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采集服务招标公告(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2024)



2024年上兴镇网络化服务中心信息采集服务采购公告(二)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上兴镇网络化服务中心信息采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2-29 09:30(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81-LYDH-C2024-0002
项目名称:2024年上兴镇网络化服务中心信息采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28万元。

采购需求:

为有序展开上兴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平台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上兴镇数字城管工作信息采集业务,协同配合上兴镇文明城市建设和镇村长效管理工作,需对上兴镇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进行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年(1+1),采购人先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根据综合考评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两年的总合同期间内不得自行中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通用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中小企业声明函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2-19 09:00 - 2024-02-23 17:0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2-29 09:30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2-2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平陵中路7号楼2楼西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上兴集镇
联系人:王霞
联系电话:0519-67180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溧阳大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218号B幢208室
联系人:向炳
联系电话:0519-87228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炳
电话:0519-87228418

附件:

2024年上兴镇网络化服务中心信息采集服务采购文件.doc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上兴镇网络化服务中心信息采集服务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81-LYDH-C2024-0002采购人: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溧阳大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第四章采购需求28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81-LYDH-C2024-00022.项目名称:2024年上兴镇网络化服务中心信息采集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228万元。5.最高限价:228万元。6.采购需求:为有序展开上兴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平台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上兴镇数字城管工作信息采集业务,协同配合上兴镇文明城市建设和镇村长效管理工作,需对上兴镇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进行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2年(1+1),采购人先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根据综合考评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两年的总合同期间内不得自行中止合同。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保障服务:“苏采云”系统使用期间,由系统开发商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指导软件操作,维护系统稳定运行。运维保障联系方式:0519-85588210、0519-85588163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上兴集镇联系方式:0519-67180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溧阳大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溧阳市溧城街道平陵中路7号2楼工程部联系方式:0519-872284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先生电话:0519-872284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二轮报价。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对第四章、第五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按24.2.2执行。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溧阳大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7228418;通讯地址:溧阳市溧城街道平陵中路7号2楼工程部。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缴纳时间: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12344.14.24.2.1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4.2.34.2.3.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正版软件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信息安全产品4.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采购需求5.合同草案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3.2响应文件按顺序编制目录索引,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13.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及“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苏采云”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苏采云”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7.2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招投标模式,使用“苏采云”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7.3开标过程将使用“苏采云”公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投标人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但是未提出疑义的,系统将视同已确认。17.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业务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7.5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7.6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7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评委会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评委会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7.8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资格审查18.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19评标委员会19.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9.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0.1见第三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成交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即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3终止23.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3.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3.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1.5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6.8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4.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4.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询问与质疑25.1询问25.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5.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2质疑25.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5.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5.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5.2.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5.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6代理费26.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代理费用。26.2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1》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1、2-2》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注:上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现场磋商或不见面磋商的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上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现场磋商或不见面磋商的要求提供。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成交人的最终报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交最终报价的清单,最终的报价不得超首次的报价。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两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备注一、价格部分(10分)1投标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二、业绩(25分)1企业业绩25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有信息采集服务业绩的,有一份得5分,最高得25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三、服务方案(65分)1项目实施方案说明7从项目启动实施进度表、项目启动工作程序和步骤等内容评定: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7分;方案较合理、完善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3分;方案简单、不够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层级管理以及组织架构6从层级管理体系、项目层级管理图、管理人员配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描述及明确分工等方面评定。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6分;合理完善得4分;简单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151、具有信息采集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行为规范、人事管理制度等,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5分;合理完善得3分;简单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152、制定岗位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包括:信息采集员考核办法、管理人员考核办法,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5分;合理完善得3分;简单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153、制定考核办法执行制度,实行末位淘汰等奖优罚劣措施,保证信息采集员的素质,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5分;合理完善得3分;简单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实施方案251、符合本地情况提供合理的测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行情况分析数据趋势分析服务,以及数据收集、分析执行流程。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5分;合理完善得 3分;简单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4实施方案252、提出合理的区域划分和巡查密度的设定,实现区域全覆盖。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 5分;合理完善得 3分;简单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4实施方案253、根据项目需求和业务实际情況,提出合理采集人员配置方案。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 5分;合理完善得 3分;简单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4实施方案254、建立信息采集员上、下班以及工作流程。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 5分;合理完善得 3分;简单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4实施方案255、建立信息采集服务保障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等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5分;合理完善得 3分;简单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5业务培训方案6从岗位标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培训的方式, 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定期培训和考试制度等方面评定。方案科学、详细、完善得6分;方案合理完善的得4分;简单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设备管理保障6“信息采集器”(专用手机)管理办法,保证功能的正常发挥: 严格按照“三定”(定人、定区域、定手机) 要求配置采集器,制定“信息采集器”管理要求与管理、考核办法。方案科学、完善、合理得 3分;合理完善得 2分;简单得 1分; 不提供不得分。 6设备管理保障6制定“信息采集器”统一管理流程等。方案科学、完善、合理得 3分;合理完善得 2分;简单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2024年上兴镇网络化服务中心信息采集服务。2、服务区域:上兴镇域总面积总面积约245.6平方公里,下辖23个行政村。3、服务时间:2年(1+1),采购人先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根据综合考评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两年的总合同期间内不得自行中止合同。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信息采集: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实施各类专项普查工作,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信息采集工作等。1.信息釆集内容要求:主要负责收集集镇、农村、小区的道路容貌、环境卫生、规划管理等情况及镇、村二级河道的巡查,并负责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针对易影响公共安全、引发舆情影响集镇稳定的重大问题,乙方需及时上报,确保发现、处理问题的时效性。此外,如遇相关特殊需求,乙方则依照甲方具体要求推进其他信息采集工作,切实推动上兴镇城乡环境的有效提升。2、信息釆集上报流程:一线负责釆集信息的人员不少于12人,每日对照上兴镇集镇(农村)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要求,定时、及时、全面、公正的釆集有效信息数据,并上报至上兴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3、信息采集数量要求:各信息釆集员上报有效案卷平均数不低于40条/天/人(包括普查、核查、自行处置案卷信息等数据),其中针对镇域范围内小区的信息采集数量不低于20条/周/人,河道巡查信息采集,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每条河道上中下游各选取一个点位拍摄照片一张。4、信息釆集质量要求:甲方针对乙方采集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季度分析考核,乙方需避免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重复报送的情况。5、信息釆集队人员共计13人,其中专职管理员1名,信息釆集人员12名,为上兴镇长效综合管理提供信息采集外包服务。(1)专职管理员工作职责一是负责信息釆集员的录取、培训、日常考勤等工作,日常考勤工作需包括不定期抽查信息釆集员釆集信息的有效性;二是根据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安排,明确每日信息釆集重点,分配任务并统计信息采集员上报信息,以及顶替遇突发情况不能进行正常工作的信息釆集员;三是分析采集信息的作废原因,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信息釆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协助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处理突发事件和相关安全隐患等;五是做好日常工作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备查。(2)信息釆集员主要应用溧阳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信APP)定位事件地点,并在拍照、描述后,将事件上报到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待中心处理完毕后,需前往再次核查上报情况。6、釆集工作时间工作日信息采集工作时间:上午08:00-11:00,下午01:30—04:30。采购人如遇防汛、防灾、重大活动保障或重点区域保障,需增加信息釆集巡查时间的,或需额外进行专项普查及其他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要求。三、服务内容考核甲方针对乙方采集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季度分析考核,考评结果与应付服务费用挂钩,考核方案如下:溧阳考评:信息采集员工作期间发生巡查不到位情况,在溧阳考评区域内考评发生扣分案件,申诉成功率需达30%及以上,如低于30%,差额案件每个案件扣除200元常州考评:信息采集员工作期间发生巡查不到位情况,在常州考评区域内考评发生扣分案件,申诉成功率需达30%及以上,如低于30%,差额案件每个案件扣除1000(综合执法专项考评不考核)申诉成功案件指的是由第三方巡查人员提供案件申诉理由并由市平台认可通过并申诉成功案件,若由甲方工作人员自行拟定申诉理由并通过的,则不算乙方申诉成功案件。扣分、返工:因服务人员导致的超时或返工扣分案件,一个案件扣除200元,如服务人员已提前汇报上级领导,而相关处置部门没有根据指示精神处理导致的超时返工案件,不予扣款。如有市里的考核方式及内容调整,甲方针对乙方考核方式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甲方制定。四、付款方式当年服务总价通过按季度支付的方式核算。采购人于次季度15日前将上季度服务费用支付给成交供应商(计算方式:每季度支付费用=当年服务总价*100%/4-考核应扣款费用)。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甲方: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乙方:为有序展开上兴镇指挥中心平台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上兴镇数字城管工作信息采集业务,协同配合上兴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上兴镇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约定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期限信息釆集服务期限为2年(1+1),采购人先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根据综合考评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两年的总合同期间内不得自行中止合同。第二条服务范围上兴镇域总面积约总面积约245.6平方公里,下辖23个行政村。第三条服务内容1、信息釆集内容要求:主要负责收集集镇、农村、小区的道路容貌、环境卫生、规划管理等情况及镇、村二级河道的巡查,并负责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针对易影响公共安全、引发舆情影响集镇稳定的重大问题,乙方需及时上报,确保发现、处理问题的时效性。此外,如遇相关特殊需求,乙方则依照甲方具体要求推进其他信息采集工作,切实推动上兴镇城乡环境的有效提升。2、信息釆集上报流程:一线负责釆集信息的人员不少于12人,每日对照上兴镇文明城市建设和镇村长效管理工作要求,定时、及时、全面、公正的釆集有效信息数据,并上报至上兴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3、信息采集数量要求:各信息釆集员上报有效案卷平均数不低于40条/天/人(包括普查、核查、自行处置案卷信息等数据),其中针对镇域范围内小区的信息采集数量不低于20条/周/人,河道巡查信息采集,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每条河道上中下游各选取一个点位拍摄照片一张。4、信息釆集质量要求:甲方针对乙方采集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季度分析考核,乙方需避免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出现重复报送的情况。第四条技术标准信息釆集队人员共计13人,其中专职管理员1名,信息釆集人员12名,为上兴镇长效综合管理提供信息采集外包服务。1、专职管理员工作职责一是负责信息釆集员的录取、培训、日常考勤等工作,日常考勤工作需包括不定期抽查信息釆集员釆集信息的有效性;二是根据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安排,明确每日信息釆集重点,分配任务并统计信息采集员上报信息,以及顶替遇突发情况不能进行正常工作的信息釆集员;三是分析采集信息的作废原因,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信息釆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协助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处理突发事件和相关安全隐患等;五是做好日常工作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备查。2、信息釆集员主要应用溧阳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信APP)定位事件地点,并在拍照、描述后,将事件上报到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待中心处理完毕后,需前往再次核查上报情况。第五条信息釆集工作时间工作日信息采集工作时间:上午08:00-11:00,下午01:30—04:30。甲方如遇防汛、防灾、重大活动保障或重点区域保障,需增加信息釆集巡查时间的,或需额外进行专项普查及其他甲方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乙方需无条件服从要求。第六条服务内容验收甲方针对乙方采集数据的有效性进行季度分析考核,考评结果与应付服务费用挂钩,考核方案如下:溧阳考评:信息采集员工作期间发生巡查不到位情况,在溧阳考评区域内考评发生扣分案件,申诉成功率需达30%及以上,如低于30%,差额案件每个案件扣除200元常州考评:信息采集员工作期间发生巡查不到位情况,在常州考评区域内考评发生扣分案件,申诉成功率需达30%及以上,如低于30%,差额案件每个案件扣除1000(综合执法专项考评不考核)申诉成功案件指的是由第三方巡查人员提供案件申诉理由并由市平台认可通过并申诉成功案件,若由甲方工作人员自行拟定申诉理由并通过的,则不算乙方申诉成功案件。扣分、返工:因服务人员导致的超时或返工扣分案件,一个案件扣除200元,如服务人员已提前汇报上级领导,而相关处置部门没有根据指示精神处理导致的超时返工案件,不予扣款。如有市里的考核方式及内容调整,甲方针对乙方考核方式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甲方制定。第七条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实施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岗位津贴、福利等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予以整改。2、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的技术水平。3、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并及时调整到位。4、甲方可根据政策的变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同项目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但需协商经乙方同意。否则影响采集工作正常进行由甲方负责。5、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管理所需要的采集样本点、采集上报信息、案件处理情况等即时数据,并向乙方提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数据。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按期领取项目实施经费。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对甲方的采集工作范围、行政区划、网格划分情况、采集标准、城管通的使用维护要求等有知情权。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对甲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有权利要求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或相关佐证,并根据检查考核的事实依据和佐证加强内部管理;4、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第八条服务费总价及支付方式服务费总价:元,(大写:)(具体见附表1)支付方式:服务总价通过按季度支付的方式核算。甲方于次季度15日前将上季度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计算方式:每季度支付费用=当年服务总价*100%/4-考核应扣款费用)。第九条合同签订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上兴镇财政所备案一份、责任部门备案一份、留档一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溧阳大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谈判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元)1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简要说明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日常采集员10人2项目经理1人3专职管理员1人4文员(内勤)1人5考核工资13人6全勤奖13人7社保(五险)13人8人身意外险30万的人身意外保费13人9高温补贴高温标准每月(6月-9月)13人10员工福利(法定节假日春节、端午、中秋)13人11工具设备服装(冬、夏)、工作证、背心13人12培训培训、招聘1年元/年13办公易耗品电脑(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1套13办公易耗品彩色打印机1台13办公易耗品复印纸(A4)40包13办公易耗品黑白硒鼓20支13办公易耗品彩色硒鼓(4支/套)6套小计:14公司管理费20%15税收6%一年合计:两年共计:8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供应商按照评审办法自行添加)15、项目实施方案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采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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