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工疗休养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标项一:348000,标项二:552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8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无。
标项二
标项名称: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2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1、2: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3)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1)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cbbidding.com)。(4)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中心路19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27213
质疑联系人: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28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冲、方巧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731、87425383
质疑联系人:方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CBNB-20242009G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定稿2.19.docx223.4K
CBNB-20242009G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定稿2.19.docx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00,000.00最高限价(元):标项1:348,000.00,标项2:552,000.00标项1:标项名称: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数量:1年预算金额(元):34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标项2:标项名称: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数量:1年预算金额(元):552,000.00简要规格描述: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2,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1、2: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3)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1)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cbbidding.com)。(4)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中心路19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27213质疑联系人: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286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冲、方巧飞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731、87425383质疑联系人:方芸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传真:/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1.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规定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进行磋商回复。如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需进行变动且供应商应答明确,则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发出磋商响应函或邮件形式等)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视作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1至3名的供应商为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如评审过程中出现本磋商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则由磋商小组讨论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特别说明:本项目标项1-2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供应商可参加所有标项的磋商,但最多只能成为标项1-2其中一个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即1个供应商同时在2个标项评审中排名第一时,根据标项顺序确定其为标项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标项2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根据对应标项评分排名顺序递补。说明:如标项1、标项2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同一家,则标项2的有效投标人须≥3+1家,有效投标人不足则标项2作废标处理。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标的: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标项2:标的: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备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六、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须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疗休养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各旅游景点的门票、导游、司机的费用、服务费、责任险和意外保险费、管理费、税金、规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1)邮寄送达:各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二部;收件人:陈冲 联系方式:13081928686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响应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2)现场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24年3月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送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陈冲13081928686。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2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2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向标项1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3480.00元,向标项2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5520.00元。备注:成交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 号:31010122000005488户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4重要提醒本项目标项1-2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供应商可参加所有标项的磋商,但最多只能成为标项1-2其中一个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即1个供应商同时在2个标项评审中排名第一时,根据标项顺序确定其为标项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标项2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根据对应标项评分排名顺序递补。说明:如标项1、标项2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同一家,则标项2的有效投标人须≥3+1家,有效投标人不足则标项2作废标处理。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采购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采购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3)。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的规定,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质疑内容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3.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574-87297540。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7.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9.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1.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12.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3.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4.第八部分报价格式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2.1.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2.1.3联合协议(如果有);2.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附后);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请提供);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附后)。2.1.5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2.1.6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2.2商务技术文件2.2.1评分索引表(格式附后);2.2.2响应函(格式附后);2.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5所有资信文件(如果有);2.2.6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2.2.7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如果有);2.2.8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服务方案;详细阐述针对本项目的行程安排、住宿安排、就餐安排、交通出行安排、团队人员安排等内容;2.2.9导游人员素质(如果有);后附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2.2.10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设置、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投诉通道、服务承诺、优惠措施等内容;2.2.11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可行的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方案等内容;2.2.12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附后);2.2.1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果有)。2.3报价文件2.3.1初次报价一览表;2.3.2其他资料(如有)。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不可修改的电子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1.1最后报价一览表;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特别说明:本项目标项1-2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供应商可参加所有标项的磋商,但最多只能成为标项1-2其中一个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即1个供应商同时在2个标项评审中排名第一时,根据标项顺序确定其为标项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标项2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根据对应标项评分排名顺序递补。说明:如标项1、标项2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同一家,则标项2的有效投标人须≥3+1家,有效投标人不足则标项2作废标处理。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每标项各确定1家定点承办单位。参加工会会员疗休养的人数根据实际人数计算(暂定标项1:110人;标项2:460人),供应商须自行承担项目风险。职工疗休养按合同约定的线路、服务标准、其他要求以及根据疗休养职工实际报名的线路组团实施,按照实际组团的人次结算。二、重要商务条款一览表项目要 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每标项成交供应商支付每标项预算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2)疗休养活动结束后支付至实际结算金额的100%。3)结算方式:标项1:实际结算金额=实际出行人数×3000元标项2:实际结算金额=实际出行人数×1000元+实际出行人数×200元注(发票要求):1)成交人应在疗休养活动结束后,在采购人支付结算金额前,先行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含预付款)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款项,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如因成交人未按期提供发票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自行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项目合同签署的成交人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一致,成交人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依法变更单位名称除外),否则视为成交人违约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4、履约保证金不适用5、合同终止成交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成交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6、其他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二、采购清单标项标项名称拟定路线/时间固定单价一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对口支援线路:西藏那曲/9日9000元/人一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对口支援线路:湖北阴山/5日6000元/人一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对口支援线路:四川大凉山/5日6000元/人一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邻省线路:江苏(镇江、杨州、南京)/5日3000元/人二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宁波周边一日游200元/人二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浙江省内/2日1000元/人三、服务要求项目具体线路安排及要求:1.线路:在实施阶段,职工可根据采购清单选择对应线路。2.交通:①全程用的汽车须为正规旅游车队的标准空调旅游车。②用车期间提供瓶装矿泉水等必要物品。3.住宿:住宿标准为两人一间,主要安排标间。住宿标准:三星级及以上酒店。4.时间:职工疗休养时间(含在途时间)根据对应出行路线确定。组团按采购人计划实施,具体出团及返回时间根据供应商编制并获得采购人认可的方案为准。5.餐标:每人每天按100元标准执行,食物要求新鲜、安全,适合职工口味。要求菜品多样,餐厅交通便利,环境较好。6.景点:景点门票包括大门票和景点内必游的小门票,以及索道(如有)、电瓶车(如有)、游船(如有)等,自费的娱乐项目除外。7.服务人员:设本项目服务专员(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定的资历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加强双方沟通,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方案并获得采购人认可,应急处理相关事务等。具体出团全程(高铁除外)配导游(地陪),要求不少于三年导游经验,引导、讲解景点山水、典故等,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8.导游:全程陪同及当地优秀资质公司有导游资格的专业导游讲解服务。9.最高组团人员:标项1:不高于35人;标项2:不高于100人。10.费用:报价包括以上参团职工吃、住、行及景点门票费、导游费、保险费(旅游全程保险费)、服务人员(导游、司机等)吃、住、行费用、预计的其他费用和风险费用。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编制的方案并考虑职工疗休养的特殊性,对应各线路分别报价。▲11.保险:成交供应商必须为参加疗休养的职工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保险(额度不少于100万元,其中医疗部分不少于10万元,费用含在报价中)。12.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不得外泄。13.旅游全程无购物,服务结束后进行满意度测评。14.项目实施方案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报采购人做确认,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无法成团出行至目的地的,需及时调整出行方案,采购人认可后可调整目的地或视情况取消出行。15.职工疗休养经费标准以采购清单为准,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16.遇上级政策变化,原定方案根据政策要求作及时调整,双方协商后实施。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适用于标项1)评审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商务技术分(70分)磋商响应情况(15分)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三、服务要求”中所有条款的得15分; ①“▲”条款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②除“▲”条款以外的其他服务条款,每负偏离1条扣1.5分。15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40分)行程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邻省路线“江苏(镇江、杨州、南京)”的行程安排(包括行程线路设计、线路特点、景点吸引力、活动内容、主题策划、时间安排)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40分)行程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对口支援线路“西藏那曲、湖北阴山、四川大凉山”不同线路的行程安排(包括行程线路设计、线路特点、景点吸引力、活动内容、主题策划、时间安排)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40分)住宿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邻省路线“江苏(镇江、杨州、南京)”的住宿安排(包括酒店星级标准、周边环境、酒店配套设施、酒店地理位置、酒店与景区的车程距离)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40分)住宿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对口支援线路“西藏那曲、湖北阴山、四川大凉山”不同线路的住宿安排(包括酒店星级标准、周边环境、酒店配套设施、酒店地理位置、酒店与景区的车程距离)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40分)就餐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邻省路线“江苏(镇江、杨州、南京)”不同线路的餐饮安排【包括就餐时间安排、就餐地点选择、菜品荤素搭配、菜肴数量、就餐标准(明确人均餐饮标准,正餐每人50元以上标准)】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满分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40分)就餐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对口支援线路“西藏那曲、湖北阴山、四川大凉山”不同线路的餐饮安排【包括就餐时间安排、就餐地点选择、菜品荤素搭配、菜肴数量、就餐标准(明确人均餐饮标准,正餐每人50元以上标准)】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满分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40分)交通出行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不同线路的车辆安排(包括车辆新旧程度、拟派驾驶员的专业水平、车辆配置的舒适性、出行时间、用车期间提供的必要物品)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满分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40分)交通出行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不同线路航班情况【航班时间、航线(直飞或经停)、机型(大航空公司或廉价航空)】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1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2分,扣完4分为止;满分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40分)团队人员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安排(包括服务人员专业结构配置、人员配备数量、岗位分工情况、带团人员经验丰富)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满分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导游人员素质(4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导游人员素质情况进行评议:1、具有初级导游每提供一个得0.5分,具有中级导游每提供一个得1分,具有高级导游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人的导游按级别最高的得分,不累计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履约能力(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履约能力情况(包括服务机构设置、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投诉通道、服务承诺、优惠措施)进行评议,欠合理、欠便捷、欠快速的每项扣0.5分,不合理、不便捷、拖踏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方案(3分)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方案(包括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议,欠合理、欠可行的每项扣0.5分,不合理、不可行的每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满分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3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同类项目业绩(3分)供应商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业主不同年度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客观评审价格分(30分)1、供应商承诺邻省路线“江苏(镇江、杨州、南京)/5日”按固定费用标准3000元/人/次执行的得7.5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7.5客观评审价格分(30分)2、供应商承诺对口支援线路“西藏那曲/9日”按固定费用标准9000元/人/次执行的得7.5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7.5客观评审价格分(30分)3、供应商承诺对口支援线路“湖北阴山/5日”按固定费用标准6000元/人/次执行的得7.5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7.5客观评审价格分(30分)4、供应商承诺对口支援线路“四川大凉山/5日”按固定费用标准6000元/人/次执行的得7.5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7.5客观评审“*”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适用于标项2)评审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磋商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商务技术分(70分)磋商响应情况(30分)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三、服务要求”中所有条款的得30分; ①“▲”条款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②除“▲”条款以外的其他服务条款,每负偏离1条扣2分。30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24分)行程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不同路线的行程安排(包括行程线路设计、线路特点、景点吸引力、活动内容、主题策划、时间安排)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24分)住宿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不同线路的住宿安排(包括酒店星级标准、周边环境、酒店配套设施、酒店地理位置、酒店与景区的车程距离)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24分)就餐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不同线路的餐饮安排【包括就餐时间安排、就餐地点选择、菜品荤素搭配、菜肴数量、就餐标准(明确人均餐饮标准,正餐每人50元以上标准)】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24分)交通出行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不同线路的车辆安排(包括车辆新旧程度、拟派驾驶员的专业水平、车辆配置的舒适性、出行时间、用车期间提供的必要物品)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服务方案(24分)团队人员安排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安排(包括服务人员专业结构配置、人员配备数量、岗位分工情况、带团人员经验丰富)进行评议,内容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内容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满分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导游人员素质(5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导游人员素质情况进行评议:1、具有初级导游每提供一个得0.5分,具有中级导游每提供一个得1分,具有高级导游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5分;同一人的导游按级别最高的得分,不累计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5客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履约能力(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履约能力情况(包括服务机构设置、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投诉通道、服务承诺、优惠措施)进行评议,欠合理、欠便捷、欠快速的每项扣0.5分,不合理、不便捷、拖踏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方案(3分)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方案(包括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议,欠合理、欠可行的每项扣0.5分,不合理、不可行的每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满分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3主观评审商务技术分(70分)同类项目业绩(3分)供应商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同一业主不同年度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客观评审价格分(30分)供应商承诺拟定的“宁波周边一日游”不同线路按固定费用标准200元/人/次执行的得15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5客观评审价格分(30分)供应商承诺拟定的“浙江省内/2日”不同线路按固定费用标准1000元/人/次执行的得15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5客观评审“*”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五、评审须知1.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16《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7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8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9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20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1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甲方(需方):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住所地:联系方式:乙方(供方):住所地: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关于组织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有关精神,甲方经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的提供单位之一,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二、本项目费用标准固定不变,不因旅游旺季或淡季,出行人数的多少,或其他原因做调整。供方必须服从需方的出行安排。总金额最高万元,最终按实际出行人数结算。三、费用结算: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②根据每次疗休养活动结束以后(无有效投诉和质量问题),凭正规有效发票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职工旅游合同、保险单复印件、人员签到表、费用结算清单等),经工会审核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剩余款项。四、疗休养线路不得安排购物点或强制购物。一经核实,承诺支付该批次疗休养费用总额的50%比例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承办单位资格。五、旅行社必须为参加疗休养的职工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保险(额度不少于100万元,其中医疗部分不少于10万元,费用含在报价中)。六、因供方原因造成需方疗休养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需方疗休养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供方应尽一切努力协助需方进行处置,以协助减少损害、损失。七、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上级政策变化,或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本项目将根据政策要求作调整,双方也可以视情况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八、供方向需方提供的疗休养活动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因供方原因不能成行,未经需方职工同意擅自转团、拼团(除卫生系统内相同线路、时间),一经核实,承诺支付该批次疗休养费用总额的50%比例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承办单位资格。九、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在疗休养活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一经核实,承诺支付该批次疗休养费用总额的50%比例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承办单位资格。十、供方必须严格兑现响应文件承诺的所有服务标准和内容,若发现未经需方同意擅自更改服务内容,为职工提供的服务与响应文件不符,一经查实,供方承诺按该批次疗休养费用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承办单位资格。十一、供方为职工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一经核实,承诺支付该批次疗休养费用总额的50%比例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承办单位资格。十二、签订合同后项目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视为违反约定罚款5万元并终止合同。十三、供方为需方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国家旅游局新版旅游合同(最新版)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承办供方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供方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二)供方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三)签约地点和日期;(四)活动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五)活动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六)需要疗休养人员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七)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八)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九)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十)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供方应规范经营,不得行贿需方工作人员。14.本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肆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叁份。甲方:宁波市海曙区古镇人民政府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法人委托人(签字):法人委托人(签字):日期:日期:电话号码(传真):电话号码(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目录资格文件(1)资格文件……………………………………………………………………(页码)商务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页码)(2)响应函………………………………………………………………………(页码)(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页码)(5)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页码)(6)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页码)(7)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页码)(8)服务方案……………………………………………………………………(页码)(9)导游人员素质(如果有)…………………………………………………(页码)(10)履约能力……………………………………………………………………(页码)(11)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方案…………………………………………………(页码)(12)同类项目业绩表……………………………………………………………(页码)(13)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资格文件(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三)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b、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采购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备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和附件2。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适用于标项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的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适用于标项2)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的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单位的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五)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六)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致: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市、区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商务技术文件(一)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自评分说明证明文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根据评分标准逐条填写(价格部分除外)(二)响应函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7.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7.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7.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8.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三)法人授权书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四)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五)所有资信文件(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同类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联系人/电话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文件页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导游人员素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一)履约能力(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二)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三)认为需求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报价格式初次报价一览表(适用于标项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最后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标项名称拟定路线/时间固定单价报价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邻省线路:江苏(镇江、杨州、南京)/5日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对口支援线路:西藏那曲/9日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对口支援线路:湖北阴山/5日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对口支援线路:四川大凉山/5日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最后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最后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5、符合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初次报价一览表(适用于标项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最后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初次报价一览表标项名称拟定路线/时间固定单价报价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宁波周边一日游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浙江省内/2日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最后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最后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5、符合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3: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采购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2.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2024年月日(请填写磋商日当天日期)说明:(1)供应商政采云上解密响应文件及获知其他供应商信息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以扫描件形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21626742@qq.com。(2)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供应商可看到所参与标项的供应商名称,在确认与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无任何上述关系的情况下,请在一中的“□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二中的“□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打钩,四中的2个下划线用斜杠“/”划掉。(3)此声明书非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无需编入响应文件中。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NBHSWCS035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00,000.00最高限价(元):标项1:348,000.00,标项2:552,000.00标项1:标项名称: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数量:1年预算金额(元):34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标项2:标项名称: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数量:1年预算金额(元):552,000.00简要规格描述: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2,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1、2: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3)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1)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cbbidding.com)。(4)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中心路19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27213质疑联系人: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286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冲、方巧飞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731、87425383质疑联系人:方芸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传真:/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1.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规定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利用政采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政采云进行磋商回复。如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需进行变动且供应商应答明确,则以书面形式(政采云系统发出磋商响应函或邮件形式等)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视作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1至3名的供应商为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如评审过程中出现本磋商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则由磋商小组讨论决定,并编写评审报告。特别说明:本项目标项1-2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供应商可参加所有标项的磋商,但最多只能成为标项1-2其中一个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即1个供应商同时在2个标项评审中排名第一时,根据标项顺序确定其为标项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标项2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根据对应标项评分排名顺序递补。说明:如标项1、标项2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同一家,则标项2的有效投标人须≥3+1家,有效投标人不足则标项2作废标处理。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项1:标的:机关工会会员疗休养,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标项2:标的:直属工会会员疗休养,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备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六、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须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疗休养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各旅游景点的门票、导游、司机的费用、服务费、责任险和意外保险费、管理费、税金、规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1)邮寄送达:各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二部;收件人:陈冲 联系方式:13081928686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响应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2)现场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24年3月6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送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陈冲13081928686。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2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2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向标项1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3480.00元,向标项2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5520.00元。备注:成交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 号:31010122000005488户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4重要提醒本项目标项1-2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供应商可参加所有标项的磋商,但最多只能成为标项1-2其中一个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即1个供应商同时在2个标项评审中排名第一时,根据标项顺序确定其为标项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标项2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根据对应标项评分排名顺序递补。说明:如标项1、标项2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同一家,则标项2的有效投标人须≥3+1家,有效投标人不足则标项2作废标处理。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采购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采购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3)。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工疗休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