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装修垃圾清运服务 建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



兴创资产及其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兴创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包含但不限于紫琅科技城、创新谷、新天地、生活汇、金融中心、总部大厦等项目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创资产及其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总计约27.20万元,单价400元/车
三、项目需求:装修垃圾定期清运服务,服务单位必须在南通市崇川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有建筑垃圾清运资格备案库中,车型小车至少为10吨吨位。每年清运装修垃圾约680车(据实结算),具体清单如下:科技城:80车;新天地:100车;生活汇:100车;创新谷:200车;金融中心:150车;创新大厦:50车。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期一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的下载:有意愿参与本项目询价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询价响应截止前,到“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scid.cn/)”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
六、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2月28日14时30分。
(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评审地址:南通崇州大道紫琅科技城6#楼811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00元。
2、询价响应保证金采用现金 的形式,带至询价现场,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报价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询价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代理服务费的;
(5)成交人在询价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6)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崇州大道紫琅科技城6#楼811会议室。
九、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成交原则
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采购人代表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兴创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3-59000407
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68002662
邮箱:458101863@qq.com

2024-2-19
询价文件.doc

兴创资产及其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文件采购单位: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兴创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1.第一章询价公告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兴创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包含但不限于紫琅科技城、创新谷、新天地、生活汇、金融中心、总部大厦等项目装修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兴创资产及其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项目预算:总计约27.20万元,单价400元/车三、项目需求:装修垃圾定期清运服务,服务单位必须在南通市崇川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中心有建筑垃圾清运资格备案库中,车型小车至少为10吨吨位。每年清运装修垃圾约680车(据实结算),具体清单如下:科技城:80车;新天地:100车;生活汇:100车;创新谷:200车;金融中心:150车;创新大厦:50车。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期一年。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五、询价文件的获取询价文件的下载:有意愿参与本项目询价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询价响应截止前,到“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scid.cn/)”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六、投标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2)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2月28日14时30分。(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评审地址:南通崇州大道紫琅科技城6#楼811会议室。七、投标保证金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00元。2、询价响应保证金采用现金的形式,带至询价现场,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报价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询价响应文件。4、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代理服务费的;(5)成交人在询价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6)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八、开标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14时30分;2、开标地点:南通崇州大道紫琅科技城6#楼811会议室。九、评标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十、成交原则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采购人代表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十一、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兴创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13-59000407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联系人:吴江联系电话:0513-68002662邮箱:458101863@qq.com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开标1、成立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依法组成。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会。二、询价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报价表必须加盖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4、报价包含本次招标全部内容及服务的运输成本、垃圾处置、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一切所有费用。5、一次报定的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6、询价响应人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费用1、无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响应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递交询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壹仟伍佰元收取。评委费按实支付。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一)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A、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3.书面声明原件(格式参见第七章);4.装修垃圾清运、处置服务方案;需注明拟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等证明材料。5.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商务报价响应文件(格式参见第七章)商务报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全部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包括本次项目实施中的所有费用。1、询价响应报价表。特别提醒:响应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询价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二)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1、询价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两部分组成。2、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询价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装订成册。询价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询价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询价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三)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1、供应商应准备叁份完整的询价响应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2、询价响应文件分两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第一册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商务报价响应文件”。3、供应商可将询价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4、询价响应文件正本须按询价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四)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五、本询价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1、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询价文件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询价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询价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组织答疑会。3.第三章项目需求1.项目概况随着2023年兴创资产及下属子公司在管项目的陆续交付,其紫琅创新谷、新天地、生活汇入驻企业、商户等相继开始装修,金融中心、总部大厦也即将交付,预计会产生大量装修垃圾。为保障项目整体环境及商户装修效率,现采用询价采购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提供装修垃圾定期清理、运输、处置服务。2.项目需求1.南通市紫琅科技城、创新谷、新天地、生活汇等项目有装修垃圾集中点,成交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清运集中点里的装修垃圾,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沿途抛洒掉落。2.成交人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和资质,按照政府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专业服务。成交人负责垃圾清运、处置相关工作,并自行承担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风险和全部责任。因成交人违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及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3、服务期为一年,自签订合同日期算。4、装修垃圾定期清运服务,车型:小型车(5995*2286*2768mm),载重量至少为10吨吨位。每年清运装修垃圾680车(据实结算)。具体清单如下:科技城:80车;新天地:100车;生活汇:100车;创新谷:200车;金融中心:150车;创新大厦:50车。三、合同的签订与付款1、成交人在中标后应根据标书要求即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费用按实结算,中标单位每月垃圾清运工作经检查评定清运车数,兴创资产及其子公司按照季度清运费用的100%予以结算。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一、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1、成立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依法组成。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会。二、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并记录,及时处理投标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条的规定。三、资格审查1、开标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评标。3、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条的规定。四、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针对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中,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以“符合采购需求为前提,质量和服务相等为条件”,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报价如有相同者,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注:1、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400元/车,超过此报价者,为无效报价;2、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必须完全符合文件中关于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要求,不接受负偏离。)抽签代表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抽签顺序为投标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询价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出现商务报价的内容;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七、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4、本项目如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报经采购单位领导同意后,可视情改为竞争性谈判。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所有投标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4、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十、中标通知1、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2、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期限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30日内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一式肆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贰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随意抛洒、乱倒垃圾等违规违法情形的,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环保、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财务直接支付。六、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七、付款详见合同相关条款,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当事人。2、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五条第1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询价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询价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询价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询价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4、对本次询价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询价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4、采购单位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询价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询价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采购人网站相关媒体予以披露。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采购人网站相关媒体予以披露。七、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第七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询价项目名称)项目询价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询价活动的有关事宜。附: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询价项目名称)项目的询价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询价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书面声明南通兴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人:(公章)年月日二、商务报价响应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1.询价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兴创资产及其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序号所投车型单位投标报价服务期备注1元/车一年至少为10吨吨位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装修垃圾清运服务 建筑垃圾清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