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弱电迁改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北京市朝阳区新经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4)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4BJ1000782
项目名称
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弱电迁改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所需服务
造价咨询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朝阳区新经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21.9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路甲 7 号教育研究中心附属学校南门向西 50 米,小区5号楼三层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16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并向委托人移交全部资料之日止。
资质(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具有造价咨询能力。(2)企业资质或要求:无。(3)项目负责人要求:无。(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进度款、结算审核等工作。
项目编号
ZJ2024BJ1000782
项目名称
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弱电迁改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所需服务
造价咨询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朝阳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朝阳区新经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21.9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路甲 7 号教育研究中心附属学校南门向西 50 米,小区5号楼三层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16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并向委托人移交全部资料之日止。
资质(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具有造价咨询能力。(2)企业资质或要求:无。(3)项目负责人要求:无。(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进度款、结算审核等工作。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弱电迁改工程等造价咨询文件及合同.zip
垂询方式
联系人
王工
传真
联系电话
01053877210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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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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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3877210
公司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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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弱电迁改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文件北京市朝阳区新经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采购文件我公司就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弱电迁改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采购,基本情况如下:一、采购依据根据我司与区综合事务中心签订的《朝阳区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平台公司委托协议》授权新经纬公司负责办理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所涉及的全部手续。现需采购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工作。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弱电迁改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位置: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建设内容及规模: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树木伐移、弱电迁改施工、考古土方清理、高压线杆及其附属设施迁改施工等工程。工程费用约4380万元。三、采购内容及方式1、采购内容: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进度款、结算审核等工作。2、采购方式: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采购,采用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的方式3、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同线上获取时间(2)地点: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获取(3)联系人:王工(4)联系方式:010-53877210四、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控制价:21.9万元五、技术标准及要求国家现行标准及要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六、工期要求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并向委托人移交全部资料之日止。七、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八、参选要求1、参选单位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有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具有造价咨询能力。(2)企业资质或要求:无。(3)项目负责人要求:无。(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参选文件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如需)(4)已标价清单(如需)(5)资格审查资料(6)技术文件(7)其他材料3、参选文件的签署(1)参选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提供纸质版参选文件一式2份。其中,纸质版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需含目录并标注页码,要求文字及图片清晰,如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2)建议胶装成册(每册不超100页)。(3)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者打印,由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4)参选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或行间插字。如出现上述情况,无论何种原因,参选单位必须在改动处加盖法人代表名章和公章。4、参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参选单位应将参选文件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密封:用封条将参选文件袋开口处密封,并且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沿对角线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两枚;在参选文件袋正面填写参选单位名称、日期,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一枚。(2)递交截止日期同线上递交截止日期,将参选文件送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路甲7号教育研究中心附属学校南门向西50米,球场地块小区5号楼三层303。后递交视为无效。(3)参选文件的递交提交参选文件时,非法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法人递交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10-53877210 。芳园里社区兆维工业园506创新风景线2网Home小区林花园颐堤港丽都水岸百分百商城晶都国际阳光上东右侧车道事故北京市朝阳区青苗学校阳洲上东区久隆百货都亮马水晶泰华滨河苑东风北桥东风家园怡思苑酒东润枫景桥达标林路北京基督教会朝阳堂200米加油站东山Q查找地点马头北京市朝阳区教育研究中心附属学校南1门入口处东成新维精装水软饮科酒仙桥店东门旧改区消防救援站酒仙桥出所仙桥-南-路9号楼2D15号楼艺美造型西北门佳美公寓Q查找地点酒仙桥城九、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十、附件附件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附件二:评分一览表附件三:合同附件四:参选文件模板附件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及标准供应商具备的条件或说明参选单位名称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应材料加盖公章、法人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相应材料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签字 5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且项目负责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相应材料加盖公章 6报价函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总价未超过控制价。相应材料加盖公章、法人章 7纳税记录截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社保记录截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廉洁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11承诺书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资料的补充等。相应材料加盖公章、法人章 备注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结论附件二:评分一览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参选单位名称1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报价。合格供应商的有效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102相关业绩2021年至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满足1个得5分,本项最高20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3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提供人员名单及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项目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配置齐全,得5-6分;②人员结构一般、专业配置较少得3-4分;③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配置少得1-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⑤拟派项目组人员证书:提供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⑥拟派项目组人员职称:每提供1位高级职称得1分,最多得2分。104针对本项目的整体认识及理解①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认识深刻和理解透彻得4-5分;②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思路较清晰,认识较深刻和理解较透彻得2-3分;③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思路一般,认识和理解一般得1分;④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不清晰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5针对本项目的方案①方案内容完整、全面,符合项目需求,可行性高:得13-15分;②方案内容完整、较全面,符合项目需求,可行性较高:得10-12分;③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较符合要求,可行性一般:得7-9分;④方案内容有部分欠缺,不够合理,可行性较低:得4-6分;⑤方案内容欠缺较多,不合理,可行性很低:得1-3分;⑥未提供任何方案不得分。156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①有详细具体的审核人员专业、数量,有明确的企业内部审核制度流程,有合理可行的审核争议问题处理程序方式,及其他质量保证措施,得7-10分;②有人员配备情况,内部审核制度流程、审核争议问题处理程序方式等较为合理可行,得4-6分;③简单、笼统叙述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得1-3分;④无明确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7进度控制①有具体的时间进度安排及明确的进度控制措施,且合理可行,得7-10分;②有时间进度安排,简要列举进度控制措施,较为合理可行,得4-6分;③简单、笼统叙述进度控制方案及措施,可行性一般,得1-3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8保密措施①基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定在服务过程中的保密措施完善、可实施性强得7-10分;②措施较完善、可实施性较强得4-6分;③措施、可实施性一般得1-3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9风险控制①基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定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可实施性强得7-10分;②措施较完善、可实施性较强得4-6分;③措施、可实施性一般得1-3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合计100附件三:合同附件四:xxx项目xxx参选文件参选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如需)四、已标价清单(如需)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文件七、其他材料(需有页码)一、报价函致:公司在充分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含税报价总额为:人民币(大写):;RMB¥:元。如果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等完成本项目相应工作。我方同意本报价函在采购文件相关规定中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选通知书。我方承诺:我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负责本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参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选单位: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选单位:(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参选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修改(项目名称)参选文件和下文载明的其他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其他事项: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参选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已标价清单(采购文件提供清单时,参选单位需提交已标价清单,否则不需提供)五、资格审查资料(一)参选单位基本情况表(服务类/供货类)参选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及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合作单位主要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备注123业绩1(服务类/供货类)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合同价格服务/供货内容服务期限/供货时间项目经理身份证号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主要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时间要求见采购文件要求。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六、技术文件七、其他材料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弱电迁改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委托人:北京市朝阳区新经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人:2024年2月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北京市朝阳区新经纬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弱电迁改等工程2.工程地点:朝阳区3.投资金额:约4380万元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十八里店朝阳港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树木伐移、弱电迁改施工、考古土方清理、高压线杆及其附属设施迁改施工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进度款、结算审核等工作。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委托人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结束止。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小写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2.计取方式: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咨询服务费用计价参考》(京标价协【2022】71号标准计算。固定总价。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无);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无);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地点:北京市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叁份、咨询人执叁份。(以下为盖章页无正文)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日内。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郭聪娴、曹彬,其权限范围:本项目沟通协调工作。2.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2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人。3.1.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本项目沟通协调工作。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咨询人员。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详见通用条款3.1.4。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1.自收到施工图纸14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最终成果文件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份数双方另行约定;2.自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资料起,14天内完成签证结算审核工作,最终成果文件包括电子版及纸质版结算审核报告,份数双方另行约定;3.以上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要求;4.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公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依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7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5.3.1办理工程结算并向委托人移交结算成果文件后,且在财政资金到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费。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双方协商确定造价咨询费。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双方协商确定造价咨询费。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7.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2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委托人支付。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2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郭聪娴、曹彬送达地点:\。电子邮箱:\。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9.补充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空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弱电迁改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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