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招标公告(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2024)
项目概况 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5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JY20240220
项目名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其他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采购要求内容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3 月5 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3月5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线参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磋商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5/2547.htm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洁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769273
质疑联系人:项烁逸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115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广润大厦6楼603-6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晓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807939
质疑联系人:张维祥
质疑联系方式:0577-895017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223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 (磋商文件正式稿2.21).doc375.9K
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说明(房屋征收).pdf203.6K
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说明(房屋征收).pdf203.6K
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磋商文件正式稿2.21).doc
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说明(房屋征收).pdf
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说明(房屋征收).pdf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磋商文件(电子投标)项目编号:WZJY20240220项目名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1.目录目录1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16第四部分附件24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41注:磋商文件中带“▲”并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或要求,加下划线或有深色底纹的部分为重要内容,提醒磋商供应商审慎阅读,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2.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 5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JY20240220项目名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50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0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其他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采购要求内容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3月5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线参加。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磋商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5/2547.html)。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洁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769273质疑联系人:项烁逸质疑联系方式:0577-861150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广润大厦6楼603-604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晓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807939质疑联系人:张维祥质疑联系方式:0577-895017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联系人:徐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223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3.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3.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2采购内容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其他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3采购预算▲人民币: 3500000元,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标处理。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采购要求内容止。5磋商供应商资质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方均应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踏勘现场□组织R不组织8投标预备会□召开R不召开9分包□允许R不允许10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11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60天。1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3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4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及组成(1)磋商响应文件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两类。(2)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组成。15开评标程序待开标→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线资格性审查→专家在线评标→系统公开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结果→系统公开最终报价情况→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情况进行评审→系统公布评审结果上述程序将根据政采云电子评标系统的调整而变动。1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4.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9小微企业有关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3500000元(2)项目属性: ②服务类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是(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①)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0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5600803@qq.com。21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2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2.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9〕10号)及省市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磋商公告3.磋商供应商代表3.1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见附件四)。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3.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要求等。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磋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磋商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3.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关联定位、加密并递交。3.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发送到165600803qq.com)。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上传。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5.1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5.1.1资格响应文件序号内 容说明资格证明文件附件四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4诚信投标承诺书5.1.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序号内容说明1磋商响应函附件一2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五3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附件六4同类项目业绩附件七5人员配置6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说明:以上所需的各种实物照片、证书、证件、证明、执照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5.1.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序号内容说明1报价一览表附件二2分项报价表附件三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小微企业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八-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单位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八-15监狱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监狱企业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八-15.2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编写目录和页码,分别写入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6.磋商报价6.1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报价。6.2根据《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的规定,本项目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的,所产生的验收费用重新计算。6.3磋商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署。6.4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磋商供应商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报价中。6.5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6.6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6.7磋商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7.响应有效期7.1▲自磋商之日起60天内响应应保持有效。7.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也可以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8.1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盖章及签署。3.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3.6.五、磋商和评审1.磋商小组1.1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磋商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人员透露。如果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磋商和评审秩序,其响应将被拒绝。3.磋商前准备3.1磋商响应文件签收及解密: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签收并开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3.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磋商供应商在线解密磋商响应文件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结束解密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和评审4.1磋商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在线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要有一项审查不合格,则该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4.2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是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是依据外部证明。4.3竞争性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在线磋商。(2)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主要针对磋商供应商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质量水平和保证措施、交货时间、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及承诺、培训计划、履约能力、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盖章及签署。4.4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5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响应文件的澄清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的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可以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5.2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传输形式。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响应文件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不进入下一步评审。6.▲在对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主要技术要求的;(3)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未做好节点关联导致关键内容缺失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磋商供应商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6)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7)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7.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8确定成交供应商8.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8.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9.招标采购单位对磋商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成交。10.其他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3.7.六、授予合同1.确定成交供应商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评审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3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的排序优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优先;报价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成交公告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成交通知书3.1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签订合同4.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4.2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4.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磋商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双方签字的磋商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4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报采购监管部门处理。4.5合同一式五份,其中采购人二份,成交供应商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提交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供采购人备案用。5.合同履行时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力5.1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6.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质疑与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条中所规定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3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8.采购代理服务费8.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包干28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8.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4.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服务合同说明:1、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合同主要条款要求的内容相一致。2、本服务合同条款一切均以温州市区相关文件为前提,合同规定与温州市区相关文件有冲突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修正。甲方:乙方:因的建设需要,对项目房屋征收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为认真做好该项目的征收工作,甲方特委托乙方实施该工程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1.委托事项1.征收范围2.征收面积应征收面积为135000㎡(初步丈量面积),结算时按实际丈量面积为准。3.征收时间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该项目的入户调查、协商签约及认购安置等工作。本项目所有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具体任务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确定,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4.乙方应按照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法定程序协助甲方完成阶段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4.1入户调查阶段:①.负责入户调查被征收、搬迁房屋及土地权属、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信息等内容。收集房屋所有人家庭人员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它与房屋、土地相关资料复印件等,记录联系方式以及送达地址,并按户建立档案;②.负责委托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对被征收、搬迁房屋面积(包括道坦及实施单位指定的空地)进行测量,制作调查表和测量图卡,由2名以上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人员签字,并加盖测绘单位的公章;③.负责对代理范围内房屋现状进行摄影、摄像,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制作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图,汇总代理范围内被征收、搬迁房屋情况调查结果并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示;④.负责全程参与未经登记建筑年限初步审查工作,与甲方委托的勘测机构对接年限认定工作,收集整理未经登记建筑年限初审认定异议相关材料,提交区未经登记建筑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对涉嫌违法的建筑进行梳理,配合甲方协助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调查工作;⑤.负责具体组织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甲方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评估机构选定后,陪同房地产估价师入户勘查评估。4.2协商签约阶段:①.负责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协议,并对协议补偿内容做好解释工作;②.对于难以达成协议的疑似疑难户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争议焦点,着重开展协商工作,并做好协商记录;③.做好评估报告、通知等与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相关的文书材料送达工作;④.负责发放第一次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等费用,并开具票据;同时梳理临时安置费发放明细,并收集房屋所有人银行账户,供甲方日后统一交银行转账使用;⑤.配合水电部门结清水费、电费;⑥.签约期截止后,统计套型数量,对资金平衡进行初步测算。⑦.及时做好原房屋权属证书的注销。4.3后期房票安置、认购安置和权证注销阶段:①.及时做好货币安置对象货币补偿结算工作,并统计数量,协助开具房票及房票结算;②.安置房结顶后,负责收缴第二期购房款,并开具票据;③.负责按户梳理协议安置面积,同时编排安置方案,参与安置方案联审小组会议;公布安置方案,明确安置房摸文认购时间、地点以及摸文认购流程等内容,向房屋所有人发放安置手册及相关图纸;组织召开安置房摸文认购大会,做好会务工作;④.负责对认购房源予以结算并开具票据,交付安置房钥匙,协助完成安置房房产证办理。4.4负责建立完整的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正、副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并于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正档移交甲方验收保存。代理业务完成后,副档一并移交甲方保存。4.5负责完成甲方交办的与本项目征地房屋补偿和房屋征收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2.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资金保障及人员编排:甲方应当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征收服务费给乙方。甲方应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主动及时协调帮助解决问题以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2.监督与评价:甲方对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相关代理服务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服务项目过程中,甲方应当就乙方的服务情况做出评价。3.征收期间乙方现场办公场所由甲方负责解决落实。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工作职责:乙方按照甲方经批准的有关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进行征收,应当形成明确的工作计划及落实方案。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征收前期的宣传动员、入户丈量与调查登记、房屋现状及室内进行影像取证、配合房屋评估鉴定、资料查证核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以及建档、动迁等工作,并完成征收后期的房屋腾空验收、安置房认购方案的编排并通过有关部门的会审,直至被征收人回迁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为止(本项目测量工作如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测量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办明电〔2016〕294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瓯政发〔2019〕35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征收签约服务相关的所有数据、资料等信息进行保密,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协助配合义务:若被征收人不按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拒绝腾空搬迁,妨碍工程进度,乙方应协助甲方上报区征收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依法征收、相关文书送达等工作;乙方应做好征收全过程的各项登记统计工作,整理好档案材料后移交甲方验收接管。甲方接收档案后如遇到情况需要乙方协助时,乙方应及时积极主动帮助甲方做好工作。乙方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采购人至上原则,尊重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建议和意见,对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3.人员编排及制度保障: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单位从事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的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甲方备案;配备的项目组人员须熟悉房屋征收政策、善于沟通,且满足本项目各阶段工作任务。乙方的现场组织、管理应规范有序,各类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安全制度、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齐全;乙方在承接新项目前仍有在接项目未完成的,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调,但剩余人数应保留原来的30%,最低不少于2名。具体可抽调人数及人员由甲方确定。乙方现场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乙方配备从业人员名单如下:4.乙方应自行配备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消耗材料(如纸、笔等)。5.乙方与被征收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6.乙方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受托的该房屋征收项目。⑦乙方须参与本项目范围内的依法征收评估的报名及摇号。3.费用及付款方式因工程征收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的手续费、委托无产权房屋建造年限查证费、评估费、强制执行费用、有关征收政策文本费、资料费、会场费均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本次中标单价为元/㎡,中标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25-中标价)/25*100%),前期入户调查阶段、中期协商签约阶段、后期认购安置阶段中标单价根据计价标准上限*(1-中标下浮率)计价:1.前期入户调查阶段:根据该项目所涉房屋总建筑面积计算,面积暂估为平方米,中标单价为元/平方米【即为10*(1-中标下浮率)】;2.中期协商签约阶段:根据协议可安置的旧房建筑面积计算,面积暂估为平方米,中标单价为元/平方米【即为10*(1-中标下浮率)】;3.后期房票安置或者安置认购阶段:3.1实行房票安置的,实行房票安置(不包括定向定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后期阶段代理费用仅计算后期阶段代理费用的20%【即为5*20%*(1-中标下浮率)】;3.2实行安置认购的,根据协议安置建筑面积计算,面积暂估为平方米,中标单价为元/平方米【即为5*(1-中标下浮率)】。本次项目征收服务费合计人民币约为(具体以上述分类计价标准经实际结算后为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入户调查阶段:由于本项目分阶段分批次实施,则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按第一阶段征收范围估算的合同金额(300000元)的40%支付作为预付款,计120000元;该阶段合同金额暂定所涉房屋实际总建筑面积*前期协商签约阶段中标单价,房屋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即所有批次入户调查完成后,根据该项目所涉房屋实际总建筑面积结清该阶段尾款。2.协商签约阶段:协议签约完成总签约数85%后,甲方按该阶段合同金额(暂定可安置的旧房建筑面积*中期协商签约阶段中标单价的50%支付该阶段第一期劳务费;乙方按要求全部完成本项目的补偿协议签订,经甲方鉴证完毕后15日内,根据协议可安置的旧房建筑面积结清该阶段尾款。3.后期房票安置或者认购安置阶段:完成房票安置结算,完成旧房所有权证注销和安置房产权证办理,经甲方检查合格并移交档案后,结清房票安置阶段尾款;实行安置认购的,完成摸文认购后15日内,甲方根据协议安置建筑面积*后期安置认购阶段中标单价的30%支付该阶段劳务费;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结算工作,完成旧房所有权证注销和新房产权证办理,经甲方检查合格后15日内,甲方根据协议安置建筑面积结算付清余款。上述征收服务费中已包含水泥坦、空地、简易棚、简易房等附属物,不再另行结算。实行货币补偿及货币退购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算后期阶段的代理费用。第四条奖励与处罚1.根据温瓯政发【2016】141号文件、温瓯政办明电【2016】294号文件和温瓯政发【2019】35号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中标人房屋征收事务完成的时间进度及服务成效对其实施奖励或惩罚,奖励和处罚的费用不包括在本次报价内。如遇文件修订或作废,一律以新颁布的文件为准。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者因乙方原因合同被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征收服务费且退还已收取的征收服务费,且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并有权没收履约担保。2.房屋调查、协议签订及安置结算等完成。经甲方第一次检查完成合格率未达标的,乙方应立即纠正。如经甲方再次检查后仍未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乙方任何劳务服务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等.4.若乙方承诺的项目组成员不到位的或按甲方要求更换的人员不到位的或拒不配合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应收款中扣除。第六条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瓯海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温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参考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服务(或政府采购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一、验收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规定验收时间项目类型货物/服务合同金额(二)验收方式与方法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代理机构名称验收方式一般验收程序/ 简易验收程序选择简易验收理由验收方法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选择非一次性验收理由大型或复杂项目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是/否大型或复杂项目参与验收监测机构名称是/否参与验收供应商名称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是/否采购人、使用人分离项目是/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参与验收服务对象是/否使用单位名称(三)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实际使用人人数(如有)其他验收人员数量验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联系方式备注(四)验收主要指标和标准序号名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单价金额二、验收情况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分段情况 共分 段,此为 阶段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评价对象评价结果理由签字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检测机构合格/不合格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其他供应商合格/不合格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服务对象合格/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货物清单合格 不合格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数量合 格 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不合格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合 格 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质量证明文件合格 不合格售后服务承诺合 格 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安全标准合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服务质量合格 不合格服务进度合 格 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合格 不合格安全标准合 格 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服务承诺时限合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三、验收结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合 格 不合格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供应商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验收标准根据《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执行。2、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履约情况。3、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5.第四部分附件5.1.附件一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根据贵方为(磋商项目名称、编号)磋商项目的磋商邀请,(磋商供应商全称)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代表(磋商供应商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此次磋商的有关活动,并提交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遵守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忠实地履行按磋商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我方完全同意向贵方真实的提供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4.本响应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60个历日,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5.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2.附件二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招标编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预计建筑面积(㎡)投标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 135000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至完成采购要求内容止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说明:▲1.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综合单价为提供该服务的费用:投标综合单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餐饮与交通、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建筑附属物调查测量、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专用设备、消耗材料、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完成合同所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实行固定单价包干,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等实行全面承包。▲2.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以上预计建筑面积为暂定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根据实际测量情况,按实结算合同价格。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3.附件三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4.诚信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现郑重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供应商或串通投标。4.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采购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采购人涉及采购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采购项目。8.不向采购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4.附件四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说明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注:没有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5.附件五服务方案5.6.附件六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7.附件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1.招标范围采购内容名称采购类别预计建筑面积(㎡)最高预算单价(元/㎡)最高预算价(元)备注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房屋征收 135000 ㎡25 2.招标内容乙方应按照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法定程序协助甲方完成阶段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入户调查阶段:1.负责入户调查被征收、搬迁房屋及土地权属、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信息等内容。收集房屋所有人家庭人员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它与房屋、土地相关资料复印件等,记录联系方式以及送达地址,并按户建立档案;2.负责委托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对被征收、搬迁房屋面积(包括道坦及实施单位指定的空地)进行测量,制作调查表和测量图卡,由2名以上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人员签字,并加盖测绘单位的公章;3.负责对代理范围内房屋现状进行摄影、摄像,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制作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图,汇总代理范围内被征收、搬迁房屋情况调查结果并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示;4.负责全程参与未经登记建筑年限初步审查工作,与甲方委托的勘测机构对接年限认定工作,收集整理未经登记建筑年限初审认定异议相关材料,提交区未经登记建筑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对涉嫌违法的建筑进行梳理,配合甲方协助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调查工作;5.负责具体组织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甲方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评估机构选定后,陪同房地产估价师入户勘查评估。(二)协商签约阶段:1.负责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协议,并对协议补偿内容做好解释工作;2.对于难以达成协议的疑似疑难户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争议焦点,着重开展协商工作,并做好协商记录;3.做好评估报告、通知等与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相关的文书材料送达工作;4.负责发放第一次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等费用,并开具票据;同时梳理临时安置费发放明细,并收集房屋所有人银行账户,供甲方日后统一交银行转账使用;5.配合水电部门结清水费、电费;6.签约期截止后,统计套型数量,对资金平衡进行初步测算。7.及时做好原房屋权属证书的注销。(三)后期房票安置、认购安置和权证注销阶段:1.及时做好货币安置对象货币补偿结算工作,并统计数量,协助开具房票及房票结算;2.安置房结顶后,负责收缴第二期购房款,并开具票据;3.负责按户梳理协议安置面积,同时编排安置方案,参与安置方案联审小组会议;公布安置方案,明确安置房摸文认购时间、地点以及摸文认购流程等内容,向房屋所有人发放安置手册及相关图纸;组织召开安置房摸文认购大会,做好会务工作;4.负责对认购房源予以结算并开具票据,交付安置房钥匙,协助完成安置房房产证办理。(四)负责建立完整的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正、副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并于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正档移交甲方验收保存。代理业务完成后,副档一并移交甲方保存。(五)负责完成甲方交办的与本项目征地房屋补偿和房屋征收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单位从事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的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招标人备案。(2)上述项目实施情况以上级部门相关实际要求为准。(3)服务期限计划时间本项目所有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具体任务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四、商务条款1、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采购要求内容止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五、售后服务1、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采购人至上原则,尊重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建议和意见,对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2、人员要求:供应商需配备熟悉房屋征收政策、善于沟通的项目组人员,且满足本项目各阶段工作任务。3、供应商对征收签约服务相关的所有数据、资料等信息进行保密,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磋商原则和方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采购人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开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2.磋商供应商解密磋商响应文件;3.采购代理机构结束解密磋商响应文件;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线资格性审查;5.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6.接着按照统一的标准与供应商进行在线磋商;(如需要)7.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8.开启第二轮报价;9.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开最终报价情况;10.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11.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三、评审办法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资信80分(技术资信权值80%),价格20分(价格权值2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四、评分细则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80分)各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内容进行评定,每人一份评分计算表,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定独立打分并记实名。如某张评分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评分表无效。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磋商供应商技术资信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技术资信8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5根据投标人企业规模、信誉、技术力量等等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分(0-5分)。2投标供应商业绩2根据供应商提供2020年2月1日以来征收代理服务的业绩,每一例业绩0.5分,最多得2分。备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力量投入情况161、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工作履历、学历等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分(0-3分),备注:需提供人员学历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揽实施过的同类项目,每承接过一例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备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力量投入情况16根据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人员组织设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0-4分)。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力量投入情况16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分(0-4分)4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管理制度等,由评委综合评分(0-5分)。5项目特点和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0综合本项目情况,供应商对本次项目特点和难点的理解与分析,由评委综合评分(0-5分)。5项目特点和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0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实际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分(0-5分)。6房屋征收相关软件61、具备房屋征收相关管理软件(或系统、APP 等),提供管理软件操作界面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可免费运用于本项目的得 3 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系统可免费运用于本项目承诺函) 2、房屋征收相关管理软件(或系统、APP 等)功能介绍,并结合管理软件界面对操作流程、管理软件功能进行详细描述,由评委根据房屋征收管理软件功能的齐全性、实用性情况综合评分(0-3)7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保障能力10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流程等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分(0-5分)。 7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保障能力10根据人员安排、员工激励及队伍稳定方案、其他服务方案等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分(0-5分)。 8项目熟悉程度10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所在地的现场环境熟悉程度进行评分(0-5分)8项目熟悉程度10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所在地最新征拆相关政策了解熟悉程度,分析解读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0-5分)9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安排5针对本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安排方案是否详尽、合理、是否满足采购单位的进度需求,由评委综合评分(0-5分)。10服务响应能力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的服务响应情况和便捷性进行综合评议(0-5分)。11合同及文档管理方案3是否有建立完善的合同和文档管理制度及流程,由评委综合评分(0-3分)。11合同及文档管理方案3是否有完整的合同执行跟踪计划,完善的合同、相关文档与信息管理数据库等,由评委综合评分(0-3分)。2.报价(价格)评分(20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2.1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如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预算单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即技术得分与最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的排序优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优先;报价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五、定标办法本次采购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如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六、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七、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磋商供应商应随时接受磋商小组成员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技术问题等。关于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政府采购意向公示期缩短的说明瓯海区实施“强城行动”动员大会暨“园博园”建设誓师大会于2024年1月27日召开,向全区发出“大干园博”的动员令,我街道辖区任桥村、凰桥村、塘下村为园博园建设范围内。我街道负责其拆迁征收工作,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已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如在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30日后进行招投标,会使得园博园项目拆迁工作搁置,从而影响项目整体进展,为确保整个项目同步推进,需缩短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期限。特此说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2024年2月18日关于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政府采购意向公示期缩短的说明瓯海区实施“强城行动”动员大会暨“园博园”建设誓师大会于2024年1月27日召开,向全区发出“大干园博”的动员令,我街道辖区任桥村、凰桥村、塘下村为园博园建设范围内。我街道负责其拆迁征收工作,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已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如在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30日后进行招投标,会使得园博园项目拆迁工作搁置,从而影响项目整体进展,为确保整个项目同步推进,需缩短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期限。特此说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2024年2月18日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磋商文件(电子投标)项目编号:WZJY20240220项目名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二月1.目录目录1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16第四部分附件24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41注:磋商文件中带“▲”并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或要求,加下划线或有深色底纹的部分为重要内容,提醒磋商供应商审慎阅读,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2.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 5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JY20240220项目名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50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0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其他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采购要求内容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线上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3月5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线参加。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磋商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5/2547.html)。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洁丽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769273质疑联系人:项烁逸质疑联系方式:0577-861150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广润大厦6楼603-604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晓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807939质疑联系人:张维祥质疑联系方式:0577-895017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联系人:徐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223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3.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3.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2采购内容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其他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3采购预算▲人民币: 3500000元,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标处理。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采购要求内容止。5磋商供应商资质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方均应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踏勘现场□组织R不组织8投标预备会□召开R不召开9分包□允许R不允许10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11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60天。1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3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4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及组成(1)磋商响应文件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两类。(2)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组成。15开评标程序待开标→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线资格性审查→专家在线评标→系统公开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结果→系统公开最终报价情况→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情况进行评审→系统公布评审结果上述程序将根据政采云电子评标系统的调整而变动。1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4.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9小微企业有关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3500000元(2)项目属性: ②服务类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是(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①)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0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5600803@qq.com。21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2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2.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9〕10号)及省市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磋商公告3.磋商供应商代表3.1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见附件四)。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3.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要求等。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磋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磋商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3.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关联定位、加密并递交。3.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发送到165600803qq.com)。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上传。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5.1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5.1.1资格响应文件序号内 容说明资格证明文件附件四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4诚信投标承诺书5.1.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序号内容说明1磋商响应函附件一2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五3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附件六4同类项目业绩附件七5人员配置6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说明:以上所需的各种实物照片、证书、证件、证明、执照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5.1.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序号内容说明1报价一览表附件二2分项报价表附件三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小微企业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八-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单位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八-15监狱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监狱企业的请根据附件内容提供)附件八-15.2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编写目录和页码,分别写入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6.磋商报价6.1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报价。6.2根据《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温财采〔2020〕6号)》的规定,本项目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的,所产生的验收费用重新计算。6.3磋商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署。6.4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磋商供应商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报价中。6.5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6.6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6.7磋商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7.响应有效期7.1▲自磋商之日起60天内响应应保持有效。7.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也可以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8.1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盖章及签署。3.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3.6.五、磋商和评审1.磋商小组1.1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磋商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人员透露。如果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磋商和评审秩序,其响应将被拒绝。3.磋商前准备3.1磋商响应文件签收及解密: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签收并开始解密磋商响应文件。3.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磋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磋商供应商在线解密磋商响应文件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结束解密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和评审4.1磋商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在线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要有一项审查不合格,则该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4.2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是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是依据外部证明。4.3竞争性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在线磋商。(2)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主要针对磋商供应商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质量水平和保证措施、交货时间、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及承诺、培训计划、履约能力、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盖章及签署。4.4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5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响应文件的澄清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的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可以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5.2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传输形式。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响应文件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不进入下一步评审。6.▲在对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主要技术要求的;(3)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未做好节点关联导致关键内容缺失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磋商供应商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6)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7)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7.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8确定成交供应商8.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8.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9.招标采购单位对磋商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成交。10.其他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3.7.六、授予合同1.确定成交供应商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评审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3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的排序优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优先;报价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成交公告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成交通知书3.1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签订合同4.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4.2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4.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磋商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双方签字的磋商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4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报采购监管部门处理。4.5合同一式五份,其中采购人二份,成交供应商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提交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供采购人备案用。5.合同履行时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力5.1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6.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质疑与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条中所规定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3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8.采购代理服务费8.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包干28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8.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4.第三部分主要合同条款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服务合同说明:1、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合同主要条款要求的内容相一致。2、本服务合同条款一切均以温州市区相关文件为前提,合同规定与温州市区相关文件有冲突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修正。甲方:乙方:因的建设需要,对项目房屋征收红线内房屋进行征收,为认真做好该项目的征收工作,甲方特委托乙方实施该工程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1.委托事项1.征收范围2.征收面积应征收面积为135000㎡(初步丈量面积),结算时按实际丈量面积为准。3.征收时间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该项目的入户调查、协商签约及认购安置等工作。本项目所有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具体任务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确定,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4.乙方应按照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法定程序协助甲方完成阶段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4.1入户调查阶段:①.负责入户调查被征收、搬迁房屋及土地权属、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信息等内容。收集房屋所有人家庭人员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它与房屋、土地相关资料复印件等,记录联系方式以及送达地址,并按户建立档案;②.负责委托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对被征收、搬迁房屋面积(包括道坦及实施单位指定的空地)进行测量,制作调查表和测量图卡,由2名以上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人员签字,并加盖测绘单位的公章;③.负责对代理范围内房屋现状进行摄影、摄像,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制作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图,汇总代理范围内被征收、搬迁房屋情况调查结果并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示;④.负责全程参与未经登记建筑年限初步审查工作,与甲方委托的勘测机构对接年限认定工作,收集整理未经登记建筑年限初审认定异议相关材料,提交区未经登记建筑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对涉嫌违法的建筑进行梳理,配合甲方协助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调查工作;⑤.负责具体组织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甲方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评估机构选定后,陪同房地产估价师入户勘查评估。4.2协商签约阶段:①.负责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协议,并对协议补偿内容做好解释工作;②.对于难以达成协议的疑似疑难户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争议焦点,着重开展协商工作,并做好协商记录;③.做好评估报告、通知等与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相关的文书材料送达工作;④.负责发放第一次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等费用,并开具票据;同时梳理临时安置费发放明细,并收集房屋所有人银行账户,供甲方日后统一交银行转账使用;⑤.配合水电部门结清水费、电费;⑥.签约期截止后,统计套型数量,对资金平衡进行初步测算。⑦.及时做好原房屋权属证书的注销。4.3后期房票安置、认购安置和权证注销阶段:①.及时做好货币安置对象货币补偿结算工作,并统计数量,协助开具房票及房票结算;②.安置房结顶后,负责收缴第二期购房款,并开具票据;③.负责按户梳理协议安置面积,同时编排安置方案,参与安置方案联审小组会议;公布安置方案,明确安置房摸文认购时间、地点以及摸文认购流程等内容,向房屋所有人发放安置手册及相关图纸;组织召开安置房摸文认购大会,做好会务工作;④.负责对认购房源予以结算并开具票据,交付安置房钥匙,协助完成安置房房产证办理。4.4负责建立完整的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正、副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并于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正档移交甲方验收保存。代理业务完成后,副档一并移交甲方保存。4.5负责完成甲方交办的与本项目征地房屋补偿和房屋征收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2.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资金保障及人员编排:甲方应当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征收服务费给乙方。甲方应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主动及时协调帮助解决问题以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2.监督与评价:甲方对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相关代理服务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服务项目过程中,甲方应当就乙方的服务情况做出评价。3.征收期间乙方现场办公场所由甲方负责解决落实。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工作职责:乙方按照甲方经批准的有关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进行征收,应当形成明确的工作计划及落实方案。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征收前期的宣传动员、入户丈量与调查登记、房屋现状及室内进行影像取证、配合房屋评估鉴定、资料查证核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以及建档、动迁等工作,并完成征收后期的房屋腾空验收、安置房认购方案的编排并通过有关部门的会审,直至被征收人回迁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为止(本项目测量工作如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测量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瓯政办明电〔2016〕294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瓯政发〔2019〕35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征收签约服务相关的所有数据、资料等信息进行保密,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协助配合义务:若被征收人不按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拒绝腾空搬迁,妨碍工程进度,乙方应协助甲方上报区征收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依法征收、相关文书送达等工作;乙方应做好征收全过程的各项登记统计工作,整理好档案材料后移交甲方验收接管。甲方接收档案后如遇到情况需要乙方协助时,乙方应及时积极主动帮助甲方做好工作。乙方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采购人至上原则,尊重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建议和意见,对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3.人员编排及制度保障: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单位从事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的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甲方备案;配备的项目组人员须熟悉房屋征收政策、善于沟通,且满足本项目各阶段工作任务。乙方的现场组织、管理应规范有序,各类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安全制度、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齐全;乙方在承接新项目前仍有在接项目未完成的,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调,但剩余人数应保留原来的30%,最低不少于2名。具体可抽调人数及人员由甲方确定。乙方现场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乙方配备从业人员名单如下:4.乙方应自行配备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消耗材料(如纸、笔等)。5.乙方与被征收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6.乙方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受托的该房屋征收项目。⑦乙方须参与本项目范围内的依法征收评估的报名及摇号。3.费用及付款方式因工程征收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的手续费、委托无产权房屋建造年限查证费、评估费、强制执行费用、有关征收政策文本费、资料费、会场费均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本次中标单价为元/㎡,中标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25-中标价)/25*100%),前期入户调查阶段、中期协商签约阶段、后期认购安置阶段中标单价根据计价标准上限*(1-中标下浮率)计价:1.前期入户调查阶段:根据该项目所涉房屋总建筑面积计算,面积暂估为平方米,中标单价为元/平方米【即为10*(1-中标下浮率)】;2.中期协商签约阶段:根据协议可安置的旧房建筑面积计算,面积暂估为平方米,中标单价为元/平方米【即为10*(1-中标下浮率)】;3.后期房票安置或者安置认购阶段:3.1实行房票安置的,实行房票安置(不包括定向定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后期阶段代理费用仅计算后期阶段代理费用的20%【即为5*20%*(1-中标下浮率)】;3.2实行安置认购的,根据协议安置建筑面积计算,面积暂估为平方米,中标单价为元/平方米【即为5*(1-中标下浮率)】。本次项目征收服务费合计人民币约为(具体以上述分类计价标准经实际结算后为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入户调查阶段:由于本项目分阶段分批次实施,则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按第一阶段征收范围估算的合同金额(300000元)的40%支付作为预付款,计120000元;该阶段合同金额暂定所涉房屋实际总建筑面积*前期协商签约阶段中标单价,房屋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即所有批次入户调查完成后,根据该项目所涉房屋实际总建筑面积结清该阶段尾款。2.协商签约阶段:协议签约完成总签约数85%后,甲方按该阶段合同金额(暂定可安置的旧房建筑面积*中期协商签约阶段中标单价的50%支付该阶段第一期劳务费;乙方按要求全部完成本项目的补偿协议签订,经甲方鉴证完毕后15日内,根据协议可安置的旧房建筑面积结清该阶段尾款。3.后期房票安置或者认购安置阶段:完成房票安置结算,完成旧房所有权证注销和安置房产权证办理,经甲方检查合格并移交档案后,结清房票安置阶段尾款;实行安置认购的,完成摸文认购后15日内,甲方根据协议安置建筑面积*后期安置认购阶段中标单价的30%支付该阶段劳务费;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结算工作,完成旧房所有权证注销和新房产权证办理,经甲方检查合格后15日内,甲方根据协议安置建筑面积结算付清余款。上述征收服务费中已包含水泥坦、空地、简易棚、简易房等附属物,不再另行结算。实行货币补偿及货币退购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算后期阶段的代理费用。第四条奖励与处罚1.根据温瓯政发【2016】141号文件、温瓯政办明电【2016】294号文件和温瓯政发【2019】35号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中标人房屋征收事务完成的时间进度及服务成效对其实施奖励或惩罚,奖励和处罚的费用不包括在本次报价内。如遇文件修订或作废,一律以新颁布的文件为准。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者因乙方原因合同被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征收服务费且退还已收取的征收服务费,且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并有权没收履约担保。2.房屋调查、协议签订及安置结算等完成。经甲方第一次检查完成合格率未达标的,乙方应立即纠正。如经甲方再次检查后仍未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乙方任何劳务服务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等.4.若乙方承诺的项目组成员不到位的或按甲方要求更换的人员不到位的或拒不配合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应收款中扣除。第六条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瓯海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温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参考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服务(或政府采购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一、验收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规定验收时间项目类型货物/服务合同金额(二)验收方式与方法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代理机构名称验收方式一般验收程序/ 简易验收程序选择简易验收理由验收方法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选择非一次性验收理由大型或复杂项目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是/否大型或复杂项目参与验收监测机构名称是/否参与验收供应商名称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是/否采购人、使用人分离项目是/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参与验收服务对象是/否使用单位名称(三)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实际使用人人数(如有)其他验收人员数量验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联系方式备注(四)验收主要指标和标准序号名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单价金额二、验收情况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分段情况 共分 段,此为 阶段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评价对象评价结果理由签字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检测机构合格/不合格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其他供应商合格/不合格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服务对象合格/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货物清单合格 不合格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数量合 格 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不合格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合 格 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质量证明文件合格 不合格售后服务承诺合 格 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安全标准合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服务质量合格 不合格服务进度合 格 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合格 不合格安全标准合 格 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服务承诺时限合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三、验收结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合 格 不合格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供应商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验收标准根据《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执行。2、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履约情况。3、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5.第四部分附件5.1.附件一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根据贵方为(磋商项目名称、编号)磋商项目的磋商邀请,(磋商供应商全称)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代表(磋商供应商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此次磋商的有关活动,并提交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遵守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忠实地履行按磋商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我方完全同意向贵方真实的提供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4.本响应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60个历日,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5.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2.附件二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招标编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预计建筑面积(㎡)投标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 135000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至完成采购要求内容止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说明:▲1.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综合单价为提供该服务的费用:投标综合单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餐饮与交通、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建筑附属物调查测量、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专用设备、消耗材料、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完成合同所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实行固定单价包干,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等实行全面承包。▲2.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以上预计建筑面积为暂定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根据实际测量情况,按实结算合同价格。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3.附件三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4.诚信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现郑重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供应商或串通投标。4.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采购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采购人涉及采购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采购项目。8.不向采购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4.附件四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说明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注:没有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5.附件五服务方案5.6.附件六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7.附件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1.招标范围采购内容名称采购类别预计建筑面积(㎡)最高预算单价(元/㎡)最高预算价(元)备注瓯海区园博园工程郭溪街道房屋征收事务代理项目房屋征收 135000 ㎡25 2.招标内容乙方应按照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法定程序协助甲方完成阶段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入户调查阶段:1.负责入户调查被征收、搬迁房屋及土地权属、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信息等内容。收集房屋所有人家庭人员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它与房屋、土地相关资料复印件等,记录联系方式以及送达地址,并按户建立档案;2.负责委托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对被征收、搬迁房屋面积(包括道坦及实施单位指定的空地)进行测量,制作调查表和测量图卡,由2名以上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人员签字,并加盖测绘单位的公章;3.负责对代理范围内房屋现状进行摄影、摄像,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制作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图,汇总代理范围内被征收、搬迁房屋情况调查结果并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示;4.负责全程参与未经登记建筑年限初步审查工作,与甲方委托的勘测机构对接年限认定工作,收集整理未经登记建筑年限初审认定异议相关材料,提交区未经登记建筑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对涉嫌违法的建筑进行梳理,配合甲方协助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调查工作;5.负责具体组织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甲方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评估机构选定后,陪同房地产估价师入户勘查评估。(二)协商签约阶段:1.负责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协议,并对协议补偿内容做好解释工作;2.对于难以达成协议的疑似疑难户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争议焦点,着重开展协商工作,并做好协商记录;3.做好评估报告、通知等与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相关的文书材料送达工作;4.负责发放第一次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等费用,并开具票据;同时梳理临时安置费发放明细,并收集房屋所有人银行账户,供甲方日后统一交银行转账使用;5.配合水电部门结清水费、电费;6.签约期截止后,统计套型数量,对资金平衡进行初步测算。7.及时做好原房屋权属证书的注销。(三)后期房票安置、认购安置和权证注销阶段:1.及时做好货币安置对象货币补偿结算工作,并统计数量,协助开具房票及房票结算;2.安置房结顶后,负责收缴第二期购房款,并开具票据;3.负责按户梳理协议安置面积,同时编排安置方案,参与安置方案联审小组会议;公布安置方案,明确安置房摸文认购时间、地点以及摸文认购流程等内容,向房屋所有人发放安置手册及相关图纸;组织召开安置房摸文认购大会,做好会务工作;4.负责对认购房源予以结算并开具票据,交付安置房钥匙,协助完成安置房房产证办理。(四)负责建立完整的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正、副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并于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正档移交甲方验收保存。代理业务完成后,副档一并移交甲方保存。(五)负责完成甲方交办的与本项目征地房屋补偿和房屋征收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三、服务要求(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单位从事房屋征收(征地房屋补偿)工作的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招标人备案。(2)上述项目实施情况以上级部门相关实际要求为准。(3)服务期限计划时间本项目所有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具体任务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四、商务条款1、合同履约期限:至完成采购要求内容止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五、售后服务1、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采购人至上原则,尊重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建议和意见,对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2、人员要求:供应商需配备熟悉房屋征收政策、善于沟通的项目组人员,且满足本项目各阶段工作任务。3、供应商对征收签约服务相关的所有数据、资料等信息进行保密,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根据《中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