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险种 投保险种保险费招标公告(开化县妇幼保健院2024)



开化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投保险种采购项目公告

开化县妇幼保健院,拟就2024年度投保险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开化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投保险种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
年预算
服务期

2024年度投保险种保险费采购项目
1.财产综合险。2.公众责任保险。3.特种设备责任险(电梯)。
2万元
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

3、采购预算:20000元/年
4、采购形式:询价采购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名时间:
6.1报名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9日(节假日休息)
6.2报名地点:开化县妇幼保健院11楼总务科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请投标供应商认真报价,其报价包括整个项目的一切费用。
7.2投标人应将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应写全称),且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投标文件包含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开标一览表;③委托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9时30分之前递交到开化县妇幼保健院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8、询价评议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9日9时30分
9、成交供应商确定:在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中,以总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付款方式: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联系方式:童余勇电话:662700
开化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投保险种采购项目公开询价文件.doc
开化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2月21日

开化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投保险种采购项目12.公开询价文件招标人:开化县妇幼保健院日期:二○二四年二月开化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投保险种采购项目公告开化县妇幼保健院,拟就2024年度投保险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开化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投保险种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项目内容招标内容年预算服务期2024年度投保险种保险费采购项目 1.财产综合险。2.公众责任保险。3.特种设备责任险(电梯)。2万元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3、采购预算:20000元/年4、采购形式:询价采购5、供应商资格要求:5.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2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保险公司或分支机构;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报名时间:6.1报名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9日(节假日休息)6.2报名地点:开化县妇幼保健院11楼总务科7、响应文件的递交:7.1请投标供应商认真报价,其报价包括整个项目的一切费用。7.2投标人应将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应写全称),且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投标文件包含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开标一览表;③委托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7.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9时30分之前递交到开化县妇幼保健院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受。8.询价评议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9日9时30分9、成交供应商确定:在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中,以总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0、付款方式: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联系方式:童余勇电话:662700开化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2月21日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内容及要求招标标项: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保险、特种设备责任险(电梯)。服务期:三年。招标标项具体内容:序号险种名称保障对象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元)免赔额或免赔率保险费率或每人保费备注1财产综合险固定资产、存货详见附件二:保险方案明细财产综合险: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确定为:4152万元;1000或10%2公众责任保险院里职工以外的人员详见附件二:保险方案明细50万/人,累计5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伤亡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万元。200.00元附加火灾、爆炸、烟熏、水损责任条款3特种设备责任险(电梯)12台详见附件二:保险方案明细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为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为2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为2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万元。200.00元(一)、财产综合险(含存货盗抢险)(1)财产综合险(含存货盗抢险)保险标的项目及保额确定:序号保险标的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以何种方式确定保险价值备注1固定资产(2023年12月资产负债表)出险时的重置价格签订合同时保险金额按2023年12月资产负债表账面原值确定(2)财产综合险保险责任:1、财产综合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负责人赔偿: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4、由1、2、3条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5、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的;6、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二)、公众责任保险(1)、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伤亡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1.1.1.1.1.1.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万元。500万元(2)、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每次事故免赔额为200元(3)、保险责任:公众责任保险条款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对上述第(一)与第(二)项的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本保险合同约定了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保险人对上述第(三)项的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四)附加火灾、爆炸、烟熏、水损责任条款: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因水灾、爆炸、烟熏或水损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三)特种设备责任保险(1)赔偿限额:(开化县妇幼保健院直梯共12台,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为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为2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为2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万元。)电梯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或电梯维保单位的员工以乘客身份使用在电梯时发生事故时,视为第三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1.1.1.1.1.1.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为20万元,1.1.1.1.1.2.每次事故免赔额为200元,1.1.1.1.1.3.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万元。1.1.1.1.1.4500万元(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区域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的作业人员过失行为;(二)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特种设备的意外故障;(三)爆炸,坠落或运行过程中的突然故障;二、投标提供的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必须等于或优于下列要求:(1)财产综合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负责人赔偿: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4、由1、2、3条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5、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的;6、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2)公众责任保险条款公众责任保险条款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对上述第(一)与第(二)项的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本保险合同约定了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保险人对上述第(三)项的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3)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区域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的作业人员过失行为;(二)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特种设备的意外故障;(三)爆炸,坠落或运行过程中的突然故障;第五部分磋商程序及评定成交标准四、询价程序及成交办法1.成立3人询价小组。2.询价小组在监标人员监督下进行资格证明文件的拆封,并对报价人资格和资质、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名单。3.询价小组在监标人员监督下拆封商务文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报价的有效供应商。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有效报价,则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再进行一次报价。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参考)(以最终合同为准)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为保证甲方采购乙方的关于项目的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一、投保情况开化县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甲方”)2024年度财产综合险(含附加盗抢险及其它附加险)、公众责任保险、特种设备责任险(电梯)统一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投保,具体方案详见附件《2024年度投保险种保险费采购项目》。二、保险条件1、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在保险期限内财产综合险以甲方账面原值为保险金额,并视为足额投保。2、其他险种保险条件详见本协议附件《2024年度投保险种保险费采购项目》。三、期内服务1、乙方应专门成立开化县妇幼保健院项目服务小组,确定服务部门及人员,积极做好保险期间的各项服务。2、乙方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至少为甲方提供一次保险和风险管理培训,以加强保险业务交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培训事宜由双方协商安排。3、乙方应与气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及时为甲方提示台风、暴雨等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四、理赔服务1、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报案。在接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开展现场查勘;对于确需立即抢修的事故,乙方同意被保险人在事后能够提供相关单证的情况下,即行恢复受损现场而不必等待乙方派员查勘。2、在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后,乙方应向被保险人一次性提供理赔所需全部资料的书面清单,从而避免反复准备索赔资料给被保险人正常工作带来干扰。3、对于初步查勘确定为保险责任,且预估损失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乙方可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预先支付损失金额(扣除免赔额后)50%的预付赔款。4、赔款时限索赔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案件,在收齐全部索赔资料并就赔款金额与被保险人达成一致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保险赔款;索赔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案件,在收齐全部索赔资料并就赔款金额与被保险人达成一致后,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保险赔款。五、其他约定1、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从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对于保险期结束后存在遗留问题的保险项目,本协议持续有效至保险单涉及各项遗留事宜最终处理完毕时为止。2、协议变更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随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遇特殊原因需解除本协议,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保险单;乙方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保险单,同时承担因提前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具体保险单的类似内容应根据本款内容做修订。)3、保密条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五年。4、违约责任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仍须继续履行。5、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采购单位备案后生效。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开化仲裁委员会仲裁。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6、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地: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开化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投保险种保险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名称:(响应文件)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本授权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是(单位名称)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姓名)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响应人全称(盖公章)日期: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2.1.1.1.1.12.1.1.1.1.22.1.1.1.1.32.1.1.1.1.42.1.1.1.1.52.1.1.1.1.62.1.1.1.1.72.1.1.1.1.82.1.1.1.1.92.1.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险种名称保障对象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元)免赔额或免赔率保险费用     年保费报价合计 报价总价(大写):(小写):¥说明: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采购人不接受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报价人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2.1.1.0.0.1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投保险种 投保险种保险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