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提升改造招标公告(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永新县]吉安真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永新县秀水片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吉安真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永新县秀水片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新县秀水片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吉安真宝-CG2023-007-1号
项目名称:永新县秀水片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916890.00 元
最高限价:10555053.4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3F001092801
永新县秀水片区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1

1691689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天之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3日 08:00 至 2024年03月01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永新县将军大道湘赣国际商贸城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3、 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永新县湘赣大道
联系方式:0796-7716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安真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朝阳学府18-2幢103、104
联系方式:18770962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770962059

住建局-商务条款.docx

商务条款1、付款方式及服务时间、地点(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3)付款方式:根据项目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前,付款不超过实际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验收并经第三方审计后,实际付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5%,出具审计报告并办理竣工财务结算后付款不超过审计金额的97%,两年保修期满后支付项目尾款。2、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1.1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国家或上述技术参数对货物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所有物货免费保修。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1.2质量保证期内应提供全年365天服务,接用户单位维修通知(含电话)后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不能按时到场,采购单位有权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般故障在12个小时内完成,重大故障1个工作日内完成。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2)项目要求:2.1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提供全新、原产、正规渠道且不涉及侵权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假冒及伪劣产品,并且产品质量和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国家和相关行业现行标准;投标货物的安装施工及试运行,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2.2中标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逾期交货责任。2.3如遇厂方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产品,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做好移交手续。本合同、协议继续有效。2.4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使用本次采购产品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法律责任。3.培训要求:根据该设备特点及技术要求中标方应对采购人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技术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要求;3.1培训对象由业主指定。3.2培训目标:能较深入地了解各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验收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要求,能全面地掌握设备性能,并能指导其它技术人员的维护工作。3.3现场培训应在完工测试和试运转之前完成,正式培训要在验收之前完成。3.4培训人员应精通所有设备的操作技术,且有丰富的经验。3.5针对本培训要求需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及培训方案。3、验收(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1.2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1.3项目整体灯影效果需符合并实现设计图纸要求。(2)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3)符合项目全部功能要求,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其报价应包括施工机械、劳务、材料、材料的运输、现场的材料装卸及采购保管等费用、临时设施(包括场地用水、电等)、缺陷修补、利润、保险、税金、规费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均应列入项目总报价。本项目需通过评估验收,验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需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提供承诺函。(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修、返工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照明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