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2024)



    项目概况
     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02-05
    项目名称: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满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诸暨市环城北路1号时代商务中心B2幢3楼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1oBaQqyRFjD0Jse1+CgP0g==&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4.56eb2c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章响应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⑦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 ⑧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人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5)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
    地 址:诸暨市暨南路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傅雪薇
    工作电话(询问):18858500975
    质疑联系人:俞金科
    工作电话:15805859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环城北路1号时代商务中心B2幢3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书哲
    工作电话(询问):15257526139
    质疑联系人:张骞
    工作电话:1770675719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联 系 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docx176.9K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docx

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02-0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采购)采购人: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6第四章评标办法22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0第七章附件....................5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02-05项目名称: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00最高限价(元):详见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自行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村级工程的监理费由村承担,由监理公司在每只工程监理前自行与村签订监理协议并向村结算费用,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__/__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章响应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⑦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⑧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人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5)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地址:诸暨市暨南路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傅雪薇工作电话(询问):18858500975质疑联系人:俞金科工作电话:158058596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环城北路1号时代商务中心B2幢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书哲工作电话(询问):15257526139质疑联系人:张骞工作电话:177067571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诸暨市财政局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联系人:吕康玮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2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均计入最后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2.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3.也需列入最后报价。4.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5.①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6.②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7.③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9.⑤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分包。 B不同意分包。4资格文件10.①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响应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5商务技术文件1.①响应函;2.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3.③联合协议(如需);4.④分包意向协议(如需);5.⑤符合性审查资料;6.⑥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7.⑦商务技术偏离表;8.⑧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将视为响应无效。6报价文件1.①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将视为响应无效。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 9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B组织。10保证金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需求11采购进口产品如果采购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项目属性☐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 / 。1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采购标的: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供应商在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前,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时企业所属行业请选择其他未列明行业。1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5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箱(2262785139@qq.com)。16其他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金额(万元)服务类收费费率100以下(含)1.5%2、以上费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付清。3、代理费缴纳账户: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诸暨西施支行,账号:19532901040010403。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响应人”系指是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响应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响应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3.3.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4针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质疑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4.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响应人,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3当采购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提交与备份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响应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响应人按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响应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响应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联合协议(如需);11.2.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初次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1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响应人的风险。12.2响应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响应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4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响应人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5.备份响应文件15.1响应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箱(2262785139@qq.com)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响应人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响应人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5.5响应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响应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响应文件为准。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章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7.响应有效期17.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人延长响应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响应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响应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响应人按照平台提示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因在线解密异常而导致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人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响应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响应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响应人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人,按照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结果确认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于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25.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25.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签订并公告。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需求另行规定的除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响应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响应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工程量按实结算;年度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监理费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服务期限(先到为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满止。(注:如在服务期内已委托的监理项目,在服务期满时未结束的,监理单位必须服务至该项目质量保修期满。服务期内,如监理不到位出现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工程事故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监理单位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等所有的建设内容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具体监理工作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具体监理项目根据采购人委托确认。2、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2.1监理人派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班子,做好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定进行监理,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监理人按自行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2.2监理工作人员不得与承包本工程的有关承包人及其施工管理人员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2.3监理人应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对设计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准确、不安全等情况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修正意见。2.4严把施工质量关,监理人应按施工进度编制监理规划和各专业及分部施工实施细则。掌握好各个施工环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并根据施工工序进行全程旁站监理、拍照存档,杜绝偷工减料和粗制滥造。2.5协助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2.6参与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2.7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2.8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及样品的品牌、质量和价格,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业主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2.9按建设单位意见,办理设计与施工变更联系单,把好监理关,并负责对施工变更的签证、复核,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变更的签证须经监理人拟派的注册造价师审核,并由总监签字确认。2.10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2.11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2.12督促施工方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2.13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签发,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2.14做好工程项目监理总结,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一式二份原件),定期编制监理简报。2.15负责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计量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初验和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2.16负责各种技术资料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三份原件。2.17保修期内负责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提出责任鉴定意见,处理好善后工作。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保修职责,及时回访修缮。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2.18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3、项目成果3.1成果报告: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合同、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日志、采购人及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资料。3.2成果报告份数:具体文件、资料、份数等成果及数量以采购人及建设单位实际要求为准。三、其它要求1、监理单位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前述工作人员;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单位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并先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调整,并且更换或调整人员的资格与能力应当满足该阶段项目监理工作的要求。3、因工程项目进展需要,采购人提出增加管理人员时,监理方必须保证及时补充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4、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应独立地进行检测、检验、试验工作,即施工单位须做的检测、检验、试验项目,经过监理单位的旁站见证或独立检测、检验、试验后,能足以客观反映施工单位所做的检测、检验、试验项目数据及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5、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仪器、设备,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技术资料,不得与施工单位送到同一检测中心(站)进行检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测量复核、设备安装等检测测试工作,均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测试数据不得相互套用。6、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之规定,同时需满足采购人针对工程档案资料提交的相关要求与规定。7、如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采购人进行赔偿。8、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工作量未能准确复核,并签署了与实际不符的工作量的工程进度付款凭证,采购人将追究其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向采购人进行赔偿。9、人员要求:★9.1响应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少一名,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CA公章,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9.2项目监理机构配置:需配备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市政工程监理员一名,资料员一名,注册造价师一名。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CA公章,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9.3供应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无诸暨市外在建项目,如有诸暨市内在建项目,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CA签章),且最多不得超过二项,如拟派总监有在建项目但已被更换的,应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原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更换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响应或取消其(预)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响应供应商CA签章)。9.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有关要求履行职责,必须严格实行指纹考勤制度,保证人员到岗到位。施工期间,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岗,实行指纹考勤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出勤率不得低于23天/月,每缺勤一天罚款1000元,累计缺勤5次以上10次以下的扣除总监理费的20%,超过10次的扣除总监理费的50%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5在工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监理时弄虚作假损害业主利益的,一经查实,每发现一例,即扣除监理费总额的10%。9.6根据监理规范必须旁站的关键部位及关键工序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隐蔽工程记录及监理日记,记录可用文字及影像的形式。专业监理工程师除了每天必须进行巡查外,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总监及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如没有做好相关记录的视情扣监理费1000-20000元,如监理工程师没有按要求进行旁站每查到一次,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罚款3000元,三次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切责任。9.7监理到岗人员必须与商务技术文件中的人员相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书面报告发包方,由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按擅自更换人员处理。擅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每一人次罚款5000元,擅自更换总监的罚款10000元。9.8加强对施工中安全问题的监督,如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因监理工作不到位引起施工安全问题的,每起扣除监理费1000—5000元不等,如造成施工安全事故的,则除扣除全部监理费外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9.9监理人员在审核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单、工程变更单时应及时认真对照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现场监理记录、预算及市场价格等,确保工程量属实,工程费用合理合规。监理人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单,一般的洽商、变更必须在施工单位上报后7天内签署或提出意见,否则每发生一次扣除监理费1000元,若由于监理人员工作疏忽导致核定的变更明显有误或不合理的,一经认定,每发生一例,即扣除监理费1000元。扣罚款累计超过合同价的50%的,发包人有权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一切责任。10、报告要求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月报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初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等分析总结报告;监理月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本月工程实施情况;(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本月月报工作实施情况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工程进展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施工单位人、机、料进场及使用情况,本期在施部位的工程照片;(2)工程质量情况,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情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本月工程质量分析;(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述;(4)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的统计及说明。本月监理工程情况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工作情况;(5)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工作情况;(6)监理工作统计及工作照片。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5)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下月监理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在工程管理方面的监理工作重点;(2)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四、验收严格遵循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五、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前,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缴纳人民币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付款方式:监理费无预付款,监理费用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计算,按单只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取费基数,由诸暨市暨南街道人民政府统一支付,半年支付一次已结算审计完成工程的监理费用(村级工程的监理费由村承担,由监理公司在每只工程监理前自行与村签订监理协议并向村结算费用)。监理费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计算,监理费=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中标折扣率×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均以单个监理项目为准)。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附表二)中确定,计费额以合同价为准,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入法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基价。六、最高限价本项目响应报价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折扣率报价上限为80.00%。(成交折扣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实际施工项目多少、施工工期延长导致的监理服务期延长、监理人员增加、监理项目工程施工金额的调整而调整。报价包括履行本项目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税金、利润和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将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七、特别说明本采购需求中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任意一条打“★”的条款不满足(或出现“负偏离”)则响应无效。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审内容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分值1企业资信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不得分。)62类似业绩响应供应商近两年(2022年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年度监理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CA签章,否则不得分。)23人员配备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应无诸暨市外在建项目,如有诸暨市内在建项目,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CA签章),且最多不得超过二项,如拟派总监有在建项目但已被更换的,应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原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更换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响应或取消其(预)成交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基础上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注:人员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员工(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相关证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合同内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则不得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CA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拟派“技术服务团队”组成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需配备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市政工程监理员一名,资料员一名,注册造价师一名为最低标准,在此标准上每增加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得1分,最高得3分。(注:人员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员工(含退休返聘人员),商务技术文件中需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返聘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CA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64技术(服务)方案根据响应供应商结合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对项目监理的重难点、关键性技术难题和应对措施的分析阐述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尽、准确且合理可行的得[6,9]分;阐述较详尽、准确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6]分;阐述粗略、缺陷较多,合理性、可行性欠缺的得(1,3]分;无相关内容阐述或不符合项目的不得分。)94技术(服务)方案监理工作整体服务方案:(1)整体监理服务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以及方案的优势情况,包括施工各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流程是否详细明确、合理可行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尽、准确且合理可行的得(2,3]分;阐述较详尽、准确且较合理可行的得(1,2]分;阐述粗略、缺陷较多,合理性、可行性欠缺的得(0,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2)响应方案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对项目建设思路、原则、特点、技术要求的理解和监理要点情况,对技术方案的表述是否详细准确,条理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尽、准确且合理可行的得(2,3]分;阐述较详尽、准确且较合理可行的得(1,2]分;阐述粗略、缺陷较多,合理性、可行性欠缺的得(0,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3)监理日常各项工作制度、监理人员权利和责任是否详细明确、合理可行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尽、准确且合理可行的得(2,3]分;阐述较详尽、准确且较合理可行的得(1,2]分;阐述粗略、缺陷较多,合理性、可行性欠缺的得(0,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94技术(服务)方案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以及提出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细,内容全面、合理、清晰,可行性强的得[5,7]分;阐述较为详细,内容较为全面、合理、清晰,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5]分;阐述较为粗略,内容不够全面、欠缺合理性,可行性较弱的得(0,3]分;无相关内容阐述或不符合项目的不得分。)74技术(服务)方案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进度控制方案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针对项目进度的提供的进度分析和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细,内容全面、合理、清晰,可行性强的得[5,7]分;阐述较为详细,内容较为全面、合理、清晰,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5]分;阐述较为粗略,内容不够全面、欠缺合理性,可行性较弱的得(0,3]分;无相关内容阐述或不符合项目的不得分。)74技术(服务)方案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投资控制方案内容全面性、完整性,以及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和制定防范性对策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细,内容全面、合理、清晰,可行性强的得[5,7]分;阐述较为详细,内容较为全面、合理、清晰,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5]分;阐述较为粗略,内容不够全面、欠缺合理性,可行性较弱的得(0,3]分;无相关内容阐述或不符合项目的不得分。)74技术(服务)方案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方案内容全面性、完整性,以及针对本项目档案、数据信息安全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细,内容全面、合理、清晰,可行性强的得[5,7]分;阐述较为详细,内容较为全面、合理、清晰,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5]分;阐述较为粗略,内容不够全面、欠缺合理性,可行性较弱的得(0,3]分;无相关内容阐述或不符合项目的不得分。)74技术(服务)方案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内容全面性、完整性,控制手段和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阐述详细,内容全面、合理、清晰,可行性强的得[5,7]分;阐述较为详细,内容较为全面、合理、清晰,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5]分;阐述较为粗略,内容不够全面、欠缺合理性,可行性较弱的得(0,3]分;无相关内容阐述或不符合项目的不得分。)74技术(服务)方案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单位提出的应急响应方案,包括应急响应时间、人员应急安排等应急保障措施情况的合理程度及完备程度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周密详细,措施合理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得(4,6]分;方案较为详细,措施较为合理、明确,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2,4]分;方案内容较粗略,措施不够明确、欠缺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弱的得(0,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阐述或不符合项目的不得分。)65服务及时性及便利性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响应方案(包括对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制定具体服务工作计划,确保技术人员到位,提供快速服务响应等保障措施)是否详细明确、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方案阐述详细,有明确、合理可行的承诺及措施,能够充分保证及时有效服务响应的得[5,7]分;方案阐述较为详细,有较合理可行的承诺及措施,能较好的保障及时有效服务响应的得[3,5]分;方案阐述较为粗略,内容存在缺陷、合理可行性欠缺,总体服务响应保障能力较为一般的得(0,3]分;无相关内容阐述或不符合项目的不得分。)7备注:1.以上涉及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评分内容须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签章,未提供不得分;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若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该项不得分。2.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全部入围进行报价评审。二、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分2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价格权值=20%。备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备注:响应人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时,建议按照本表“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即预成交供应商。(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商务技术得分=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分=各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五、磋商程序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响应人按照平台提示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章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或由磋商小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人员代录)利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谈判)”功能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政采云平台——待办/开标大厅——待办事项/商务技术评审模块中的澄清——开始磋商活动;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章(如果有)。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2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3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注:在磋商及最后报价环节中,如因政采云系统、设备等软硬件故障原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紧急处理。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上传最后报价且未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紧急处理的,以初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手动录入。六、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章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3.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3.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3.7磋商过程中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磋商的;3.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3.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3.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15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6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7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1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3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 2.15.12.15.32.19注:1、预付款保函服务: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如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不相符,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在签订前进行调整。3、在正式签订前,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项目实际情况拟定更为详尽的合同书。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注:未提供格式部分由响应人自拟)第一部分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资格文件部分(格式)(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编制说明』:1.供应商须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本函,否则响应无效。2.响应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签署并提供本承诺函,否则响应无效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A.如响应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B.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除提供供应商自身的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以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C.如响应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D.如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E.如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F.如响应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附件3)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3.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见附件4)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第三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响应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联合协议(如需)……………………………………………………………………(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页码)(5)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响应函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证明文件;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响应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联合协议(如果有,格式按附件3);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格式按附件4);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初次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参与磋商活动)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参与磋商活动)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响应人参加磋商活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__、__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__、__页3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响应函见响应文件第__页4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__、__页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页码)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注:响应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响应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在这次磋商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磋商、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初次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页码)一、开标一览表(初次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序号标项名称折扣率报价1**.**%说明:1、响应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方式报价(折扣统一按百分比填写,如报九折,则按90.00%填写),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3、最高报价折扣为80.00%,任何超过80.00%折扣报价都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单独填报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进行修正。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第七章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响应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3: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活动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响应人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活动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竞争性磋商活动。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参与磋商活动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成员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响应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响应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响应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响应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响应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响应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产品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响应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02-0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采购)采购人: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6第四章评标办法22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0第七章附件....................5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诸广顺2024-02-05项目名称: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00最高限价(元):详见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自行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村级工程的监理费由村承担,由监理公司在每只工程监理前自行与村签订监理协议并向村结算费用,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__/__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章响应人须知-总则。(2)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⑦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⑧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人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5)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暨南街道办事处地址:诸暨市暨南路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傅雪薇工作电话(询问):18858500975质疑联系人:俞金科工作电话:158058596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环城北路1号时代商务中心B2幢3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书哲工作电话(询问):15257526139质疑联系人:张骞工作电话:177067571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诸暨市财政局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联系人:吕康玮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2报价要求1.有关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均计入最后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2.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3.也需列入最后报价。4.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5.①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6.②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7.③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9.⑤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分包。 B不同意分包。4资格文件10.①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响应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5商务技术文件1.①响应函;2.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3.③联合协议(如需);4.④分包意向协议(如需);5.⑤符合性审查资料;6.⑥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7.⑦商务技术偏离表;8.⑧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将视为响应无效。6报价文件1.①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将视为响应无效。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8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 9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B组织。10保证金收取磋商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需求11采购进口产品如果采购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项目属性☐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 / 。1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采购标的:暨南街道2024年度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供应商在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前,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时企业所属行业请选择其他未列明行业。1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5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箱(2262785139@qq.com)。16其他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金额(万元)服务类收费费率100以下(含)1.5%2、以上费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付清。3、代理费缴纳账户: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诸暨西施支行,账号:19532901040010403。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响应人”系指是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响应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响应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3.3.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4针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质疑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4.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响应人,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3当采购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提交与备份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响应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响应人按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响应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响应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联合协议(如需);11.2.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初次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1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响应人的风险。12.2响应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响应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4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响应人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5.备份响应文件15.1响应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邮箱(2262785139@qq.com)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响应人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及风景园林工程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