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产业务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4)



关于为【N3-2/04等地块控规修改】 公开选取【城乡规划编制】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城乡规划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N3-2/04等地块控规修改

采购人
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平方米(60000.0平方米)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城乡规划编制

服务内容
对N3-2/04等3个地块开展控规一般性内容修改工作,根据甲方及主管部门意见编制控规修改方案,并通过审查,完成入库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甲方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和文件后5天内提交方案;方案通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后5天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服务金额
¥0元至¥50000.0元

金额说明
最高限价为5万元/地块,估算总金额为15万元,最终根据实际控规修改地块据实结算,包含现场踏勘费、专家评审费等为完成控规修改工作的一切费用。

选取方式
择优+竞价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4-02-21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67168933)

采购需求书下载
采购需求书.pdfN3-204等地块控规修改合同.pdf

2024-02-19

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N3-2/04等地块控规修改采购需求书各潜在供应商:现将N3-2/04等地块控规修改采购需求相关事宜说明如下:一、项目业主: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二、业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66号三、项目名称:N3-2/04等地块控规修改四、项目地址:渝北区玉峰山镇五、服务内容:对N3-2/04等3个地块开展控规一般性内容修改工作,根据甲方及主管部门意见编制控规修改方案,并通过审查,完成入库工作。六、资质要求:城乡规划编制甲级。七、服务期限:甲方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和文件后5天内提交方案;方案通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后5天提交规划设计成果。八、最高限价:5万元/地块,估算总金额为15万元,最终根据实际控规修改地块据实结算,包含现场踏勘费、专家评审费等为完成控规修改工作的一切费用。九、支付方式:提交正式方案且成果入库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设计费,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提交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十、选取方式:择优+竞价。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1月29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N3-2/04等地块控规修改合同编号:委托方:承接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规划设计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城市规划设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重庆市城乡规划设计费指导意见》(重规协[2016]15号)。1.3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本合同的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规模1N3-2/04等地块控规修改对N3-2/04、N3-18-11/04、N2-2-4/02等3个地块开展控规一般性内容修改工作,根据甲方及主管部门意见编制控规修改方案,并通过审查,完成入库工作。共涉及约3个地块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和文件序号基础资料和文件的名称纸质或电子版备注1该项目的批准文件;2项目任务书或规划设计委托书;3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地形图;4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完成规划设计任务需要的其它基础资料;以乙方项目组清单要求为准第四条规划设计进度4.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工作。4.2在甲方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和文件的前提下,乙方按下列进度开展规划设计:4.2.1甲方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和文件后5天内提交方案;4.2.2方案通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后5天提交规划设计成果。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5.1规划设计成果及其要求: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成果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地块分图及相关附件。5.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成果陆套、电子光盘壹张。若因甲方需要增减成果文件份数,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但不另行收费。第六条规划设计费及支付方式6.1根据相关收费指导意见,结合本合同实际工作量,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每个地块人民币万元(大写:整),估算总金额为万元(大写:整),最终根据实际控规修改地块据实结算,包含现场踏勘费、专家评审费等为完成控规修改工作的一切费用。6.2付款方式6.2.1支付:提交正式方案且成果入库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设计费,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提交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7.1甲方的权利义务7.1.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与时效性负责。7.1.2甲方变更规划设计内容、规模、条件,或需重新提交基础资料,应当顺延乙方向甲方交付阶段性设计成果的时间;若造成乙方重新编制规划设计文件,甲方应根据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并签订补充协议。7.1.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甲方要求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应根据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7.1.4甲方应协助乙方现场踏勘和调研。7.1.5甲方应负责方案论证、审查、评审及相关的组织工作,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甲方收到乙方的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及成果后应及时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意见送达乙方。7.1.6甲方只能将乙方提供的加盖“成果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成果作为使用依据。7.2乙方的权利义务7.2.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限完成各阶段的规划设计文件,并及时提供给甲方。7.2.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规划动员、方案汇报、公示等工作,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7.2.3乙方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形式,向甲方交付加盖“成果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成果。7.2.4乙方对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的错误造成甲方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甲方损失。第八条违约责任9.1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而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自动解除;乙方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的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甲方支付以上设计费后,乙方已经完成的规划设计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将已完成的规划设计文件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9.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规划设计方案或成果交付时间迟延、应当进行而未进行各阶段审查、评审工作,每延误一天,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设计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3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本合同项下规划设计工作可以暂停,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在60日内按照暂停时的设计阶段结算设计费用。暂停时间达到一年未能恢复的,本合同终止。9.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5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不经过裁决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维权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九条其它10.1关于规划设计方案及成果的特别约定。10.1.1在规划设计费用支付完毕后,本合同规划设计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10.1.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划范围内使用规划设计成果,乙方有权将规划成果作为自身业绩进行宣传。10.1.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未付费完毕的情形下,宣传、使用规划设计方案或成果。乙方应当对本合同涉及的资料、文件、方案、成果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否则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10.1.4若乙方提交成果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10.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10.3履行本合同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应当交付给对方的资料、文件、方案、成果及相关通知,均以履约代表的书面签字或邮寄至合同约定的公司地址为送达。10.3.1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各方联系地址为各方有效的送达地址,本协议尾部载明的各方的联系电话也是有效的联系电话。各方送达地址或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书面变更通知到达他方后,以变更后的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在书面变更通知送达(或视为送达)对方之前,视为没有变更。10.3.2任何一方按对方联系地址以EMS方式或其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通知或其他函件的,自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无条件视为送达。10.3.3上述关于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当事人之间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函件或法院/仲裁机构发送的与本合同相关的诉讼文书/仲裁文书/执行文书的送达。10.4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10.5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商定签订补充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7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名称: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业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