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红星泵站拆建工程招标公告(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采购公告

345

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就

345
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345
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3月6日9点

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2.
项目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119.8
万元


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
工期:82日历天,计划工期

2024

3月
10日至

2024年
5月
30日。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供应
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

商依法
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

原件扫描上传

)

3.2 供应商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原件扫描上传)

3.3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供应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

近三个
月(2023年12月-2024年

2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

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

采云
)的方法:“苏
采云”系统用户注册
--获取“

CA数字证书”
--CA绑定与登录
--网上报名

--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将后缀名为“
.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

--制作投标文件
--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

zip)
--通过“苏
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

CA
锁,“苏
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
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
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

采云
”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
采云”系统的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
kedt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

采云”系统
--已报名项目
--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

采云
”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

使用谷歌浏览器
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 2024


3月
6日

9

点30分

(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苏

采云
”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五、开启

1.时间:

2024
年3


6日
9点

30分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苏

采云
”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

采云
)”,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

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

CA
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3813140731。

3.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

登录谷歌浏览器
进入不见面大厅,并
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

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8.

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9.

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

50

联系方式: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

国展路
29号
(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

22层

联系方式:

展惠
13773586331

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


政采贷”专栏。
2、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

采购线
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
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

0514-87936653。

3、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

(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

2020
〕123号《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附件: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招标图纸.pdf
附件: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清单最终版.xls
附件: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采购文件.doc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
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格式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JSZC-321000-TDGW-C2024-0015
JSZC-321000-TDGW-C2024-0015
JSZC-321000-TDGW-C2024-0015

JSZC-321000-TDGW-C2024-0015
JSZC-321000-TDGW-C2024-0015
JSZC-321000-TDGW-C2024-0015

招 标 人:
招 标 人:
招 标 人:
招 标 人: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签字并盖章)
(签字并盖章)
(签字并盖章)
(签字并盖章)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签字并盖章)
(签字并盖章)
(签字并盖章)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编 制 时 间:
编 制 时 间:
编 制 时 间:
编 制 时 间:
编 制 时 间: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项目总价表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1页 共1页
第1页 共1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分类工程编码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元)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1
50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1.1
5001
红星河泵站建筑工程
红星河泵站建筑工程
红星河泵站建筑工程

1.1.1
500101
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

1.1.2
500103
土石方填筑工程
土石方填筑工程
土石方填筑工程

1.1.3
500105
砌筑工程
砌筑工程
砌筑工程

1.1.4
500108
基础防渗和地基加固工程
基础防渗和地基加固工程
基础防渗和地基加固工程

1.1.5
500109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工程

1.1.6
500111
钢筋加工及安装工程
钢筋加工及安装工程
钢筋加工及安装工程

1.1.7
500114
其他建筑工程
其他建筑工程
其他建筑工程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1
50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1.1
5002
红星河泵站安装工程
红星河泵站安装工程
红星河泵站安装工程

1.1.1
500201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1.2
500202
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



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



零星工作项目
零星工作项目
零星工作项目

合计
合计
合计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1页 共4页
第1页 共4页
第1页 共4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50
水利工程

1.00
1.00

1.1
5001
红星河泵站建筑工程

1.00
1.00

1.1.1
500101
土方开挖工程

1.00
1.00

1.1.1.1
500101002
一般土方开挖

1.00
1.00

1.1.1.1.1
500101002001
内部河道清淤
1、土质:淤泥等
2、施工机械:自行选择
3、弃土区及运距:自行考虑
m3
405.00
405.00

1.1.1.1.2
500101002002
土方开挖
1、土质:综合
2、施工机械:自行选择
3、弃土区及运距:自行考虑
4、其他:保护层人工开挖
m3
1300.00
1300.00

1.1.1.1.2
500101002002
土方开挖
1、土质:综合
2、施工机械:自行选择
3、弃土区及运距:自行考虑
4、其他:保护层人工开挖
m3
1300.00
1300.00

1.1.2
500103
土石方填筑工程

1.00
1.00

1.1.2.1
500103001
一般土方填筑

1.00
1.00

1.1.2.1.1
500103001001
土方填筑及压实
1、土质及含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2、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3、分层厚度:≯25cm
4、土源及运距:自行考虑
5、其他:靠近建筑物2m范围内采用人工回填,且铺土厚度宜适当减少
m3
1000.00
1000.00

1.1.2.1.1
500103001001
土方填筑及压实
1、土质及含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2、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3、分层厚度:≯25cm
4、土源及运距:自行考虑
5、其他:靠近建筑物2m范围内采用人工回填,且铺土厚度宜适当减少
m3
1000.00
1000.00

1.1.2.2
500103007
垫层料填筑

1.00
1.00

1.1.2.2.1
500103007001
砂石垫层
1、砂石比:1:1
m3
3.94
3.94

1.1.2.3
500103010
石料抛投

1.00
1.00

1.1.2.3.1
500103010001
抛石护底
1、厚度不小于50cm
m3
30.00
30.00

1.1.3
500105
砌筑工程

1.00
1.00

1.1.3.1
500105006
砌砖

1.00
1.00

1.1.3.1.1
500105006001
砖砌平台

m3
8.52
8.52

1.1.4
500108
基础防渗和地基加固工程

1.00
1.00

1.1.4.1
500108009
其他防渗及地基加固

1.00
1.00

1.1.4.1.1
500108009001
8%水泥土基础处理
1、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m3
12.30
12.30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2页 共4页
第2页 共4页
第2页 共4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5
500109
混凝土工程

1.00
1.00

1.1.5.1
500109001
普通混凝土

1.00
1.00

1.1.5.1.1
500109001001
C30素砼垫层
1、其他:含模板等
m3
15.56
15.56

1.1.5.1.2
500109001002
C30钢筋砼泵室底板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17.24
17.24

1.1.5.1.3
500109001003
C30钢筋砼泵室墩墙、隔墙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44.66
44.66

1.1.5.1.4
500109001004
C30钢筋砼泵室水泵层、电机层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5.82
5.82

1.1.5.1.5
500109001005
C30钢筋砼挡墙底板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15.10
15.10

1.1.5.1.6
500109001006
C30钢筋砼挡墙墙身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15.14
15.14

1.1.5.1.7
500109001007
C30钢筋砼U型槽底板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4.96
4.96

1.1.5.1.8
500109001008
C30钢筋砼U型槽墙身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4.68
4.68

1.1.5.1.9
500109001009
C30钢筋砼闸首底板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9.33
9.33

1.1.5.1.10
500109001010
C30钢筋砼闸首侧墙顶板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20.17
20.17

1.1.5.1.11
500109001011
C30钢筋砼闸首排架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3.72
3.72

1.1.5.1.12
500109001012
C30钢筋砼闸首胸墙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1.50
1.50

1.1.5.1.13
500109001013
C30钢筋砼闸首工作桥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0.72
0.72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3页 共4页
第3页 共4页
第3页 共4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5.1.14
500109001014
C30钢筋砼箱涵底板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8.81
8.81

1.1.5.1.15
500109001015
C30钢筋砼箱涵侧墙顶板
1、抗冻、抗渗:F50、W4
2、其他:含模板脚手架等
m3
23.26
23.26

1.1.5.1.16
500109001016
C25素砼护底
1、含模板等
m3
3.94
3.94

1.1.5.1.17
500109001017
C25素砼格梗
1、含模板等
m3
0.82
0.82

1.1.5.2
500109008
止水工程

1.00
1.00

1.1.5.2.1
500109008001
紫铜片水平止水
1、详见设计图纸
m
6.80
6.80

1.1.5.2.2
500109008002
紫铜片垂直止水
1、详见设计图纸
m
8.00
8.00

1.1.5.2.3
500109008003
651橡胶止水带
1、详见设计图纸
m
7.20
7.20

1.1.5.3
500109009
伸缩缝

1.00
1.00

1.1.5.3.1
500109009001
2cm聚乙烯低发泡板伸缩缝
1、填料的种类、规格:聚乙烯低发泡板,技术参数详见图纸
2、其他:缝后采用沥青粘贴1m宽土工布
m2
13.90
13.90

1.1.5.3.1
500109009001
2cm聚乙烯低发泡板伸缩缝
1、填料的种类、规格:聚乙烯低发泡板,技术参数详见图纸
2、其他:缝后采用沥青粘贴1m宽土工布
m2
13.90
13.90

1.1.6
500111
钢筋加工及安装工程

1.00
1.00

1.1.6.1
500111001
钢筋加工及安装

1.00
1.00

1.1.6.1.1
500111001001
钢筋制安

t
13.71
13.71

1.1.6.2
500111002
钢构件加工及安装

1.00
1.00

1.1.6.2.1
500111002001
不锈钢栏杆
1、样式由业主指定
m
15.00
15.00

1.1.7
500114
其他建筑工程

1.00
1.00

1.1.7.1
500114001
其他永久建筑工程

1.00
1.00

1.1.7.1.1
500114001001
石材栏杆
1、样式由业主指定
m
22.00
22.00

1.1.7.1.2
500114001002
10cm防腐木板

m2
19.01
19.01

1.1.7.1.3
500114001003
轻钢骨架玻璃盖板
1、顶部承载能力不小于5KN/m²,间隙间设止水
2、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m2
19.01
19.01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4页 共4页
第4页 共4页
第4页 共4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7.1.4
500114001004
插金锻打铁艺栏杆
1、高度:1.8m
2、其他:样式由业主指定
m
35.00
35.00

1.1.7.1.5
500114001005
沉降观测点
1、黄铜球面,具体做法详见设计图纸

11.00
11.00

1.1.7.1.6
500114001006
搪瓷水尺


2.00
2.00

1.1.7.1.7
500114001007
绿化
1、详见设计图纸
m2
120.00
120.00

80元/m²,暂估价

1.1.7.1.8
500114001008
小型电缆井
1、具体做法详见07SD101-8

4.00
4.00

1.1.7.1.9
500114001009
C30砼道路
1、新建道路含15cm厚10%石灰土,15cm厚12%石灰土,20cm厚C30砼路面
m2
288.00
288.00

1.1.7.2
500114002
其他临时建筑工程

1.00
1.00

1.1.7.2.1
500114002001
现状建筑物拆除弃运
1、含现状泵站土建拆除全部内容,运距及处理自行考虑
2、含设备拆除及转运,放置地点由业主指定

1.00
1.00

总价承包

1.1.7.2.1
500114002001
现状建筑物拆除弃运
1、含现状泵站土建拆除全部内容,运距及处理自行考虑
2、含设备拆除及转运,放置地点由业主指定

1.00
1.00

总价承包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1页 共2页
第1页 共2页
第1页 共2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单价(元)
单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合价(元)
合价(元)
合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设备单价
安装工程单价
小计
设备合价
设备合价
安装工程合价
安装工程合价
合计
备注

1
50
水利工程

1.000

1.1
5002
红星河泵站安装工程

1.000

1.1.1
500201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000

1.1.1.1
500201003
大型泵站水泵设备安装

1.000

1.1.1.1.1
500201003001
潜水轴流泵购置安装(350QZ-100型)
1、规格参数:详见设计图纸
2、其他:含配套电机、水泵、拍门、泵管、伸缩节、井盖、防水电缆等图示全部配件

2.000

1.1.1.2
500201016
厂用电系统设备安装

1.000

1.1.1.2.1
500201016001
主机控制柜购置安装
1、型号、规格:XL-21,室外防水型,其他详见图纸

1.000

1.1.1.3
500201017
照明系统安装

1.000

1.1.1.3.1
500201017001
预埋PE管
1、型号、规格:PE25等,其他详见图纸
m
50.000

1.1.1.4
500201018
电缆安装及敷设

1.000

1.1.1.4.1
500201018001
电缆管购置敷设
1、型号、规格:G100,其他详见图纸
m
400.000

1.1.1.4.2
500201018002
电缆管购置敷设
1、型号、规格:G80,其他详见图纸
m
30.000

1.1.1.4.3
500201018003
YJV-4*70+1*35电缆购置安装
1、其他:含电缆头等
m
200.000

1.1.1.4.4
500201018004
YJV-4*4电缆购置安装
1、其他:含电缆头等
m
50.000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2页 共2页
第2页 共2页
第2页 共2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单价(元)
单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合价(元)
合价(元)
合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设备单价
安装工程单价
小计
设备合价
设备合价
安装工程合价
安装工程合价
合计
备注

1.1.1.4.5
500201018005
KVV-7*2.5电缆购置安装
1、其他:含电缆头等
m
50.000

1.1.1.5
500201020
接地装置安装

1.000

1.1.1.5.1
500201020001
接地装置制作安装
1、型号、规格:扁铁、角钢等
2、材质:镀锌
t
0.200

1.1.1.5.2
500201020002
开关柜基础槽钢制作安装

t
0.100

1.1.1.6
500201021
主变压器设备安装

1.000

1.1.1.6.1
500201021001
箱式变压器拆建


1.000

12万/项,暂估价

1.1.2
500202
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

1.000

1.1.2.1
500202005
闸门设备安装

1.000

1.1.2.1.1
500202005001
ZMQJ-1200*1500-5铸铁闸门购置安装
1、材料:HT250
2、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1.000

1.1.2.2
500202006
拦污栅设备安装

1.000

1.1.2.2.1
500202006001
拦污栅购置安装
1、防腐要求:含防腐,详见图纸
t
1.600

1.1.2.3
500202009
其他金属结构设备安装

1.000

1.1.2.3.1
500202009001
3T手电两用螺杆启闭机购置安装
1、含启闭机罩
2、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1.000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1页 共1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金额(元)
备注
备注

1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护措施

总价承包
总价承包

2
安全文明措施

24671.69元、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附后的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安【2017】3号文《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费解表》明细组成,结合本工程实际逐项明细报价,按实支付。
24671.69元、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附后的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安【2017】3号文《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费解表》明细组成,结合本工程实际逐项明细报价,按实支付。

2
安全文明措施

24671.69元、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附后的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安【2017】3号文《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费解表》明细组成,结合本工程实际逐项明细报价,按实支付。
24671.69元、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附后的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安【2017】3号文《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费解表》明细组成,结合本工程实际逐项明细报价,按实支付。

3
临时工程、承包人生产生活及管理设施

总价承包
总价承包

4
交通工程(含场内外施工便道及借用道路损毁恢复、交通管制等)

总价承包
总价承包

5
保险费(6.1~6.3之和)

以保险凭证及发票按实支付,但不得超过投标价
以保险凭证及发票按实支付,但不得超过投标价

5.1
建安工程一切险

5.2
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5.3
工伤保险

最高投标限价的0.09%,不可竞争费
最高投标限价的0.09%,不可竞争费

6
施工企业及大型机械进退场、安拆费

总价承包
总价承包

7
施工围堰填筑(粘土围堰)、维护及拆除弃运

总价承包
总价承包

8
施工期降、排水

总价承包
总价承包

9
承包人认为工程必需的其它临时工程

总价承包
总价承包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1页 共1页
第1页 共1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备注

1
预留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计价)*5%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1页 共2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备注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1
现场临时用电防护

1

用电保护;高压区和用电危险区防护和围挡
用电保护;高压区和用电危险区防护和围挡

2
洞口、临边防护

1

洞口、临边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临时防护盖板或围栏和隔离防护层
洞口、临边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临时防护盖板或围栏和隔离防护层

3
机械设备防护

1

钢防护网罩、防护挡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
钢防护网罩、防护挡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

4
高处作业防护

1

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置的安全网、防护棚、防护栏杆、警戒线
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置的安全网、防护棚、防护栏杆、警戒线

5
交叉作业防护

1

平面、立面交叉作业时的防护
平面、立面交叉作业时的防护

6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

1

7
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

1

8
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

1

9
临时安全防护

1

围堰安全监测、防护,高脚手、高立模安全防护
围堰安全监测、防护,高脚手、高立模安全防护

10
安全警示标志

1

警告、提醒、指令、指示等标志、标牌;示警灯、报警闪光灯、夜间警示灯、照明灯
警告、提醒、指令、指示等标志、标牌;示警灯、报警闪光灯、夜间警示灯、照明灯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

1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和更新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和更新

2
应急演练

1


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

1
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与管理

1

2
事故隐患排查、评估和整改

1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

1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等。不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创建过程中给予咨询评价机构的评价咨询费用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等。不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创建过程中给予咨询评价机构的评价咨询费用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1

必须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及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常损耗进行必要补充
必须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及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常损耗进行必要补充


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

安全文明宣传活动、标语、展板、音像、图片资料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知识竞赛、技能竞赛、专题会议;经验交流、现场观摩
安全文明宣传活动、标语、展板、音像、图片资料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知识竞赛、技能竞赛、专题会议;经验交流、现场观摩


安全文明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1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1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分解表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合同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
第2页 共2页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工程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备注


文明施工、生活设施和环境的改善、运行和维护

1
现场布置

1

现场围挡、五板一图、企业标志
现场围挡、五板一图、企业标志

2
办公和生活设施

1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设施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文体卫生设施配备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设施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文体卫生设施配备

3
现场管理

1

场容场貌;工地地面硬化处理等;材料堆放;扬尘控制;垃圾清运;环境美化、绿化;现场保洁
场容场貌;工地地面硬化处理等;材料堆放;扬尘控制;垃圾清运;环境美化、绿化;现场保洁


其他与安全文明施工直接相关的内容

1

含廉政建设费用
含廉政建设费用

总计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新点水利软件江苏版 V10.3.4】

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2024年2月2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四章项目需求26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30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受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就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00-TDGW-C2024-00152.项目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2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19.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6.工期:82日历天,计划工期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5月30日。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供应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五、开启1.时间:2024年3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7.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8.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9.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联系方式:潘先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联系方式:展惠13773586331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2、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00-TDGW-C2024-0015号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26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形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支付。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7)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谈判。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合同协议书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已接受(以下简称“承包人”)对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合同编号:)施工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承包人项目经理:5.技术负责人:。6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成交价即为合同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不含预留金)30%的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不含预留金)的85%;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经工程结算审计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97%,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余款。9.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82日历天,计划工期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5月30日,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10.最终工程结算价款以审计结果为准。11.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甲方: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在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合同编号:)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具体如下: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汇总重要危险源、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接受甲方和监督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产生责任制网络。从派驻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员是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具体负责。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违规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省部级和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堆积,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机动车驾驶、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程的人员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发现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加强施工中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种运输机械等需划定运输线路行驶。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有效封闭、妥善保管之处,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具备有效的安检合格证明,并经安全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0、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1、建立主要危险源备案制度,要明确潜在隐患、防范措施和落实责任人。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二:资金安全合同发包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包人: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40号)、《江苏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保障资金安全,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资金安全合同。第一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根据年度工程建设任务,组织、筹措工程建设资金,满足年度工程建设需要。(二)严格执行合同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方式以及工程价款结算程序,审核承包人申报的经济合同结算,及时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退还保证金等。(三)发包人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发包人有权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如发现承包人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资金安全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和督促承包人纠正,必要时停止资金支付,并向双方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督部门通报。第二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承包人从发包人取得的资金必须用于承接的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合同编号:),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部的承包人应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原则上承包人保证不外借、挪用、转移专项资金;不得通过权益转让、抵押、质押、担保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承包人从发包人取得的银行汇票、本票、支票等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施工进度款和工程预付款不得转入后方公司。专项资金支出结算原则上应用银行转账,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三)承包人专项资金支出的各项费用必须真实、合理并依据充分。费用支出要严格按内部相互制约的审批流程操作,报销凭证要合法合规。严禁使用虚假凭证、发票,严禁报假账。(四)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如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并经查实的,发包人有权按规定处理。(五)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项目,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六)承包人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应接受发包人及发包人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监督,承包人要主动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财务及其他相关资料。第三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由发包人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按省水利厅信用考核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将有关不良行为记录到企业信用档案。对违纪违规行为,由承包人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承、发包双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擅自将业务支出具体情况透露给本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受害方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第四条监督检查(一)承、发包双方在接受本单位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自愿接受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督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等,提供有关资料和财务账册,接受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二)本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由督查单位主持,承、发包双方共同派员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个别访谈、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及财务账册或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和执行违约责任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督查单位依据事实裁定。第五条本合同为工程合同的从合同,其有效期与工程合同一致。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叁份,承、发包双方各执壹份,送交督查单位壹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廉政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发包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包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廉洁地进行,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担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合同编号:)的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承、发包人双方共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二)严格执行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合同编号:),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在工地现场设立廉政公示牌、举报箱、廉政宣传栏和举报电话等。(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本方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各自内部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应向执纪执法机关举报。第二条发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承包人的合法分包;不得在承包人处安插亲友及介绍销售工程材料;不得违反规定指定需购物资设备的销售单位或部门。(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拖欠拨付工程款;不得超进度拨付工程款;严禁私设小金库。(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以赌博等交易形式非法收受承包人财物。(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让承包人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要求承包人提供超出合同以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用品等。(六)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承包人住房、汽车等物品,不得收受承包人为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承包人住房。(七)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特定关系人(近亲属及其它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国内和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八)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与承包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职取酬、投资入股或其他委托理财名义、经商办企业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或授意承包人以其他违法违规形式,将有关财物给特定关系人。(九)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承包人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承包人谋取不当利益(之前或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承包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第三条承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按照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求将承建的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以赌博等交易形式非法赠送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财物。(三)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四)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对承建的工程项目有影响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超出承包合同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五)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住房、汽车等物品,不得为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赠送住房。(六)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特定关系人国内和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得为其特定关系人以安排工作为名,使其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不得以其他违法违规形式,将有关财物给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七)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该工程的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串通,违反工程计量、资金支付、质量验评、设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发包人利益,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八)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督部门的要求,对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卡支付,不得克扣、截留、拖欠农民工工资。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由发包人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按省水利厅信用考核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将有关不良行为记录到企业信用档案。对违纪违规行为,由承包人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监督检查(一)承、发包双方在接受本单位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自愿接受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督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等,提供有关资料和财务账册,接受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二)本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由督查单位主持,承、发包双方共同派员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个别访谈、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及财务账册或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和执行违约责任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督查单位依据事实裁定第六条本合同为工程合同的从合同,其有效期与工程合同一致。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承、发包双方各执壹份,送交督查单位壹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红星泵站拆建工程2、建设地点:扬州经济开发区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工程项目概况红星泵站位于大樟沟与红星中沟交界处,由于345国道扬州经济开发区段建设需要,对其进行拆除重建。该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0.8m³/s,泵型选用潜水轴流泵,出水管道采用DN800PE。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红星泵站拆除重建(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以工程量清单)。4、项目预算金额:120万元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19.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6、工期要求:82日历天,计划工期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5月30日。二、工程技术要求1、质量要求:合格,本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执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和其他行业相关验收标准。2、项目免费质保期:一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年(绿化、道路从其行业约定)。3、供应商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工作面及时投入正常使用。所有施工材料应符合要求,并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安全的需要;若出现因供应商提供的设施设备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供应商负全部责任。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各类预案等工作。本工程的专项方案参照《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办法》(苏水规〔2015〕6号文)。5、验收:采购项目总体验收。项目施工完成后,由采购人会同本项目供应商组织开展对所有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形成专门的验收报告。如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供应商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过。本工程验收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执行。6、配合工程竣工后各类审计、评审等各类工作。三、其他投标须知1、投标报价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2、供应商应在开标日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详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对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进行认真勘查;踏勘现场后,视为无条件接受现场施工条件,进场后不得对现场施工条件提出其他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要求;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承包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4、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变更事项,必须通知采购人,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在得到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如未通知采购人或未经采购人认可,变更相关费用将不能得到支付。5、在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相关子目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第90号、《转发的通知》(扬水基〔2020〕44号)、《关于印发扬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细则》(扬水基〔2022〕79号)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文件)要求执行,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7、工程保险约定:成交供应商应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额为工程成交合同价,保险期限为工程合同工期。7.1工伤保险成交供应商人员工伤保险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26号)”以及扬州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得低于合同价的0.09%。最终根据实际保单费用按实支付(超出该部分总价承包限额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7.2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7.3其他保险: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能力,具体按照《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扬应急[2019]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扬安责办[2020]1号)文件规定执行。7.4第三者责任险:最低保额200万8、临时占地:涉及到取土区等其他涉及的临时用地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将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必要时采购人予以协助。弃土区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环保、水保措施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9、采购人不提供电源,相关设备的使用及接线、电费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供应商的单价或总价中,不再单独支付。10、地**府计划于2024年2月底开展201县道大修工程。本工程需利用201县道大修工程期间开展管涵施工,承包人应充分做好与该大修工程的施工衔接,无条件服从大修工程的工期目标,合理组织施工,确保按期完成管涵施工。11、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规范整理工程档案,并确保必要的人员、资金投入,须设立专职档案员,在工程建设期间,为确保工程档案整理的连续性,原则上不得更换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工程结束后移交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5套(1套原件,3套复印件,1套电子文档)、竣工图需移交原件4套(纸质竣工图3套,电子文档1套)。与档案相关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12、成交供应商须依法与劳动用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提供合适的生活条件。为便于管理,施工人员宜统一着工装,按工种分色配戴安全帽。项目经理、副经理等管理人员应挂牌上岗,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必须着与其他人员有明显区别的工装上岗。1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资金安全合同。14、供应商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15、供应商承诺不违法违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16、供应商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17、承担本工程所有应属于承包人责任内的检验费用(行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行业规定),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采购人不另行支付。18、施工过程中非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地方矛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19、本工程各标段施工所需供电、供水由供应商自行调查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对施工及生活中留下的杂物、垃圾等清理出公路用地范围并妥善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影响路容路貌及周边环境;上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0、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24令)、《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细则》(苏人社规〔2022〕3号)、《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4号)、《扬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扬人社规(2022)2号文等文件执行。21、成交供应商应按本项目的合同约定,积极履行质量及安全责任。对省、市、区的各级稽查、质量安全监督、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组织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活动中,对下达的检查意见落实不及时、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或其类似质量及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扣罚2000元/次。监理机构以采购人下发的处罚通知或联系单等为依据,在进度款支付时予以扣除。22、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应在监理人签发进场通知后的7日内到职,项目经理不得更换。特殊情况下确需更换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且不得降低项目经理资质。项目副经理(若有,下同)、技术负责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在工程施工期间调换不得超过2人(发包人要求变更的除外)。23、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3天以内(含3天)报监理人批准,报采购人核备,同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3天以上报监理人转报采购人批准。一般情况,每人每月在工期间不得少于22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离开工地。24、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在工由监理人对其考勤,对于月在工天数少于22天的,每少一天,扣除工程款2000元/(人*天)。上述罚款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上述人员的考勤由监理人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结果经总监签字并加盖监理机构公章后装订成册后移交采购人。25、如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要求撤换项目经理,成交供应商须及时更换相同资质与资历的项目经理,并承担相应损失。26、采购人可根据工程需要协助承包人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但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材料组织、弃土运送等应服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对外交通所经过或使用的现有道路发生破损、毁坏等引起的补偿或修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27、采购人在监理人发出进场通知7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成交供应商应在施工区外围(不受施工影响)埋设永久性水准测量标志,做好施工期保护,确保在工程移交时完好,并列入工程竣工移交范围。2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如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供参考,可根据水利行业现行预算定额(涉及绿化、道路等可采用相关行业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投标当月的《扬州工程造价管理》材料市场指导价格编制补充单价,并按最高限价及承包人中标价的让利幅度进行下浮(投标最高限价与中标价的下浮比例)经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对材料价格不进行价差调整。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工程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评标标准项目评分标准价格(3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终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30×100%。实施方案(50分)施工总体部署(3分)概述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3分;概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概述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50分)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方案(7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7分;方案较科学,描述较为详细,针对性较强、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3分;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1分;其余不得分。实施方案(50分)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7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7分;措施较科学,描述较为详细,针对性较强、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5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3分;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1分;其余不得分。实施方案(50分)季节性施工措施(3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1分;其余不得分。实施方案(50分)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措施(5分)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3分;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1分;其余不得分。实施方案(50分)工期保证措施(5分)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全面,针对性强的得5分;计划安排略有欠缺,保证措施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3分;计划安排不太合理,保证措施不全面,存在实施难度得1分;其余不得分。实施方案(50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5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全面,符合相关标准、规范,针对性强的得5分;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得3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简单,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实施方案(50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措施(5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5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3分;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1分;其余不得分。实施方案(50分)主要施工机械和工具、主要周转材料、劳动力安排(5分)投入项目的技术设备科学、严密、合理,管理制度完备、使用方案详细且具有针对性;技术人员配备合理、考虑周全的得5分;投入技术设备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管理制度一般、使用方案一般;技术人员配备一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3分;投入技术设备明显不足,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技术人员明显欠缺,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实施方案(50分)工程资料管理与农民工工资保证制度措施(5分)工程资料专人专职,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办证措施完善的得5分;工程资料人员、档案建设、档案整理措施一般,农民工工资保证制度一般的得3分;工程资料人员、档案建设、档案整理措施不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制度简单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人员配备(6分)1、项目经理为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为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2、项目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1分,此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原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未提供不得分。专业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未体现的以毕业证书为准。)业绩(14分)1、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经理完成过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2、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不提供不得分。如合同无法体现该项目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则应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上传)以上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得分。合计100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五、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特定资格条件10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11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1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供应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其他资格条件13磋商响应函14法人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宏信天德工程顾问公司扬州分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服务名称第一轮报价是否为小微企业大写:小写: (人民币)备注注: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没有的应注明“无”字样,不得缺项。2、报价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对每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报价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本轮报价不是最终报价。4、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本轮工程量清单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价和最终总报价(以元为单位,取整)相符,报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明细报价,作为变更工程的单价依据。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三、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质保期质量要求工期地点付款方式投标货币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信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信证明文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现阶段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本公司递交的资信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项目经理签名:六、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工程类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星泵站拆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