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024)



双楼村山顶、盘咀、三马坑(土名)林地招标公告[招租中]

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40034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定于 2024-02-26日9:30时对双楼村山顶、盘咀、三马坑(土名)林地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双楼村山顶、盘咀、三马坑(土名)林地
070303004000-1120006
01
45.00 亩
0.00 亩
800.00 元/亩·年
双楼村山顶、盘咀、三马坑(土名)
林地
农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个体户、企事业单位、合法注册的组织。 。    备注:承包期 10 年 (从2024年4月 1 日—2034年3月31日止) ,即2024年4月1日交付地块。其他约定详见附件资料。 。    租赁年限:10.00年。    交易底价800.00 元/亩·年    项目预计总额:405396.00元。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方式:3年后变租,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比例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10.00   。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自动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00.00元且不得高于金额15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4-02-18上午9:00时至2024-02-23下午17:3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或关注微信小程序【蓬江三资】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4-02-23日17:3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02-23日17: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50000 元。

 
  (四)关于竞投保证金的温馨提醒: 要求竞投人提前做好转账到项目保证金的账号,以免得遇到节假日,跨行到账迟。(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意向竞投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杜阮支行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农商行保证金账号信息暂未公布

 
六、竞投时间说明: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4-02-26日9:3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4-02-26日9:30至2024-02-26日10:00, 竞拍时间开始后,按规定的竞价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距离竞投时间结束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会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每当出现竞投时间少于3分钟有出价的,都会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直到无人出价为止。

 
七、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出租方)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交易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非中标者所缴纳的保证金(带息),中标者的保证金(带息)划转至项目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账户,按项目所属单位的要求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   2、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3、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 07503651510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永利

 
   联系电话:07503651510
 
 

 
   指定网址:
 
 

 
   网址的二维码:
 
 

 

 
 

 
附件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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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2024年2月18日    

HUAWEIMate60ProlXMAGE参考产量01.09米05中1982农庄江门市新恒双楼四村房用品有限公司双楼花园农庄农日锦伟农庄学校通源电器江门市格林栏五金商行福骏车行宝能五金电器善颐养生制造有限公司龙合农庄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社山顶、盘咀、三马坑(土名)山地承包竞投方案为充分利用集体资源增加经济收入,经本经联社两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双楼村山顶、盘咀、三马坑(土名)山地通过公开竞投,进行发包,具体招竞投方案如下:一、资产类型:房产物业□土地资源☑二、资产所有权人: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资产所有权证号:三、承包面积、用途及其他说明:1、承包面积:45亩,承包的土地用途:种植,卫星图上红线范围为拟定承包范围,具体承包范围以实地测量为准。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用途使用,若发生承包方违法违规使用土地行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按土地政策进行整改的,土地整治费用从合同履约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发包方有权实行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并且除按土地政策进行处置外,整治产生的费用统一由承包方承担。2、其他说明:(1)未经镇相关部门报批,严禁搭建看护房。(2)严禁露天燃烧秸秆、严禁占用耕地进行其他用途。四、承包年限及承包款上缴:承包期10年(从2024年4月1日—2034年3月31日止)。承包采用先上缴承包款后使用的方式进行,即承包方须在每年4月1日前全额上缴下一年度承包款。五、、底价:土地(鱼塘)发包;每年每亩底价为800元(大写:捌佰元整),承包款以45亩计算。承包款每3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10%。六、参加竞投者人数:不限,七、竞投方式:1、采用由参加竞投者网上电子明标报价竞投投,每次叫价加价不低于100元/年/亩,以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承包方。八、竞投要求和保证金及底价:1、竞投方提供资料:请系统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交易保证金缴纳:凡参加竞投的单位或个人将交易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汇入指定账户(详见网上公告)。交易保证金只接受本人银行转账汇款。其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未缴纳交易保证金将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对竞投后的不中标者系统自动退还保证金。中标方的交易保证金¥50000元转为部分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届时按承包合同约定时间返还给承包方。3、合同签订约定:中标者自收到中标确认通知信息起10天内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如超过此规定时间不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或不承包的,视中标方自愿放弃中标承包权利,发包方将没收中标方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金),并将该土地重新进行竞投发包。九、缴交承包款:承包款计算及缴交办法:按《承包合同》条款执行。十、履约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0000元,承包方须在合同签订前缴齐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中止合同时,承包方在无拖欠发包方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则由发包方无息退回给承包方。十一:违约责任:按《承包合同》条款执行。十二、竞投报名时间:详见网页公告。十三、竞投报名资料领取地点: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3z.pjq.gov.cn/tdlzdzjy/dzjy/dzjy.do,点击【电子交易】查看。或关注微信小程序“蓬江三资”,点击【交易大厅】查看,选择意向项目进行竞投。十四、踏堪现场:本招标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有需要由各竞投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了解标的物情况。如不进行现场踏勘,即视为竞投方同意发包方对标的物解释的全部内容。十五、竞投时间:2024年月日午时正,如有变动将于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pjq.gov.cn/gzjg/zcbm/pjqnlhswj/ylztzl_3469/szjyxx/tongzhi/和村公告栏公示,请注意查看。十六、竞投地点:请于开标前自行登录微信小程序“蓬江三资”,点击【交易大厅】;十七、签订合同地点:;十八、解释权:本方案解释权属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所有。招竞投联系方式: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经济社):联系人及电话:关生18922022510杜阮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联系电话:3660006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经济社)2024年月日杜阮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书合同类型:林地承包合同合同编号:杜农合字[]号合同所涉林地名称:双楼村山顶、盘咀、三马坑(土名)发包方名称: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承包方名称:签订日期:林地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地址:承包方(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规范林地承包行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承包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称林地包含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第一条概况(一)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投得土名为双楼村山顶、盘咀、三马坑(土名)的林地,该地块坐落在杜阮镇双楼村,面积约45亩,四至范围为:(详见附图),使用用途为林木种植。乙方对甲方发包的土地情况、承包过程中存在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违规使用所产生的违法成本)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包。合同一经生效,即视为乙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及风险。乙方承包本合同约定的林地须按地类用途进行使用,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不允许新种植桉树林,严禁增加桉树林面积。承包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乙方使用权范围。(二)乙方在承包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乙方承包期内,如需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必须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实施。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10年,即从公历2024年4月1日始,至公历2034年3月31日止。第三条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乙方没出现违约和违反法律法规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二)若在承包期间,乙方出现中途退包、违约或者被政府相关部门确认为乙方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使用土地行为等情况,且乙方逾期不整改的,土地整治费用甲方有权从合同履约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实行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及地上构筑物,并且除按土地政策进行处置外,整治产生的费用统一由承包方承担。(三)若在承包期间,甲方违约或中途无故收回乙方承包土地,则甲方应双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第四条承包款金额计算及缴交办法(一)承包款的计算承包款总额为¥元(大写:元)。详见承包款明细表。1、承包款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个承包款递增周期,每个递增期的承包款在上一期承包款的基础上每年每亩增加10%。2、承包款分3期计算。第一期:每年每亩¥800元,(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共3年,每年承包款为¥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第一期承包款总额为¥108000元(大写:拾万零捌仟元)。第二期:每年每亩¥880元,(2027年4月1日至2030年3月31日止),共3年,每年承包款为¥39600元(大写:叁万玖仟陆佰元)。第二期承包款总额为¥118800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捌佰元)。第三期:每年每亩¥968元,(2030年4月1日至2034年3月31日止),共4年,每年承包款为¥43560元(大写:肆万叁仟伍佰陆拾元)。第三期承包款总额为¥174240元(大写:壹拾柒万肆仟贰佰肆拾元)。(二)承包款缴交办法承包款实行先缴款后经营的原则,承包款按每年收取。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清第一年的承包款,以后每年12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年的承包款。双方协商同意以现金存入或转账形式支付。开户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根支行,户名: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双楼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银行账号:80020000008084610。(三)滞纳金1、在承包期内,每年的承包款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凡拖欠承包款者,每月须向甲方支付逾期滞纳金,逾期滞纳金按拖欠总金额的2%计算。2、如乙方逾期3月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同时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种植(养殖)物、附着物等物资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第五条转包、转租(一)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包承包的土地给第三方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与甲方转签合同,否则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收回标的物。(二)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现私自转包、转租的情况,视为乙方违约处理。且实际使用者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土地及范围内的养殖(种植)物、附着物等,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要按上述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此林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本合同规定的使用权,如有他人干扰乙方生产的事件发生,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处理。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提高承包金额,不得擅自借故终止合同将土地收回。3、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4、确认上述所发包的林地权属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承包后发现原发包林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5、甲方对发包的林地拥有所有权,负责履行对本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监督乙方严格按用途使用,若发现乙方改变用途和乱搭乱建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因甲方管理和监督不力,发生乙方改变用途和乱搭乱建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立即制止,且未解除合同的,相关执法部门有权向甲方追究连带责任,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连带的刑事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间一切生产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2、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环保、防火、防盗和防涝工作,承包范围仅用于林业生产用途,不得作其他经营性用途,不准饲养禽畜。3、原有道路甲方应无偿提供乙方使用通行,乙方应维护通往租赁土地范围的道路,确保道路畅通。如甲方因发展需要将原有道路扩宽,乙方要无条件提供土地,甲方不作青苗补偿,但甲方要减除道路占用实际土地面积的承包款。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开采矿产资源或卖山泥,不能影响周边生产,保持水利、道路畅通。如造成他人的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5、在承包范围内,严禁乱搭乱建,未经镇农业办报批,严禁搭建看护房。如需搭建看护房,须向所属镇农业部门报批,经镇农业部门同意后按批复标准搭建看护房。符合设施农用地标准的,须向所属镇农业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报批手续,经同意后才能实施。6、在承包期间,若被政府相关部门确认为乙方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使用土地行为等情况,乙方应在限期内完成土地整改;若乙方不履行整改义务,则乙方必须承担甲方为土地整改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支付完毕。如乙方逾期不支付土地整改费用的,甲方将通过法院追偿土地整改投入的全部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7、在承包范围内,乙方应合理计划地上种植物的收成时间,需办理砍伐证的,应在合同到期前一年向相关部门提交办理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期满仍未能取得砍伐证的,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期顺延至取得砍伐证并完成砍伐为止,承包款计付至土地交还之日。8、乙方不得超出合同规定范围使用土地,由于超范围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9、乙方承包林地后,应在承包边界上营造隔离带,树种为荷木,间距3米,行数不低于2行。退租后,应无偿将隔离带交还给甲方,不得采伐隔离带(承包的林地面积低于50亩的,此条款可忽略)。第七条土地征收(一)在承包期内,如国家或集体需要征用该土地,不属甲方或乙方违约,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承包期不足一个月的除外),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合同自动终止全部或部分。承包款计付至实际交还土地之日,甲方收取的多余承包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应予以退回给乙方。(二)征用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实际征用面积和现行的蓬江区土地征收储备补偿标准指导意见进行补偿(最高补偿标准不高于30000元/亩);如有建筑物补偿则遵循如下方式:承包期内建筑物补偿归甲方所有。所有补偿款统一由征收单位汇入甲方账户,属于乙方的补偿款根据合同约定补偿标准,由甲方支付。(三)乙方在承包期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将不作补偿:(1)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如违反土地使用用途,一切青苗不给予补偿;(2)在承包期间,承包方种植物若超出合理种植密度标准(以蓬江区土地征收储备补偿标准指导意见为准,最高补偿标准不高于30000元/亩),超出部分不给予补偿;(3)看护房未按手续办理报批的、土地未取得设施农用地批复的,一切地上建(构)物不作补偿。(四)甲方征地通知下达后,一个月内为乙方搬迁处理期限,乙方不得拖延,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搬迁或交还土地,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八条税费规费缴交乙方在承包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甲方只提供现有林地和道路供乙方经营,经营过程中乙方经营的一切成本、税收等费用(包括农业税、水利费等)、上级下达其承包土地的任何费用、经营的债权债务以及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国家对该农田征收农业税,则由乙方负责;如不征收,则与乙方无关。第九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本书面协议,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书面协议必须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并报镇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能生效。(三)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承包林地: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包、转租承包土地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土地用途;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4、拖欠承包款1个月以上(含本数)。5、连续一年闲置丢荒的。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第2、3、4、5、6、7、8点约定的。第十条合同纠纷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村和镇相关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一)承包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其建筑面积及有关状况,在合同期满前二年由甲、乙双方核实并签名确认存档。合同期满,在承包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等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二)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土地,如原有的山坟乙方要保持原状(不动),本村村民需建山坟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免费提供土地,但建山坟毎座不能超过5平方米,建造山坟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同时不准村外人员到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土地建山坟。(三)合同期满前,符合续租条件的可采取协议续租,须按照镇三资管理规定有关程序执行。(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第十三条补充协议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第十四条责任追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损害甲方农村集体利益或破坏农村集体土地等行为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甲方作为土地所有人应尽到监督责任,发现乙方违法行为时,及时纠正。如因甲方监管不力,被上级执法部门认定为存在违法行为时,将同时追究甲乙双方责任;构成犯罪的,同时依法追究甲乙双方刑事责任。附件:(附承包林地红线图及现状照片等资料)甲方法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联系电话:乙方法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