、治理性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定2家;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单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5)因老矿山到期或新矿山开采及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变化,中标方实际督察矿山家数、督察次数会有所变化,费用结算以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及最终实际监管工作量为准。(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宁波市中介超市网比选结果,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9000元。(8)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9)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4投标保证金:无5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6澄清或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投标文件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可自愿提交以U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 。*8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规定; *9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规定;10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1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经采购单位确认,评标结果公示于招标公告发布网站。12投标保证金退还: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1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4履约保证金:无15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6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17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18解释权:项目名称、公告标题等不影响对项目性质的认定;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5.“书面形式”系指“政采云”平台、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报、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公告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或转让。(八)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处理。*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九)询问、质疑和投诉1.询问(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2)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质疑(1)提出质疑的期限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间或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提出质疑的要求①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②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传真、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③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3)质疑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十)关于分公司投标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的,可独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荣誉等对分公司无效。(十一)关于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的问题应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采购人视情况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作出答复。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补充文件或书面更改通知的方式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及时通知购买采购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这些补充文件或通知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3.为使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依据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修改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发出采购文件修改通知。若发出“更改通知”日距公告的投标截止期不足15天,采购代理机构在通知书中将明确是否推迟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若所有潜在投标人在第4条规定的回复中对不推迟投标截止和开标日期均明示同意,则按原定时间执行。4.潜在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推迟截标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5.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重要提示: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至少包含以下部分,提供格式的按照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2.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投标人上述(2)、(3)条中的证件只需提供一本。(4)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5)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请提供。格式自拟);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见附件);(7)根据《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E级和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目录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2023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3.商务技术文件:(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拟派驻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9)项目实施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0)投标人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1)评分标准所需要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12)采购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3)投标人认为还需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可自愿提供提供以U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2.投标人可自愿提交电子文本一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投标人自愿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备份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备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备份投标文件。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八)投标无效的情形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资格评审:(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投标有效期、质保期等打*的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5)报价文件未单独密封封装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3)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或取消中标资格。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三)特别说明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组织机构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组织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a.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b.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c.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1.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如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则评标委员会可通过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5.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确定排名紧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七、采购方式变更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至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经相关财政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按照原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方式进行,或者改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八、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九、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1.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无质保金。十、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求验收必须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标准。十一、中小企业特别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1.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等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1.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3、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三、评标程序1.采购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采购机构组织,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2.本次公开招标投标文件先开资信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公布商务技术结果后,再开报价文件。3.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宣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四、评标过程(一)评标程序1.资格条件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性审查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格性审查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格性审查3、投标声明书资格性审查4、书面声明资格性审查5、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资格性审查6、根据《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E级和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目录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2023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资格性审查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且填写项目齐全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2、投标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明且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相符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3、投标文件格式规范、项目齐全且不存在内容虚假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明确、无前后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5、投标有效期、质保期等打*的商务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6、带“*”的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7、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且修改处按规定签署、盖章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8、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审查技术9、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且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不存在虚假投标符合性审查技术10、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且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无实质性偏离符合性审查技术11、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符合性审查技术12、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符合性审查技术13、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封装且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符合性审查报价14、采用人民币报价且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符合性审查报价15、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且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符合性审查报价16、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符合性审查报价17、投标报价唯一且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一致的符合性审查报价18、报价合理,不存在不平衡报价符合性审查报价19、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符合性审查报价20、投标人的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如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合理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技术商务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4.中标原则评委会按照各投标人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时,则抽签决定,先抽中者排名在前;推荐综合得分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5.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评分标准序号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分15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价格)×15。152资信技术分85分实施方案(42分)1.根据投标人拥有的工作区基础资料完整、丰富、系统化程度进行综合评议。①对拥有工作区基础资料完整、丰富、系统化的得6-4分;②对拥有工作区基础资料相对完整、丰富、系统化的得3.9-3分;③对拥有工作区基础资料略有欠缺的得2.9-1分;④对拥有工作区基础资料不完整、片面缺乏的得0.9-0分;缺项不得分。63资信技术分85分实施方案(42分)2.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目标任务明确性、预期成果明确性、目标实现途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①目标任务、预期成果明确、目标实现途径合理的得6-4分;②目标任务、预期成果相对明确、目标实现途径相对合理的得3.9-3分;③目标任务、预期成果、目标实现途径合理性略有欠缺的得2.9-1分;④目标任务、预期成果、目标实现途径不合理性,内容不全的得0.9-0分;缺项不得分。64资信技术分85分实施方案(42分)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部署安排清楚、详细,考虑周全完整、切实可行的,进行综合评议。①工作部署安排清楚、详细,考虑周全完整、切实可行的得6-4分;②工作部署安排相对清楚、详细,考虑相对周全、可行的得3.9-3分;③对工作部署安排比较简单,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无明显重大缺陷的得2.9-1分;④对工作部署安排在细节上有欠缺、存在较多的不足,可行性差的得0.9-0分;缺项不得分。65资信技术分85分实施方案(42分)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措施得力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①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措施全面、详尽的得6-4分;②质量保证体系、措施相对全面、详尽的得3.9-3分;③质量保证体系、措施略有欠缺的得2.9-1分;④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措施片面、缺乏不完整的得0.9-0分;缺项不得分。66资信技术分85分实施方案(42分)5.对本项目的组织计划进度安排、进度控制、时间节点的把握进行评议:①计划安排、进度控制可行有效、详细细致,时间节点把握严谨合理的得6-4分;②计划安排、进度控制相对可行有效、详细,时间节点把握相对合理的得3.9-3分;③计划安排、进度控制可行有效、时间节点把握一般的得2.9-1分;④计划安排、进度控制、时间节点把握欠缺、存在较多不足的得0.9-0分;缺项不得分。67资信技术分85分实施方案(42分)6.项目设备(越野车、无人机、卫星电话、手持式GPS、全站仪、测斜仪、笔记本电脑等)保障措施: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设备的情况进行评分。①配置充分、合理,性能可以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6-4分;②配置相对充分、合理、性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3.9-3分;③配置一般、合理、性能一般,略有欠缺的得2.9-1分;④配置较差、不全的、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9-0分;缺项不得分。68资信技术分85分实施方案(42分)7.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后续服务保障承诺、后续技术支持程度进行综合评议。①后续服务保障承诺、后续技术支持合理、有效可行的得6-4分;②针后续服务保障承诺、后续技术支持相对合理、有效可行的得3.9-3分;③后续服务保障承诺宽泛无针对性,后续技术支持略有欠缺的得2.9-1分;④后续服务保障承诺、后续技术支持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9-0分;缺项不得分。69资信技术分85分重点、难点、解决方法及措施(12)1.重点、难点分析: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精准性、全面性、详尽进行综合评议。①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精准、全面、详尽的得6-4分;②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相对精准、全面、详尽的得3.9-3分;③对项目重难点的剖析在细节上略有欠缺的得2.9-1分;④对项目重难点剖析片面、缺乏专业性的得0.9-0分;缺项不得分。610资信技术分85分重点、难点、解决方法及措施(12)2.解决方法及措施:针对本项目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合理、有效可行性进行综合评议。①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合理、有效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4分;②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较为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9-3分;③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在细节上略有欠缺的得2.9-1分;④针对重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0.9-0分;缺项不得分。611资信技术分85分专业资质(3分)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矿山地质测量或工程测量(矿山测量)甲级资质证书的得3分,乙级资质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12资信技术分85分绿色矿山评估机构(1.5分)入选省级及以上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得1.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513资信技术分85分管理体系认证(3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份认证证书得1分,最高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以上认证必须在开标当天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 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314资信技术分85分同类业绩(1.5分)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由评委根据合同内容认定)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1.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15资信技术分85分项目负责人专业能力(4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采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416资信技术分85分人员配备(6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素质、学历情况、技术能力、相关经验及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资源调动能力进行综合评议:①人员专业结构配置均衡合理、数量充足,能力出色,能够充分满足项目实施的得6-4分;②人员专业结构配置较为均衡合理、数量较多,能力较好,能够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3.9-2分;③人员专业结构配置一般、数量略有欠缺的得1.9-1分;④人员专业结构配置不合理、数量欠缺的得0.9-0分;【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2024年10月-2024年12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617资信技术分85分服务便利性(12分)1、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便利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便利性、售后服务措施、服务承诺以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酌情打分:①服务便利、措施全面、承诺到位的得6~4分;②服务较为便利、措施较为全面、承诺较为到位的得3.9~2分;③服务便利性一般、措施全面性一般、承诺一般到位,略有欠缺的得1.9~1分;④服务不够便利、措施笼统,承诺片面的得0.9~0分。【须提供常驻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服务机构联系方式,且售后服务机构须承诺自愿履行本采购文件的约定投标人售后服务的义务】618资信技术分85分服务便利性(12分)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时间、保修条款、培训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酌情打分:①响应快速、保修完善、培训到位,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6~4分;②响应较快速、保修较完善、培训较到位的,较好满足招标需求要求的得3.9~2分;③响应速度一般、保修条款略有欠缺、培训内容略有欠缺,能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1.9~1分。④响应速度慢、保修条款不完善、培训内容宽泛无针对性的,无法满足招标需求的得0.9~0分。619合计100注:1、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对缺项的项目按零分计。分数汇总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做为资信技术分,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2、表中分值重叠数下限包括本数,上限不包括本数。3、相关证明资料要求“原件核查”的,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进行查验,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不符的,对应项不得分。4、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乙方:矿产资源督察作为一项经常性的矿政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涉及因素多。根据国家《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省厅《关于全面开展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3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5号)、《关于加强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3〕5号)及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矿产资源行政监管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甬土资发〔2013〕144号)的要求,为切实抓好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矿产资源督察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有关职责和权利,经商定制订如下合同条款:一、委托内容1、矿山巡查;2、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编制;4、矿山储量年报编制;5、矿泉水企业的巡查与季度报、年报;6、关闭未注销矿山的监督检查。7、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8、治理性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二、工作基本要求(一)人员要求1、督察人员应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熟悉矿政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必须深入矿山现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作要求,科学、公正、客观地逐项对照检查;2、督察人员不得与矿业权人有合资、合作、入股、持股或其它形式的经济关系;3、督察人员不得接受矿业权人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向矿业权人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矿业权人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借矿产督察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利益;4、督察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或者违反上述相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应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5、乙方投标文件中所列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实际到岗到位,并指定2名人员驻点服务海曙矿政管理,服务期内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无故变更项目组人员和驻点人员,因乙方无故更换技术人员或人员素质及技术能力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甲方将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约行为将记录信用失信行为并上报“浙江省地矿综合监管系统”。(二)工作要求1、矿山巡查每矿每月一次,在每月下旬进行,按以下内容巡查:①界桩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减少、位置是否移动;②地面标志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减少、位置是否移动;③最低开采标高标志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减少、位置是否移动;④告示牌是否受损;⑤是否有越界开采情况。根据巡查结果,认真填写《矿山巡查记录表》,必要时应做好现场拍摄等影像记录工作。次月5日前将记录表汇交甲方。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甲方,督促矿山企业整改。2、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每矿每季度一次,在季度未月结合矿山巡查一并进行。按以下内容检查:①在开采范围内是否定期进行现状图实测;开采的平面位置与高程是否超越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范围;②是否按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建立了开拓系统,并实施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③最终台阶要素,包括台阶高度、安全平台及清扫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是否达到了方案设计的要求;④不同品位的矿石、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可利用的废石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得到合理利用;⑤排土场是否按方案要求进行设置,剥离的表土是否单独堆放;⑥是否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实施边开采边治理;根据检查结果,认真填写《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备案表》。每季度次月5日前将记录表汇交给甲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甲方,督促矿山企业整改。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编制矿山储量动态检测采用季报形式,每矿每季度一次,在季度未月进行。按《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56号)和《关于加强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3〕5号)要求开展工作。①开展矿山1:2000开采现状地形图测绘;②开展矿山1:2000地质测量;③综合整理各类地质资料后,编制矿山储量季报。《矿山储量季报》须经专家审查通过,每季度次月5日前按每矿一式五份提交(附电子光盘一张,测量的相关图件需CAD格式)。4、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每矿每年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经单位审核通过的矿山储量年报及附图。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和《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56号)要求开展工作。①开展矿山1:2000开采现状地形图测绘;②开展矿山1:2000地质测量;③实测矿山界桩是否移动;④拍摄矿山界桩、最低开采标高标志及告示牌照片;⑤综合整理各类地质资料后,编制矿山储量年报。年报中应附矿山界桩、最低开采标高标志、告示牌照片。对越界开采现象,说明引起原因。《矿山储量年报》须经专家审查通过,次年1月5日前按每矿一式五份提交(附电子光盘一张,测量的相关图件需CAD格式)。5、矿泉水企业的巡查与季度报、年报每季度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检查内容编制检查报告。检查内容,界桩及采矿权告示牌安装情况,生产及销售台账,是否安装按照规范生产。6、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1)每月一次,检查内容:①治理施工是否按《治理方案》要求正常实施;②治理范围是否超越《治理方案》设计的范围;③形成的台阶要素,包括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是否符合《治理方案》设计要求;④其它治理措施(包括截、排水沟、挡墙、复土绿化等)是否符合《治理方案》设计要求。根据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表》。次月5日前将记录表汇交给甲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甲方,督促矿山企业整改。(2)根据甲方需要,对治理项目开展地质测量,服务费另行结算(按矿山季度报的80%计价)。7、治理性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乙方须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对矿山的安全现状进行检查会诊,对诊断中所发现安全隐患情况按时提交诊断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会诊内容:矿山企业会诊时参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4〕16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6〕9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执行。人员要求:项目组成人员两人及以上,其中至少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矿山类安全评价师资格。检查服务要求:需指定详细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组别、人员、时间、频次、内容和标准,制定详细工作流程(报甲方)、检查表、检查结果反馈表等,建立健全安全专业检查责任制和检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根据企业数量、特性等合理安排服务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和企业书面交底,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出具专门的诊断报告,由参与工作的相关专家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送甲方及应急管理主管单位。出具的诊断报告应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对检查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服务数量及时间要求:计划一年进行四次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并出具诊断报告及整改建议。8、过期未注销矿山数量根据省厅采矿权管理要求,提供未注销矿区的季度报、年报资料,协助分局做好日常监管工作。附件:2024年度全区采矿权一览表序号采矿权人地址矿山名称1宁波市高桥新欣采石场(过期未注销)高桥镇岐湖村宁波市海曙高桥镇岐湖村集中开采区建筑石料矿2宁波市海曙诺盛矿业有限公司鄞江镇光溪村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光溪村凤山普通建筑石料矿3宁波市海曙诺诚矿业有限公司鄞江镇梅园村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扇子洋普通建筑石料矿4宁波江诺建材有限公司高桥镇岐湖村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湖村双岙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5宁波君汇矿业有限公司高桥镇岐阳村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乌石浪山普通建筑石料矿6宁波海捷矿业有限公司高桥镇岐湖村高桥镇潘岙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矿7宁波海捷矿业有限公司鄞江镇光溪村凤山第一石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矿8宁波市万顺矿业有限公司集士港镇山下庄村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9宁波灵峰矿泉水开发有限公司横街镇梅梁桥村宁波灵峰矿泉水开发有限公司矿泉水厂(3)其它要求1、免费成果维护期:督察任务完成后一年内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须免费提供成果维护,提供小规模调查服务。发生越界开采时,根据季度报测绘成果单独出具越界开采量估算报告,不另行收费。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甲方现有的能提供给乙方利用的资料,甲方对乙方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乙方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4、本项目重要、关键性工作部分,必须由乙方自身负责完成,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若经甲方发现,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项目组成人员须报甲方备案归档,服务期间不得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乙方违约;乙方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相关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乙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乙方须做出书面承诺。三、合同金额及服务收费标准1、合同金额为(大写):元(¥)。2、本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交通、调研、资料收集与分析、测试费、数据库建设(含设备投入)及其后期运营维护费、成果报告编制和管理、专家咨询论证费、报告出具、验收、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费用结算以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及最终实际工作量为准。3、服务收费标准(1)矿山巡查:每矿每次元;(2)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与矿山巡查合并进行,不另计费用;(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每矿每次元(包括专家审查费用);(4)矿山储量年报:每矿每次元(包括专家审查费用)。(5)矿泉水企业的巡查与季度报、年报:每矿每次元。(6)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每次元。(7)治理性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次元。(8)过期未注销矿山数量:每次元。四、合同单价按上述取费标准,督察合同单价为:每家石料矿山每年服务费元,矿泉水企业每年服务费元;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服务费,每家每年元;治理性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服务费,每矿每年元;过期未注销矿山,每家每年元。委托矿山及企业名单见附件。因老矿山到期或新矿山开采及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变化,乙方实际督察矿山家数、督察次数会有所变化,费用结算以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及最终实际监管工作量为准。五、服务费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2)以单个项目计算费用,因老矿山到期或新矿山开采及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变化,中标方实际督察矿山家数、督察次数会有所变化,费用结算以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及最终实际监管工作量为准;完成各项任务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统计、核算,每半年结算一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服务合同按半年度结算:合同期限内上半年度费用当年付清(如有预付款的,扣除预付款),合同期限内下半年度费用在下一年付清。(3)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支付预付款或者降低预付款比例。(4)除预付款外(如有),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技术服务内容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标人迟延开具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5)如按照实际工作量核算费用大于中标价,多出部分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六、履约保证金:无七、违约责任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督察项目或未提交相关报表(报告)的,延迟五天内的扣减该项服务费2%;延迟时间超过五天的,扣减该项服务费5%。延迟时间超过1个月的,不再支付该项服务费。八、委托督察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年月日。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完成时自行终止。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地 址:地 址:法人代表或代表人(签字):法人代表或代表人(签字):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及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外包装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品目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年月日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品目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份、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投标报价1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报价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1.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单价(元)数量合价(元)一矿山服务1矿山巡查和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元/次/矿12次/年 元/年/矿2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含专家审查费用) 元/次/矿3次/年 元/年/矿3矿山储量年报(含专家审查费用) 元/次/矿1次/年 元/年/矿4每家矿山每年服务费(序号1+2+3的合价之和)// 元/年/矿5石料矿山数量/暂定7座/6矿泉水企业的巡查与季度报、年报 元/次/矿4次/年 元/年/矿7矿泉水企业数量/1家/8过期未注销矿山监管元/年/ 元/年9过期未注销矿山数量/暂定1家/10矿山服务年度费用(每年服务费合计:序号4*5+6*7+8*9)// 元/年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服务11废弃矿山每家每年服务费 元/次/矿12次/年 元/年/矿12废弃矿山数量/暂定2座/13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服务年度费用(每年服务费合计:序号11*12)// 元/年三治理性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服务14治理性矿山每年服务费 元/次/矿4次/年 元/年/矿15治理性矿山数量/暂定3座/16治理性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服务年度费用(每年服务费合计:序号14*15)// 元/年四投标总价(每年服务费总计:序号10+13+16)// 元/年注:(1)招标单价限价:①:矿山服务费用:每家石料矿山每年服务费7.2万元,矿泉水企业每年服务费1.6万元;过期未注销矿山监督检查,每矿每年0.8万元②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服务费,每矿每年1.4万元;③治理性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服务费,每矿每年1.2万元。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声明书格式:投标声明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联合体协议格式(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协议主体(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为响应贵方的项目的招标活动,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就联合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二、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联合体其他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本项目的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做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投标文件、书面澄清及承诺等响应资料的签署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如下:(各自所占工作量的百分比),上述百分比即是本项目合同金额的分配比例。五、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结算。六、本协议提交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主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书面声明格式书面声明我方郑重承诺:1、我公司(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公司(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公司(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公司(单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资格条件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通过□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3、投标声明书□通过□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4、书面声明□通过□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5、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通过□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6、根据《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E级和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目录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2023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通过□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不通过第( )页资格性审查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通过□不通过第( )页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符合性自查表格式符合性自查表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且填写项目齐全□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2、投标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明且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相符□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3、投标文件格式规范、项目齐全且不存在内容虚假□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明确、无前后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5、投标有效期、质保期等打*的商务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6、带“*”的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7、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且修改处按规定签署、盖章□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8、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技术9、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且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不存在虚假投标□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技术10、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且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无实质性偏离□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技术11、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技术12、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技术13、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封装且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报价14、采用人民币报价且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报价15、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且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报价16、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报价17、投标报价唯一且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一致的□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报价18、报价合理,不存在不平衡报价□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报价19、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通过□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报价20、投标人的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如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合理□通过□不通过第( )页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商务响应表格式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响应)注:1、投标人根据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商务要求表和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条款填写;2、若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商务条款全部响应,无偏离”的字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技术响应表格式技术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投标文件的技术需求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响应)注:1、投标人根据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的相关条款填写;2、若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技术条款全部响应,无偏离”的字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采购单位及采购项目名称投(中)标单位名称是否国内企业是否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境内货物原产地是否是宁波/是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是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本项目预算/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中)标金额(万元)无需填写备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的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风险提示: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6.拟派驻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格式拟派驻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专 业学 历职 称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进入公司从事项目年限已完成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规模合同时间管理业绩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7.项目实施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序号姓名执业资格/职称/职位负责工作任务同类项目工作经历备注123456…789……后附:上述人员证书等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8.投标人业绩一览表格式投标人业绩一览表序号服务名称业主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9.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致: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市、区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其他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NBHSWT040)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2.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2024年月日(请填写开标当天日期)说明:(1)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及获知其他供应商信息后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以扫描件形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2273767092@qq.com。(2)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供应商可看到所参与标项的供应商名称,在确认与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无任何上述关系的情况下,请在一中的“□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二中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四中的2个下划线用斜杠“/”划掉。(3)此声明书非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无需编入响应文件中。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以文件规定为准】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全文链接:http://zfcg.changzhou.gov.cn/print.php?fid=191352060146258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2024NBHSWT040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5第二章招标需求10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6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5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NBHSWT040项目名称: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矿山巡查;2、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编制;4、矿山储量年报编制;5、矿泉水企业的巡查与季度报、年报;6、关闭未注销矿山的监督检查;7、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8、治理性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根据《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E级和列入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目录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2023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开标时间:2024年3月5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线上开启: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落实的政策: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1.3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haishu.nbggzy.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2.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3投标文件制作:2.4.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2.4.3.3投标人可自愿提交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2.9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2.9.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拟在2023年3月4日17: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拟在2023年3月4日17:00之后,2023年3月5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收件人:邓平,联系方式:0574-87208638。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9.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2.10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传真:0574-87237607项目联系人(询问):劳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37672质疑联系人: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376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梅、邓平、徐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8638质疑联系人:江华波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863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传真:/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招标需求项目编号:2024NBHSWT040项目名称:2024年海曙区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基本情况根据国家《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进行矿产资源督察服务。二、工作内容1、矿山巡查;2、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编制;4、矿山储量年报编制;5、矿泉水企业的巡查与季度报、年报;6、关闭未注销矿山的监督检查。7、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督检查;8、治理性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三、人员基本要求1、督察人员应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熟悉矿政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必须深入矿山现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作要求,科学、公正、客观地逐项对照检查;2、督察人员不得与矿业权人有合资、合作、入股、持股或其它形式的经济关系;3、督察人员不得接受矿业权人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向矿业权人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矿业权人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借矿产督察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利益;4、督察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或者违反上述相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应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5、投标文件中所列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实际到岗到位,并指定2名人员驻点服务海曙矿政管理,服务期内不得未经业主同意无故变更项目组人员和驻点人员,因投标方无故更换技术人员或人员素质及技术能力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业主将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方承担赔偿责任。投标方违约行为将记录信用失信行为并上报“浙江省地矿综合监管系统”。四、工作基本要求1、矿山巡查每矿每月一次,在每月下旬进行,按以下内容巡查:①界桩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减少、位置是否移动;②地面标志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减少、位置是否移动;③最低开采标高标志是否完好、数量是否减少、位置是否移动;④告示牌是否受损;⑤是否有越界开采情况。根据巡查结果,认真填写《矿山巡查记录表》,必要时应做好现场拍摄等影像记录工作。次月5日前将记录表汇交采购单位。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采购单位,督促矿山企业整改。2、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每矿每季度一次,在季度未月结合矿山巡查一并进行。按以下内容检查:①在开采范围内是否定期进行现状图实测;开采的平面位置与高程是否超越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范围;②是否按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建立了开拓系统,并实施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③最终台阶要素,包括台阶高度、安全平台及清扫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是否达到了方案设计的要求;④不同品位的矿石、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可利用的废石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得到合理利用;⑤排土场是否按方案要求进行设置,剥离的表土是否单独堆放;⑥是否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实施边开采边治理;根据检查结果,认真填写《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备案表》。每季度次月5日前将记录表汇交给采购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采购单位,督促矿山企业整改。3、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季报)编制矿山储量动态检测采用季报形式,每矿每季度一次,在季度未月进行。按《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56号)、《关于加强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3〕5号)、《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4号)和《浙江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浙土资规〔2017〕5号)要求开展工作。①开展矿山1:2000开采现状地形图测绘;②开展矿山1:2000地质测量;③综合整理各类地质资料后,编制矿山储量季报。《矿山储量季报》须经专家审查通过,每季度次月5日前按每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产资源督察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