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招标公告(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DL20240203
项目名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具体见磋商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备注: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乐清市双雁路502-50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市公共卫生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38417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38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双雁路502-508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575066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9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磋商文件(定稿).doc398.4K
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项目编号:HSDL20240203采 购 人:乐清市卫生健康局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7-62538417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868575066 二○二四年磋商文件目录采购公告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评标定标办法★注:磋商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粗、加下划线或符号*、▲、★、●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DL20240203项目名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具体见磋商文件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见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备注: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2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乐清市双雁路502-508号三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地址:温州市乐清市晨曦路11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38417质疑联系人:李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384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双雁路502-508号三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575066质疑联系人: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91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传真:/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2项目编号HSDL20240203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300000元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人采购人:乐清市卫生健康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7-62538417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868575066 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供应商资格要求见采购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13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5投标货币人民币16投标语言中文17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9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0投标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2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23保证金无24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2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具体说明。2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地点2024年2月29日 09:30分截止(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7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2月29日 09:30分 (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2-508号三楼28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9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30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整体(预留10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2是否接受分包不接受□接受33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4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5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6免责声明1、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7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8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9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8号)、《省爱卫会关于推动新时代卫生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爱卫〔2022〕2号)、《省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县和乡镇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爱卫〔2022〕3号)、《省爱卫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卫生乡镇量化分级管理方案(试行)》(浙爱卫办〔2021〕11号)、《省爱卫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认可管理办法(2022版)的通知》(浙爱卫〔2022〕4号)、《温州市爱卫会关于印发温州市城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认可管理办法(2022版))的通知》(温爱卫〔202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督促各乡镇(街道)高水平高质量常态化开展国卫城镇创建(巩固)工作、促进全市病媒生物市场化服务规范开展,并顺利通过上级各类考核检查。经研究,在市爱卫办不定期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开展定期评估。一、评估对象及范围25个乡镇(街道)、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范围(建成区为主)。二、评估依据及样本(一)评估依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指导手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GB/T27773-2011标准、《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鼠类》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GB/T23797-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蝇类》GB/T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GB/T23795-2009标准等。(二)检查样本:现场检查样本根据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考核规范要求,在每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建成区为主)抽取现场检查最低样本,包括主干道4条、次干道3条、背街小巷3条(其中旧城区街巷2条)、老旧住宅小区1个、城中村2个、城乡结合部1个、农贸市场1个、河道1条、小饮食店5个、小美容美(理)发店3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诊所或村级卫生室1个、车站1个、垃圾中转站1个、公共厕所2个、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1处、在建工地、拆迁(待建)工地各1处等,乡镇还要检查一个建成区外的村,以上样本数量均为最小值,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样本量,缺项的以村代替。三、评估频次及时间评估频次:针对乐清25个乡镇(街道)及乐清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建成区为主),按照现行国家、省标准进行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其中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每季一次,共计四次,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半年一次,共计两次。评估时间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期:2024年6月底前,对各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和各乡镇范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县)现场评价表-暗访部分(350分)》(以下简称附件1)和《浙江省国家卫生乡镇量化评分现场评价表-暗访部分(450分)》(以下简称附件2)进行现场打分排名。按照《乐清市乡镇(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效果情况评估评分表(100分)》(以下简称附件3),针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春季集中灭鼠工作结束后,以灭鼠、防蚊为重点,结合蝇、蟑风险进行第一期评估打分排名。第二期:2024年9月底前,对各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和各乡镇范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照附件1和附件2进行现场打分排名。第三期:2024年12月底前,对各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和各乡镇范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照附件1和附件2进行现场打分排名。按照附件3,针对秋季集中灭鼠工作结束后,以灭鼠、灭蟑效果为重点,结合蚊蝇日常效果的巩固情况进行第二期评估打分排名。第四期:2025年3月底前,对各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和各乡镇范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照附件1和附件2进行现场打分排名。说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提供《国家卫生城市(县)现场评价表-暗访部分(350分)》、《浙江省国家卫生乡镇量化评分现场评价表-暗访部分(450分)》和《乐清市乡镇(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效果情况评估评分表(100分)》。四、评估要求(一)评估原则上采用暗访模式,如有工作需要,可进行明查加暗访模式进行全面评估,如评估要求根据形式任务变化发生改变,在每期任务开始前提前发于评估方。每期现场评估,使用“水印相机”拍摄(水印中含拍摄日期、地址问题),8个街道及经开区每个至少拍200张以上问题照片,17个乡镇每个至少拍200张以上问题照片(其中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大荆镇拍350张以上问题照片),病媒生物防制问题照片应控制在每个乡镇街及经开区总问题照片的30%以内。(二)现场评估重点区域和环节:农贸市场(含村级菜场、临时疏导点)及周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河道、老旧居民区、建筑工地(拆建地、待建地)、各类闲置地、居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垃圾中转站、车站、公共厕所、废旧物资收集点、小餐饮店(含熟食摊点)(重点为亮证经营(含有效期内健康证)、三防设施的规范使用)、小美容美发店(重点为亮证经营(含有效期内健康证)、皮肤病专用工具箱、消毒柜、保洁柜)、河道保洁、垃圾收运(及时清运,分类垃圾桶干净整洁、密闭)、小广告清理、病媒生物防制、各类积水容器清理、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每两月更新一次,全年共6期)、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人员值守(含医疗废弃物暂存点)、公共场所控烟制度落实、国卫创建(巩固)宣传氛围等。(三)评估方在每期对25个乡镇街、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问题照片清单(要求word表格形式,内容包括序号、问题地址、问题描述、整改建议、问题照片、整改后照片(空白格)、备注等);10个工作日内提供《乐清市国卫城镇创建(巩固)现场评估情况通报》(含本次评估主要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建议、25个乡镇街及经开区存在的问题清单(文字稿,条目式)、25个乡镇街及经开区评估得分及排名表)、25个乡镇街及经开区评估打分表;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乐清市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简报》(含本次效果评估主要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建议,25个乡镇街及经开区问题清单(文字稿,条目式),《乐清市乡镇(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效果情况评估评分表》(25个乡镇街及经开区详细得分和排名))(四)如遇乐清市内发生重大虫媒传播疾病疫情或遇重大迎检任务时,评估方无条件协助开展应急监测及其他处置等工作。五、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报价包括专家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书面材料整理费、管理费、税费、招标代理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六、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30%的合同款。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若出现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迟延支付款项的,逾期支付金额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如因财政资金拨付原因,预付款可能会延缓支付或不予支付,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行承担垫资风险。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无论采购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采购,采购预算为300000元,如果某个(些)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5、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知识产权6.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2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6.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6.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中标而引起相关诉讼,由投标供应商承担。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无效中标)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为使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供应商可自行到采购人实地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9、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10、成交供应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需要的全部人工和设备,建议各投标供应商前往实地进行踏勘以获取准确的投标依据。11、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发放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采购,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报价依据。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3.3、本项目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文件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在基本满足采购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对其不利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3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4其他供应商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投标函(附件四)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六)5投标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投标供应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7投标供应商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8投标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9投标供应商曾获得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0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1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七,如有则提供)12偏离表(附件十)13人员配置情况表(附件八)14管理措施15重点难点分析16技术方案17实施方案18投入设备工具一览表(附件九)19应急预案20其它活动配合等21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3、采购内容填写说明3.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磋商响应文件。4、报价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报价4.2、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代理费(磋商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4.3、供应商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其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保证金无7、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7.1、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8.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8.3、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8.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8.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9.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磋商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10、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0.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10.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开标和评审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5)开启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6)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评审2.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依次推荐候选供应商,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2、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采购做废标处理。2.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服务期(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5)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6)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7)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8)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9)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最终报价的;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2.5、▲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响应文件;2)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3)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磋商小组认定。2.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磋商小组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2.8、评标时如遇到磋商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2.9、磋商小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为有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3.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其中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1、磋商小组负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澄清。5.2、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5.3、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定。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环节,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有出现最终磋商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处理。5.4、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6.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磋商小组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决标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把成交通知书授予最佳报价者,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保证。2、成交通知书2.1、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结果,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成交无效1)发现成交供应商资格无效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4、签订合同4.1、成交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4.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3、拒签合同的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5、履约保证金无6、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7000元,本项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请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开户银行: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名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账号:201000331577510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磋商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投标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磋商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投标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磋商文件规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7、对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各投标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乐清市卫生健康局)的(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乐清市卫生健康局法定代表人:乙方(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双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评估对象及范围25个乡镇(街道)、乐清经济开发区范围(建成区为主)。二、评估频次及时间评估频次:针对乐清25个乡镇(街道)及乐清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建成区为主),按照现行国家、省标准进行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其中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每季-次,共计四次,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半年--次,共计两次。评估时间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期:2024年6月底前,对各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和各乡镇范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县)现场评价表-暗访部分(350分)》(附件1)和《浙江省国家卫生乡镇量化评分现场评价表-暗访部分(450分)》(附件2)进行现场打分排名。按照《乐清市乡镇(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效果情况评估评分表(100分)》(附件3),针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春季集中灭鼠工作结束后,以灭鼠、防蚊为重点,结合蝇、蟑风险进行第一期评估打分排名。第二期:2024年9月底前,对各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和各乡镇范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照附件1和附件2进行现场打分排名。第三期:2024年12月底前,对各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和各乡镇范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照附件1和附件2进行现场打分排名。按照附件3,针对秋季集中灭鼠工作结束后,以灭鼠、灭蟑效果为重点,结合蚊蝇日常效果的巩固情况进行第二期评估打分排名。第四期:2025年3月底前,对各街道、经济开发区范围和各乡镇范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照附件1和附件2进行现场打分排名。三、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承包。乙方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报价包括专家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书面材料整理费、管理费、税费、招标代理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30%的合同款。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若出现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支付款项的,逾期支付金额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如因财政资金拨付原因,预付款可能会延缓支付或不予支付,乙方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行承担垫资风险。五、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停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乙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方的质量监督,并为质量监督实施创造便利条件,不得阻挠监督和隐瞒、涂改跟质量控制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保证记录信息和数据的客观真实,如在质量监督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数据信息存在隐瞒、造假等不实情况的,则每次扣2000元,并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监测。若乙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监测评估或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甲方监督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避免利益冲突,加强内部参与服务人员的管理,不得参与可能导致影响到第三方数据客观性、公正性的活动,若有发现并被证实,每次扣20000元。3、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乙方应该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上岗,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执行,且调整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资质。一旦发现未按原承诺的人员上岗的,每人次扣除500元。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方质量督查发现监测结果数值偏差在5%以上的,每次扣除2000元,并在甲方发现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重新监测。5、本项目乙方抽取的样本量须符合《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指导手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GB/T27773-2011标准、《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鼠类》GB/T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GB/T23797-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蝇类》GB/T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GB/T23795-2009标准等要求执行,发现样本数量不足的,每类每处各扣1000元,并在甲方发现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标准重新监测,逾期未执行的加倍扣款。6、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除遇特殊情况报经甲方同意调整使用车辆外,乙方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内容提供使用车辆,乙方未报经甲方同意后擅自更换使用车辆的,每次扣除1000元。7、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发生虫媒传播疾病疫情的,乙方应无条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采购方其他临时指令性任务。8、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间,乙方未在监测工作结束后指定时间内提供监测评估报告的,每次扣500元。六、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进行仲裁裁决。七、其他事项:1、本次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条款为本合同构成要素,当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本合同的如有双方签署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附属条款。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八、合同生效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为准。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九、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十、合同附件1、甲方的磋商文件与补充文件;2、乙方响应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4、成交通知书。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名称:账号:第六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 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与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投标,现声明如下: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价(元人民币)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大写:小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费用。▲此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合计报价”相一致。▲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报价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2024年度乐清市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合计报价(元)注:1、以上核算需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合计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相一致。3、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费用均为综合考虑。4、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本表结合实际自行扩充。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的内容中增加本表,请各供应商认真填写,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四投标函乐清市卫生健康局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2、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如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按时提供各项服务。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8、我公司没有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9、磋商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乐清市卫生健康局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粘贴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附件七投标供应商业绩序号签订时间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说明:1、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允许只提供此表。2、表格可以延续。附件八人员配置情况表姓名本项目主要工作性别年龄学历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联系方式注:1、本表人员有职称(资格)证书的应随表提交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3、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可按此表格复制延续。投标供应商(盖章):附件九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 位数 量备 注1234567891011121314注:表格可以延续投标供应商(盖章):附件十偏离表商务偏离序 号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备 注技术偏离序 号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备 注投标供应商(盖章):第七部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服务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提供服务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未成交单位,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全程监督。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程序、磋商原则和方式具体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四、评分细则一)、报价评分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二)、商务技术综合评分9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供应商评价根据供应商是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由评委进行打分,每具有一项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得2分,最多得6分。6分2投标供应商业绩投标供应商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且获得业主单位好评的,每份合同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项目的业主好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业主好评证明材料包括荣誉证书或表扬信或感谢信等。1分3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属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领域专家或委员的得2分;3.拟派作业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害生物专业高级资质证书的,可得1.5分/人,本项最多可得3分;4.拟派作业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害生物专业中级资质证书的,可得1分/人,本项最多可得3分;5.拟派作业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害生物专业初级资质证书或有害生物防制上岗资质证书的,可得0.5分/人,本项最多可得4分。注:高级可代中级或初级、中级可代初级,上述人员不可重复。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以及相应人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否则不得分。14分4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合理性,是否能够保障本项目顺利开展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0-5分。5分5重点难点分析投标供应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阐述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并提出应对策略,依据响应文件所体现的相关内容,由评委进行打分,0-5分。5分6技术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公共环境等场所及周边的建筑、环境、行业特点认识情况进行打分,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6-9分;描述基本全面、合理的,针对性较弱的:3-6分;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0-3分。9分6技术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不同种类的病媒生物评估方法与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打分,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6-9分;描述基本全面、合理的,针对性较弱的:3-6分;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0-3分。9分6技术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不同环境、场所、行业、单位等采用的四害评估技术方法与措施合理性进行打分,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4-6分;描述基本全面、合理的,针对性较弱的:2-4分;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0-2分。6分6技术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不同环境、场所、行业、单位等国卫检查的侧重点与全面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4-6分;描述基本全面、合理的,针对性较弱的:2-4分;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0-2分。5分7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完成本次国卫检查、四害评估项目的总体思路及实施细则是否可行进行打分,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4-6分;描述基本全面、合理的,针对性较弱的:2-4分;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0-2分。6分7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对不同公共环境等服务区域实施国卫检查、四害评估工作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分的阐述及实施意见进行打分,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4-6分;描述基本全面、合理的,针对性较弱的:2-4分;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0-2分。6分7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对不同场所可能存在国卫检查、四害评估工作计划的安排内容是否妥当进行打分,0-5分。5分7实施方案评估使用的器械、设备的投入计划:依据响应文件所体现的相关内容,由评委进行打分,0-5分,其中:配备的专用工程车辆须出具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如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协议),四害评估设备(工具)需出具实物图片及购置发票扫描件。未按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5分8应急预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是否合理、科学、有效,且能够和监测监督评估等业务有效衔接进行打分,0-5分。5分9其它活动配合等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与其它活动配合、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0-3分。3分三)、说明1、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得分。2、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最终磋商后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最终磋商后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3、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其它参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及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